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暴力的社会控制

2015-03-19 03:23:25秦晓慧韩弘力
传播与版权 2015年8期
关键词:暴力事件网民暴力

秦晓慧 韩弘力

网络舆论暴力的社会控制

秦晓慧 韩弘力

网络舆论暴力是网络暴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一种集体行为,又是一种越轨行为,这种行为无论是对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造成了危害,有必要对其进行控制,文中主要从组织控制、法律控制和伦理道德控制三方面入手分析如何对网络舆论暴力进行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网络舆论暴力

[作 者]秦晓慧,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韩弘力,内蒙古科技大学教授。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每个人都自称为互联网的一代。我们开始通过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对一些社会现象进行话语表达,形成公众舆论压力,对社会一些现象、事务进行监督,以期社会更加和谐、健康。然而,天下万事万物,当阳光照耀时,其一定有阳光的一面,也一定有阳光下的阴影。所以互联网也不例外,我们一方面享受着互联网带给我们的所有福利,同时互联网也让我们失去一些东西。例如一些热点事件经过网民的激烈讨论后,网络舆论偏离正常的轨道走向了极端,转变为网络舆论暴力并表现出严重的破坏性,对社会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将关注点锁定在网络舆论暴力的研究上。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网络舆论暴力相关问题的研究初见成效,但是学界对它进行研究多是从表面出发,结合一些具体的事件进行的分析。此文在梳理了众多文献后,将以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为切入点对网络舆论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成因、危害以及社会控制进行分析、研究。

一、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

(一)网络舆论暴力的含义

关于“网络舆论暴力”,目前相关法律和学术界都还没有给出一个权威的解释。在相关学者对网络舆论暴力解释中,比较认同熊欣、李玲的观点:“网民通过激烈的言辞等在网络空间表达对某一事件和现象的看法,并对事件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还以公布事主个人隐私信息等方式使网络的道德审判转向现实生活,使当事人以及部分参与者受到心理甚至生理的伤害。”[1]“网络舆论暴力的性质,从道德角度来说,属于一种明显违反道德准则的行为。”[2]从这些解释出发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对网络舆论暴力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知道:首先,它是一种集体行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对来说是自发的、无组织的群体的思维、情感和行为方式);其次,它是一种越轨行为(社会成员偏离或违反现存社会规范的行为)。

(二)网络舆论暴力的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的普遍化,网民数量的激增,网络舆论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并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概括而言,网络舆论暴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在聊天室、论坛、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对网络事件当事人的谩骂、侮辱、排谤、围攻、网络审判等行为。

第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搜索出事件当事人的信息然后在网上公开其个人隐私的行为,即“人肉搜索”。

第三,网民在现实生活中对事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谴责,使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遭受身心压力,甚至是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威胁,即“网络追杀”。

(三)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原因

第一,环境条件:虚拟的网络。虚拟的网络环境让网民肆无忌惮,不担心会被惩罚。第二,结构性条件:人们对当下社会的种种道德不公现象心存不满,且在现实生活中累积了压力无处释放。第三,普遍情绪的产生:在传播学者看来,人作为社会动物,总是力图从环境中寻求支持,避免陷入孤立状态,当发现自己属于多数或优势意见时,他们更倾向于积极大胆的表明自己的观点,最终形成一个以占上风观点为主的舆论场。[3]第四,诱发因素:事件当事人的行为背离了网友们的道德标准。第五,行为动员:网络舆论中的“意见领袖”为了使自己的观点得到普遍认同会反复的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宣扬。第六,社会控制能力:不力。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体系,当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发生的时候,国家很难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从社会失范理论分析:社会失范即社会没有统一的规范或者个人和群体对规范的理解不到位。很显然,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网络行为还没有一套系统而清晰的规范体系,网民们正是出于一种匿名状态下可以不必承担责任的心理,以及“法不责众”的心理状态支配下才无所顾忌地以道德的名义对他人实施暴力伤害。并且网民们也混淆了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与绝对自由的含义。这两方面的失范都是导致网络舆论暴力这种越轨行为产生的原因。

从社会冲突理论分析:社会冲突即社会中并不存在一个所有社会成员共享的、相同的目标和价值,社会中总是会存在不同的价值观念。由于价值观念的不同,网友们对其所关心的事件中的当事人的行为不认同,要求对其进行“道德审判”,因而造成网络舆论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对网络舆论暴力进行社会控制的必要性

网络舆论暴力的发生及其扩大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在这样的形势下,有必要对其进行社会控制。

(一)网络舆论暴力对国家的危害

1.影响国家的稳定、和谐。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是网络舆论暴力的发生和发展终究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网络舆论暴力是把现实中也许很平常的事情放大化,那么,随之它的影响也是被放大很多倍的。如果不能妥善处理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就会导致相关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无法开展正常工作,影响政府履行自身职能,进一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

2.对国家的法律造成冲击。很多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发展到最后,网民们其实都不是希望相关事件依法律途径去解决,而是对事件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然而,这种“道德审判”所依据的只是网民们自以为合理的道德标准,这种标准往往和法律的标准是大相径庭的。即使很多相关事件按照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网友们也试图对司法进行干预,最后导致事件的结果并非法律途径下应当给予的结果,这就对国家的法律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二)对社会的危害

1.挑战道德标准。网络舆论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会影响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网络舆论暴力冲击人自身的防卫系统,原本符合社会伦理和道德意识的价值观在网络舆论暴力的冲击下会被扭曲。[4]在网络舆论暴力事件中,网民们披着道德的外衣,做着违反道德的事,而且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长此以往,将会形成人们在思想上的混乱,不知道怎样做是合乎道德标准的。

2.造成网络环境混乱。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阶层利益表达、思想碰撞、情感宣泄的重要舆论渠道。但是,网络舆论暴力事件的屡屡出现使得网络媒体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受到质疑,造成公信力的丧失。许多网上跟帖没有经过证实就被夸大其词,这已经成为通病。[2]这样的情况下,整个网络环境是混乱不堪的。

(三)对个人的危害

1.损害个人的权利。首先,对于事件当事人来说,他们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被网友公开后,毫无隐私所言。他们被无数的网友谴责、辱骂,甚至这种攻击直接被延伸到了现实当中,他们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重压,还要遭受现实中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威胁。其次,对于参与网络舆论暴力事件的网民来说,他们无所顾忌地滥用法律赋予他们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实质上却是对自己拥有的这项权利的损害。因为自由不是绝对的,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追求绝对的自由,结果将会丢失自由。

2.容易出现信任危机。纵观网络舆论暴力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很多事件其实是不真实的,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出现了失真的现象。例如,风风火火的“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最后被证实事实与网友们所说的天差地别。在这样的情形下,人们会产生疑惑,究竟什么样的信息是可信的?由一开始对网络的不信任,扩大为对整个媒体的不信任,最后甚至是对国家的不信任。

三、网络舆论暴力的社会控制

所谓社会控制,就是通过各种社会或文化的手段对个人或集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使其符合社会传统的行为模式,以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5]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使网络行为有序化,必须也要对网络舆论暴力进行社会控制。笔者将从组织、法律和伦理道德三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组织控制

1.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把关人”作用。网络并非一个完全虚拟的世界,它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反映。网络上的信息也应注重真实性和全面性,网站作为网络媒介的主要把关人之一要肩负起对信息把关的职责,要提供事实情况和意见,不因私利而片面报道和隐匿事实。网站把好关,充分发挥其“把关人”的作用,可以为网络舆论暴力的产生设置一道强有力的保护屏障。

2.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传统媒体受规章制度的约束,一直以真实性和客观性为准则,因此积累了权威性和公信力。其工作人员大多是专业的新闻人,这一资源可以在应对网络舆论暴力中有效利用。在网络舆论中,传统主流媒体要运用其优势,及时跟进事态,公正客观地报道真相,用权威的声音消除不理性因素,传播主流价值观,引导人们的舆论走向,更好地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及文化传递功能。

(二)法律控制

1.立法控制。法律具备权威性,是控制网络舆论暴力的一种有效手段。目前,我国针对网络的立法并不全面,而且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也都是过时的,跟不上如今网络发展的速度,导致像网络舆论暴力这类新事件发生时难以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解决。网络舆论暴力往往是以侵犯当事人的隐私,甚至是骚扰当事人的生活为主要特点,无论是言语上的暴力还是行为上的对于个人人身和隐私的侵害,都已经是违法。这样的状态下,政府必须要加强对于个人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特别是要有针对网络的立法。让网民意识到即使是在虚拟网络中的言行,只要侵害了个人隐私、造成了对当事人的侵害,一样需要付出代价,受到相应的惩罚。

2.执法控制。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不能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惩处,法律法规就会形同虚设,当事人依旧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网民们会依然我行我素,这样立法就相应的失去了意义。所以,国家在制定了针对网络的相关法律法规后,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这支队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的网民给予相应的惩处,让他们真正意识到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从而对自己的言论与行为进行约束。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三)伦理道德控制

对网络舆论暴力的伦理道德的控制,是通过培养和树立个体有意识的自我约束心理机制,培育网民的自律精神来实现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的调控,从而控制网络舆论暴力的发生。进行伦理道德控制的手段主要有:

1.加强网络社会的道德教育。网络舆论暴力事件的产生是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反映,虚拟世界的道德失范又会对现实社会的道德水平产生消极影响。[2]因此,加强网络社会的道德教育是必须的。网络社会的道德教育的过程包括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确定道德信念、锻炼道德意志和养成道德习惯五个环节。为了使道德教育过程的这五个环节有序地进行,需要采取的基本方式主要是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道德教育入手。通过对网民进行道德教育,有效地提高网民的自觉抵制网络舆论暴力的能力,做到不发动、不参与、不支持和不受害,让他们在网络活动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正向引导舆论,从而形成积极向上的网络社会氛围。

家庭教育中,父母要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潜移默化地灌输给子女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意识。学校要将网络知识的传授与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进行有效结合,将提高学生的网络道德素质作为学校教学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让学生认识到网络交往也会存在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现象,所以广大网民要严格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社会要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对社会成员进行认知引导、榜样示范,使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符合社会要求。

2.通过社会道德评价形成道德舆论场。道德评价是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标准,对他人和自己的行为进行善恶、荣辱、正当或不正当等道德价值的评论和断定。通过赞扬、褒奖或批评、谴责,激励人们扬善弃恶。社会道德评价的各种形式都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形成某种道德舆论场,人们都普遍具有归属需求和趋利避害的本性,所以他们在遇到道德评价时,都会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调适,使其符合社会的客观要求。因此,对网络舆论暴力行为进行社会道德评价,形成道德舆论场,对于网络舆论暴力行为的控制是有效的。

[1]熊欣,李玲.反思网络舆论暴力的成因[J].青年记者,2008(14).

[2]周霞.论网络舆论暴力的伦理规制[D].北方工业大学,2014.

[3]邓晓霞,王舒怀.对“网络舆论暴力”说“不”[N].人民日报,2007-08-10(16).

[4]刘艳.网络暴力问题的危害、成因及预防[D].浙江师范大学,2013.

[5]李建勇.社会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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