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义
(安庆师范学院,安徽 安庆 246011)
从接受美学理论的角度谈《红豆曲》的翻译
徐晓义
(安庆师范学院,安徽 安庆 246011)
古典诗词是中国文学作品的精髓,在跨文化传播中有效传达其美学效果尤为重要。一篇诗词翻译得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被目标读者接受和欣赏。该文将从接受美学角度分析对比《红豆曲》的两个版本,讨论诗词翻英的过程中如何保留源语的美学效果。
接受美学;诗歌翻译;《红豆曲》
文学翻译难,而作为纯文学的最高形式的诗歌,其翻译便是难上加难。诗歌翻译如此之难主要源于其特殊的文学形式。首先,诗歌语言高度凝练、形象感极强。许多优秀的诗歌总是“以片言明百义”,以求“着一字而境界全出”的效果。其次,诗歌形式整齐,韵律严格,修辞手段多样。因此,关于诗歌是否可译及如何保留诗歌源语的美学效果便成为了一个争议性的话题。一些学者认为诗歌是不可译的。雪莱曾说:“译诗是徒劳无益的……”。美国大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认为“诗是翻译中丢失的那部分”,这成为诗歌不可译性的强有力论据。由于汉语和英语之间存在巨大的文化差异,诗歌的意境不可避免地会大打折扣,在翻译的过程中,诗歌的美感也荡然无存。
但随着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诸多翻译家也开始重视诗歌的翻译。许渊冲提出诗歌是可译的,译者不仅可以在韵律、措辞、句式和节奏上接近原文,有时可以胜于原作。王佐良认为译者应该以诗译诗,再现原作的风格和意境。翻译有助于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中诗英译的有效翻译有助于西方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因此,诗歌翻译很有必要。古典诗词的美学效果如若在翻译过程中很好地留存,将会有助于中西方的跨文化交流。
20世纪60年代,德国的姚斯与伊瑟尔提出接受美学的概念。他们认为,作品的意义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文本本身,二是读者的赋予。诗歌作为艺术性最强的语言形式,相比于其他的文学作品具有更多的未定性和空白点。因此,读者需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知识结构和审美趣味来填补文本中的所谓空白。
接受美学理论为文学翻译拓展了一个新的空间,是一种全新的翻译理论研究方法。接受美学的核心是从受众出发,强调文学研究的重心应转移到读者的审美接受和审美经验的研究上。他们认为文学活动是作者、文学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动态连续过程。姚斯认为,一个作品,即使印成书,读者没有阅读之前,也只是半完成品。文学作品作为一个审美客体,在未经读者阅读前,只是具有潜在的审美价值。只有通过读者,即审美主体,在阅读活动中不同程度的主观创造,文学作品的实际审美价值才能产生。因此,作品能否被读者理解和接受至关重要,译文意义的实现依赖于读者的阐释。由于读者不同的期待视野,译者在翻译时不仅需要重现原文的风格、意境和审美视角,还需充分考虑目标语接受者的接受视角,以期达到译者与读者的“视域融合”。
许渊冲提出中诗外译的“三美”论:“诗歌翻译,尤其是格律体诗词的翻译,要尽量传达原诗词的意美、音美、形美”(1987)。然而,“三美”齐备是一种理想的译诗主张,不舍弃其中的任何一项固然是很难译出成功的作品的。但无论如何,都要传达出诗歌的意美和音美。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扛鼎之作,其中的诗词很多。对于这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伟大作品的有效传播,诗词翻译是否到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拟以《红豆曲》为例,以接受美学的视角,从人称、韵律、句式和字词四个方面对比分析霍克斯和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译本。
汉语诗词曲中常常不直接点明人称。这样,书写内容就更具有广泛性,更易自由抒发情感,描绘场景,适应性更强。对于《红豆曲》的处理,霍克斯站在第一人称的角度,用“I”来表达情感,这样,更加贴切自然,在叙述上也更加易于表述女子的思念丈夫之情,更接近原文的风格描写。而杨氏译本使用第三人称来翻译,稍显逊色。
在韵律上,《红豆曲》从头至尾是尤侯韵(第九句除外)。在节奏上,第一、二、三、五、六句为四顿一句,都是3223。第四、十句为三顿,七、八句为两顿。一到八句句末押韵的字分别为“豆,楼,后,愁,喉,瘦,头,漏”,其韵脚为“ou”,使行文变得富有节奏和音乐之美。霍克斯译文韵式为a a b b c c d d d e e,如 “ation”.“owing”.“ears”.“ue” 和 “ountains”,基本上是两行一换韵。杨氏夫妇译文韵式为a b c b b d e d f f,如 “old”.“ass” 和 “on”,基本上是隔行押韵。两种译文虽未保留原曲一韵到底的韵式,但用韵都极为和谐自然,美感依旧。
在句式上,《红豆曲》整齐匀称,结构紧凑,一至八句和尾句都在句首使用了诸如“滴不尽”、“开不完”、“睡不稳”、“忘不了”等,倒数第二句的“遮不住”这种独特的“…不…”结构来反复表现女子缠绵悱恻的情感。霍克斯的译文前六句句首的五个“still”的运用不仅将女子那种伤春情怀抒发得淋漓透彻,更使得译文在句式上可以与原作相媲美,保留了原曲的意象和语言风格之美。
由于中西方思维表达方式的不同,中国古典诗词便用迂回含蓄的方式表达出情感,而西方诗词则会直接大胆地抒发感情。《红豆曲》亦如此。它表达了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之情。但曲中没有直接表明这种相思情。但读者可以从九个“不”字中感受到其绵绵相思之意。另外,流不尽的眼泪和不眠之夜也透露了女子对丈夫的牵挂。对于该曲的译文处理,如果过于直接,表达的感情将会特别奔放热情,这与中国古典诗歌的美是相悖的,并也有违于小说的整个创作背景。如果过于含蓄表达,译入语读者可能体会不到这种强烈的相思之情。杨氏夫妇和霍克斯在措辞上都采取了间接话语模式来翻译以保留原文的迂回之美。但译者需为读者提供一些“空白点”图示以期望读者能通过阅读活动发挥主观创造性来实现作品的实际审美价值。霍克斯使用了 “desolation”和 “blue”,而杨氏夫妇使用了 “longing”、“sorrow” 来直接抒发情感;霍克斯使用 “weeping tears”、“love-beans”、“awake in the dark”、“choked with tears”、“can’t swallow food and drink”、“thin” 和 “pale” 等词语,而杨氏夫妇用了 “endless tears”、“sleepless at night”、“choking”、“wan reflection” 和 “frown” 等词来间接抒发了一个忧伤的妇人对丈夫的相思之情。
在措辞的处理上,两种译本也各有千秋。在首句的处理上,杨氏夫妇略去“红豆”的翻译,虽使用了 “longing”,但是读者仅凭该词并不明白妇人因何事伤心,渴望何人何物。而霍克斯的 “little red love-beans” 就会使读者直接能联想到爱情故事,也更易被读者接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红豆”表达相思之情,这种寓情于物未能在译文中呈现,杨氏夫妇的翻译在表达效果上略显逊色,实乃遗憾。对于“相思血泪”的处理,霍克斯译为“tears of blood”,未直接译出“相思”,但暗含于整句句意之中;而杨氏夫妇译为“like drops of blood”,把相思之泪比作血滴抛洒。两个译文对于“血泪”这种忧伤之泪的处理都偏离了原曲之意,在表达效果上有欠缺。
再看第五句。汉语中,“玉粒金莼”指美味饭菜。“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非常形象地表达了女子强烈的思君之情。“玉”和“金”的形象在此句中已经淡化。对于“玉粒金莼”的处理,杨氏夫妇保留了“金”、“玉”形象,译为“rice like jade and wine like gold”,因文化差异(汉语习惯用“金”,“玉”比喻美好的东西,如“金风玉露”,“金玉满堂”、“金玉良缘”、“金枝玉叶”等),但西方读者恐难理解其中的“美好”,会误以为“rice like jade”是“生硬的、难以下咽的米饭”。因此,该句不宜直译为“rice like jade and wine like gold”。而霍克斯充分考虑了读者的接受程度,译成“food and drink”较为妥当,若再能加上“delicious”和“nice”之类的修饰语,效果更佳。
对于第六句的处理,霍克斯的 “Mirror.mirror on the wall” 不禁让人联想到《白雪公主》中坏皇后对魔镜所说的话,而非中国古代女子的对镜自叹。霍克斯在此处做了调整变通,加入了女子的对镜问询,并出现了对镜问询的内容 “pale.thin.blue”,最后两句以 “blue” 开头,呼应前一句问询内容,并使用 “blue” 的双关意思表达女子的忧伤之情和利用自然景物的描写“青山隐隐”,“绿水悠悠”来衬托女子心中的愁苦。
霍克斯的译本偏重于“归化”,而杨氏夫妇的译本偏重于“异化”。通过比较分析,笔者认为不可断定两种译本孰优孰劣,可谓是不分高下。虽说两种译本并未做到“三美”齐备,但都达到了翻译的目的,保留了原文的美学效果。由于读者期待视野的不同,不同的读者对于译文有不同的解释。而译者在翻译之前,首先就是一个读者,因此,对于同一个文学作品,不同的译者固然有不同的阐释。译者为适应不同读者群的要求,也必然在翻译时做出调整、变通,以期重现原文的风格意境,实现原文的实际审美价值,达到读者与译者的“视域融合”。因此,在翻译中尤其是诗歌翻译中,译者应该重视读者的中心地位,尽量传达出原文的音美、形美和意美。
[1]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
[2]Cao Xueqin.Hawkes David (Translator).The Story of the Stone[M].Indiana: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1.
[3]曹雪芹,高鹗.A Dream of Red Mansions[M].杨宪益,戴乃迭译.北京:外文出版社,1999.
[4]许渊冲.三谈意美、音美、形美[J].深圳大学学报,1987,(2).
[5]姚斯.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2095-4654(2015)02-0050-02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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