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名责实与《人物志》文章风格的形成

2015-03-20 11:55
关键词:人物志

王 开 元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上海 200433)



循名责实与《人物志》文章风格的形成

王 开 元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摘要:刘卲的《人物志》作为汉魏时期一部重要的人才专著,其文章学方面的价值同样重要。当时对名实问题的讨论,催生出循名责实的思想观念。刘卲在撰写《人物志》时接纳了这一思想,由此形成了峻厉雄辩的文章风格。

关键词:循名责实;刘卲;《人物志》;文章风格

《人物志》为三国时魏刘卲所著(刘卲之名,别本或作刘邵)。刘卲,字孔才,广平邯郸人,曾为散骑常侍。《人物志》可以说是他论述人物之理、资用人才选拔的一部专著。清人臧琳在《经义杂记》中谓:“刘勰《文心雕龙》之论文章,刘劭《人物志》之论人,刘知几《史通》之论史,可称千古绝唱。”[1]钱穆先生在《略述刘邵〈人物志〉》中认为《人物志》是“将两汉学术思想开辟到另一新方向之书”[2]。然而,对于《人物志》,研究者却多把关注点放在哲学、人才学等方面,对其文章学方面的讨论稍显不足。关于《人物志》的文章风格问题,前人虽有论及,但也仅仅是提要钩玄而已。宋阮逸在为《人物志》作的序中说:“是书也,博而畅,辩而不肆,非众说之流也。”清人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中说《人物志》“文笔峻厉廉悍,在并时《申鉴》、《中论》之间,较为简古”[3]。今人马骏骐在《刘劭〈人物志〉述论》一文中指出《人物志》具有“朴实”[4]的特点。对于《人物志》文章风格的讨论虽然存有差异,但总归不离两点:一为质实平淡,二为峻厉雄辩。文章风格的形成,涉及诸多因素。本文拟以当时的名实问题为出发点,来探讨循名责实与《人物志》文章风格形成的关系。

一、名实问题的讨论与《人物志》中的循名责实思想

对名实问题的讨论,早在先秦诸子时代就已经存在。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世衰道微的混乱时局催生了诸多名实不符的乱象,所谓“天下多眩于名声,而寡察其实”(《淮南子·主术训》),故而产生了对名实问题的一系列讨论。孔子首先提出了“正名”(《论语·子路》)的主张,要求做到名正言顺。《荀子·正名》中则提出“制名以指实”,并对名实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循名责实”则见于《韩非子·定法》,指按照名称来考察实情,要求名实相符。三国时期,名实问题再一次成为一个热点话题,甚至成了那个时代的学术重心,这同样与当时混乱的时代背景是密不可分的。而在备受关注的人才问题上,这种名实不符的现象表现得更加突出,甚至可以说名实问题的再度兴盛,直接源于对人才问题的讨论。

汉代取士,主要依靠“察举”和“征辟”的选拔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依靠对人物的评价来定夺的,由此也就形成了一股品评人物的风气。这种品评风气在推动人才举荐的同时,也暴露出种种弊端。士人们为了获得较好的乡里评价,不惜违背自己的内心,做出一些伪善的行为,成了孔子所说的乡愿之流。另外,东汉后期宦官专权的局面也导致了人才选拔的混乱,造成了人才选拔上的名实不符现象。曹魏时期,为了加强对人才的考察,由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了“九品中正法”的选官制度。“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资治通鉴·魏纪》)但这种过分依赖中正官的选材方式也必然不能做到公正。太和六年(232)发生的浮华案,便掀起了另一股人才选拔上的混乱风气。一批上层贵族子弟为了获得仕进,左右舆论以求令名。《三国志·董昭传》说:“窃见当今年少,不复以学问为本,专更以交游为业;国士不以孝悌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游利为先。合党连群,互相褒叹。”这种沽名钓誉的行径,又导致人才选拔中名实极不相符。

汉魏之时士人名实不符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当时对名实问题的探讨,也促使统治者去循名责实,以求名实的统一。曹操“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的选材策略即体现了对名实不符现象的一种矫正。魏明帝下诏作考课之法,也是为了使得名实相符。《三国志·卢毓传》载:

前此诸葛诞、邓飏等驰名誉,有四窗八达之诮,帝疾之。时举中书郎,诏曰:“得其人与否,在卢生耳。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毓对曰:“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识异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案常为职,但当有以验其后。故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废,而以毁誉相进退,故真伪浑杂,虚实相蒙。”帝纳其言,即诏作考课法。

而这考课法的起草工作,就落在了刘卲身上。刘卲对于人才名不符实的现象深有体悟,他曾上疏明帝曰:“百官考课,王政之大较,然而历代弗务,是以治典阙而未补,能否混而相蒙。”[5]故作《都官考课》七十二条以循名责实。《淮南子·要略》中说:“提名责实,考之参伍,所以使人主秉数持要,不妄喜怒也。其数直施而正邪,外私而立公,使百官条通而辐辏,各务其业,人致其功。”指出正名实以治政的目的。而刘卲《都官考课》也是为了政治需要,其中循名责实的思想与《淮南子》的“提名责实”可以说是相承的。

循名责实是为了求得名实的统一,而用于政治则是为了纠正名不副实的现象,使官员各尽职守,可称其位。名者,所以名实也。国君如果不能做国君应做的事,那么也就有违于“国君”之名,以至“君不君”(《论语·颜渊》)了。同理,各级官员所做之事(“实”)如果不合于其职务应做之事(“名”),也就会出现名不副实现象。名,如果不能合于实,就会导致政治上的混乱。故而需要循名责实,以求政治的有序与合理有效。刘卲循名责实的观念贯穿于《都官考课》的制定中,同样也影响了《人物志》一书的创作。可以说,《人物志》的指归便在于人才考察上的循名责实。王晓毅先生曾说:“刘邵在这部书中完全是运用了‘校实定名’和‘辨名析理’方法来分析人才问题,构建其人才理论体系的。”[6]28而“校实定名”和“循名责实”则都是为了使得名实获得相统一。这种思想也一直贯穿于《人物志》的撰写中。

刘卲认为很多所谓的贤才并没有与之相符的才能:“依似,乱德之类也。”(《人物志·九征》)认为这类依似之人似是而非,往往名实不符。在《人物志·材理》篇中,刘卲说“流有七似”:

有漫谈陈说,似有流行者。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有回说合意,似若赞解者。有处后持长,从众所安,似能听断者。有避难不应,似若有余,而实不知者。有慕通口解,似悦而不怿者。有因胜情失,穷而称妙,跌则掎蹠,实求两解,似理不可屈者。凡此七似,众人之所惑也。

另外,《人物志·效难》篇中说:

随行信名,失其中情。故浅美扬露,则以为有异。深明沉漠,则以为空虚。分别妙理,则以为离娄。口传甲乙,则以为义理。好说是非,则以为臧否。讲目成名,则以为人物。平道政事,则以为国体。犹听有声之类,名随其音。夫名非实,用之不效。故曰,名由口进,而实从事退。中情之人,名不副实,用之有效。故名由众退,而实从事章,此草创之常失也。

由此可见,刘卲本人对于人才问题中的名实不符现象是深有体悟的。因此,在《人物志》中,时时可见刘卲循名责实以求名实相符的观念。如果说《七缪》一章是对名实不符原因的探讨,那么《八观》就可以算是求得名实相符的方法。刘卲总结八种观人察质的方法,亦即循名责实,以知人才的实际本性:

八观者:一曰观其夺救,以明间杂。二曰观其感变,以审常度。三曰观其志质,以知其名。四曰观其所由,以辨依似。五曰观其爱敬,以知通塞。六曰观其情机,以辨恕惑。七曰观其所短,以知所长。八曰观其聪明,以知所达。

其中所谓“观其志质,以知其名”,反映了刘卲名由实生的观点:“骨直气清,则休名生焉。气清力劲,则烈名生焉。劲智精理,则能名生焉。智直强悫,则任名生焉。”(《人物志·八观》)而“观其所由,以辨依似”的观点,显然是对依似之人名不副实现象的一种纠察。

刘卲认为,人物的“名”是取决于其“实”的。徐幹曾在《中论·考伪》中说:“名者,所以名实也。实立而名从之,非名立而实从之也。”[7]这种对名实不符现象的纠察与矫正,使得当时人们更加注重“实”。曹操就曾提出“唯才是举”的选士标准。刘卲在《人物志》中也表现出他对人才之“实”的重视。刘卲在《九征》中指出,人的不同名号,比如圣人、勇者等,是由不同的质性决定的:“九征皆至,则纯粹之德也。九征有违,则偏杂之材也。三度不同,其德异称。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兼德之人,更为美号。”(《人物志·九征》)刘卲还说:“夫名非实,用之不效。”(《人物志·效难》)表现出对人才之“实”的重视。

二、循名责实与《人物志》质实风格的形成

《文心雕龙·时序》谓:“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8]当时重“实”的社会风气也必然会对同时代的文学产生影响。尤其是关乎政治的论说文,更注重言之有物而忌华而不实。曹丕《典论·论文》云:“奏议宜雅,书论宜理。”[9]把讲道理作为论说文的重心,推崇其质朴无华的文风。

刘卲在《人物志》中对“实”的重视,反映在文章风格之上,就是其质实文风的形成。唐代李翱《答朱载言书》中说:“其理往往有是者,而词章不能工者有之矣,刘氏《人物志》、王氏《中说》、俗传《太公家教》是也。”[10]的确,《人物志》道理之“实”是胜过词章之“华”的。

《人物志》论述道理的时候,往往会采用一些简单明了的语句,并不刻意加以修饰。如在《材能》篇中的论述: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从之之能,有消息辩护之能,有德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纠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首句提出才能的不同,然后就简单明了地加以说明,虽并未有任何修饰,却质实不虚。此段文字着墨较少,但一个个细细数来,简单直率,丝毫不显浮华。又如《九征》篇中对人物质性的论述:

是故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质也。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文理也者,礼之本也。体端而实者,谓之贞固。贞固也者,信之基也。筋劲而精者,谓之勇敢。勇敢也者,义之决也。色平而畅者,谓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五质恒性,故谓之五常矣。

以“骨植而柔”来说明弘毅之质,以“气清而朗”来描绘文理之质,以“体端而实”来显出贞固之质等等,虽然都仅有四字,却字不虚设,俱有其意。这种行文看似简洁,却内容充实,而且论述道理也颇为清晰明畅。

除了不加修饰外,《人物志》在论述之时还经常使用一些简单的连接词来承启文意。在论述完一个道理时,常用一些连词来直接作结或开启下一段论述。例如《七缪》篇:

名利之路,在于是得。损害之源,在于非失。故人无贤愚,皆欲使是得在己。能明己是,莫过同体。是以偏材之人,交游进趋之类,皆亲爱同体而誉之,憎恶对反而毁之。序异杂而不尚也。推而论之,无他故焉。夫誉同体,毁对反,所以证彼非而著己是也。至于异杂之人,于彼无益,于己无害,则序而不尚。是故同体之人,常患于过誉,及其名敌,则尠能相下。是故直者性奋,好人行直于人,而不能受人之讦。

其中,“故”、“是以”、“所以”、“是故”等连接词的运用,使得文章的论述尤为理性,论述承接性强,也就显得质实无华。

明代郑旻曾在《重刻人物志跋》中说此书“有荀卿、韩非风致”。沈起炜先生曾说《荀子》一书是“质朴的说明文”[11]。但是,我们通过对比《人物志》与《荀子》,便可发现两者不同之处。以《荀子》之质实,尚有涓蜀梁之类的寓言故事(见《荀子·解蔽篇》),而《人物志》则纯为质实的说理,绝无一处寓言在内,甚至少有比喻。现将《荀子》与《人物志》运用寓言及引用经典的数目列出,以直观地看出两者区别。列表如下:

由上表便可知,《人物志》虽具《荀子》文风特点,但《人物志》文风更加质朴无华。另外,《荀子》一书对比喻的运用更是不胜其烦,而《人物志》却不多见。由此可知,《人物志》是谨依论述文之名,力求质实,而绝不务虚华的。

三、循名责实与《人物志》峻厉风格的形成

《人物志》一书,在其质实风格之中,又常含有一股峻厉之气。这同样与当时对名实问题的讨论密不可分。

刘勰《文心雕龙》中说:“魏之初霸,术兼名法,傅嘏王粲,校练名理。”所谓“校练名理”,就是考核名实,推论道理。这种对名实道理的考论,起于魏初之“术兼名法”,与对法家之术的趋尚关联密切。王晓毅先生认为这种法学与人物学一样,与名实关系紧密,他说:“就司法过程而言,则要根据罪名的内涵,考查相应的案例,这就是‘循名责实’。”[6]26毫无疑问,这种法术上对名实关系的探讨,也是为了求得名与实的统一。而刘卲本人也曾参与《魏法》的编撰工作,《三国志》谓:“散骑常侍刘劭受诏定律。”夏侯惠称他为“法理之士明其分数精比”,可见刘卲本人是深受法家名理影响的。我们可以从《人物志》中看到刘卲对法的重视,“建法立制,强国富人,是谓法家”(《人物志·流业》),并将法术与德行同列为“三材”。

这种对法术名理的推崇与循名责实的方法,也使得当时文章颇具法家清峻凌厉的风范。刘师培谓:“魏武治国,颇杂刑名,文体因之,渐趋清峻。”[12]这种对刑名学与文章关系的探讨,也为探讨《人物志》的文章风格提供了启示。

在《人物志》中,也常常显现出一种峻厉雄辩之气。比如《自序》中说:

尧以克明俊德为称;舜以登庸二八为功;汤以拔有莘之贤为名;文王以举渭滨之叟为贵。由此论之,圣人兴德,孰不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任使者哉。

将四个实例以简练的语言组成排比句式,论证观点既不冗杂,也不晦涩,自有一股峻厉之气在内。这种排比句式的运用,常常使得文章富有气势而不流于粗糙。又如《释争》中:

以在前为速锐,以处后为留滞,以下众为卑屈,以蹑等为异杰,以让敌为回辱,以陵上为高厉。是故抗奋遂往,不能自反也。

以排比句式论证,将六个要点铺排开来,鳞次栉比,而终归于论点之上,峻厉雄辩之气,跃然纸上。

另外,除了对排比句式的采用,刘卲在组词造句上还很少用虚词。刘淇在《助字辨略·自序》中说:“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虚字其性情也。”[13]少用虚词会使得文章不具有诗歌那样的深情咏叹,却因体骨突出而显得峻厉整严。例如《材理》篇中论通人之能:

虽明包众理,不以尚人。聪睿资给,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则止。鄙误在人,过而不迫。写人之所怀,扶人之所能。不以事类,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长。说直说变,无所畏恶。采虫声之善音,赞愚人之偶得。夺与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气,折谢不吝。方其胜难,胜而不矜。心平志谕,无适无莫,期于得道而已矣。

论述道理无一字不用心落笔。选段最后以“而已矣”结尾,前文罕有虚词出现。即使是“而已矣”,也是于咏叹间表达对通才的赞美,并不拖沓。清人李慈铭以“峻厉廉悍”称《人物志》之文,可谓灼见。

通过上面论述可以看出,当时对名实问题的讨论催生出循名责实的思想观念。而刘卲对此思想的接纳也反映在《人物志》的撰写中,并因此而影响了《人物志》文章的风格。在循名责实观念的影响下,《人物志》由此形成了质实之中又有一股峻厉雄辩之气的文章风格。

参考文献:

[1]臧琳.拜经堂丛书[M].东京:东方文化学院京都研究所影印,1935.

[2]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三)[M].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77:53.

[3]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425.

[4]马骏骐.刘劭《人物志》述论 [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1(1).

[5] 陈寿.三国志 [M].北京:中华书局,1959:619.

[6]王晓毅.知人者智——《人物志》解读 [M].北京:中华书局,2008.

[7]徐幹.中论 [M].北京:中华书局,1985:21.

[8]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675.

[9]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M].北京:中华书局,1958:1097.

[10]李翱.李翱集[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44.

[11]沈起炜.先秦寓言选译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0.

[12]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7.

[13]刘淇.助字辨略 [M].上海:开明书店,1940:1.

责任编校:林奕锋

中图分类号:I2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5)05-0047-04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5.05.012

作者简介:王开元,男,山东宁阳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3-07-27

网络出版时间:2015-11-11 10:42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51111.104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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