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2014年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加强督导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嵩县铺沟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为进一步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确保电站生产经营安全可靠,形成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运行的长效机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并完成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专项调研报告。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完成了2013年国家下达的15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总投资78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10万元,进入验收准备阶段。2014年国家下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113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10万元。截至年底,大部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共完成投资45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1万元。
按照水利部对农村水电上报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完成了河南省2015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议计划上报工作。河南省计划建设16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项目总投资10667万元,计划争取中央资金2682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和改造水电装机2.84万千瓦。
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十三五”是全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河南省省农村水电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对全省“十三五”期间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等工程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针对河南省农村水电的实际情况,就全省农村水电“十三五”发展思路进行专题讨论,在此基础上完成河南省农村水电“十三五”农村水电发展规划调研报告。同时,根据水利部水电局《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文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召开规划编制座谈会,为编写河南省农村水电规划做准备。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批复的《河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共有32座农村水电站列入全国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在2013年启动实施、下达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两部委的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采取召开会议、成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专家咨询组”、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安排部署。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督导,强化质量和进度,同时做好绩效评价、完工验收、统计工作,落实技术管理标准化,保证改造效果。2014年,河南省增效扩容项目到位资金2.9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1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0.33亿元,市、县配套资金0.23亿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21亿元;共完成投资2.69亿元,投资完成率为72%。
【农村水电行业管理】2014年,全省拥有小水电站522处,新增水电装机2.4万千瓦,装机达到50.34万千瓦,年发电量7.63亿千瓦时。
对全省522座农村水电站逐站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填报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并在各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络公示。推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河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方案》,编制《河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明确评审机构条件、评级科目和达标标准,划分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出台《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确定河南省水电站管理标准化工作从2014年初到2016年底,逐步实现全省1000千瓦以上骨干水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化创建。加强《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的宣贯工作,对河南省农村水电站管理标准化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工作。2014年11月通过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合作,编制河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培训班教材《中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为加强水电一线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供保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骨干农村水电站防汛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应急设备管理制度、消防管理等制度。逐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联合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水电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和隐患排查,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质量。全年共排查出隐患电站133座,存在隐患153处,其中重大隐患7处,一般隐患146处。截至年底,一般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4处,剩余3处抓紧时间进行整改。
做好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向省财政申请全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截至年底省级规划编制经费已落实到位25万元,地市已落实到位90万元。按照水利部要求,确定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为河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及汇总单位。河南省拟编制 (修订)的88条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已全部开始编制,其中77条中小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的初稿已由地市设计单位报省水利厅,有关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对每条河流提出修改意见,另外11条中小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处在编制阶段。召开编制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各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加强规划各阶段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的规划编制任务。加强信息跟踪反馈,建立全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季报制度。
(赵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