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成
(福建电视大学泉州分校,福建 泉州 362000)
社区教育是上世纪初叶首先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成人教育类型。这一类型秉承“学校是社会基础”的教育理念并在社区教育服务中付诸于实践。其基本教育思想理念是社区教育与正规教育紧密相连,促使学校正式教育同基层社区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建立社区教育的一种禀赋资源,为社区居民的智力和实践提升服务。国际上多数国家和地区对社区教育发展的内容、模式、形式、层次、内涵等不断加以创新,从而使社区教育成为当今全球现代教育的一种趋势和发展潮流。[1]学习和借鉴国外社区教育发展的成熟经验,立足我国社区教育发展实践去粗取精,洋为中用,批判地加以继承和借鉴,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美国社区教育是通过各州的社区学院来发展自身的社区教育,被认为是为整个社区内各种年龄、各种职业、各种类型居民所提供的非正规的教育服务。美国实施社区教育的主要基地是社区学院,其最大特点是社区性。依据美国宪法,社区教育在州一级地方政府、联邦政府和国会主要通过立法规定社区教育发展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必要的公共财政保障,同时由社会民间机构实施市场化运作,如通过企业资助、校友捐赠等形式开展社区教育。在具体的实践中,社区学院招生基本无“门槛”,学校教学依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开设各类各种菜单式的课程,学生自由选课,考试未通过可不计次数重修考试,直至通过合格为止。而且社区学院从开设的课程中配套组合成不同的职业和就业资格证书,学生修完相应的学习课程之后,有资格向学院申请资格证书和正式的学业文凭(如准学士学位等)。同时社区学院也有专门针对教师的师资管理制度,一般社区教育的师资由专、兼职两支队伍构成,兼职教师规模一般高达50%以上,承担一些专业性、实践性和职业性强的教学工作,以及需求数量不多的课程。[2]因此,美国社区学院追求高质量和效率的管理制度,正是其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此外,社区学院把自己看作是社区的一部分,特别重视教育和社群的关系,为社区发展服务是其最高宗旨。社区居民也十分关心社区学院的发展。社区学院兼具多种职能,一般的社区学院都具有职业技术教育、补偿教育、社区教育、大学转学教育、普通教育等五大职能。在美国,州政府负责社区学院的资金提供、审核规划等宏观管理,而具体的教育办学则由社区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同属这一类型的社区教育模式还有加拿大、英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北欧社区教育发展主要以挪威、芬兰、瑞典、丹麦等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国家。丹麦教育家格隆威于1844年创办了全球第一所“大众高等学院”,这就成为未来北欧社区教育的雏形。北欧社区教育发展的特点是以各级各类大众学校为实施教育载体,紧密联系地方和社区,强调面向一定区域社区内的所有成年人。同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学校开放的师资和教育资源,尤其是北欧各国高校的优势教育资源,对社区内的广大民众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以体现北欧各国高度发达的福利国家特征。北欧社区教育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体现民主化的教育理念,即实行人文教育、技能教育和社区教育“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强化人的潜能发展,充分发挥其潜能,增强其自信心和在工作的操作技能。[3]在实施民主化办学过程中,办学主体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以自身的特色办学方式,开设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技能课程,如利于提升工作技能型课程、提高技能情操的艺术音乐类课程、解决社会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课程、具有环保意识的环境问题等课程等。社区学校大多体现自由性的特性,一般课程的教学由学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商量后开展教学,如自由安排课程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方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如采用传统的演讲、讨论、辩论外,还创造了富有特色的学习班、组织旅行等。此外,北欧社区学校的师资质量和素质较高,教师大多获得文学士或理学士的学历文凭,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4]由此可见,北欧社区教育既有不干预民众社区教育活动的优良传统,又在政府立法和财政经费上对社区教育给予支持和激励的社会责任。
日本是在亚洲推进社区教育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日本社区教育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该国的社区教育基础设施非常完善,如遍及全国各地众多的公民馆、图书馆、博物馆为主的社区教育基础设施,其中又以公民馆的分布最为广泛。这些教育基础设施为日本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提供了物质基础保证。[5]二是社区教育与各地的大学联系紧密。日本许多大学有专门研究社区教育发展的研究机构,因而其社区教育发展的理论水平较高。同时日本许多大学设置有专门培养社区教育的相关专业,以专门培训具有应用型和操作性的社区教育技术技能高级人才。在日本的大学中经常有众多的校外公开讲座,其内容既包括前沿理论,也涵盖寓教于乐、丰富多彩、五花八门的各类各种普及型知识,十分受民众的喜爱和追捧。而且在政府扶持社区教育实践中,日本各级政府早已制定有十分完善的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以指导和支持社区教育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进步和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快速发展,日本于1984年专门制定了《社区教育法》,其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逐渐走于优化和完善。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日本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为保障社区广大民众的学习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同时也保障了社会民间教育团体的社区教育自主办学权利,无疑对于日本社区教育的健康、规范发展具有极强的支持、激励和保障意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世界各国社区教育发展的实践经验说明,社区教育作为非营利性的教育事业是今后世界各国鼓励和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
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专门设立相关社区管理的独立机构,而只是在教育部设有指导社区的部门,这与我国长期实行的“板块制”教育管理体制有关联,这不利于指导、规范、引领和强有力实施我国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应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设立专门的、独立的社区教育管理机构,中央引导、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社区教育工作,以指导和引领社区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6]在此基础上,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专门对应设立省一级的社区教育委员会,以此类推,建立健全从中央、省、市、县到基层社区的五级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从而构建完善而独立的并具有具体行政职能的社区教育执行机构体系。同时,统筹、指导和协调学校、妇联、劳动部门、工会、共青团等各种相关涉及社区教育的政府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到社区教育管理机构体制中。此外,社区教育离不开基层社区的具体执行和实施,这就要求建设好社区教育的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居民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采用多种形式让广大的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教育之中,激发其学习热情,提升其实践操作技能,形成终身教育的良好理念,构建学习型社区。这不仅有利于政府和社会团体主动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而且可以较好地规避原来那种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僵化、职责不清、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不正常现象,也有利于社区教育的具体实施和强有力管理。
发展社区教育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而且社区教育是一项福利性、公共性和公益性的事业,客观上需要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合理分配。具体而言,一是社区周边的各类各级学校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践,各级学校的教学资源应向当地社区居民开放。这是由于有些学校有盈余的教育资源,这些教育资源应优化整合转向社区教育发展方面,以培植新的教育增长点。二是街道社区应主动发展社区教育,积极利用社区以外的各种各类社会资源。如优化整合广播电视大学、职业院校、各类培训学校、函授大学、成人学校等教育机构,为社区提供优质廉价的教育服务。三是组建一支高效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社区教育除配备专职教师外,还需要聘用社会上有实践技能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兼职教师(如企业经理、会计师、律师等),构成一支师资结构较为合理的队伍,以更好地为社区居民的社区教育服务。合理的专兼职教师不仅能够促使社区教育办学质量的提高,而且具有较强的灵活办学机制。四是拓展社会民间机构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发展。社区教育作为一种各界、各类资源均参与的大教育,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的各类民间组织和机构的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这就需要国家和政府制定一系列优惠的政策措施来吸引、引导和鼓励社会上的企业、团体、组织和个人投身于社区教育发展。
发展社区教育,首先需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个性和人的发展特性。即在社区教育中,尊重每个社区居民的个性,尊重每个社区居民的独特性、创造性和审美性的培养。[7]对社区居民的个性加以修正、提炼和完善,把每个居民培养成有技能、有个性、品德好的微观个体,才能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的欲望,实现社区教育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
其次,社区教育应培养高技能的技术技能人才,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社区教育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纵观国外发达国家的社区教育,它们的社区人才培养主要是立足于社区,服务于社区,服务于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基于此,我国也应学习和借鉴国外社区教育人才培养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服务于社区,服务于地方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社区教育应立足地区产业经济发展的重点,培养与自身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高技能、服务型社区专门人才;中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教育应立足于基础设施建设、原材料加工工业和初级加工工业等方面的基础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培养上述基础型技术技能型人才。[8]同时社区教育也应与时俱进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技能的培养,为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综上所述,社区教育作为一项具有非营利性的准公共产品(服务)和公共事业,其发展既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支持、促进和激励,又离不开市场化和民间机构的运营发展。
[1]吴新叶.社区管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杨胜宽.美国的社区教育及其启示[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10):129-133.
[3]张 永.西方现代社区教育理念及其启示[J].全球教育展望,2011,(12):25-30.
[4]杨立菘.各国社区教育概论[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
[5]郝美英.北欧、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社区教育理念探析[J].成人教育,2006,(9):95-96.
[6]邵 宏.社区教育新视野[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
[7]郝美英,桂雪梅.国外社区教育理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10,(10):99-100.
[8]刘 喻,洪志杰.美国社区学院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经验与启示[J].职业教育研究,2010,(2):15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