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机修造服务总站 江光华
河北省农机深松主要经历了初创发展(序幕时代)、示范推广(1.0时代)与大面积推广(2.0时代)3个时期。
2012年以前为河北省农机深松的初创发展时期。
河北省的农机深松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一是中国农业大学迟仁立教授曾在河北省沧州一带搞过“虚实并存”(即间隔深松)试验;二是借鉴日本振动深松先进技术,在世纪之交研制成功了1SZ系列振动深松机。2002年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立项,附带推广了少量深松机具,虽然有一定技术效果,再加上缺乏资金支持,技术研究、宣传推广力度不足,机具功能单一、质量不稳定,使用很不普遍。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农机作业”。河北省利用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760万元,在22个项目县安排实施深松作业示范44万亩。当时补助标准为每亩40元。由于技术效果非常明显,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2011年,河北省利用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25亿元,按照每亩25元的标准安排农机深松作业规模900万亩。我们会同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首次出台了《河北省2011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项目实施程序,制定并发布了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478—2011《土壤深松机械作业技术规范》,编写印发《农机深松指导手册》,提出了“县长负责、部门实施”,“三优先一累加补贴”促进购机,加强宣传培训,“三公示、三签字、三级检查”强化监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2012年,中央资金不再支持农机深松。河北省利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00万元在鹿泉、定州等20个县实施深松作业160万亩。在深松资金、任务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我们顶住压力,提出做“精品”、做“品牌”,开展“深松质量年”活动,产学研结合开发玉米深松深厚层施肥播种机、小麦深松旋耕分层混合施肥播种机、过载保护式深松机等新产品,开展了大范围的深松技术效果调查,通过挖深松剖面,深松根茬实物对比广泛宣传培训,受到张庆伟省长的肯定,也为河北省赶超全国农机深松先进水平奠定了基础。
2013年初至2014年底,为河北省农机深松示范推广时期。
2013年,财政厅主管处室由经建处调整为农业处,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新增综合直补资金调整为省本级地方预算资金。利用省级财政资金2.5亿元,合计实施农机深松作业补贴1000万亩。编制的《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明确将深松质量检验员(简称质检员)纳入补助范围,项目县可以安排质检劳务补贴不得超过1元/亩。允许各地根据不同深松类型、当地工资水平、作业成本的实际,适当收取作业差价。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实现玉米和小麦深松施肥播种作业模式创新。组织产学研相结合,研发新型深松机具5种,获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遴选出6大类、48个型号深松机具,构建了8种作业模式,形成农机深松丰产技术体系,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农机深松丰产技术与推广”通过鉴定,并获河北省政府2013年度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一等奖。李克强总理在邯郸视察“三夏”工作时赞扬说:“农机深松效果很好,河北省工作力度很大,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14年,中央层面将农机深松及其作业补贴试点纳入了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河北省力争继续保持全国先进行列。开展农机深松项目质量检验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承担试点,引进农机深松作业远程智能监控物联网技术,开展田间试验。以粮食主产区为主,兼顾棉油菜等重要经济作物种植区,不断完善不同作物农机深松丰产技术模式,进一步提高技术效果。促进农机农艺高度融合,推进夏玉米深松分层施肥精播技术广泛运用。当年利用省级财政资金2.5亿元,新增农机深松作业补贴1000万亩。2014年9月4日农业部在河北衡水召开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现场会,张桃林副部长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把农机深松整地作为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提升立案时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大技术措施来抓,行政推动力度大、地方财政投入多,组织管理工作实,在宣传发动、落实政策、规范技术、项目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会后,山东、新疆、云南、青岛等地纷纷来河北参观学习,推动了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大规模开展。
2015年1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明确规定:“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这标志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从中央财政层面上,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有了一个法定的、稳定的资金来源。从2015年开始,河北省也将统筹使用各类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在全省所有适宜地区大面积推广农机深松,并促进农机深松工作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进入了新常态发展新阶段。
1.3.1 新常态、新形势、新挑战。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机深松工作,决定2015年实施面积比上年增加一倍,达到2亿亩。农业部据此下达河北省农机深松面积1400万亩。单纯依靠地方预算资金不足以支撑农机深松工作需要。二是全国现场会后,周边省份加大补贴力度(山东40元/亩、河南30元/亩、安徽上限为35元/亩),河北省多年执行的25元/亩的深松作业补助标准偏低,农民机手积极性受挫。三是农机深松质量核查工作量大、责任大、要求高,而工作经费普遍缺乏,影响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河北省如不在新形势下进行政策创新,实施面积势必出现严重下滑。
1.3.2 政策创新、直面挑战。我们顺应新常态发展要求,坚持顶层设计与听取基层意见相结合,广泛深入调研,提高政策的指向性与精准性,历时4个月,形成政策建议,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形成了较完整的促进农机深松工作的政策体系,为今后在全省所有适宜地区广泛开展推动农机深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1.1 改革农机深松工作体制
省本级不再分年度下达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而是以省财政厅、农业厅名义印发《河北省农机深松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简称《资金办法》),以省农业厅、财政厅名义印发《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各项目县依据省《资金办法》、《指导意见》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当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经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并抄报设区市农业、财政局备案,作为深松工作验收绩效考核的依据。
2.1.2 实施任务(面积)的确定与下达
采取基层申报与上级任务目标分解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般在上年实施农机深松作业的后期,结合工作验收绩效考核,在总结农机深松效果、分析农户、机手的积极性、预测来年深松任务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沟通、摸底,初步确定农机深松面积;待农业部、省政府确定农机深松总任务后,再综合平衡、分解确定各市、各项目县实施面积,由省农业厅提出年度深松面积及补贴资金安排意见,由省财政厅制发“冀财预字”号通知下达。根据今后发展需要,《资金办法》、《指导意见》不能涵盖的工作重点调整、政策微调,也将随当年《通知》予以调整。
具体到2015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补贴面积1000万亩,另外各地还要统筹使用“全程机械化”、“高产创建”、“巩固退耕还林”、“农业开发”、“渤海粮仓”等项目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再作业400万亩,保证全年1400万亩的任务完成。
2.1.3 工作监管
工作监管包括县级审核验收、设区市督察和省级抽查。
(1)县级审核验收。由过去的县级农业(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验收,改为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验收。主要内容:
①项目作业总体完成情况:作业规模、作业质量、技术模式、操作程序、项目监管等是否按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其中作业质量要求深松作业要有效打破犁底层,作业深度不小于25厘米,深松间隔不大于70厘米,作业后要做到深浅一致,田面平整,没有漏耕。
②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包括补贴资金到位时间、实际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账独立核算、入账手续及凭证完整性、支出结构合理性等)以及其它各项支出的合理性。
③档案资料情况:项目申报、批复、实施、验收、总结等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归档。
④审核验收报告。县级审核验收结束后,项目县农业(农机)局撰写审核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审核验收报告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操作程序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和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与建议。
(2)设区市督察。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项目县进行项目督查。省直管县深松项目督查工作由本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
①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档案(含实施方案、作业合同、委托协议、作业单等表格、验收报告等)、项目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每个县随机抽查1个村,核查深松作业质量和作业面积。
②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县及时整改。督查结束后,要撰写督查报告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厅。
(3)省级抽查。深松项目完成后,省对项目县深松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抽查,开展绩效评价。
2.1.4 工作报告。要求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第二年7月30日前将上年工作总结(含资金使用)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2.2.1 资金筹措
农机深松所需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统筹省本级预算和中央级购机补贴资金部分资金,统一安排。农业部、财政部确定,中央级购机补贴资金中,允许安排不超过总量的15%用于适宜地区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省财政也会安排省级预算资金专项安排。
2.2.2 资金使用
(1)补贴对象。增加农机(推广)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培训指导、监管验收等工作,做到经费保障、权责一致。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每亩补贴25元提高为30元,其中可安排不得超过1元/亩的质检劳务补贴和0.5元/亩的深松质检直接补贴。
具体讲,农机深松实施主体与资金使用均由三部分组成:①承担方,县级农机(推广)机构,按每亩不高于0.5元进行项目监管验收费用补贴;②质检方,独立第三方机构或质检员,按每亩不高于1.0元进行质检劳务补贴;③操作方,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或机手,按每亩不低于28.5元进行作业费补贴。
(3)资金拨付与使用。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和质检劳务补贴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质检费用补贴根据工作进度需要进行安排。
县级农机(推广)机构深松质检直接费用补贴,限定用于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管验收等农机深松质检直接费用(使用方向指导性要求),不得用于工资、津贴、工作经费等非直接费用补贴(限制性要求),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单位人员津贴以及改善办公条件等支出(禁止性要求)。
2.3.1 支持独立第三方质检。增加了“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扶持独立第三方机构承担农机深松作业质检工作,鼓励探索开展深松作业远程实时监测技术,完善质检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方面表述。
2.3.2 适当缩减县级核查面积。项目县作业核查(验收),每村抽查面积由20%调整为10%。
2.3.3 简化程序。一是省直管县深松项目督查工作由本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进行。二是“三公示、三签字、三级检查”的操作监管办法,修改为“两公示、三签字、多级检查”,即:村级作业结果公示、县级补助结果公示;深松农户签字、操作机手签字、质检员签字;乡级初核、县级审核、市级督查、省级抽查。
2.3.4 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打击力度。要求各项目县切实做到“三必查”:即项目区村村必查到、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人人必查验、有明确举报线索的全数必查核。一旦发现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存在作业面积不实、作业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则对其抽查面积加倍进行再查验,本村作业面积不够的查验其在其它村的作业面积;如若再出现问题,则对其作业面积进行全面核查。由此增加的查验成本原则上由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承担。对出现问题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质检员)要进行严惩,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或暂停从事农机深松补贴项目作业或质检资格,各项目县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
2.3.5 强化绩效考核。对于检查和考评实绩突出的单位将大力褒扬;对于工作不力的,将予以诫勉约谈;对于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司法机关查处。
总之,农机深松新政策站位高、接地气,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机深松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呼应了农民机手和基层单位干部群众的关切与诉求,是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机财政部门干部群众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与改革创新的结晶,来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