河南省2015年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羊良种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5年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稳定项目县、持续推进的原则,继续支持肉羊优势集聚区内规模养殖发展较快的23个项目县(市、区),加快羊品种改良步伐,提高羊群质量和生产水平,着力推进我省肉羊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
(一)补贴对象
项目县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
购买绵羊、山羊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补贴品种包括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三)补贴范围及数量
1、补贴范围。2015年项目县共23个,即滑县、内黄、沈丘、固始、泌阳、浚县、范县、台前、郸城、禹州、鲁山、淇县、西华、宜阳、嵩县、遂平、确山、平舆、濮阳、宁陵、民权、唐河、登封。
2、补贴数量。补贴以上项目县内符合条件养殖场户所购买种公羊1500只。
(四)补贴程序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省畜牧局组织专家对符合供种条件的种羊场进行评定,对种公羊进行鉴定,公布入选的种羊场名单及种公羊耳号;项目县畜牧部门统一组织采购种公羊,签订采购合同。
按照“广泛宣传、农户自愿”的原则,项目县根据农户申请,选择符合条件农户为补贴对象,并将确定的补贴对象基本情况、补贴数量等,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养殖户的监督。
项目县畜牧部门组织项目农户采购种羊,供种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提供种羊。省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合同、销售发票与供种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实施的具体程序及要求,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切实组织好羊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豫牧畜〔2012〕20号)文件要求执行。
每个项目县采购种公羊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只,先购先补,补完为止。
(五)供种资格评定
1、供种标准:种羊场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基础设施完善,饲养管理规范,防疫措施健全;种公羊必须达到1岁以上,符合特级或一级标准,系谱清楚,档案齐全,佩戴耳标,具有种畜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
2、供种资格申报:符合条件的种羊场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种羊场基本情况信息、基础母羊群规模、可提供种公羊品种和数量等资料,汇总后上报至省畜牧总站。
3、供种资格评定:省畜牧局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供种羊场进行现场评定,并对评定合格供种羊场符合供种条件种公羊进行现场鉴定。评定合格的供种羊场名单及鉴定合格的种公羊耳号在河南畜牧信息港上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
1、成立项目领导协调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项目协调组由省畜牧局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总结验收等。
2、成立项目专家组,加强技术指导。主要负责种羊场及种公羊的评选、鉴定组织工作,对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二)明确责任
1、省级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
确定项目实施县,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项目检查督导和技术培训。
组织专家对种羊场进行评定,对种公羊进行鉴定,公布入选的种羊场名单、种公羊耳号,并组织项目县统一采购种公羊,签订合同。
2、省辖市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
组织辖区内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供种单位及项目县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省专家组对供种羊场和种公羊进行评定、鉴定,督导项目县、项目场按规定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3、县级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省级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县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畜牧局备案。
确定养殖户,组织种公羊采购。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媒体及乡村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养殖户公布项目补贴范围、补贴条件、补贴品种、补贴标准、申请程序和相关要求等。确定项目受益户,在其乡镇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种公羊的调运、发放和自筹部分资金的落实,组织养殖户间种公羊的调换使用,开展效果评价。
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根据本地区养羊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舍饲养羊、种公羊的饲养管理、选种选配、人工授精等养羊相关技术的培训,提高种公羊的使用效率,提高改良效果,提高养殖户的收益。
建立良种补贴信息库。建立项目受益户基本信息资料库;对补贴种公羊进行登记备案;加强档案记录电子化管理,完善项目实施评估方案。建立项目进度季报制度,季报表要加盖公章,有填表人的签字及填表日期。
开展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县畜牧部门要通过与养殖户签订协议、合同及承诺书等形式,对补贴种公羊的使用、调换、淘汰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有序开展。
4、供种单位的职责
严格落实供种的程序、手续,项目采购的种公羊出场时,要提供规范的种羊系谱档案和鉴定、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良种补贴耳标。
按项目实施要求,及时签定上报采购合同、销售发票,自行收取省财政统一支付的项目补贴资金以外的市场差价部分。
严禁借项目实施提价,一经发现,取消项目供种资格。
(三)严密组织
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切实组织好羊良种补贴项目通知》(豫牧畜〔2012〕20号)文件明确的组织程序、管理办法、目标要求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四)强化监督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大项目的监督力度。在河南畜牧信息港公布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公布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羊良种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371-6577891465778915。省畜牧局组织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种公羊养殖户进行走访,对每个补贴点进行检查验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发现有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