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郑汉初
会计制度的变迁以特定的会计环境变迁为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环境的变迁对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改革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计制度的改革历程是曲折的,我国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经历不同阶段变化,发展至目前相对成熟的会计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持续同国际会计准则内容趋同。
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产物,会计制度离不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会计环境变迁下的我国会计制度改革通过不同时期来分阶段探讨,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没有统一的制度和准则来规范会计行为。1950年,财政部发布《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并要求中央各主管部门制定所属企业的会计制度,结束会计制度无管理状态。两年间,制订了建筑企业、国营农场等单位的财务制度,并在“一五”期间重新修订。1960 年至1966 年期间,经济发展需要使人们逐步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财政部建立了新的会计制度,如《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原理》等。这一阶段的会计制度复制了苏联的会计模式,会计核算制度不完整、不配套,未能同我国国情相适应。1978年起,经济建设成为全国工作的重心,会计制度也随之发生新变革,如颁布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近30年的会计环境变迁,虽不完善但为今后的制度建设留下宝贵的经验。
我国改革开放的前15年,实行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坚持对外开放,中外合资企业纷纷成立。环境变迁需要相应制度与之协调,财政部于1979 年-1983 年期间,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会计制度,经过修订并征求各方意见试行后,于1985年3月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首部参照国际惯例制订的会计制度,但会计核算制度未能同我国国情相适应。
这一期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纷纷涌现,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越发重要,财政部于1991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并于1992年8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广泛参照国际惯例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财政部于1992年-1994年规范了各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对分行业会计报表及其编制说明也有了明确规定。1992 年1 月股份制试点企业施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涉及范围广,对会计发展的影响深远。
2001 年1 月,全国范围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新《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14年相继修订了四项准则,并新增三项准则,规范了企业的会计处理。这两项制度对企业会计改革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企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会计法制定,自2001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执行,是国家统一制定实施的会计核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日常会计核算、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会计制度的总则
总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依据,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范围,会计核算的前提和分期,及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原则性规定,如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等。
2、针对各个会计科目的业务核算方法做出具体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以特定行业的企业或全部企业为核算对象,对企业会计科目的确认和计量做出操作性规范,如对会计科目的基本设置、会计凭证的编制方法等做出具体规定,规范了企业会计工作的行为和结果。
3、关于企业财产管理、成本费用核算的具体规定
如关于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的定义及核算办法,资产的折旧和减值等具体规定。企业应正确区分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核算,成本应当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直接成本,期间费用应以实际发生额列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任意计提和摊销。
4、有关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法、对财务会计报告提出编制要求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等,应分别列示反映在利润分配表中。企业应及时对外公布完整真实的财务报告,对会计报表格式和种类、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均在制度中详细规定。
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和财务报表质量,财政部于2014年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并增加了新准则,具体解释如下:
1、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14 年3 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修订,内容主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做出新规定,将“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列入金融资产中确认和计量,有助于规范账务处理,新准则特别明确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核算的区别。
为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14 年1 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现行会计准则主要对辞退福利和短期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但对离职后职工福利未做具体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增加了职工离职后福利政策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政策,规范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格式做出变动,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并在附注中增加更多的披露要求,包括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信息,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等,有利于评价企业管理资本情况。
财政部于2014 年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版,更新了控制的概念,影响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对金融企业存在结构性主体合并范围存在较大的影响。对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做出重新规定,明确了投资性主体如不存在为其投资提供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于2014 年7 月实施,并将原基本准则第42 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现行会计准则未对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单独规定。准则39 号对公允价值进行定义,规定了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估值技术及公允价值的披露等,计量公允价值时,企业需要以市场为基础,而不是针对特定主体的计量。
财政部于2014 年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具体明确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情况,规范了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账务处理。共同经营的合营企业按照所占有的份额确认资产负债费用,新准则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首先要排除是否为合营安排,才能进一步认定是否存在控制,并非持有50%以上就可以直接认定控制。
财政部于今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现有准则对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范围有限,内容不完整,41 号准则对原有内容进行综合,补充完善了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强化了在子公司、联营企业、结构化主体、合营企业的权益披露。
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调整变化,需财务人员及时进行掌握并加以应用,以规范企业日常财务核算,规避财务风险。企业要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利用多种学习形式如重视每年一次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鼓励员工参加会计系列的专业考试,培养财务人员养成终身学习意识。建议对财务岗位实行轮换制,达到会计队伍专业知识的不断更新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企业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制度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日常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管理,保证日常财务核算准确。企业员工对制度和准则的变化理解不深入可能会影响会计账务处理,企业需不断健全制度,更新改进并按规定定期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使企业管理适应国际化发展趋势,不仅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企业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也面临重大考验。企业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了解相关政策,掌握更多财务知识,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对会计改革的重视程度,以适应国际经济形势下企业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实现企业合法经营,使企业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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