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创世记》冯象译本的翻译研究

2015-03-20 06:25李霄宇耿利娟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连贯性圣经目的论

李霄宇,耿利娟

李霄宇,耿利娟/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硕士(河北石家庄050024)。

一、引言

众所周知,《圣经》既是一部世界著名的宗教经典,也是一部将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融为一体的百科全书。由于巨大的影响力,《圣经》被翻译成各种语言。“翻译《圣经》的原则和翻译其他作品一样,没有很大的区别。它同样应遵守‘忠实、通顺’,或‘达意、传神’,或‘信、达、雅’,或者像奈达博士提出的‘意义相符、效果相等’的原则。尽管我们现在还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被翻译界一致接受的原则,但上述的基本神精是不会变的,也就是说:翻译作品要正确传达原著含义,使作者满意,同时也必要使读者看懂,达到预期效果,使读者满意。”[1]

在众多《圣经》的汉译本中,冯象译本是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版本,然而所有译本都存在优势与不足。本文将探讨冯象汉译的《创世记》的不准确性。缘于某些原因,冯象翻译时偶尔违背了目的论的忠实原则且缺乏连贯性,在他的注释里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文运用翻译目的论的原则分析了冯象汉译的《创世记》,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冯象译本的特点。

二、关于《创世记》

Genesis一词源自希腊,取“起源”之意。它是《圣经》里的第一卷书,涵盖了宇宙、地球、人类、婚姻、犯罪、信仰、民族、语言和选民的起源等内容。基本的叙事主题是:上帝创造世界,连同创造的第一个男人和女人,并任命人作为自己的统治者。但是人类不听话,上帝便用洪水摧毁他们的世界。灾后的世界同样腐败,但上帝并没有摧毁它,而是召唤一个叫亚伯拉罕的人成为拯救的子孙。上帝命令亚伯拉罕把家迁到迦南,让他的儿子艾萨克和孙子雅各伯和他一样寄居在此。雅各伯的名字改为以色列,并通过他的儿子约瑟夫代理,以色列的子孙迁至埃及,包括他们的家人在内共70人,上帝承诺给他们远大前程。《创世纪》写到以色列来到埃及为止,接下来是《摩西》和《出埃及记》。叙事过程中穿插着一系列与神的契约,范围上至全人类 (与诺亚的契约),下至与某个人的特殊关系(亚伯拉罕以及艾萨克和雅各伯的后代)。前十一章探讨了人类历史,第十二至第五十章重点叙述了亚伯拉罕、艾萨克、雅各伯和他们后代的行为。

犹太教看重上帝和他的选民之间的契约,以及应许之地上的人民。基督教将《创世记》解读为基督徒基本信仰的预表,主要用于救恩(所有基督徒的希望或保证)和救赎十字架上作为上帝之子的救世主。传统上认为《创世记》的作者是摩西。

三、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

目的性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原则是翻译目的论最主要的三个原则。

1.目的性原则。目的性原则是翻译目的论的第一准则,同时也是翻译行为的决定性原则。弗米尔认为人类活动(包括翻译)是由目的决定的。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译者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最主要的是,委托人和译者需要协商翻译的目的,当委托人对于文本类型只有个模糊概念的时候,与译者探讨翻译的目的显得尤为重要。但大多数情况下,有经验的译者可以推断出翻译的目的。

2.连贯性原则。弗米尔定义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连贯性原则,也叫语内连贯。通常情况下,译者为使目的语文本具有现实意义,会从源语言文本中选择有效信息进行翻译,以新信息的形式再现于目的语之中。根据弗米尔的观点,目的语文本应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从而使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使接受者能够理解目的语中的文化背景以及其中的交际语境,进而促进异语文化的融通和交流,使得目的语文本更具交际功能。

3.忠实原则。诺德在目的性原则和连贯性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忠实原则。因为她意识到目的论的不足之处:第一,身处不同文化环境和背景中的人对译文的观点会有不同;第二,如果译文的交际目的违背了原文作者的写作意图,那么译者便会选择遵循目的原则而放弃忠实原则。为了调解社会文化差异以及翻译行为参与者间的关系,诺德最终提出忠实原则,完善了翻译目的论。忠实原则也被称作“语际连贯”或“忠实”。语际连贯存在于源文本和目标文本之间,而语际连贯的形式既取决于译者对源文本的翻译,又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按照忠实原则的要求来看,译者有必要向译文接受者阐释自己的行为及这样做的缘由。另外,译者更要尊重原文作者,从而来协调译文目的语与原文作者的意图。从本质上讲,忠实原则关注的是翻译过程中译者与译文参与者(如原作者、客户、译文接受者等)之间的关系。

总之,翻译目的论研究的重点是翻译的目的,这决定了有效的翻译方法和策略。翻译目的论反映了以语言本身为主的翻译向更具功能性、更具社会文化导向的翻译概念或是翻译过程中翻译行为的总体转变。

四、《创世记》冯象译本评析

1.冯象译本的不连贯性。正如上文所提到的,翻译目的论要求译者翻译时必须遵循连贯性原则。所谓连贯的翻译,是指能让读者理解,以及那些目标文本里有助于文化传播的翻译。但对于《创世记》,冯象的汉译有时是不一致的。我们来看下面一个例子:

“亚伯拉罕复娶一妻续弦,名香娘。(qeturah,后裔据西阿拉伯香料之路),故名。 旧译基土拉。)”[2](25:1,括号内为译注)

该片断至第二十六章十八节以圣祖故事收尾,可以看出情节缺乏连贯性。

除了上面提到的局限性,冯象力求人名、地名与内文信息的匹配,因此,我们会发现在他的译本里有很多《圣经》中文和合本里的人名和地名发生了改变。例如,他把 “西珥”译作 “毛岭”;还有一些名称的变动是没必要的,例如将“便雅悯”译成“本雅明”。

(二)冯象译本的不忠实性

冯象并非一个基督徒,他既未接受过系统的神学教育,也没有属灵的生命与认知,因此他对《圣经》的理解是有限的。他选择从文学的角度来汉译《圣经》,这也是冯译本不同于其他译本的地方。有时冯象为了增加译本的文采,采用了功能传译的翻译策略,往往忽视了翻译的准确性。下面是《圣经》和合本的英译本,以此为参照:

“Fifteen cubits upward did the waters prevail;and the mountains were covered.”[3]

相应地,以下是几个汉译本:

和合本:“水势比山高过十五肘,山岭都淹没了。”[3]

思高本:“洪水高出淹没的群山十有五肘。”[4]

吕译本:“水势比山涨二十二尺半,山岭都被淹没了。”[5]

冯译本:“浩浩荡荡,竟比重峦叠嶂的巅峰还高出了十五肘。”[2]

不难看出,对于这一句的汉译,冯象的译文最为烦琐,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成语的使用。虽然成语尽显中国特色,且有利于增添译文的文学性,但对于译者而言,使用成语有时则会适得其反。这是因为约定俗成的四字词组不仅会曲解原文的意思,而且会降低句子的节奏感。“重峦叠嶂”在此显得有些许突兀,因为重峦叠嶂大多用来形容山脉,将“巅峰”说成重峦叠嶂就有点不合适了。此外,“竟”字的使用减少了文本的庄严和神圣,给读者一种惊讶的感觉,这违背了《圣经》创作者的最初目的。另如:

“And all flesh died that moved upon the earth,both of fowl,and of cattle,and of every creeping thing that creepeth up the earth,and every man.”[3](7:21)

如下是对应的几个汉译本:

和合本:“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动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和爬在地上的昆虫,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3]

思高本:“凡地上行动而有血肉的生物:飞禽、牲畜、野兽,在地上爬行的爬虫,以及所有的人全灭亡了。”[4]

吕译本:“凡有血肉,而在地上行动的,飞鸟,牲口,走兽,和在地上滋生的各样昆虫,以及所有的人,都溺死。 ”[5]

冯译本:“大地上所有的动物,鸟兽蛇虫同人类一起,都淹死了。”[2]

由此可以看出,冯象把飞鸟、牲畜、走兽和爬虫合译成“鸟兽蛇虫”,虽然看上去语言凝练简洁,但是在“走兽”这一门类里,冯象只突显了“蛇”这一种动物,忽略了其他爬行类动物就不是很恰当了。

总之,《圣经》的翻译并非容易之举,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得很好。《圣经》是关于上帝之言的作品,如果《圣经》的翻译有差,则会误导读者。因此,译者在翻译《圣经》的时候必须忠实于原文,并尽量传达原文的意义,使文本流畅连贯。

[1]朱树飏.谈圣经翻译[J].外语研究,1988(3):70.

[2]冯象译注.摩西五经[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6.

[3]中国基督教协会.圣经(英汉对照)[M].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1995.

[4]思高圣经学会.思高圣经[M].香港:思高圣经学会,1968.

[5]圣经(吕振中译本)[M].北京:燕京大学出版社,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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