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茜花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0)
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中要素属性的界定
张茜花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西安710100)
摘要:2006年,我国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既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的具体概念和内容,又明确了在基本理论和现实中面临的两个关系问题.本文通过对利得和损失具体概念和要素归属权益的分析,来阐述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中要素属性的界定.
关键词:利得损失;会计核算;所有者权益
近些年,国家经济发展迅速,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大了自身的投入和产出,在企业的利益计算中,也加大了难度.所以,在财务会计方面,财政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在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这一准则中所界定的会计要素与国际惯例相一致,把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两个要素定义为基本要素,其他要素还分为资产、收入、费用和负债.同时,新准则把利得和损失作为附属要素划入到我国会计的基本准则里.这一要素的界定,对国内企业会计的计算起到一定的规整的作用,促进了与国际会计核算的相接轨的速度,同时又把企业的会计核算细化,使企业账务更加清晰和透明,有利于企业的整体发展.
利得和损失被作为子要素纳入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新会计准则中明确了利得和损失的具体内容.利得和损失是生产单位正常经营成果以外的收入和支出.这种收入和支出同时影响着单位所有者权利和利益的上升或者下降.这里的日常活动包括产品的销售,劳务输出,企业机械设备的出租等等.此类企业的经济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资金成本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这一部分经济利益的变化具有不确定性,随机性,对于多少也是不可预测的.对于利得和损失的核算方法也是不确定的.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中的会计要素归属分为两种,即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对于一个交易事项而言,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要素归属中,要么是利润,要么是所有者权益,这两种要素是互相矛盾的,不能同时成为一个交易事项的结果.根据新准则的规定,把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另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新会计准则中,对利得和损失的具体核算去向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规则.对于某一交易事项,其产生的利得和损失最终是计入利润中,还是计入所有者权益中,没有专门的教学科目和专业的核算人员进行区分,这给企业和会计工作者带来很大困扰.
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很难对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进行明显的界定和划分.如果想准确的计算企业经济效益中的利得和损失,就必须明确的分清哪部分是利得和损失,哪部分是收入和费用,真正了解这两部分之间的关系.只有明确的分清其中的关系问题,才能更好的完成会计整体的核算.具体来说,利得和收入都是企业利润的流入,而损失和费用都是企业利润的流出,他们构成了企业的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整体.
首先,利得和损失是非日常经营活动的成果,具有不确定性和非常规性.利得和损失不受企业本身资产本金的直接影响.而收入和费用是经营单位通过正常的生产所得的经济效益,具有常规性和反复性.收入和费用直接与企业经营成本相关联,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
其次,利得和损失核算结果不直接计入营业利润中,核算结果要么计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要么直接计入企业利润总额中.而收入和费用的营业结果直接计入到营业利润中.
最后,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的核算方式不尽相同.利得和损失的核算方式在会计准则中没有固定的规范,他的核算过程是间接的、含蓄的,核算内容比较分散.而收入和费用的核算方式在会计准则中有固定的规范.核算过程中有具体的依据和模式,核算内容也比较直观和集中,可以直接作为财务报表出现.
一般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另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如果利得和损失已经形成并且在数额上已经构成了可纳税的条件,从总体上影响了纳税总额,这一部分的利得和损失应该加入到当时的利润中,而利得和损失没有产生并且还没有构成纳税金额的条件时,对企业纳税总额没有产生影响的,把这一部分可以纳进企业所有者权益里.
3.1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
3.1.1在持有股权比例的不变情况下,使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的企业拥有者的权利和利益发生变化的时候(这部分权利和利益不包括企业的净损失和利润),单位可以通过拥有股份的多少来划分利益的多少,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在处理使用权益法进行计算长期的股权投入时,要把在其他资本公积的起初数据加入到最终的利润里.
3.1.2属于自己用的房屋资产或者已经成为公允价值的投资性的房地产.单位把自己的房屋资产变为投资性房屋资产时,它的公允价值大于单位总体账本中表现的数额,也要计入资本公积.若产生的差额属于借方的,计入到整体变化损失和利益,‘在对这种房屋资产进行分配时,把纳入到其他资本公积的利益变换加到其他业务收入.
3.1.3用权利和利益的方式进行计算的股权份额的支付进行获得其他部门或员工服务的,依照已经决定的固定数额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在行使权利当天,依照现实的权益工具数量来进行数额的核算,借记其他项目的资本公积,依据纳入的实际资金的数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根据这些资本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3.1.4金融资产种类重新划分.依据相关规定,把将符合出售条件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或者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新分类为符合出售条件金融资产的进行处理,并重新调整与之相应的资本公积.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金融资产,在此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数据,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没有固定的到期日的,对其进行分配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2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会计核算
3.2.1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变动的利得和损失纳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核算.当自用房屋资产或者存货转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时,其在转换日的公允比原有账面价值低的,这部分的差额直接计入当前的损益,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另外,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除了折旧和摊销以外,最后,利用公允价值来调整账面价值,其差额作为利得和损失,贷记或者借记公允价值损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中.相反,在其转换日公允价值比原账面价值高的,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损益.
3.2.2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变动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如果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产生无法偿还的债务、罚款,捐赠的接受和支出时,如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这些被确认为营业外收支.在债务重组中,以现有金或者非现有金资产的方式进行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该将重组的债务账本表面上的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转让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而债权人应该将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受到现金或者受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
3.2.3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在对资产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时计算的可回收金额小于其原有的账面价值而形成的差额,这部分差额被界定为资产减值损失,被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与该资产相对应的减值准备.例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损失直接反映到利润报表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4长期股权投资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的核算.投资收益是企业活动中经常发生的行为结果,是企业对外投资后所取得的收益或损失.而长期股权投资是其中之一.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权益法进行核算,投资单位在期末单位的净损益发生变动时,企业通过他们拥有的股份多少来计算投资所得的利益.另外,如果在以成本为基础的情况下,对长期的股权投资进行计算时,必须在确定被投资的企业公布股利时才能确定投资企业的所得利益.如果是用公允价值来计算的金融资产,把这部分纳入到当期的损益里.而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对金融资产的经营所得的利益和股份收益进行处理时,首先要确定这部分收益的数额,才能进行最终的处理.
在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核算中,计入所有者权益确认利得和损失时的账户只有“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转出已确认利得和损失时会涉及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等账户”;而当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时,确认利得和损失所涉及的账户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等账户”.在转出时所涉及到的账户只有本年利润账户,并且在利得转出后,账面归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业务类型也不断增加.财政部要求企业在财务方面进一步透明化和合理化.为了趋同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相关内容.我国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和在会计中核算方式,加强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为企业经营结果提供明确的划分依据,完善了会计工作准则.但是,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也相应的产生了一些弊端.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理论中,将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只分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两种,也就是说利得和损失成为了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附属要素,一定程度上不能清晰的划分已确认实现的收益和为实现的收益,使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不能正确的判断和决策财务报告的数据,影响了正确利润报表的形成,所以,在对利得和损失会计核算进行分析和界定时,必须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使其在会计行业中为会计岗位工作者提供更加准确的规则,从而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
——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操作指南编委会.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操作指南[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2〕钱薇.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1(02).
〔3〕张铮.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J].财会通讯,2010(09).
〔4〕赵建.华浅析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的会计处理[J].中国集体经济,2012(06).
〔5〕李燕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辨析[J].西部财会,2009(8).
〔6〕吕坤艳.论利得和损失有关的会计问题和建议[J].财会研究,2012(09).
〔7〕王春梅.收入费用与利得损失的差异分析[J].科技促进发展,2010(05).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7-00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