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统治印度支那时期的西沙与南沙群岛政策

2015-03-17 07:03
关键词:法方永兴岛南沙群岛

王 胜

(南京大学 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江苏 南京210093)

20 世纪20年代末至50年代中期,拥有印度支那宗主权的法国曾一度是南海岛屿主权角逐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法国及其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对西沙与南沙群岛的态度,及其相应之对策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一时期南海岛礁主权归属的走向,并对20 世纪后半叶乃至当前的南海争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当前学界着墨较多的是关于日本、美国和中国在这一时期前后的南海政策,偶有零星篇幅论及法国的南海岛屿政策,却又局限于部分时段[1]。因此,本文拟在相关方的档案与学术论著基础上,系统梳理整个法属印度支那时期法国西、南沙岛屿政策,厘清其历史发展脉络,以期更好地认识与理解法国对待西、南沙岛屿的政策,及其对后来南海岛屿争端的影响。

一、占领印支前后:由域外之邦到首次接触

近代以前,地理上隶属欧洲大陆的域外之邦法国并不与南海发生直接的联络。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东西方贸易航路之门随之洞开。南海地处连接太平洋与印度洋的结合部,遂成为东西方贸易商人、传教士等的必经之地。西沙群岛处于船只惯常性靠岸航行的线路上的地位遂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据史乘所载,法国与西沙群岛发生联系最早要追溯至18 世纪前后。中国清朝康熙年间来华的法国耶稣会士白晋所乘“海后号”帆船在通往中国的航路上即经过西沙群岛,并对之有过相关记录。1698年3月6日,在德·拉·罗克(De la Rocque)骑士的指挥下,“海后号”从拉罗歇尔(La Rochelle)启航。当离开昆仑岛后,9月25日,船驶过普拉塞尔从北而南长约十里(dǎm),测其纬度为12°4',上方是吕内特(Lunettes)15°25'。9月27日,在中国的西沙群岛还遭遇了一次风暴[2]。“海后号”在德·拉·里戈迪雷(De la Rigaudière)骑士指挥下又开始其第二次远东之行,并于1701年7月24日到达普拉塞尔[3]366-367。这是最早有关法国人接触西沙群岛的记载①根据韩振华先生的考订,这里的帕拉塞尔事实上并不是今天的西沙群岛。具体请参见韩振华:《古“帕拉塞尔”考(其一)》,《南海诸岛史地考证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77 -178 页。。值得注意的是,今天西沙群岛中的宣德群礁被命名为Amiphtrite Group,即是源自于“海后号”之名。

西沙群岛为法国在内的西欧国家所熟知,主要是因为其独特的气候条件和危险的地貌特征,而后者常常导致行驶于此的西欧货船沉没或搁浅。关于此,法国人在不同的场合中有着零星的记载:1749年,本地治理最高议会在给奉命远游到南河地区(越南南方)的波幅耳(Poivre)先生的训令中写道:“我们认为,船在(1749年)8月15日前到达昆仑山,如果遇到好天气,可以探寻同狔地区的沿海,并在黄沙群岛内侧航行;若天气不好,看到有台风的迹象,则最好是沿着黄沙群岛的东侧航行……”。1786年,“骑士摩特德·索尔米尼阿克”(Le Chevalier de la Mothe de Solminihac)所拟有关了解南河沿海地区,应避开为数甚多的各种暗礁,即避开黄沙地区[3]251-252。在西沙群岛发生的沉船事件更是屡见不鲜:例如,1634年7月,荷兰船“格鲁布鲁克号”(Grootebrook)在此沉没,1714年再次发生了荷兰人沉船事件;在十九世纪,1891年德国的“马里亚纳号”、1895年德国的“贝洛纳号”和1896年日本的“梦图丸”号相继在西沙群岛发生了沉没或搁浅事故。

在占领印度支那以前,法国仅对关乎切身利益的贸易航路畅通与安全发生兴趣,因此对西沙群岛的认识也仅限于认定其是一处危险的航行地带而已,除此而外,尚未涉及具体关于西沙群岛的政策。对西沙群岛的认识也仅停留于贸易商人、传教士等私人层面,尚未触及法国王室与政府。上述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19 世纪后半叶法国占领印度支那以后。1887年印度支那的占领及随后统治体系的建立为法国,尤其是法国当局,进一步认识乃至直接擘画与西沙群岛关系创造了条件。法属印支当局首次接触西沙群岛发生于1898年。是年12月,法国殖民者沙布理埃向殖民部提出,欲在西沙群岛建立渔民供应站。对此,1899年6月法属印度支那总督杜美(Doumer)认为,其“做生意的意图是不会成功的”。但鉴于帕拉塞尔(即西沙群岛——引者注,下同)的位置,“不让另一个列强在那里立足,对我们有利”,杜美主张“建一座灯塔作为日后提出主权的根据”[4]537。不过,该计划因缺乏资金未能实现[5]。这是法国占领印度支那后首次就西沙群岛所作的官方表态及采取的官方行动,不过此时还未真正涉及西沙群岛的主权问题。

二、20 世纪前20年:有条件地承认西沙归属中国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中国的大清王朝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统治危机。继辛丑条约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纷纷在华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华南地区,日本通过1894年甲午之战割占了台湾岛及澎湖列岛,继而进一步将扩张势力伸向东南沿海一带,并于20 世纪初期挑起东沙岛事件。中国的西南地区,法国占领印度支那后通过条约又将触角伸向了与越南接壤的中国滇、桂、粤三省,并于1899年租借广州湾。于是,东向扩展势力的法国与西向扩展势力的日本在中国的华南、南海一带形成了一种对进之势。

在此背景下,特别是东沙岛事件后,广东地方政府鉴于国土面临着被进一步蚕食的危险,为捍卫领土完整便采取西方式领土主权的宣称方式,于1909年派遣李准提督率“琛航”等三舰对西沙岛宣誓主权。对广东地方政府在西沙群岛的宣誓行动,时任法国驻广州领事的博瓦西(Beauvasi)曾致信法国政府讯问作何反应。法国政府对之未置可否,采取了一种置之不理的态度[3]375。但位于河内的一些(越南)政府要员却打算通过再次宣称阮氏王朝时已作出的权利主张来反对中国人的行动。他们的核心理由是,早在阮朝嘉隆皇帝在位的1816年,越南已经在西沙群岛上升旗宣誓了主权。不过当时为避免中法战争后中国民众长期集聚的反法情绪被进一步点燃,法国选择淡化中国人的行动[5]。同一时期,法国驻华使馆副官波瓦索纳(Boissonnas)在一封信中表示:“(在西沙问题上)安抚中国的自尊心,做出某种让步,以利于解决云南铁路的付款决算。……法国即可放弃帕拉塞尔主权”[4]538。

显然,法属当局对西沙群岛归属中国一事采取了一种默认态度。然而随着法国政府及法属当局对西沙群岛的认识不断加深,这一默认态度开始发生细微变化。1920年9月20日,当日本三井商船公司(Mitsui Busaan Kaisha)致信法属印支海军将领雷米(Remy),询问西沙群岛地位时,雷米表示“在海军档案材料中,没有一个文件能确定帕拉塞尔的归属问题。可是我向你保证,它不是法属的”。法国海军部给总督的来信亦表示:“中国1909年宣布了对西沙的所有权,这是目前我们所能找到的唯一信息”。然而,1921年1月2日,法国殖民部转来的一篇“新欧洲”(L’Europe Nouvelle)报道惊醒了印支总督,该报道反问道:“复信的那位官员是否想到在帕拉塞尔设一个潜艇基地就足够封锁整个印度支那的海岸线?”随后总督莫里斯·隆(Maurice Long)下令重新对西沙群岛展开调查,并形成一份详细的关于西沙问题的报告。同年3月10日,广东省主席公布南方军政府决定,“把帕拉塞尔岛屿划为海南岛崖县行政管辖”[4]539-540。对这一决议,法国外交部门与殖民部门曾一度发生意见分歧[1],但最终法方采纳了印支总督的意见,即以“正式承认中国对帕拉塞尔的主权为条件,要求主权政府明确保证永远不在那里(即西沙群岛)设立军事基地或海军基地,不作任何同一性质的布防”[4]541。是年8月22日,法国内阁总理兼外交部长布里昂在写给驻北京的法国代办英格拉的信中认为:由于中国政府自1909年已确立了自己的主权,我们目前对这些岛屿提出要求是不可能的[6]。为此,1926年法国政府还拒绝了一家法国公司请求在西沙群岛开采鸟粪的申请[7]。

截至20 世纪20年代,法国已然默认西沙群岛归属中国,正如斯泰因·腾内松(Stein T·nnesson)所言:“1910年代至20年代,法国殖民地部和外交部或多或少已经承认西沙群岛处于中国的主权之下,法国不应尝试性地以自身或安南代表的身份对西沙宣称主权”[7]。只不过这种承认是以“不设立军事布防”为前提条件的。

三、1925—1945年:谋求并占领西沙和南沙部分岛礁

20 世纪20年代末以后,法国及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对西沙群岛的态度发生根本性转变,开始由早前有条件承认西沙主权归属中国,转向积极以安南之名声索西沙权益。继而,又开始对南沙群岛中部分岛屿提出主权要求。随着30年代以后日本在东亚和南海扩张之势不断加剧,法国为加强印度支那纵深防御,又从外交层面上对西沙和南沙的主权声索转变为实际上的军事占领,直至为日本驱离。

(一)西沙群岛

1925年4月,法属印度支那设于芽庄(Nha Trang)的海洋研究所(Oceanographic Institute)所长克汉姆(A. Krempf)率领一支科考队乘坐炮舰“德拉内桑号”(de Lanessan)至西沙群岛调查,探知岛上蕴藏着丰富的磷矿[8]。7月2日,科考队在林肯岛(即东岛)登陆,3日又登上多树岛(即永兴岛)[3]372。1926年和1927年,法国又接连派军舰至西沙群岛测量海域和岛屿[8]。1929年,法舰“麦里休士号”(Malicieuse)测量西沙群岛中的中建岛、北礁、东岛和蓬勃礁[9]。1931年3月,“德拉内桑号”和“多变号”(Inconstant)又巡视西沙群岛。1932年1月(民国二十一年一月),法方以“广东省当局准许商人投标开发该群岛鸟粪”[10]477,向中方提出异议,并列举“1816年安南嘉隆王于西沙岛竖旗,1898年中国广东官员否认西沙为中国领土”[10]145,354等理由,声索西沙群岛主权。5月,法舰“警报号”(Alerte)巡视西沙群岛。1932年6月15日,法属印度支那当局正式宣布吞并西沙群岛。其第156 -SC 号决定将西沙设置为一行政代理公署(délégation administrative),称为帕拉塞尔行政代理公署(Délégation administrative des Paracels),划归承天省[3]218。法国的上述种种行动激起了当时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此后四年间双方数次交涉,但均无果而终。1937年2月,法外交部建议以仲裁途径解决双方争端,但这一无理要求被中国政府严词拒绝[10]642。

二战前,法方之所以从原来默认西沙主权归属中国,转变为否定之并以安南保护国名义提出西沙主权要求,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1)20 世纪20年代,中日两国在西沙群岛的经济开发活动刺激了法属印度支那当局。1931年5月10日,《印度支那经济振兴》编辑亨利·居什鲁塞(Henri Cucherousset)对总督巴斯基埃迟迟未宣称西沙主权一事,撰文诘问到:“为什么现在不是时机?是否要等到日本人把最后的磷矿开采完毕的时候呢?”[3]373由此可见,西沙群岛蕴藏的富饶磷矿资源应是促使印度支那上层要求当局对西沙群岛采取行动的主要推力之一。

(2)20 世纪20年代以降,西沙群岛的战略地位日渐为法国所重视。一位远洋船长奥利维埃·塞提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了西沙群岛重要的理由:西沙具有一个为航船设立灯塔所非常必需的位置;是设立气象观察站和无线电台的地方,以便及时地为这一地区来往的船只报告气象和台风的消息;西沙蕴藏着多种经济资源:磷酸盐、鸟粪、鱼类、海龟;军事方面的利益;潜艇舰队在黄沙(即西沙群岛——引者注)设立基地将能封锁整个出入北部湾和岘港的海域,还能控制来往于印度支那、远东、太平洋以及西贡——香港航线上的船只[3]381-382。

(3)除上述两点外,20 世纪20年代后期法国已经充分搜集并论证了保护国安南拥有西沙主权的“法理与历史依据”。1929年1月22日,安南驻扎官乐福尔(Le Fol)向巴斯基埃递交了一份详细的关于西沙群岛的报告。在该报告中,乐福尔一方面详细列举了所谓安南拥有西沙主权的历史证据,另一方面则强调了西沙群岛在战略价值上对印度支那的重要性[1]。同期,居什鲁塞又于《印度支那经济振兴》上连续发文,追溯了越南对西沙群岛的简略历史,指出西沙群岛的价值及对法属印支的意义[3]369。因而,截至20 世纪20年代末,一条有关安南享有西沙主权的完整的历史法理证据链已经悄然形成,这为法国政府与印支当局声索西沙主权提供了相当重要的“依据”。

尽管20 世纪30年代早期法国正式宣称了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并且从行政管辖上予以制度安排,但法属印度支那政府并未真正占领西沙群岛。这种状况随着20 世纪30年代中期日本势力的急剧南向扩张,尤其是1939年日军攻占海南岛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37年2月,一艘法国炮舰巡视了西沙群岛。同时期的一份报告又指出:西沙群岛没有商业价值,但能够作为日本南进的跳板;而西沙群岛距离安南海岸的邻近性使得法国对日本的现实存在不能容忍。因此,在西沙群岛设立一座灯塔很有必要[5]153。1938年4月,在英国支持和向中国政府保证不涉及任何主权问题的情况下,“纯为保护越南安全及假道越南之海航线”[10]386,法国在西沙群岛正式建立了灯塔和台风预警站,并在永兴岛和珊瑚岛留驻了一个由“安南人组成的警卫队”[7],“以阻止日本窥伺而遥制日本侵占海南岛之动机”。1939年5月5日,法属印支当局又将帕拉塞尔行政代理公署一分为二,建立月形弯(Cresent,永乐群岛)行政署和安斐特尔德(Amphitrites,宣德群岛)行政署,仍归承天省管辖。法国在该两个行政署派驻代表,分别驻守珊瑚岛和永兴岛[9]。法国投降后,由于维希政府与日本保持着特殊关系,法越军队在永兴岛与珊瑚岛的军事存在一直延续至1945年3月[7]。

(二)南沙群岛

20 世纪20年代后期,日本人对斯普拉特利群岛(即南沙群岛)的关切又引发了法国对南沙群岛的兴趣。1927年12月,日本驻河内领事,就菲律宾巴拉望岛以西斯普拉特利群岛的法律地位问题,咨询了法属印度支那对外关系部。日本的这一行动立刻引起了法国外交部的重视。由于南沙群岛中部分岛屿“系适宜于水上飞行机、潜水艇及小型军舰根据地”[10]62,其潜在的军事战略地位不容低估,倘若战时为“敌对国”所占据,将严重威胁法属印支与周边国家的港口,为此,法国开始着手对南沙群岛展开调查,并寻求率先占领的可能。1927年末,法国即派遣军舰“德拉内桑号”首度调查了南沙群岛[11]63。1929年3月22日,当法国驻马尼拉领事将美国对这些岛屿不感兴趣的消息传至法国时[1],外交部和殖民地部受到了极大的鼓舞。1930年4月30日,法国“麦里休士号”指挥官代表法国正式占领南威岛及其附近小岛[7]。

接着,1933年4月,法属印度支那又派水上测量船“星盘号”(Astrolabe)、炮舰“警报号”及海洋测量船“德拉内桑号”,由西贡海洋研究所所长塞弗(Chevey)及其助手达费多夫率领,前往南沙群岛进行主权宣誓。4月7日至25日,法方以“岩石当航路之要道,以其险峻法船常于此遇险”为由,相继侵占南威岛、安波沙洲、太平岛、南钥岛、中业岛、双子岛、鸿庥岛、杨信沙洲等九岛,“以便建设防险设备”[10]51,这就是当时震惊中外的“九小岛事件”[12]。7月26日,法国外交部于《法国政府公报》(Journal Officiel de la Pepublique Francaise)发表第173 号通告,正式宣布占领上述南沙诸岛。9月25日,《印度支那公报》亦刊登此通告。12月21日,南圻统督第4726 号决定将南沙诸岛划归巴地省[3]221。

法国的占领行动引发了中国政府的严重抗议。但限于海军能力,当时中国政府并未派遣人员占领南沙诸岛,所做的努力仅限于外交上的抗议。此后与西沙群岛的做法类似,随着中日间战争的急剧演进,法方加紧实施有效占领南沙中部分具备战略性价值的岛屿。1937年7月2日,英国空军部报告称,在南沙群岛中最大的两个岛屿南威岛和太平岛发现有日本人的活动。英国海军部和空军部一致建议,鼓励法国用印度支那的本地人去占领太平岛。12月4日,法舰“杜蒙迪尔威尔号”(Dumont d’Urville)登陆太平岛,查验前立主权碑是否存在,6日返离[9]。1938年,在英国的支持下,法国趁日军陆海空大部陷于武汉会战之际,于4月派遣了“贺洛德”号(Herald)调查船驶抵太平岛区域,寻找适宜地点以建立机场[7]。4月11日,法舰运送几十名法越官兵至太平岛,28日离去。6月,在岛上建立了一座气象观测站[3]220。7 至8月,法方又相继运送建筑材料、粮食等物资至太平岛。截至8月,在太平岛上有法国无线电技师1 人、越南人16 人[9]。此后不久的193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即对外正式发布吞并南沙群岛的通告,并将其命名为“新南群岛”,划归台湾高雄管辖。

尽管日本宣布吞并南沙群岛,但法方在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太平岛和南威岛——仍保持着一定的军事存在。类似于永兴岛,太平岛由法日双方“共同占领”,除却法方坚守的气象局外,尚有8 名日本人在台湾人的帮助下,从事着采集和转运鸟粪的工作。而南威岛则完全由法方一支小分队驻守,该小分队由一名退役的法国海员及数名印度支那从事海龟捕捞的渔民组成。该海员还拥有一无线电接收和发射装置以保持与外界的联系[7]。据载,1939年9月11日,法国又派军舰“梅林号”至太平岛,留驻17 名安南人于岛上。1940年3月1日,法舰“玛内号”(Marne)又航抵巡视了南沙群岛[9]。不过,法日“共管”的局面仅仅持续至1940年下半年。是年10月,日本人切断了太平岛上法方的无线电联系网络,并将岛上法方人员遣送至印度支那。随后太平岛上法方的气象预报活动亦告停顿[7]。大抵此时南沙群岛已经成为日本南进荷属印度尼西亚、获取战略物资的前哨阵地,因此有必要清除岛上法方势力,这与西沙群岛的情势不可同日而语。

1925—1945年是法国宣称、占领西沙与部分南沙群岛的重要时期。20 世纪20年代末,西沙群岛的经济、军事战略价值日渐为法国所重视,特别是,保护国安南对西沙主权“历史法理依据”的获取刺激了法国正式宣称西沙主权,从而否定中国的相关权益。日本势力的加速南进,又迫使法国变口头宣称为有效占领西沙群岛,以加强印支半岛的战略纵深防御。相较于充分享有“历史法理依据”的西沙群岛,法国秉持的南沙群岛政策则主要从战略角度出发,以“无主地”的形式“率先占领”南沙诸岛,以此构筑一道捍卫印支半岛安全的屏障。法方对西沙与南沙的这种区别化处理,也深刻影响了战后法国对西沙与南沙群岛的结构安排。

四、1946—1955年:再度谋夺西沙与南沙群岛

二战结束后,根据1946年2月28日中法协定,法军重返越南北部。此时法国驻西贡高级专员(French High Commissioners)为远东海军中将尚达礼(Thierry d’Argenlieu)。按照尚达礼的部署,进驻西沙群岛亦为法军重返越北的计划之一[7]。在落实此项计划前,他曾致信法国外交部,要求确认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处于法国主权之下。在信中,他认为西沙群岛的主要价值在于,其可以作为观测气象的前沿哨所,将来亦可开发岛上的磷矿[7]。对尚达礼关于西沙与南沙地位问题的报告,法国外交部不久即作出了批示。法国外交部指出:南沙群岛实际上没有多少经济价值,但由于水上飞机的发展,其战略地位不容小觑。因此,作出如下的严格区分很有必要,即南沙群岛作为法国的领土,直接划归法属交趾支那管辖,而西沙群岛作为法国保护国安南的领土。尽管20 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法国已经占领南沙群岛,但通过海军侦查、树立标记、派驻军队和发布公告,再次确认归属法国的领土仍有必要。这不需要等到与日本签订和平条约方能进行,因为法国从未接受日方的权利主张[7]。依照法国外交部的意见,战后法国不仅要重新占领西沙与南沙,而且要从行政规划上对它们作出差异性制度安排。也就是说,西沙群岛的管辖权隶属法国的保护国安南,而作为法国的领土,南沙群岛的管辖权将暂归交趾支那。

法国外交部的上述指示成为主导战后十年法国西沙与南沙政策的基石。对于西沙群岛的主权问题,1947年法方在致中国政府的外交照会中有所表示,“西沙群岛主权属越,法现不能加以转移(其主权),拟即撤退驻军,俟法越双方关系改善后,法方居中,向越方调停,彻底解决”[10]632。虽然此后法军还时断时续地进驻西沙群岛直至1956年,但早在1950年10月15日,法国已正式将其控制的西沙群岛转给了越南[7]。而对于南沙群岛的主权,法国外交部则多次明确表示其归属法国。1950年5月,当西贡高级专员欲以法国和越南的名义回应菲律宾在南沙群岛的占领行动时,法国外交部作出指示,要求应该单独以法国的身份,宣示早已享有南沙主权。1951年5月,法海外领地部和外交部一致认为,西贡高级专员享有发放开垦南沙群岛的营业执照权限,因为南沙主权属于法国。1953年9月,法国外交部再次表明南沙群岛属于法国,而不是越南[7]。1955年6月16日,法国驻印度支那专员雅寇特(General Pierre Jacquot)声称,根据1949年3月8日法越协定,南沙群岛不属于越南。1955年7月11日,法国亚洲及大洋洲部在一份照会中重申南沙群岛应属于法国[9]。

的确,1949年3月法越协定只提及西沙群岛是越南的一部分,而未谈及南沙群岛。这导致法国的部分决策者认为,20 世纪20年代南沙群岛仅在行政上属于印度支那,但不是后者之一部分,因此仍属法国领土[7]。显而易见的是,这一时期法国对待西沙与南沙的政策延续了二战前的既定方针。不过,随着越南、中国以及朝鲜内外部局势的变化,在具体实践操作层面,法国也相应地采取了不同的处置方式。

(一)1946—1949年

1946年5月,法舰“前哨战号”(Escarmouche)战后首次巡航西沙群岛[13]。按照法方的意见,法国是以保护国安南的名义宣称西沙群岛的主权,因此,逻辑上对西沙群岛的占领理应是法越的联合行动。但8月至10月间,法国与越南关系陷入危机,联合行动已变得不可能。这促使法国在西沙群岛上不得不采取单边行动。10月17日,于巴黎召开的内部闭门会议通过决定,要求尚达礼在西沙群岛建立气象观测站,以作重占西沙群岛的标记。10月22日,法国海外领地部再次指示尚达礼在西沙群岛建立一座气象观察站,并代表安南派驻一支由当地人组成的驻守部队,但不要卷入越南政府。然而,法越间的危机使得尚达礼无法有效执行上述指示。此时,法国驻南京大使又来电说,中国可能于11月23日抢先占领西沙群岛。但11月25日法国军机的空中侦查证实这只是虚惊一场,因为在西沙群岛并没有发现中国人的踪迹。在此情况下,11月28日,法国外交部指示尚达礼勿再迟疑,应立即占领西沙群岛。不幸的是,恶劣的天气状况和难以付诸实施的占领行动再次使得尚达礼放弃了行动[7]。而是年末,中国政府所遣“永兴”等四艘舰船即正式收复了西沙与南沙等南海诸岛。

中国政府的收复举措不仅遭致了法国政府的严重抗议[11]76,而且促使法方加快了进占西沙群岛的步伐。1947年1月10日,法机至永兴岛侦查[10]421,434。1月17日,法舰“东京号”(Tonkinois)驶抵西沙群岛之永兴岛,其舰长“要求撤退中国驻军,将该岛献降,并限于今(十八日)晨十时前答复”[10]431,企图进占已为中国军队驻守的永兴岛。法方的行动使得永兴岛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从而激起了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为避免引发直接军事冲突,以及换取中国勿干涉越南问题,法国一方面向中方作出声明,表示“关于法军登陆西沙群岛事……非法政府之意,乃海军方面自由行动”[10]526,另一方面以“保护中越渔人,并将在该岛设气象台以策航行安全等讯号”[10]435为由,转而进占珊瑚岛[11]76。于是,在西沙群岛再次形成了一种类似于二战期间,不同力量组合分别驻守珊瑚岛与永兴岛的格局,即法越军占据珊瑚岛,中国军队占据永兴岛。除1950年至1955年间的短暂空缺外,这种局面一直持续至1974年。占领珊瑚岛后,法国仍不时派军机侦查永兴岛窥伺中国守军动向[10]593。针对法国进占珊瑚岛和侦查永兴岛之举动,中国政府多次向法国提出严正交涉,法方虽再次提议“将西沙群岛纠纷提交国际仲裁”[10]483,但当时中方出于“所为法律研究、国际仲裁均为侵略者之变相之工具”[10]544、“如允法仲裁,国人将谓示弱,必多责难”[10]566的考虑,最终拒绝了法方的请求[7]。西沙争议遂一直悬而未决。

相较于西沙群岛,这一时期法方在南沙群岛的表现似乎较为审慎,仅于1946年10月5日,派战舰“希福维号”(Chevreud)巡视了南威岛和太平岛,并在太平岛树立了水泥标识而已[11]75-76。

(二)1950—1955年

1949年以降,随着中国大陆局势的急剧变化,尤其是1950年5月国民党军队从永兴岛和太平岛撤离,以及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法国对待西沙与南沙群岛的政策又相应作出了差别性调整。

1949年12月19日,据称,法国一架大型运输机飞掠永兴岛[10]644。同年,法远东海军曾建议乘中国内部权力变更之际,派兵占领永兴岛和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和南威岛。但法外交部为避免引发中国的反法情绪,并未听取这一意见[7]。对南沙群岛,法方采取先空中侦查以确定有无驻军,而后再派遣舰船占领之策。当得知太平岛仍有军队驻守后,法方旋即放弃了占领太平岛的意图,而转向巡视南威岛。此时,法方也不再考虑通过仲裁手段,解决法中关于西沙群岛的争端。相反,法外交部认为西沙群岛并不是法国的核心利益(因为法方承认西沙属越南,而20 世纪50年代法方已支持越南独立),并于6月指示驻越高级专员称,倘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珊瑚岛,法越守军只需“礼貌性”的抵抗而勿诉诸武力。与此同时,法外交部指示,对珊瑚岛的驻防亦应作出调整,即完全应由越南士兵来接替法越联军[7]。然而,法军在越南高平的惨败和中国对朝鲜战争的介入,使得法方的上述想法发生了转折性改变。珊瑚岛的驻军被告知对“入侵”要不惜一切代价作出抵抗[7]。

法国对西沙与南沙主权的坚持,也部分解释了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和约中,关于西沙和南沙地位问题表述模糊的原因。此次会议法国和越南,利用中方缺席大会形成的国际话语权不对称性之机,在西沙和南沙地位问题上频频发声,最终使得条约避开了正面论及西沙与南沙的主权归属,而选择了一种模糊化的处理方式。条约仅声明“日本放弃西沙和南沙的所有权利、主权主张”,却规避谈及将两群岛的主权转交何方。这为后来的南海岛屿争端埋下了祸根。1952年4月29日,当台湾与日本单独签订中日和平条约时,尽管在台湾方面的坚决要求下,条约明确将西沙与南沙主权转交中国,但在法国的抗议下,5月23日在致法国的信函中,日本又表示,中日关于西沙与南沙地位的第二款没有特别的含义,或除旧金山和约第二款表达的含义外,别无其他内涵[9]。也就是说,在法国的左右下,日本对南沙与西沙群岛归属中国一事上并不是坚定的执行者,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的选择与声明罢了。

1954年,越南战场中法越双方态势的消长,又迫使法国采取新的行动。奠边府决定性之战后,根据日内瓦协定,法军撤离越南北部。在此背景下,为了“补偿”失去的北越领土,法国远东海军又抛出建议占领永兴岛、太平岛和南威岛[7]。1955年3月,法国远东海军司令进一步建议道,法国应放弃先前西沙群岛属于安南的表态,因为电子战与有线制导武器(tele-guided weapons)的发展使得西沙群岛战略地位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法军在西沙和南沙群岛频频出动。1月,法舰登陆永兴岛建起坟墓一座。5月,法舰“罗伯特·吉罗指挥官号”(Commandant Robert Giraud)再次调查了“法属南沙群岛”。6月,在永兴岛、琛航岛、南岛和北岛等处建立水泥碑。8月,又相继两次登陆永兴岛,威胁岛中渔民[4]673。11月,法国又决定派兵登陆永兴岛,以确认岛上渔民是否为中国军人所伪装。12月,他们还准备一支自身的突击队,欲赴西沙开采磷矿[7]。不过,这些计划随着解放军于此年12月进驻永兴岛而最终付诸东流。

五、1956年:由坚定的声索方走向态度模糊的第三方

1956年是法国在南海争端历史中作为当事方的最后一年。1月,法舰“加尼尔号”(Francis Garnier)接到指示,要求巡查南沙群岛,摧毁岛上外国所立一切主权碑,而代之以法国的主权标记。此外,法军还打算对西沙群岛的东部组群展开调查,但当通过空中侦查得知永兴岛有驻军时,旋又放弃了调查东部组群的计划。2月21日,法舰“加尼尔号”又驶抵永兴岛,探悉岛上确有中国驻军及其相关基建。这一消息使得法国远东海军开始对西沙群岛失去兴趣。其指挥官甚至抱怨道,为驻守珊瑚岛的南越军队运送补给,将是一种负担[7]。

相较于西沙群岛,此时南沙群岛的情势更趋复杂。1956年5月15日,菲律宾狂人克洛马,在占领南沙群岛的33 个岛礁、沙州、珊瑚礁后,宣布在南沙群岛建立“自由地”[14]。尽管这一行为被菲律宾政府视作个人行为,但中国政府和台湾地区分别向菲方作了抗议。更为重要的是,6月初,台湾当局还派军舰重新占领了太平岛。在中国政府抗议的同时,6月1日,南越吴庭艳政权亦宣布西沙和南沙为越南领土之一部分,并派舰在南沙群岛中部分岛屿上竖旗和建立主权碑[15]。对菲律宾的行动,法国外交部作出指示,要求驻马尼拉外交官向菲方说明南沙群岛是归属法国的。当南越政府发布公告后,法外交部又照会了台湾和菲律宾当局,重申法国享有南沙群岛的主权。同时,法舰亦不时巡航南沙诸岛[7]。

法国的上述声明激起了西贡政府的强烈反弹,不过,此时法国驻西贡大使,并没有为其政府的相关主权宣称活动作出积极的外交努力。相反,他对政府的立场深表不满,并要求巴黎尽快解决这一问题,“要么支持南越的主张,要么从官方层面正式宣布自身的主张”。然而,在巴黎举行的多部门联合磋商会议上,“保岛派”和“弃岛派”针锋相对并相持不下,导致没有形成关于南沙群岛地位的统一性意见。尽管九个月后法方最终作出了决定,但此时其已然失去了对孤悬海外的南沙群岛的兴趣[7]。

事实表明,法国政府最终选择了一种模糊的立场,既没有正式宣布占领南沙群岛,也没有将南沙群岛作为一份“遗产”转让越南。1977年,法国驻香港总领馆领事曾表示:“南沙群岛从来不属于越南。1954年,法国签订日内瓦协议,承认越南独立,其疆域也未提及南沙群岛的主权问题,亦即是说,法国没有把南沙群岛的主权交给越南”[4]542。20 世纪50年代,随着法国海外殖民地“去殖民化”运动的迭起,尤其是通往东方的苏伊士运河为埃及“国有化”后,南沙群岛对法国的海外战略意义已经丧失;同时,保有传统大国地位的情结使得最高决策层不能轻言放弃海外哪怕丁点的领土。在纠葛于“非殖民化”浪潮带来的现实冲击和维护大国地位情结两者之间的情况下,法国选择了一种既不放弃主权宣称,又不公开声索的模糊性策略。至此,法国由20 世纪30年代以来坚定的主权声索方走向了态度模糊的域外第三方。

六、结 语

20 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作为越南宗主国的法国是南海岛屿权益争夺的主要参与方之一。20 世纪20年代末,随着西沙与南沙经济、军事战略地位的日益凸显,特别是安南早期对西沙群岛宣称主权证据的获取,法国开始一改以往默认西沙归属中国的态度,转而积极声索西沙与部分南沙岛礁的主权。20 世纪30年代,随着“九一八事变”的爆发,特别是“七七事变”后,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加速南进,法国为构筑防御印度支那的战略纵深,开始进占西沙和南沙部分岛屿。战后,法国乘重返北越之际,又相继重占南沙与西沙部分岛屿,并对西沙与南沙群岛从行政上作出差异性制度安排,即将西沙划归保护国越南,而将南沙作为法国领土暂划归印度支那。20 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随着南海地区周边局势的不断变化,法国对西沙与南沙群岛的政策在实践层面上亦适时相应地作出了调整。1956年,随着从南越撤离,法国对待南沙群岛的态度逐渐走向模糊。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简要结论:

1.法国自始至终对西沙群岛与南沙群岛采取了一种区别化政策,即从制度设计和主权隶属上对其作出差异性安排。法国对西沙群岛声称主权是建立在保护国安南曾经宣称过权益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西沙的主权是属于安南或后来的越南的;而法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声称则是建立在“无主地”基础上,通过“先领”方式获取的,其主权属于法国,尽管其行政管辖权一度归属法属印度支那。这一点自20 世纪30年代法国对西沙和南沙宣称主权伊始便如此,一直持续至法国撤出越南以后。

2.日本在东亚和南海地区的扩张,是触发法国在南海采取果断行动的直接诱因,但归根结底,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领土诉求是法国一系列行动背后的根本推力。而西沙、南沙在地理上与法属印度支那的结构性邻近,使得法国对两群岛的主权声索必须附着于印度支那,一旦丧失印支半岛的战略空间,获取西沙与南沙将变得毫无意义。20 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世界去殖民化浪潮席卷阿尔及利亚、埃及和越南,海外殖民地的相继失陷使得孤悬海外的海岛战略意义急剧衰退。

3.法国对西沙与南沙主权的声索,以及20 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对其地位的模糊性态度,给南海岛屿争端的长期化、复杂化埋下了恶果。1976年南北统一后,越南政府多次声明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部分是通过“国家继承”的方式获得的,即对南越西贡政权关于两群岛的主权继承[16]。而南越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权利又是“沿袭了开始于1933年,巩固于1946年以后的法国殖民政府的活动”[17]。尽管1956年法国对南越继承法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说法不予承认[18],然而正是法方此后模糊的而又不予公开的态度,使得南越频频在国际舞台上发表享有南沙群岛主权的言论而不受任何约束,并最终为统一的越南政府继承。同样,也正是法国20 世纪20年代末以后开启的声索西沙群岛主权之路,为后来的南越和统一的越南所继承,使得南海争端愈演愈烈,终酿成其长期化与复杂化。可以说,20 世纪20年代中期以后法国作为南海争议的重要当事方,其对待西沙与南沙群岛的态度所引发的争议,并未随着它撤离印度支那而渐趋消弭,相反,其留下的“历史遗产”却变为了当前南海争端重要的助推力量。

[1]谭玉华.二战前法国南中国海政策的演变[J].东南亚研究,2012(5):59 -72.

[2]耿昇.从法国安菲特利特号船远航中国看17—18 世纪的海上丝绸之路[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3 -11.

[3]阮雅.黄沙和长沙特考[M].戴可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4]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G].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

[5]Stein T nnesson. The Paracels:the“Other”South China Sea Dispute[J]. Asian Perspective,2002,26 (4):145 -169.

[6]李宝田,王英杰.南沙群岛领土归属争端的由来[G]∥中国科学院南沙综合科学考察队.南沙群岛历史地理研究专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11 -26.

[7]Stein Tnnesson.The South China Sea in the Age of European Decline[J]. Modern Asian Studies,2006,40 (1):1 -57.

[8]Ulises Granados.As China Meets the Southern Sea Frontier:Ocean Identity in the Making,1902—1937[J]. Pacific Affairs,2005,78(3):443-461.

[9]陈鸿瑜.旧金山和约下西沙和南沙群岛之领土归属问题[J].远景基金会季刊,2011,12(4):1 -50.

[10]“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上册[G].台北:“中华民国外交部”,1995.

[11]Marwyn Samuel. Contest for the South China Sea[M]. New York:Methuen,1982.

[12]纽仲勋.南沙群岛的历史沿革[G]∥中国科学院南沙综合考察队.南沙群岛历史地理研究专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37 -61.

[13]Ulises Granados. Chinese Ocean Policies Towards the South China Sea in a Transitional Period,1946—1952[J]. The China Review,2006,6(1):153 -181.

[14]李金明.南海争端与国际海洋法[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85.

[15]Min Gyo Koo. Scramble for the Rocks:The Disputes over the Dokdo/Takeshima,Senkaku/Diaoyu,and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2005:198.

[16]戴可来,童力.越南关于西、南沙群岛主权归属问题文件、资料汇编[G].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65 -66、84 -85.

[17]Greg Austin. China’s Ocean Frontier:International Law,Military Force and National Development[M]. Canberra:Allen & Unwin Austealia Pty Ltd,1998:144.

[18]陈欣之.三十年代法国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回顾[J].问题与研究,1998,36(11):69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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