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和谐:转型期中国人幸福观的差异与整合

2015-03-17 14:05丛晓波王菲菲
关键词:社会和谐社会文化幸福观

丛晓波,王菲菲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长春 130024)

·社会理论与社会建设·

走向和谐:转型期中国人幸福观的差异与整合

丛晓波,王菲菲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长春 130024)

摘要:幸福涵盖了幸福观与幸福感两个层面,两者相互关联又各不相同。社会文化塑造幸福观,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个体幸福观也有不同,幸福观直接影响人们幸福感的形成。由于我国转型期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国人的幸福观显示出传统与现代的差异、中西差异和城乡差异。呈现这些差异有助于理解当前转型期背景下中国人幸福观的变化,了解转型期中国人的心态与心理特征,进而对促进人们社会适应与社会和谐、提升中国人的幸福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幸福观;转型期中国;社会文化;幸福感;社会和谐

收稿日期:2015-06-29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社会转型期大学生主观幸福感提升及健全人格培育研究”(BBA120020)

作者简介:丛晓波(1972-),女,吉林临江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研究;王菲菲(1989-),女,吉林长春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志码: A

文章编号:编号: 1009-1971(2015)05-0063-06

Abstract:Happiness covers two aspects which are the concept of happiness and the feeling of happiness. They are different though related.Social culture forms happiness, and individual happiness is also different under different social and cultural background, and happiness impacts on the formation of people's happiness directly. Because of the unique social and cultural background of the transition period in our country, the happiness of the Chinese people show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raditional and modern,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Presenting these differences is of great help to understand the changes of the Chinese people's happines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urrent transition period, and to learn of the Chinese mentality and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which then has a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people's social adaptation and social harmony, and in turn to raise the level of happiness in Chinese.

幸福观是人们对“何为美好人生”的体认与追求,包含了一整套与此有关的信念、价值、态度及行为意向[1]。根据2015年2月13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2014国民幸福报告》,我国居民普遍感到幸福,城镇地区居民幸福指数略高于农村地区居民,各省的幸福差异非常大。邢占军指出,2012年我国居民幸福感指数高于2005年,城市居民幸福感明显高于农村[2]。彭凯平研究发现:幸福与经济发展没有必然联系,但在人均GDP3000美元左右存在一个“幸福拐点”,人均GDP超过这条线后,幸福将不会随着经济发展而得到很快提升;幸福感具有节日效应,类似春节、中秋节等具有历史沉淀和心理传统的节日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幸福感[3]。看来,幸福感受到特定社会文化下的幸福观的影响。当前我国居民幸福感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征,而对社会文化尤其是转型期背景下幸福观的探讨,有利于更准确地诠释和把握当前人们幸福感的基本特征。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幸福观

中国社会具有的悠久传统文化,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思维特征、审美趣味等[4]。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不仅蕴含着无穷的生存与生活智慧,也蕴含着古人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幸福”作为一个词,在中国古代没有明确使用和定义,即使有语句将其放在一块,却也是分开来解释。然而作为美好生活的含义,不能说中国古人没有幸福观念、没有对幸福的追求。中国古人常用的是“福”,用以表达自身以及他人的幸福状态,也时常用到“乐”,用以表达自己或他人的幸福体验。在传统文化中,福是指外在的、物质性的、暂时的愉悦,而乐是指内在的、精神性的、持久性的愉悦[5]。从古人惯用词语中寻到对幸福的追求中,可以将中国传统的幸福观念分为:以福为代表的民间大众的幸福观和以乐为代表的知识阶层的幸福观。

(一)追求精神境界的“典籍幸福观”

古人用“福”来表示幸福的状态,用“乐”作为幸福的体验。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李泽厚就把中国文化称为乐感文化,并提出,乐感文化是汉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即积淀有文化传统于其中的心理结构,或者说乐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性格[6]。“乐感文化”所追求的“乐”并不是动物式的自然产物,而是后天修养的某种境界。这个乐是内在的、精神性的、持久性的愉悦,是精神层面上对幸福的追求。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儒家的“孔颜乐处”是一种理性之乐,把“父母俱存,兄弟无故”看作一种感性之乐;道家的福祸相依、知足常乐又表现出人们在追求幸福中要注意对欲望的节制。这种高扬理性之乐的原则,便是儒家所孜孜以求的“孔颜乐处”[7]。这是一种精神的理性之乐,是非物质欲望满足式的幸福观。

知足常乐,知足是知道满足,就是说一个人只要知道满足就会常常感到快乐,无论这种满足体现在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如果知足常乐是个人以为的幸福,那么欲壑难填又是怎样占据了人们的内心。汉代郑轩说:“福是人之所欲,以尤欲者为先。”幸福的获得与欲望的满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欲望是人想要得到某种目标的要求,其本身并无善恶,但若是不合理的欲望过于强烈,造成的后果直接影响到自己或他人的生活,就会有善恶之分、幸与不幸之别。只要个人在内心中经常产生满足感,就不会产生贪欲,内心也会经常感受到幸福的存在[8]。福祸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难以预测,人们存有福祸相依之念,自然会在大福、大祸之时处于较为坦然平和的心理状态。知足常乐、福祸相依构成了道家学派的幸福观,帮助人们在世事艰难、人生困顿的境地中维持乐观旷达的心态[9]。

(二)追求物质外相的“民间幸福观”

在汉字中“福”字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日常的言谈中,别人说“你真有福”,代表了A他对你的生活状态的羡慕,并期望自己也能有如此的心理;如果被别人说“你一定会有福的”,代表了他对你一种美好的祝愿。在家居装饰上,也常能见到“福”字,以此象征着福气满堂。这是人们追求幸福生活最简单和直接的表现,作为风俗习惯,代代相传。此外,对于有福,人们又有福寿安康禄、五福临门的说法。

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老百姓的愿望是五福临门,通俗意义上又称福寿安康禄,意味福气、长寿、平安、健康、升官。福气意味天纲伦常子孙满堂;长寿意味生命安乐长久;平安意味家人没有病灾祸患;健康意味良好的身体状态;禄意味家人可以仕途顺利升官发财。《尚书·洪范》提出:“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长寿、富足、健康平安、爱好美德、善终这五方面构成幸福的要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福”这个字传达的是长寿、快乐、美好、好运等含义,这是对美好人生的渴望,是对幸福生活的追求[9]。概括地说,中国传统社会民间以福字表现的幸福观是追求生活平安、圆满之福,更多强调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物质需求及其满足。按照希尔斯对于传统的说法,历史具有连续性,由于过去事物的决定性功能,在各个前后相继的历史时刻,现存的和传递下来的观念决定了其新的拥护者尚未形成的心理倾向,并赋予它们形式和实质[10]。我国古代对幸福的观念和思考,在当下仍然具有文化的惯性并深深地影响了转型期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也经常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幸福的理解,因此传统文化中的幸福观是我们理解当代幸福状况非常重要的前提。

二、我国转型期的幸福观差异

转型期一般是指社会文化变迁中的过渡阶段。按照社会学界的看法,我们所理解的转型期是广义的角度,即从社会形态上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的冲突融合过程。由于社会文化相对快速的转变,中国人幸福观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传统与现代中“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幸福观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血缘社会。这种血缘社会的形成缘于中国特殊的地理和生态环境。生态特征可以影响经济类型,经济类型又可影响社会结构,社会结构又可以影响社会化方式,社会化方式进而影响人的性格与行为[11]。发源于黄河、长江流域适合耕种的中国社会以农业为主,逐渐形成以家庭为核心的血缘宗法的社会结构(它是农业经济的产物),由此伴生的贵族等级的封建制成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化方式,也形成了适应于这种农业生产方式的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社会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要推动力,这种血缘社会体现为宗族、家族、氏族在个人心里的崇高地位,严格遵守国家、家族和家庭成员“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的上下尊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长幼有序、“夫为妻纲”的男女有别的文化规范。在农业社会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生产单位,家庭的保护、延续及和谐非常重要,这就形成了传统中国人以家庭为重个人为轻的家族主义[12]。这种社会文化影响下的中国人形成了尊重传统、自给自足、家庭至上、讲究人情、勤劳节俭的社会心理特征。这样的心理特征造就了传统中国人的幸福观念就是在满足了基本物质条件后的目标就是实现家庭、家族的幸福。中国人的传统幸福观是以维护家庭、家族利益为个人自身价值实现的标准,维护家庭、家族的利益是个人首先要担负的责任,所以个人对于幸福的追求并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家庭、家族、宗族的荣辱兴衰。血缘意识成为传统社会的普遍遵循的价值观,相伴而生的是努力为血缘利益和荣誉而奋斗。

中国的现代社会是血缘、地缘、业缘相互融合的关系社会。人从一出生,便有与他发生关系之人(父母、兄弟等),人生且将始终在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而存在,如此则知,人生实存在于各种关系之上[13]。个人在同质性强的传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主要存在于自己的家庭之中。未经过关系社会化的关系可以将其称为先赋性关系。先赋性关系不是独立的个体通过社会性交往建立的选择性关系,而是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纽带,被先赋的“人伦关系”裹着的“关系性自我”的人际模式[14]。当前我国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就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着重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15]。转型期的到来,改变着我国几千年来的以家为核心的社会结构、以血缘亲族为生存方式的社会形态、以儒家思想为主要价值观取向的社会文化,影响和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心理与行为。个人在家庭、家族以外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出现了因地缘、业缘而形成的次级群体,时刻冲击着家庭、家族在个人心中的地位,个人心理上曾经遵循的文化规范被改变,多元的社会文化与多层次的社会关系使个人形成的人际交往困惑直接影响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一方面,经济的迅速发展,交通工具的日益革新,使个人有机会脱离世代居住的土地,实现快速的地域流动,进而形成新的地缘联系。例如农民工进城,从农村来到城市,从事新的工作,出现了新的地缘、业缘关系。另一方面,转型期的到来,出现了广泛的社会分工,由最初的农业群体逐渐转变为多种职业群体并存,共同发展的状态,因此在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基础上出现了业缘关系。血缘关系的形成是自然分工的结果,业缘关系的形成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可以说由于转型期的出现,个人开始形成了除以血缘为主的关系形态以外的其他的关系形态,如地缘联系和业缘联系,即三者融合的关系形态。

家庭及其衍生的家族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血缘关系,在其上而生的便是政治上的家长制和社会关系上的人身依附[16]。中国传统社会个人遵循的是宗法等级制度文化,高度重视血缘关系;而现代社会中个人面临的是血缘、地缘、业缘而融合的社会关系,个人很容易从对血缘关系的人身依附转移到当代的三者融合的社会关系上。有了对社会关系的人身依附,面对由于高度社会分工出现的现代化、工业化所带来的职业竞争,在中国的现代社会便出现了人际关系功利化,而现代中国人的幸福观念中既包含着可以依附的人际关系,也包含着在追求幸福时一旦出现了阻碍就会转嫁到现有的人际关系中。由此可见,中国人传统与现代的幸福观的差异是很明显的,传统社会个人担负的是血缘家庭的责任,以家庭、家族、国家的幸福为自己最大的幸福;而经历了传统农业与现代工业社会文化碰撞的现代社会中的个人担负着社会的责任,是以社会幸福作为个人幸福基础的幸福观。由于社会分工,个体独立于他人,通过地缘、业缘个体与他人组成既紧密又疏离的网络,同时个体面临着就业竞争和与他人相处的交往困惑,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人的幸福面临着确保每个具有自己欲望和需求的人能够自觉地为社会他人服务的挑战。

(二)中西方“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文化中的幸福观

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形成了以血缘家庭为核心的社会结构,由个人组建充实成家族定居在一片土地上,除天灾人祸不会迁徙,个人“安贫乐道”于终日劳作的小农经济,遵循着血缘亲族的严格的宗法等级制度,久而久之人与人之间形成了荣辱与共、相互依存的集体主义文化。个人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完全依存于家族和“国家”之中,国家的兴亡,牵动着整个家族的利益。所以个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以家庭、国家利益为重[17]。例如孟子提倡“舍生而取义”,即为了使自己行为合乎道德,可以驱除各种物质欲望甚至生命,这看似是一种集体主义,但是也可以说是对封建君主统治的附和。儒家思想作为一种文化规范,潜移默化地指引着个人的心理与行为,并影响着个人的幸福观,使这种带有相互依存的集体主义幸福观与儒家思想、封建统治一样具有长期的稳定性。

公元前六世纪,在西方,经历了梭伦改革,民族关系被私有制所取代,为了协调人们的城邦生活,需要调和各阶级的关系,个人利益天经地义得到保护,个人的幸福也就是合理的了。大多数西方的思想家们都将幸福当作人生的目的,把人人追求个人幸福作为自己理论的前提。霍布斯认为,人的本性是追求感官快乐、逃避感觉痛苦,人生的幸福不在于心满意足的平静,而在于不断地满足欲求;洛克提出以人的本性为基础的个人主义幸福论,认为追求个人幸福或快乐是人的本性;费尔巴哈从人的自然本质出发,建立了利己主义的幸福论。这些理论的出发点都是追求个人的幸福,这正是西方幸福观区别于中国幸福学说的根本特点,它奠定了西方在幸福问题上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基本倾向。但是西方思想家们也会承认社会幸福、集体利益的地位,例如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西方的幸福观以个人的幸福为主,同时承认社会幸福的地位,认为个人是应该为社会整体做出贡献的。

中国在受外来文化冲击之前崇尚纯粹的集体主义幸福观,那时没有一种主流的文化会倡导人们要自由地追求个人幸福,要求个人要将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18]。正是西方文化的传入打破了这种绝对的集体主义传统幸福观,使中国人追求自我幸福的意识觉醒。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程度不断加深,整个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摆脱这一历史潮流而独立存在,都必须在这一历史潮流中趋利避害以求得自身的发展,体现为日益频繁的文化交流使世界文化也呈现着相互联系的交融态势[19]。中国人长达千年之久的稳定的集体主义幸福观由于在转型期与西方文化短时间交融,逐渐显现出追求个人幸福的个人主义幸福观,以至存在着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一方面,中国人逐渐觉醒的自我意识,利用创造性思维打造社会的进步和繁荣,日益提升的对幸福生活标准是中国人劳动的动力,个人会在物质满足的状况下积极寻求精神层面的满足。另一方面,个人主义幸福观缺少循序渐进的浸润,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迅猛冲击也许只是人们抓住的一根想要快速逃离水火之中的稻草,或者只是人们用来解救其被封建教条禁锢久了的精神和肉体,人们大肆吮吸着以往所缺乏、对物质生活幸福的渴望,而对肉体、感官满足的渴求也在相当程度上伤害着广大民众。这种转型期个人主义幸福观的本土化特征,一时也无法彻底转变成西方已经相对稳定和理性的个人主义幸福观。

(三)城乡“物质富裕与心态平和”转变的幸福观

同质性极强的我国传统社会,城乡个人除了在生活方式上可能有较小的差异外,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并没有本质不同。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相当程度上呈现出这种分化。这种分化体现在城市与农村物质与心理的差距,当然也包括幸福观念的差异。

改革开放后,随着一系列针对“三农”政策的实行,农民生活水平也在大幅度提升,但是看起来农民的生存状态依旧是“土里刨食”的乡土社会模样。从社会文化上,总体来说,农村基本上摆脱了传统社会封建禁欲主义,去除了传统社会僵化的儒家教条思想,脱离了传统社会靠经验运作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再受传统社会血缘宗法的集体主义的制约。较少受到西方思想冲击的中国农村还很大程度地保持着传统社会勤劳朴实、重视血缘、重视孝道、尊崇习俗的良好传统。现代社会血缘关系主要指的是家庭,在社会上仍然发挥着重要的功能,比如经济功能、教育功能、人口再生产功能等。尤其在我国农村,很大程度上,家庭对个人的影响还是最大的,物质的满足以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平安,家庭的圆满便是个人的最大幸福。在中国的城市,西方的科学技术、西方追求自由的思想以及市场竞争的生活方式对于城市居民的影响巨大。较之农村,城市居民物质生活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从物化的奢侈品到思想理论的占有,信息化使事无巨细的各种信息随时进入人们的生活世界,对于很多人来说现今的“生活质量”与过去美好生活已经成为同一个概念。但是伴随城市化迅速发展,较之农村,城市的生活节奏更快,压力更大,城市空间更加拥挤,城市人追求成功和出人头地的背后也充满疲惫和压抑,很多城市病和城市问题也日益突出,甚至有时候看起来,城市人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幸福。那么,为什么更多的物质财富却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呢?也许,它源于社会结构短时期转变,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协调所带来的矛盾,文化价值体系的碎片化,血缘、地缘、业缘融合所带来的人际冲突与困惑,以及对自我实现和个人幸福体验的片面追求。不管怎样,城市与农村对幸福的理解是有所不同的,城市人在追求物质享受与自我实现的幸福观,而在农村,人们更看重的是物质满足、家庭圆满和睦。

三、社会和谐诉求中幸福观的整合

整合是我们经常使用的字眼,它缘于冲突、对立和差异,在很多研究中“整合”被寄予一种理想性。对当前我国幸福观整合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幸福观整合的核心是对于幸福本质的追问。幸福观的形成和改变依赖于社会环境及文化传统,但必须经由个体加工完成。由于理论研究的推动和物质生活一定程度的富裕,目前人们对于幸福生活的追求日益直接、自觉,然而很多时候人们对幸福的理解表现出物质至上的享乐性、绝对自我的感受性和多元混乱的庸俗性等消极特征,幸福完全成了个人的事。对于自我及自我世界的关系的理解并不是件容易的和简单的事,所以对幸福本质的思考和探问应该是全民的、大众的和日常的。

第二,幸福观整合的依据是对于社会文化环境的度量。社会文化环境影响和决定人们的思想与行为状态,除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社会文化规则的影响尤为直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是一种外显的环境,社会文化规则是一种隐藏起来的氛围,常常因为“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潜移默化不被人察觉,然而如活在水里的鱼不觉察水的存在一样,这种氛围却构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决定人们行为的适当性,一方面,它导引行为,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另一方面,它也评价行为,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特殊阶段,转型期已然不是一个新鲜词汇,但是对于转型期的核心特征尤其对当下社会心态和社会心理的把握还并未确实统一。虽然从广义上说,我国社会转型期发端于鸦片战争以来的传统与现代、中西社会文化各领域冲突融合过程,但在经历100多年的变迁以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模式已基本确定,并面临着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和新挑战。因此在转型期的特殊阶段,我们需要清晰把握新时期的社会文化环境,对当下我国社会文化环境进行客观的分析和有意识的建构,这样我们才能够理解人们对当下美好生活的追求。

第三,幸福观整合的基础是各文化视域下幸福追求的反思。全球化及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对于当下尤其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年轻人,现代化和现代生活已经不是口号或陌生的概念,对幸福的理解更趋于西方文化中的自我追求。在尚未经过理性启蒙和规范的情况下,这种自我追求极容易蜕变为个人主义和私利主义。所以我们必须在坚持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滤掉可能危害人们心理健康的思想因素,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精彩而宝贵的精神营养。只要细心,只要肯谦虚学习就会发现,其实现今的问题在先贤古圣那里早就有答案,早就有精辟的论述和精彩的实践;同时对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传统文化,我们也需要有足够的尊重和学习,从古希腊罗马开始的西方文明中关于美好人生、人格养成、社会正义、精神信仰等理论与实践都是我们宝贵的财富。而从人与自然、人与终极信仰角度追求自由之真的西方文化传统与从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他人角度重视人伦和谐之善的中国文化传统,在总体上构成了人完整的关系世界。因此,对现阶段幸福追求的反思在各文化视域下传承,将是最有生命力的。

第四,幸福观整合的实践路线是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进。社会生活是将个人幸福与社会理想相联系的唯一纽带,生活实践是获得个人幸福的唯一路径。幸福是个人的事,必须且只能通过自己来获得。然而无论是金钱还是地位,只有个人私欲的满足谈不上幸福。幸福是个人在社会实践、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获得的,通过在社会生活中自己的努力获得尊严,通过尊严的获得实现自我价值,通过自我价值的实现体验幸福。社会不仅是个人实现幸福的必由路径,也是保障大多数成员实现幸福的凝聚者、调控者和实际监督者。社会对于个体幸福获得的意义体现为社会伦理、社会政策及社会组织三个层面。社会伦理既要告诉百姓关于什么是善和善的标准,明确判断应该做什么而不应该做什么,也要为百姓树立追求善的精神理想,导引超越困难节制欲望的信念力量,说到底,社会伦理是维持个体间的一致性。社会政策调节和平衡个人间的付出与收益、努力与实现、效率与公平,除了按照某种理念给与人们行动以评价或反馈,更要考察人的需要及心理特征、规律,社会政策的实质是尊重个体间的差别性。社会组织则是在参与人们生活的过程中实际与个体发生关系的社会力量,在现实的与个体的互动中贯彻社会伦理与社会政策的精神原则,使个人与众多的个人完成有意识的统一。个人在众多的个人中实现和体验幸福,众多的个人的和谐与发展自然也就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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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Harmony: Differences and Integration of Chinese People's

Concept of Happiness in the Period of Transition

CONG Xiao-bo,WANG Fei-fei

(Department of Marxism,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4, China)

Key words: transition of China period;social culture;concept of happiness;social harmony

[责任编辑:唐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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