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舆情反转”的成因及媒体责任
——以“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为例

2015-03-19 10:19
传播与版权 2015年7期
关键词:女司机舆情舆论

苏 雨  杨 璐

浅析“舆情反转”的成因及媒体责任
——以“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为例

苏雨 杨璐

舆情作为一种复杂的人类社会现象,它表现的是整个社会群体的意见和态度。但是由于多方面作用主体的介入,常使事态发生“舆情反转”。本文以“5·3成都女司机被打”案为分析对象,从多个角度研究事件的演进脉络及“舆情反转”的成因,并揭示作为“舆情”构建者的媒体应如何对舆情进行引导。

舆情反转;媒体;民众

[作者]苏雨、杨璐,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

在社会深化转型时期,矛盾事件的频发招致公众的激烈讨论和评判。在网络平台为主的“公共领域”中,这种多元化声音表面上是有益的,体现了“意见的自由市场”的理念。但是,这些事件并没有被完整呈现出来的时候,公众就已经开始辩驳,媒体在这个过程当中并没有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配合其他事件主体,共同清晰地展现事态,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本文从“5·3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入手,具体分析“舆论转向”现象及媒体该如何引导。

一、“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舆情反转”的典型案例

2015年5月3日,一段35秒视频在网上成为舆论沸点:在成都市娇子立交处,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随后警方公布一段行车记录视频,起因是女司机多次故意别车,差点酿成车祸。视频公布后引发网友极大关注,意见多次出现偏向,此事件是典型的“舆情反转”。

要对“舆论反转”进行研究,必须搞清楚舆情与舆论的区别。刘毅在《网络舆情研究概论》中,对舆情的概念进行了较为精当的解释:舆情是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综合。陈力丹在《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认为大众传媒的言论不能等同于舆论。可见,舆论是强调“共同意见”,而舆情强调的是“不同意见的合集”。而“舆情转向”应该理解为在事件多方作用因子的作用下,民众意见方向发生偏转。

在“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中,女司机在被打以后激起了不少的“民愤”,舆论一边倒指责男司机。但在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公开以后,“舆情转向”出现了,网络民意出现大反转,对男司机的指责一下子转向为批判女司机。根据新浪网的数据调查显示,68.8%的网友认为该事件是女司机的过错。

在此之前,就有类似事件发生,如西安某医院手术室医务人员自拍事件、湘潭妇幼保健院产妇死亡事件和庆安枪击案件等。这些事件发生后都被证明存在误会,媒体为“抢新闻”将不完整信息进行公开,导致了“舆情转向”现象的发生。

二、“舆情反转”的发展脉络及成因

(一)“舆情反转”的演进脉络

舆情在演进过程中存在多个作用因子,包括当事人、新闻媒体、参与讨论的民众等。这些因子如果进行信息的发布会极大地影响事态。简单而言,舆情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舆情展露、舆情迸发、舆情转向及舆情衰退四个阶段。

在“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发生的初期,并未引起太多人关注,但随着网络裂变式传播及话题榜推送,知晓的民众越来越多。随后舆情开始迸发,网民的表达激增。媒体进行首次报道时,舆情第一次喷涌,不能欺压弱势群体的伦理原则促使民意支持倒向女司机。但随着男司机车内行车记录仪录像的公布,舆情再次迸发,民意中很大一部分偏向男司机,男司机一下子由被指责“路怒”转而成为“英雄”。随着事件的发展,人们意识到这是一次不完整信息公开造成的舆论喧嚣,但是很多人早已成为受害者,在不断演进的过程中消费的是媒体的公信力。

(二)从新闻传播流程分析“舆情反转”的成因

1.新闻生产:媒体的围观和猜测导致不全面信息的发布。在信息传播竞争如此激烈的媒介环境下,极易产生新闻事实被颠覆的可能。记者总是为了抢新闻而不顾事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将新闻传播出去,里面充斥着记者的情绪化判断,包含一些未经核实的消息来源。这无疑是新闻产品生产环节中孕育了“舆情反转”,造成事件的持续“发酵”。

2.新闻传播:强大的网络舆论场导致公众先入为主。网络技术的发展促进事件的公开讨论变得方便。当一件事情发生后,互联网成了最先传播信息的平台,在虚拟空间中针对事件形成一个公开讨论的“场域”,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事件的多次传播导致事情的发展模糊不清、面目全非。在该事件中,最先打人视频扩散后,网络上有关该暴力事件的舆论关注度迅速提升。网络舆论在形成过程中产生了一种群体激化的现象,有关事件的情绪化言论开始喷发。随着事件逐渐清晰,一部分民意开始发生偏转。这种舆论场中民意情绪极端化的状态与网民的心理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的一种网络暴力文化渗透每一位网民的身上,在面对一些情绪化事件的时,网民更容易出现情绪化的表达,产生偏激的态度和先入为主的判断。

3.新闻接收:受众在舆论沸点中易受非理性情绪干扰。作为信息接受者的受众,值得理解的是:站在公众角度,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站在弱势群体一边,对于施暴者是指责的态度,这是正常的心理基础。但是随着真相被逐步还原,舆论发生了大面积转向。受众,尤其是网民,分布于各个阶层和领域,同时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易产生情绪化表达,甚至在网络平台上发泄,不少受众在这个过程中缺乏判断力。此事件并不是错综复杂的事件,恰恰反映出媒体在完全公布真相之后,受众的一些认知和判断的改变,这是一个受众在舆论多次高潮中失去理性的表现,而媒体并没有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三、媒体在“舆情反转”中的责任

“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本来可以按照普通交通事故处理,但却衍生出一场网络舆论暴力,其中在舆情的转向中折射出来的是媒体专业素养的匮乏。在这样一场口水与泪水齐飞的事件中,媒体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从而达到对“舆情反转”的有效规制和管理。

(一)原则坚守:让公众了解全面真实的事态发展

社会热点事件会经常存在热点与真相存在不同步的节奏。媒体作为专业的新闻生产机构,应该恪守真实、客观的原则,让公众全面地了解事件本身和背景环境。媒体不能有站队的倾向,应处于公正的立场。《中国青年报》评论员曹林把新闻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噪音”比作“信息毒素”。他认为,“信息毒素”是在这三个环节被添加的:首先是新闻生产过程,媒体和记者让新闻“中毒”; 其次是新闻传播过程,网络二次三次传播中使新闻“中毒”;最后是新闻接收过程中受众的浮躁使新闻“带毒”。媒体从业者应该适当地与事件本身保持一定的距离,坚持面对膨胀情绪环境下的专业主义。对于一个舆论关注度极高的事件而言,真实而客观地呈现事件的原貌、细节,对于缓解紧张的舆情具有有效意义。

(二)信息公开:让多元观点促进公众态度理性

哈格里夫曾说:在民主社会,每个人都有权传播事实或思想,无论多琐碎、多“粗鄙”。在网络创造的“公共领域”空间中,每个人都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但面对争议性事件,如何让讨论与批判积极促进事情的解决,而不是衍生出狂热的网络暴力,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民众观点的交锋并没有错,媒体所要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信息公开,不是充当意见领袖,而是谨慎地传播事实,让公众的观点呈现出来,不推波助澜,不能有唯恐天下不乱的报道心态。

在舆情爆发的初期,媒体的声音一定程度上对事件的基调起决定性作用。在事件一出现时,应保持客观冷静的心态,注意事件完整信息的收集,对于非真实的信息应该及时予以澄清,并提供更多的真相。但是在类似的事件中,总是舆论来倒逼媒体进行调查和挖掘真相,这样媒体不仅失去的是主动权,更消费的是媒体公信力。

(三)控制反转:话语规制避免舆论场中的误解

规制“舆情反转”,更重要的是从微观控制的角度来着手。要防止舆论从“天堂”掉入“地狱”现象发生,需要媒体从新闻生产的角度对不真实信息进行把关和过滤。针对此事,有媒体刊发题为《媒体质疑被打女司机别车因“急着做慈善”:呵呵》《女司机被打事件谁都不冤 自食其果》,这些报道具有严重倾向性。没有人可以以任何理由为施暴者辩护,暴力文化与行为在任何时代也不能得到褒奖。媒体在使用新闻语言时,要极力避免简单化、冲突化、符号化,在新闻文本中应该注意新闻用语的规范,不能任意夸大,语气失调,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如今,“舆情反转”的现象日益频繁,在现象背后被消费的是新闻机构的公信力,增加的是公众的质疑声。媒体必须在新闻事件当中,尤其是舆论热点事件中进行积极适当的引导,努力构建良好的舆论场和报道机制,尽量提供真实、公正、平衡的报道。

[1]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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