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革命建立民主?——1789年至1795年的法国

2015-03-20 00:19吕西安若姆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宣言议会国民

[法]吕西安 ·若姆 著 马 贺 译

1789年大革命起源于君主专制造成的阻塞状态 ,革命的目的是改变法国。然而,特权者多次设置障碍:包括捐税的分配,王室慷慨地在美国参战而产生财政需求,自称代表国民同时又阻止改革的高等法院引发动荡,贵族反抗国家改革,各省议会未能使贵族加入磋商。所有这些因素促使国王重新召集三级会议。

法国自1614年以来从未召集过三级会议,而英国自13世纪就建立了代议制。但是,法国当时的选举方式是新的,几乎是普选制(包括直接选举、按层级选举和通过团体选举)。然而,代表们仍按等级而非按人头进行投票。1788年11月,各方最终在第三等级代表名额加倍的问题上达成一致。这种做法前所未有,但无法预料的风险也随之成倍增加。由于不知道如何驾驭人数众多的议会,又缺乏明确的行动方案,国王路易十六和大臣内克尔(Jacques Necker)无法掌控这样的局面。

国民议会中来自三个等级(第三等级、贵族和教士)的代表们很快就想出一个好办法:为了王国的改革,应当像1787年的美国那样,制定一部全新的宪法。1776年,在法国的帮助下,美国宣告脱离英国独立。美国人在握有武器后颁布了联邦宪法。在法国,卢梭(Jean-Jacque Rousseau, 1712~1778)〔1〕Voir le livre de Robert Derathé, Jean-Jacques Rousseau et la science politique de son temps, Paris, Vrin, “Bibliothèque d’histoire de la philosophie”, 1970, p.492.的公意(volonté général)理念再次受到关注,但法国适用多数原则,并使其成为一般准则:只有体现出公意的法律和宪法才具有合法性。然而,公意究竟是归属于人民(卢梭的主张),还是归属于选举出的代表?

从1789 年7月9日开始,制宪议会的代表们实施了大胆的改革:在自由派贵族(这些贵族在制宪议会中常常受到蔑视)的支持下,他们于8月4日夜废除了特权,并颁布了《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这些举措不仅超出了陈情书的范围,还表明与所属团体授权的决裂。

英国人已于17世纪颁布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美利坚诸国也是如此。然而,法国是将宪法建立在自然权利之上,而自然权利是个人拥有的最重要的权利。美国人则与此不同,他们于1787年制定宪法,随后又于1791年增加了名为《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十条宪法修正案,体现出不同的哲学理念:在美国,议会和行政权必须尊重个人权利,并通过公正的法律予以保护,但美国人没有详尽无遗地陈明个人权利。他们保留了一些自由和权利,通过《权利法案》第9条和第10条加以保护。美国人只陈明了为数不多的自由和权利,可以直接在法官面前获得救济,尤其是在警察和刑法方面,《权利法案》提供了重要保障。当时,美国的法官还没有权力中止其所在州表决通过的法律,但《联邦党人文集》已宣称支持批准宪法。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声称,未来的司法权应当使宪法位于法律之上。〔2〕Denis Lacorne对法国和美国的比较做出了精彩的评述,参见 L’Invention de la république. Le modèle américan,Paris,Hachette,“Pluriel”,1991,p.320。1803年,在司法审查第一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适用违宪审查:议会在立法活动中不再是万能的,即便当时美国选择“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分权制衡机制的余地已经很小了。这与法国的理念截然相反,法国常常寻求(特别是在大革命中)权力的统一,作为人民主权统一的体现。然而,美国则表达了另一种国家理念——多元而不是统一和不可分割,另一种分权理念,以及另一种人权视角:美国革命既影响了法国人,同时又受到了法国人的影响,以全然不同的精神成长起来。

一、1789年《宣言》:一个文本的多种解读

人们长期以来将1789年《宣言》视为革命动力和民主精神的体现:为了个人自由和平等,《宣言》取消了特权和特殊团体,使其在实际上成为一个革命的法案。此外,《宣言》还将权力建立在个人(人和公民)权利和国民主权的基础之上,展示了逐步实现民主的前景。然而,《宣言》正式回应了“忽视和蔑视”人权(《宣言》的序言部分)的现象,第2条规定了“保护”不被承认的自然权利。按照这种说法,《宣言》 仅仅是公布(“宣告”)、提醒和保护已经存在的事物:人享有源于自然的权利,包括自由、财产、安全、反抗压迫的权利。《宣言》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简言之,就是这个公理:人拥有权利。〔3〕比较《宣言》和自然权利哲学家的观点,参见Lucien Jaume, Hobbes et l’État repésentatif moderne, Paris, PUF,1986, pp.166-180。关于对三个宣言的讨论,参见同一作者,Les Déclarations des droits de l’homme,Paris, Garnier-Flammarion,1989, p.532。

然而,认真阅读《宣言》后会发现,与通常理解的“人权”概念相反,没有一项自然权利会脱离法律而独立存在,此处的法律则体现为制定法律的议会多数意志。正如《宣言》第4条所规定的,人们行使各自的权利,但界限同样存在,“(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为何这样规定呢?在制宪议会成员的理念中,如果法律是“公意的体现”(第6条),法律就是良善的和公正的。也就是说,法律是国民主权意志的体现。然而,国民是否意味着全体公民?在理论上,对第6条的理解存在两种可能:或是个人,或是通过他们的代表,法律来源于“所有公民”。

事实上,根据西耶斯(Abbé Sieyès, 1748~1836)的理论,制宪议会的成员将国民视为选举出的议会:西耶斯于1789年9月7日指出,国民只能通过他们的代表说话和行事。〔4〕Sieyès, “Discours sur le veto royal”, Archives parlementaires, 1re série, t. Ⅷ, pp.592-597.国民的意志就是议会多数的意志,而不是选民的意志。于是,代表就是主权,代表“行使”主权。因此,个人权利的“宣言”实际上就是为所有人和每个人制定法律的国民的权利宣言。那么,《宣言》是为从传统束缚中解放出来的个人服务的,还是为代表国民的国家服务的?

两种解读皆有可能,但其强烈倾向于第二种解读。因为,制宪议会的成员认为,如果法律是“公意的体现”,国家就不可能成为压迫者。可是,反抗压迫的权利确实存在,既然有权反抗投票通过的法律,就最终承认了法律的不公正。这个问题曾在制宪议会上被公开提出过,又在吉伦特派和山岳派的国民公会上成为两派激烈争论的焦点之一,最终导致对吉伦特派进行肉体消灭,行使了反抗的权利。这种表达在1793年《宣言》中再次出现,重复了孔多塞(Nicolas Caritat, marquis de Condorcet,1743~1794)和吉伦特派宪法草案中的表述,其目的是引导反抗权,将其纳入宪法。〔5〕Nicolas de Condorcet, “Discours au nom du Comité de constitution”, 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 LⅧ, pp.616-624 (incomplete au Moniteur).

大革命一直拒绝赋予司法权审查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否尊重个人权利的资格。宪法法官被视为是反民主的(这与美国的情况不同),因而不能在法国实行这样的“权利保障”。在大革命期间,法国先后于1789至1791年,1793年和1795年尝试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权利。西耶斯曾在共和三年热月2日和18日(1795年7月底)为此做出惊人的尝试,却全然失败:他建议设立一个“宪法陪审团”(jury constitutionnaire),负责维护宪法,并起到“人权法院”的作用。然而,在投票表决时,西耶斯没能得到任何回应。

因此,法国的人权概念体现出的更多是哲学而非法律,是理论而非实际效力。直到1971年,宪法委员会决定将《宣言》纳入宪法效力体系,这既是转变也是断裂。于是,在现代尊重法律和权利的民主国家,这个著名的《宣言》逐渐演变为与国家对抗的办法,成为民主的而非革命的工具。在此期间,《宣言》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些影响具有想象力、充满激情,同时也颇为浪漫。

二、君主立宪失败

有必要指出,在1789年6月20日的“网球场誓言”之后,市镇议会先自称为国民议会,随后又叫制宪议会。从那时起,议会的任务就与召集三级会议时的初衷大相径庭。代表中的领袖先起草了1791年宪法,又迫使路易十六接受这部宪法。于是,他们认为革命已经结束:正如勒·霞不列(Isaac Le Chapelier,1754~1794)所解释的那样,在个人与国家之间,首要的是由国民代表组成的议会。从今以后,什么都不存在。在个人和整体利益之间没有中间利益。勒·霞不列提出了针对工人工会和雇佣者工会的法律草案。在草案中,他也表达了这个观点。〔6〕勒·霞不列制定的工会法(1791年6月14至17日)以及俱乐部和民众社团法(1791年9月29日),参见Lucien Jaume, Le Discours Jacobin et la démocratie, Paris, Fayard, 1989, pp.59-65。在新的宪法秩序下,结社自由和劳动者集会的自由(比如罢工)都是非法的。

当时的法国对社会运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分歧以及市民社会中不可避免的聚集不屑一顾:那些俱乐部、民众社团,以及市郊的手工业者和工人很快就与议会发生冲突,并使国王感到不安,而此前认为法国已经“重生”的温和派对此也感到忧虑。在选举第二届议会的工作结束后,立法议会于1791年10月1日召开。所有代表都是新当选的,因为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Robespierre, 1758~1794)曾主张禁止制宪议会代表再次当选,他的观点最终胜出。这种做法再次引发了动荡,形势很快就变得难以控制。立法议会通过了国王曾否决过的法案。1791年6月21日“逃亡瓦伦”后,国王就经历了信任危机,这次则令他威严扫地。立法议会又要向奥地利宣战,因为那里已成为流亡贵族和反革命武装的集结地。此外,立法议会还迎来了社会上激昂的民主运动,对宪法规定的授权代表制度表示抗议。

巴黎48个区开始还是以选举为目的,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就变成制定决议和发起行动的永久性团体,尤其是受到无套裤汉鼓动的那些最活跃的分子。莫孔赛依(Mauconseil)区于1792年8月4日发布了一项决议,第二天将这份决议呈送立法议会,并告知在该区的巴黎民众,强烈体现出这种精神。决议要求“忘记法律”,即1791年宪法,因为危险已至:议会已于1792年4月20日宣战,又于7月11日宣布祖国处于危难之中。路易十六因逃亡瓦伦的叛国行为而饱受诟病,他又否决了立法议会的两项法案,一项法案针对流亡贵族,另一项则与顽固派神甫有关。时局已陷入瘫痪,而雅各宾俱乐部、民众社团和各区在7月已要求废黜国王,制定新宪法。于是,莫孔赛依区率先发起了大胆的行动:强大的信念促使其宣称,该区代表“公意”——1789年《宣言》中法律的来源,公意不再支持宪法并反对国王这位国家元首,该区是“民意”的代言人,而民意“本身就是国王”。这样一来,莫孔赛依区使自身处于反抗的境地。

莫孔赛依区这么做是因为该区是“主权的一部分”。在直接民主的概念中,部分能代表整体发出声音。部分也可以是整体的先锋队。此外,该区呼吁代表们认可其意志,还邀请其他47个区的公民加入进来。立法议会以法案(法律)的形式于同日(1792年8月5日)予以回应,吉伦特派领袖维尼奥(Pierre Vergniaud,1753~1793)指出,议会重申:“主权属于所有人,而不属于一部分人”,为了避免无政府状态和内战的苦难,议会应当宣布“莫孔赛依区的决议因违宪而无效”。〔7〕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 XLⅦ, pp.475-476.然而,5天后,不满情绪激增。来自各省的“联盟派”代表按照周密的安排,突然涌入杜伊勒里宫。君主制灭亡了:立法议会被迫下令逮捕路易十六及其家人。为了表示感谢,莫孔赛依区改名为蓬孔赛依区(Bon-Conseil)。〔8〕Bon-Conseil,在法语中的意思是“好建议”,而原来的名称Mauconseil的拼写像是“Mauvais-Conseil”(“坏建议”)的缩写——译者注。

三、国民公会:人权戏剧的第二幕

为了制定一部新的共和宪法,国民公会(美国式的称谓)经两个等级的男性公民普选,于1792年9月21日开幕,废除了君主制。从召开会议时起,共和派中的两个阵营——吉伦特派和山岳派,就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斗争的顶峰出现在1793年5月31日至6月2日,议会遭到围困,29名吉伦特派代表惨遭杀害。公社和48个区继而由马拉(Jean-Paul Marat, 1753~1793)领导,实施强制驱逐。在此之前,国民公会已判处路易十六死刑,并于1793年1月21日执行。吉伦特派受到了这股暴力浪潮的袭击,被驱逐出议会,随后又惨遭流放。在山岳派对共和国“统一和不可分割的”主张之下,吉伦特派在外省的反抗和军事暴动被称为“联邦主义者”的行动。于是,吉伦特派是“糟糕的共和派”、伪装起来的保皇派和联邦主义者的传说扩散开来。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回应吉伦特派代表,山岳派于1793年6月24日公布了他们制定的《人权宣言》。而吉伦特派也曾于1793年2月15日公布了由孔多塞执笔的权利宣言和宪法草案。其中,为定期修改法律或宪法以及提出新法案设置程序,是孔多塞的一项重要革新:即在出席选举大会的公民和人民代表之间进行对话,一种准直接民主(une démocratie semi-directe)。这种交流形式在选举人和被选举人之间展开,应当能避免那些急先锋的示威活动。例如雅各宾派、科特利埃俱乐部(Cordeliers)、其他多个俱乐部,以及无套裤汉,曾相继使国民议会、立法议会和国民公会遭受直接的实质性威胁。但是,山岳派反对这种征询公众意见的民主(démocratie référendaire),因为这可能会危及他们在所谓的“人民”运动中的领导地位。孔多塞曾指出,应当顾及非正义的法律违反宪法或人权的假设,因为马拉或埃贝尔(Jacques René Hébert,1757~1794)这等最激进的分子利用暴动,制造混乱,代价太高了。因此,他主张用法律和宪法取代危险的反抗权。孔多塞起草的宣言将压迫分为三种:法律的、行政的和政府的压迫,第32条规定“应当由宪法规定反抗不同压迫的方式” 。

山岳派对此展开反击,矛头直指孔多塞宣言的本质,称其为虚假的民主,目的是欺骗人民,因此应当摒弃幼稚的信念并撤销繁冗的程序。山岳派《宣言》第34条则规定了完全自由的反抗(可以理解为暴动),第35条又赋予“人民的每一个部分”反抗的权利。于是,反抗压迫的权利由人民集体行使或由代表人民的群体行使,不再是1789年《宣言》中的个人权利。然而,这无异于将无套裤汉、巴黎48个区和巴黎市政府的极端主义合法化。在1792年8月10日、1793年6月2日和1793年9月5日的骚乱(甚至是暴动)中,为了使议会俯首称臣,这些团体都曾处于行动的第一线。在雅各宾派或山岳派的激情驱使下,为了“公意”,即便是小规模的战斗也会当场并立刻出现在街头或广场,这种景象在大革命十年中经常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从立法议会期间到1793年春,山岳派成为执政者的过程。

1793年《宣言》还因“古罗马人”的表达方式〔9〕“古罗马人”的表达方式是指“短而有力”的方式——译者注。而引人注目。《宣言》第27条以命令的语气,使每个公民成为想象中的人民自由的行使者:“任何个人如果侵犯了主权,自由的人有权将其立即处死”。由于篡权的阴霾挥之不去,再加上对君主(波旁或奥尔良)复辟的忧虑,时常将这种想法推向极致。

对此,克里格尔(Blandine Kriegel)认为:“正是这份《宣言》导致了‘恐怖’,因为《宣言》庄严宣告了人民处死敌人的权利,过度颂扬了发起革命和内战的权利。”〔10〕Blandine Kriegel, “La Déclaration de l’an Ⅰ: la naissance du droit des peuples”, Les Déclarations de l’an Ⅰ, Paris, PUF, 1995,Publications de la faculté de droit et des sciences sociales de Poitiers, p.13.于是,暴动就变成了“最神圣的义务”;事实上,这种方式已经受到了历史的巨大讽刺……在吉伦特派《宣言》中:吉伦特派的起草者其实脱离了孔多塞的理念,他们在压力下做出让步,起草并通过一份《宣言》,而这份《宣言》在三天后便导致了对吉伦特派的清洗。在山岳派的宣言中,第35条规定:如果穷尽了法律救济仍无济于事,暴动就是“最神圣的权利和最不可或缺的义务”。该宣言的其他段落显示出,这些用语来源于罗伯斯庇尔自己于1793年4月24日起草的宣言。由于吉伦特派采用了罗伯斯庇尔的逻辑,接下来他们就成了第一批受害者!效仿“不朽者”是最糟糕的选择,所有的政治斗争都是如此:6月2日,无套裤汉直接按照罗伯斯庇尔的逻辑行事,再次使用了这个著名的方法。

《宣言》第26条声明赋予“部分人民”全部自由,是罗伯斯庇尔的理念在山岳派《宣言》中的另一体现:“议会主权的每个部分都应当享有以全部的自由表达其意志的权利”。这就是此前莫孔赛依区的做法。该区已于1792年8月10日前表达了要求取消宪法的“意志”。此处再次展现了无套裤汉的精神,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罗伯斯庇尔主义。

山岳派《宣言》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第25条中的“主权属于人民”的理念。而1789年《宣言》则表达了主权归属于国民的原则,以便更好地保持适用代表制。在山岳派宪法中,选举人被召集起来批准或否决至关重要的法律(lois),使其与法令(décret)相区别。于是,民主就不再体现为“代表的专制”。根据罗伯斯庇尔观点,这种统治意味着应当由一位精英代替人民行使主权。山岳派在此吸纳了孔多塞的理念,他们认为这种做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告慰卢梭的亡灵。这位日内瓦公民曾经写道:“公意不能被代表,公意不是真实的,就是歪曲。”〔11〕“La volonté(générale)ne se représente pas, elle est la même ou elle est autre. ”

四、山岳派宪法:神话的诞生

1793年《宣言》在19世纪的共和派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中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宣言》宣扬“共同幸福”,而不仅仅是个人利益,并被认为将平等置于自然权利之上。事实上,1789年《宣言》在第1条中也给予平等以优势地位,但当时的论战没有提及这个问题。1793年春,吉伦特派和山岳派之间进行辩论,他们颂扬“美德”(罗伯斯庇尔)或博爱,对个人主义发起道德攻势,并持续争论这个主题。例如,罗默(Gilbert Romme,1750~1795),这位山岳派积极分子和未来的埃贝尔派曾写道:“仅为自己活着的人是与众人为敌;为众人活着的人,会赢得整个社会的支持。”〔12〕“Qui vit pour soi seul est contre tous; qui vit pour tous a toute la société pour lui”, Gilbert Romme, “Rapport au nom du Comité d’analyse”,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 LⅫ, p.264.有些人提议宣告人和公民的义务,1789年就曾摒弃这个建议,即便当时的序言部分保留了这个词。此外,共和派对财产的争论同等重要。但是,《宣言》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采纳罗伯斯庇尔或公安委员会成员阿尔芒(Jean Baptiste Harmand, 1751~1816)的提议。前者在其4月24的草案中建议通过法律限制财产;后者为“土地出产和劳动成果的平等权”(即“事实的平等”)辩护,认为是对权利平等的必不可少的补充。

巴贝夫(Gracchus Babeuf, 1760~1797)很快就认可了阿尔曼的观点。尽管巴贝夫没有声明,他有时全面仿效阿尔曼的文字,而这正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思想的起点。关于巴贝夫的《平民宣言》(Manifeste des plébéiens)〔13〕该宣言发表于1795年11月30日——译者注。中“事实上的平等”理念,阿尔曼也曾在1793年4月17日的演说中指出,“精神上的平等”是事实上的平等的敌人。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山岳派《宣言》实在走得太远:第16条规定,赋予所有者“按其意愿享有和处分” 财产、劳动所得和收入的全部自由。

1793年《宣言》的巨大声誉与其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密不可分:对想象中的而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吉伦特派联邦主义”发起攻势并取得胜利,围绕公民资格激烈论战。最激进者认为,公民有权向合法选举出的权力机关示威或反抗。“公民”一词刚刚得到确认,随即就被视为战斗的无套裤汉。尽管如此,公民的形象继续存在于第二次或第三次革命中(1792年8月10日之后)。正如在制宪议会存续期间,埋葬旧制度的愿望始终存在一样。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文献丰富了罗伯斯庇尔主义和巴贝夫主义:索布尔(Albert Soboul)声称,共和二年难道不是“社会民主和平均主义共和国的一次尝试吗”?〔14〕Albert Soboul, La Civilisation et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Paris, Arthaud, 1982, t. 2, p.136 et passim,索布尔在该书的这个部分大力赞扬巴贝夫。于是,1793年《宣言》和宪法就变成为人们开启美好未来的福音,一个新造得好消息。

五、无效力的1793年宪法:走向恐怖

1793年8月4日,山岳派宪法在公民投票中通过。这部宪法没有回应任何现实问题:外省暴乱、旺代战争、土伦暴动向英国人敞开大门,为了以最纯粹和最直接的方式“代表”人民在各激进俱乐部或派别间展开的斗争愈演愈烈。另一种组织形式也正在内部和外部战争的考验下形成。公民鲁瓦耶(Claude Royer),是索恩河畔沙隆(Châlons-sur-Saône)的神甫,法国各区的代表之一。为了1793年8月10日的会议,他被派到巴黎。8月8日,他在国民公会宣读了一份《请愿书》,声明雅各宾派和山岳派最狂热的分子要联合起来对抗假想中“危险的联邦主义者”,目的是使巴黎成为权力的中心,随后则是恐怖统治的中心。事实上,正是这位鲁瓦耶,作为请愿书的宣读者和起草者(很可能是这样),8月30日促成了将选票投向巴黎的雅各宾派,其口号如下:“我们将恐怖列入议事日程,是唤醒人民和促使其自我救赎的唯一方式。”〔15〕Alphonse Aulard, Société des Jacobins, t.Ⅴ, pp. 383-384.激进分子入侵国民公会后,迫使代表们于9月5日接受了这个口号。

《请愿书》充满激情,宣称:“巴黎不再位于共和国之内”,恰恰相反,应当在巴黎寻求创建一个共和国,以热烈融合为理想,超越一切差别和个性特征(不再有沼泽派),使人民成为同一个整体,领袖们应一劳永逸地唤醒人民。请注意此处的宗教语气,经常出现在共和二年的文本中:那些恶人“将活着忍受平等的苦刑”。鲁瓦耶神甫成了革命地狱的保证人。

该《请愿书》宣读于1793年8月10日,这天是 “统一和不可分割”节。当时的舞台布置者是画家大卫(David),法国人民作为一个整体以大力士赫拉克勒斯的形象出现,他用大棒碾碎了企图从“污秽的沼泽”中爬出来的“联邦主义九头蛇”。〔16〕Archives parlementaires, t. LXⅧ , pp.565-566.

六、特别的角色:无套裤汉

1793年8月和9月,由于实施了恐怖政策和有利于社会最底层的经济措施,各区的骚乱继续存在。索布尔曾先后评论植物园和无套裤汉区的《请愿书》:“无套裤汉从未具体表达过他们的理想社会。”〔17〕Albert Soboul, Mouvement populaire et gouvernement révolutionnaire en l’an Ⅱ , Paris, Flammarion, 1973, p.118. Voir aussi Les Sans-Culottes parisiens en l’an Ⅱ, Paris, Seuil, “Points/Histoire”, 1968, p.70.1793年9月4日和5日爆发了抗议国民公会的示威游行,动荡状态达到了顶峰。同时聚集起来的示威者包括巴黎48个区的代表、雅各宾派、公社领袖肖梅特(Pierre Chaumette, 1753~1794)和埃贝尔,以及来自社会底层自称是无套裤汉的激进者(工人、作坊主和工匠),他们反对“身穿金饰套裤”的有钱人和贵族。9月2日,无套裤汉高唱《卡马尼奥曲》(这首无套裤汉的歌曲创作于1792年)。9月5日,这一幕又在国民公会上重现。由此可知,无套裤汉批判的主要对象是“保皇主义”。人们在9月2日得知,出于保皇主义者的缘故,土伦已经落到英国人手中。此外,他们还批判囤积居奇者。由于爆发了生存危机,以面包为首的主要食物价格昂贵,某些地区供给薄弱,人们常常就这些方面提要求。因此,无套裤汉运动既是经济—社会的,又是政治的。在他们的压力下,国民公会于1793年7月26日不得不投票通过一部“恐怖的法律”。该法规定对囤积居奇者处以死刑,但收效甚微。9月3日,国民公会同意原则上对必不可少的食品实施最高限价。9月29日,出现在《请愿书》中的这些请求被纳入法律。事实上,国民公会曾在5月4日决定,对各省的谷物和面粉规定最高限价。但各省的价格不同,引发了投机和囤积居奇。9月3日确定了最高限价,此后适用于法国全境。

正如《请愿书》中写到的,无套裤汉要求扩展地主阶层(小地产阶层),而不是消灭他们。通过制定规章和征税,“增加有产者的数量”。尽管没有限定“最高资产”的税率,请求中的第9至12项表明,理想社会由小手工业者、农民和作坊主组成,就像卢梭的作品所描述的那样。因此,应当取消商业的中间人,他们通过贩运原材料或食品敛财;也应当消灭企业家,是这些人使手工业者处于雇佣劳动者的境地。在无套裤汉的《请愿书》中,他们痛斥商业资本主义。正如索布尔所言,他们经常表达出“享有平等”的理想。

在政治层面,这些激进分子要求直接民主,至少要召开他们的全体会议。9月5日的投票将恐怖纳入议事日程,继外省的革命法庭(同样经投票产生)后,又出现了革命部队。激进分子还要求净化部队和行政部门,由无套裤汉掌管:埃贝尔的纲领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这些愿望,此人是科特利埃俱乐部的领袖,《杜歇老爹报》(Le Père Duchesne)的编辑和最激进的活跃分子之一。于是,革命政府在1793年12月招募无套裤汉到新政府就职。傅勒(François Furet)写道,1791年的内阁职位共670个,1794年达到3000个,而到当年年底则有近5000个。“当无套裤汉不再以武装分子的面目出现时,他们占据了警察、军队和国民生计的领导岗位。”〔18〕François Furet, La Révolution de Turgot à Jules Ferry, Paris, Flammarion, 1989, p.143.与某些鼓吹直接统治的说辞相反,共和二年的掌权者根据当时的用语扩展了“领导岗位”。

七、恐怖统治的政治、经济、道德和军事维度

1793年秋,宪法暂停适用,政府已经宣布“继续革命直到恢复和平”。然而,里昂在长期叛乱后被收复。国民公会于10月12日作出决议,宣布:“里昂失去了自己的名字,从此以后叫‘被解放的城市’(Ville Affranchie),要毁灭这座城市。”应当在废墟上立一根柱子,载明:“里昂向自由宣战;里昂不复存在。”于是,富歇(Joseph Fouché, 1759~1820)出现在那里。与比约—瓦伦(Billaud-Varenne)一样,他曾是朱伊利的奥拉托利会会员(Oratoriens à Juilly)的学生,随后在奥拉托利会的五所学校任教。因曾在年幼时许下誓愿并穿戴长袍,他本可成为“奥拉托利会的成员”,但没有去当神甫。历史学家们指出,直到审判路易十六之前,富歇一直是个温和派。他曾在国民公会的国民教育委员会与多努(Daunou)和孔多塞合作。然而,他善于见风使舵,经常加入新形成的多数派。他曾放弃中间立场和亲吉伦特派的做法,一夜之间就从反对审判国王转变为投靠激进派。他抛弃平原派,为采取极其严酷的措施,加入山岳派。尤其是在涅夫勒省(la Nièvre),他鼓吹“全面革命”。随后,在里昂,他与救国委员会委员科洛·德布瓦(Jean-Marie Collot d’Herbois, 1749~1796)一起,在1793年11月16日联合发布的《指令》(Instruction)中要求发动“全面革命”。〔19〕该 指 令 的 法 文 全 称 为“Instruction addressée aux autorités constituées des départements de Rhône et de Loire, et principalité de campagne, et aux comités révolutionnaires, par la Commission temporaire de surveillance républicaine, établie à Ville-Affranchie par les représentans du peuple ”——译者注。富歇在其《回忆录》中,为自己的暴行辩护:这个词“可以说,是正式的,也是众所周知的。”〔20〕Les Mémoires de Fouché, éd. L. Madelin, Paris, Flammarion, 1945, p.44.他把在里昂任职总督说成是“作为特派代表,仅仅是机械地执行救国委员会和公安委员会的命令而已。”他声称自己特别顺从:“在恐怖时期,我从未掌权;恐怖反而影响了我。”然而,事实是,里昂在长期反抗后变为“被解放的城市”,并遭受为期三个月的血腥镇压;他在里昂的《指令》中措辞可谓恐怖时期最富激情的言语之一。

在此,富歇展示了一个“重生”计划,该词成为贯穿大革命始终的重要词汇。这意味着,革命的历程应当改变人心:“革命改变了法国,每个公民也应当对自己革命。”曾任教师的富歇于1793年撰写《思考公众教育》,此书在“被解放的城市”再版。他在该书中指出:“法国人不要半吊子的教育和半吊子的自由,而是要全部更新,就像刚刚从大自然中诞生的新生命那样。”〔21〕Joseph Fouché, “Réfl exions de Fouché (de Nantes), représentant du peuple, sur l’éducation publique”, cité in J. Guillaume, Procèsverbaux du Comité d’instruction publique, t. 1, appendice Ⅱ , pp.614-619.在共和二年的其他宣言中也可以见到将宗教词汇——“新人”移植到政治革命的做法。1789年王国的“重生”主要是具有法律和宪法上的意义,以《教士法》的形式野蛮地推翻了法国传统的天主教教会。然而,在共和二年,“重生”则意味着摧毁并在一无所有的基础上重建。1786年,在法兰西学术院的字典中,这个动词仅在宗教信仰的意义上使用:“经耶稣基督的洗礼而重生。”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巴贝夫将富歇的所作所为描写成关于平等的“神圣的和崇高的主义”。富歇在他的《回忆录》中却口无遮拦地指出,大革命在他眼中是与军火供应商和银行家一起发财的机会,他自己则没有受到“内部投机者那些伎俩……”的蒙骗。在果月18日政变〔22〕督政官巴拉斯(Barras)和其同僚于果月18日发动政变,反对议会(元老院和五百人院)。此举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王朝复辟,而当代历史学家正就这种观点展开争论。的第二天,他欢呼:“爱国者们披荆斩棘、勇往直前,自由之树已结出最甜美的果实,现在正是采摘和品尝的时候;也是使强者身居高位的时候……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是所有权力部门的领导。从此以后,再也不必全部根据能力来分配职位了。”〔23〕J. Fouché, Mémoires, op. cit., p.56.

其实,《指令》中的社会计划看上去很普通,就是在无套裤汉主义中常见的主题:“将公民无用的东西全部拿走”;战争中征用,平日里征税,这些都是无套裤汉区从1793年9月5日起的做法。此外,富歇使用暴力破除基督信仰,可能体现出了他的偏见:“教士是使法国遭遇不幸的唯一根源。”这也是激起罗伯斯庇尔强烈不满的原因之一,他在热月8日的演讲中高喊:“不是像肖梅特和富歇所说的那样,死亡不是长眠。”〔24〕罗伯斯庇尔相信灵魂不灭,他反对破除基督信仰运动——译者注。然而,富歇当天和议会中的沼泽派一起,策划了一个推翻罗伯斯庇尔的阴谋。

八、为了走出恐怖:1795年宪法和人的义务

罗伯斯庇尔及其同僚倒台后,国民公会依然掌权,废除了一些恐怖措施,例如废除共和二年牧月22日取消所有司法保护的法律。此外,议会着手制定一部新宪法。如前所述,西耶斯曾建议设立违宪审查制度,但遭拒绝。1795年8月18日,在辩论结束的第二天,来自阿登的代表博丹(Baudin des Ardennes)提交了一份报告,名为《结束大革命的办法》。他在报告中提倡新议会的两院(元老院和五百人院)保留前国民公会的成员。1795年8月22日,议员们投票通过了这项决定,同时还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和置于该宪法前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宣言》。热月党人保留了共和政体,但建立了两级的男性选举制度。缴纳直接税也是选举需要满足的条件。因此,只有纳税才能成为公民。大革命也是第一次承认两院制。王政派〔25〕这 些 温 和 派(Nicolas Bergasse, Trophime Gérard, marquis de Lally-Tollendal, Stanislas comte de Clermont-Tonnerre, Jean-Joseph Mounier)拥护英国的制度,认为国王的否决权能使两院平衡。他们是孟德斯鸠的追随者,建议大革命向另一个方向发展。在1789年9月10日至11日的投票表决中,他们的提议未获通过。曾于1789年建议设立两院制,但以失败告终。此外,1795年春,国民公会还得对付无套裤汉发起的猛烈攻击。

共和三年《宣言》的诞生,标志着肃清罗伯斯庇尔集团和走出恐怖的阴影。然而,由于立场保守,文采上又乏善可陈,人们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份《宣言》。《宣言》中真正的创新来自第二部分,即对义务的宣告。但是,宣告义务不是新的要求:从1789年制宪议会时起,教士阶层,尤其是格雷古瓦(Abbé Henri Grégoire,1750~1831)神甫,或是担心出现混乱的代表们,提出过“义务”的理念,但未被采纳。比如,当时的代表图雷(Thouret)就曾在权利和义务之间做出了必要的解释。当时,他的同僚辛迪(Sinety)提交了一份分为两栏的表格,使义务和权利一一对应。1793年春,在起草新宪法时,再次引发了这个争论。雅各宾派的公民美德理念(对公共利益大公无私、无比忠诚,甚至不惜牺牲生命),将“义务”理念直接融入道德体系。尽管罗伯斯庇尔当时再次拒绝在1793年《宣言》中提及“义务”,他在共和二年花月(1794年5月7日)颁布了一项向最高主宰和不朽的灵魂表达敬意的法令。他指出:“人有义务庄严地敬拜最高主宰。”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义务:“憎恨无诚意和暴政”、“援助不幸的人”以及“公平待人”等。此外,还有一份关于美德的节日名单(至少有36个节日),包括爱、勇气、虔诚和孝道等。在制定法律草案后,罗伯斯庇尔语录共印制了20万册,成为共和国的官方道德。

在热月9日推翻罗伯斯庇尔的那些人认为:“一个公民若不是好儿子、好父亲、好兄弟、好朋友和好配偶,就不是好公民(义务中的第4条)。”然而,这个观点与其对立方的观点如出一辙。此外,义务中的第2条既体现了基督教思想中的两个原则,〔26〕这两个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所欲,施于人”——译者注。也是长久以来法学家和政论家的理念,尤其是柏拉马基(Jean-Jacques Burlamaqui, 1694~1748)或马布利(Gabriel Bonnot de Mably, 1709~1785)的思想,成为革命精神的共同来源。这些理念已经在吉伦特派草案第5条和山岳派《宣言》第6条中体现出来。

1795年《宣言》删除了自然权利。然而,这是最具新意的做法吗?《宣言》只规定了“社会中的人权”,同样来自于吉伦特派草案。事实上,这些人与孔多塞的观点不同,他们因担心无套裤汉发起攻势,在议会中投票取消了援引自然权利的做法。无套裤汉特别看重反抗权,他们认为该权利不能受到实证法的捆绑和奴役。热月党人似乎也怀有同样的忧虑,在讨论宣言草案时缺乏思想碰撞,显得非常乏味,《导报》(Le Moniteur)曾对此进行报道。

其实,真正的革新体现为,权利清单中已找不到反抗压迫的权利。人们回顾以往的不幸,尤其是近期发生的事件,就可以理解这种做法了。芽月12日和牧月1日,无套裤汉闯入国民公会,他们高喊:“要面包和1793年宪法!”代表费罗(Féraud)已于牧月遇害,他的人头被挂在长矛尖上,在议会中穿梭。

热月党人出于同样的考虑,认为平等不再是自然权利,平等意味着“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权利中的第3条)。然而,1789年《宣言》中的第6条已然是这种表述了。此外,财产出现在义务中并不令人吃惊,因为“维护”财产是“所有社会秩序”的基础。事实上,克莱蒙—托内尔(Stanislas Clermont-Tonnerre, 1757~1792)从君主主义者的角度嘲讽道,《宣言》确认了对财产的保护,但教会的财产却不被视为财产!由于教会是一个团体或是宗教团体的总和,1789年的人们认为社会以个人的形式存在,因此教会应当消失,取消教会财产的目的就在于此。热月党人的有产者共和国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有所进步,但当危机出现时,对教士(放逐和杀戮)却是不宽容的。

九、人权和人民的权利

大革命点燃了宣告普遍权利的希望。在革命的话语中,国民成为重要的历史角色。人权和公民权利与人民的权利在革命中结合起来。1795年4月23日(共和三年花月4日),格雷古瓦神甫将自己起草的《人的权利宣言》(Déclaration du droit des gens)提交热月党人的国民公会。格雷古瓦阐述了该宣言草案的目的。国民公会为了给未来制定原则,曾颁布1792年10月28日法令,征求相关的草案;于是,格雷古瓦趁议会讨论宪法时于1793年6月18日提交了自己拟定的草案,但因内容超前甚至危险而未被采纳。〔27〕Moniteur (La Gazette nationale (…) réimpression de l’Ancien Moniteur, 32 volumes), t.XXⅣ, pp.294-295.然而,1795年春的这次新尝试遭遇了同样的结局。事实上,革命已不再是保卫战(在吉伦特派呼吁下经1792年4月20日投票几乎一致通过)的阶段,而演变为以“天然边界”理论为依据的扩张和征服。

4月24日,救国委员会委员都埃的梅兰(Philippe-Antoine Merlin de Douai, 1754~1838)否定了格雷古瓦的宣言草案。梅兰指出,宣言的意图“就像起草者的灵魂那样纯洁”,但委员会“已承认你们(国民公会议员)所不认可的那些原则”。〔28〕Moniteur,ibid., p.304.上述原则如果不是不可分割的主权、自由、平等和“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的告诫,又会是什么呢?事实上,梅兰很快就在1795年10月1日提出议案,并打算经国民公会投票通过:在不征求比利时人意见的情况下,兼并他们的国家。“天然边界”的理论由丹东(Georges Danton, 1759~1794)于1793年1月提出。这个理论现在成了法国控制卢森堡、兼并比利时的依据,而不顾及对此表示反对的比利时爱国人士,他们不愿意让法国人接手奥地利人对比利时的占领。但是,法国人应当保卫边界。卡诺(Lazare Carnot, 1753~1823)为此辩解:“一定要将和平建立在自然,甚至是事物的本质基础上,不可轻信诡诈的敌人表现出来的忠心和善意。”事物的本质?卡诺声称,通过奥斯坦德港(le port d’Ostende),比利时业已变成“英国的(或英国——奥地利)的一个行省”;从此以后,比利时不再是独立的;事实上,自从法国于1792年11月6日取得热马普(Jemmapes)战役的胜利,并通过1793年3月法令将比利时并入法国后,比利时就不再是独立的了。

康蓬(Pierre Cambon, 1756-1820)曾于1792年12月向国民公会提交议案,除了建议在被占国要“向王宫宣战,给茅舍以和平”外,还指出“想要保留特权”的人将受到敌人般的对待。他们将不会受到解放者的友好对待,比如1794年的西班牙。但是,到1795年时,“事物的本质”就拥有了特权,这意味着法国为了争夺领土利益而与奥地利和英国对抗。

梅兰回答格雷古瓦时说:“此刻在欧洲传播同一种观念,对其结果,我无可奉告。”这表明,在面对民族的兴起时,起源于启蒙思想的普遍主义具有局限性。如果一味按照人权精神行事,局面就会失控。战争、占领以及转移财富都用于供养共和二年的军队并填补法国国库。普遍主义的结果着实乏味。

十、法国的民主和革命: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在此,就让对这些《宣言》的研究停止在1795年,而革命的结束则要到1799年,由波拿巴(Bonaparte)来完成。法国的经验是现代民主和革命激情错综复杂的结合。与美国的情形相比,法国的状况与克伦威尔(Cromwell)领导的首次英国革命更加接近,因为法国人眼中的民主是:第一,政治意志拥有全部权力——法国的“重生”;第二,颂扬民族统一,甚至不惜以暴力消灭方言(大规模反对多元主义)。比如,格雷古瓦神甫曾在一份提交给国民公会的报告中主张,为了“统一法国的语言”,就必须“消灭方言”。因此,经过时间的沉淀后,法国的民主才会发现权利、多元主义、宗教多样性、与反对派对话:然而,这个进程已经结束?

在1830年的另一次革命中,年轻的贵族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感到疑惑。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为厘清法国历史经验中的革命和民主,他远赴美国。1835至1840年,《论美国的民主》问世。〔29〕Voir Lucien Jaume, Tocqueville. Les sources aristocratiques de la liberté, Paris, Fayard, 2008, p.473.托克维尔在该书中试图回答自己的疑问,探索民主摆脱革命冲动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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