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主要财税法规制度
1、《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5年7月1日,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制定下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5]40号),就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提出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原则,采取十一项重点行动,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
2、《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7月1日,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制定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222号),从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的分配与拨付、资金申报、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管理进行规范,并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3、《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2015年7月1日,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方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并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5]42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办法》对原《办法》第一、五、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五条进行了修订。其重点对原《办法》第十三条进行了三个方面修改。
4、《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7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煤炭资源税管理的规范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1号),并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5、《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7月18日,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制定印发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对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规范。
6、《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年7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财政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文资[2015]7号),就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7、《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5年7月8日,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制定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进行安排和部署,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7月9日,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保监会制定下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2015] 114号),决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与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业务,可以协商合理确定还款期限,不得单方强制要求证券公司提前还款。
9、《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7月9日,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
10、《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7月13日,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就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明确,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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