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曼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学习论坛》编辑部,河南 郑州 450000)
一种文本的流变:马克思恩格斯人权观发展的四个阶段
李曼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学习论坛》编辑部,河南 郑州 450000)
摘要:资本主义的广泛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时代人文思想意识的繁荣,资本主义人权理论就是逢此思想意识发展上升之际而日趋丰富的,资本主义人权理论的丰富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以批判性为特征的人权观的诞生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点。如果说新兴资产阶级反抗封建专制、争取人权和平等的斗争在思想理论上开启了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批判时代,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权思想无疑开启了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后批判时代。这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权思想是以批判资本主义人权为理论和现实出发点的,旨在剖析、批判进而扬弃资本主义人权理论,并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构建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视角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基于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在整体发展中呈现出四个阶段的特征。
关键词:文本;马克思恩格斯;人权;阶段
在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变革过程中,为了适应资产阶级反抗封建专制制度斗争的需要和满足资本主义深入发展的要求,资产阶级理论家高举人权旗帜,倡导人人平等和天赋人权。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人权理论的全方位批判虽然易有驳斥人权、不讲人权之嫌,但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所承载的独特批判精神并不能抹杀这一思想本身所具有的理论独立性和科学完整性,把建构寄予于批判之中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在逻辑思维上的真实写照。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步入革命斗争开始至1846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确立时期,在这一时期,随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创立,马克思和恩格斯完成了从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到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转变;从1846年至1859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发展时期,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主义人权理论展开法哲学批判的时期;从1859年至马克思逝世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深化时期,马克思开始了《资本论》的创作历程,也开启了剩余价值学说的发现历程,这一历程的开始无疑开启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剖析资本主义人权的另一角度——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权的剖析具有了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双向视角;从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逝世至1895年8月5日恩格斯逝世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思想的补遗时期。恩格斯秉承了马克思的遗志,对马克思遗留下来的大量手稿、笔记进行整理,并遵照马克思的遗愿进行了新的或补充式的理论创作。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确立
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确立过程实质上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走向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过程。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关于理性、自由、平等的观念以及唯心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曾深深影响了年轻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两位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开始创作上的合作之前,两人都十分关注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的生存状况,并为争取和维护无产阶级权利而走上了理论斗争之路。但是,在近代自然权利理论的影响下,刚刚踏入革命道路的两人大多是从接受和继承的角度来审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人权理论的,也是借助唯心史观的基础来理解和分析人权的。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在最初是通过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来呈现的。当然,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伟大之处在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革命斗争中,不断超越和完善自己的革命理论,最终发现了举世瞩目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同样,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也具有这种自我超越和自我扬弃的优秀理论品质。物质利益和社会现实不断促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其自身的理性主义观点进行反思。随着唯物史观这一重大发现的确立,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也正式完成了从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向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转变。从文本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一时期关于人权的论断与二人中年和晚年时期较为成熟和科学的观点有所不同。
1844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始理论创作上的合作的第一年。在此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已独立地开展了革命理论的创作。从马克思的创作历程看,1842年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和《论离婚法草案》是马克思关于人权问题的早期著作,也是马克思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的代表性文献。其中《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马克思的第一篇政论性文章,也是马克思的第一篇人权檄文。在这一文献中,马克思将人的思想自由视为一种不可侵犯的人权,并批判了普鲁士法律压制思想自由的本质。《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的自由观和法律观。在该文中,马克思提出了“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的论点[1]71,从而肯定了法律对自由的意义。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从人民捡拾枯枝这一权利出发,抨击了普鲁士法律对人民权利的破坏。《论离婚法草案》是马克思最早的一篇关于离婚自由的文献,也是马克思关于男女平等思想的首次亮相。总体说来,这四篇文献虽然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立足于维护人民权利的思想,但基本上都是停留在唯心史观的立论基础上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则是马克思从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走向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代表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出现了马克思关于“市民”和“公民”、“市民”权利和“公民”权利的论述。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从研究法国《人权宣言》出发,不仅首次详细论证了“人权”概念的涵义,而且对资产阶级人权观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如果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凸显出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超越,《论犹太人问题》代表了马克思对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态度的完全转变,那么,《〈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就是马克思彻底走向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体现。因为,在这一文献中,马克思意识到了人类解放对于真正人权的重要意义。从恩格斯的创作历程来看,《乌培河谷来信》虽然带有一定的唯心主义色彩,但却是恩格斯的重要的人权论著之一。恩格斯在该文中对工人阶级和手工业者悲惨的、毫无权利可言的生存状况予以了极大关注。《英国状况·十八世纪》和《英国状况·英国宪法》则是恩格斯从唯心主义走向唯物主义、从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走向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重要代表作。在这两篇著作中,恩格斯从无产阶级的生存权利入手,不仅分析了英国工业革命对人民生活的影响,而且剖析了英国民主制度和法律侵犯人民权利、维护阶级特权的本性。
在两位革命导师的密切合作开始之前,虽然两人的人权思想都处于一个从理性批判主义人权观向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转变过程,但两人的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却是在二人的通力合作之后,确切说是在《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问世之后才正式确立的。《神圣家族》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度共同创作的思想理论巨著,也是二人人权观念达成一致与高度契合的历史初现。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部由二人共同撰写的著作中深刻剖析和批判了“天赋人权”的资产阶级观点,并通过考察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肯定了黑格尔关于“‘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的”言论[2]146。《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问世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也标志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确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手稿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详细叙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不仅探讨了“人”这个人权问题中至关重要的核心范畴,而且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社会上层建筑的原理出发对人权的本质进行概括。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确立正是伴随着《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创作及完成才应运而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不仅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理论确立的标志,更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深入化发展提供了无产阶级的科学方法论指导。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发展
随着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创立,《德意志意识形态》也成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确立的标志性著作。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确立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发展就此止步,相反,自此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权观延续着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脉络,进入了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一直延续到马克思开始创作《资本论》为止。期间,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人权理论进行了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法哲学批判,并在批判中开始了构建历史唯物主义人权观的第一步。
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共产党宣言》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的一部不朽著作,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学说发展史中的一部人权巨著。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完整阐释关于唯物主义、辩证法、阶级斗争以及共产主义的理论的同时,对资本主义自由的实质进行了揭露,并从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的高度阐明了真正自由的涵义及其达成路径。
《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是一部集中展示马克思关于法国革命爆发原因和根本性质的分析的著作。该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进一步发展的文本体现,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第一次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对于无产阶级权利实现的意义所在。马克思首先强调了革命夺取政权在工人阶级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中的必要性,进而分析了工人阶级开展阶级斗争、武装夺取政权与农民权利实现之间的联系,并从中得出“无产阶级必须同农民结成联盟”的结论[3]694。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发展的承续性具有重要作用,被视为《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的理论延续[4]13。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而作出的关于阶级斗争、工农联合的论断在该文中皆得以体现,马克思通过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来捍卫无产阶级权利的思想也在该文中得到进一步发展。不仅如此,该文献还对资本主义法律进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揭示出了法兰西共和主义宪法一方面“标榜自由”但另一方面又“废除自由”的虚伪本性。
《对英国兵士的惩罚办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较具代表性的一篇针对资本主义人权的批判性文章。该文献虽然篇幅较小,但通篇体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英国兵士遭受人身迫害的关切,也反映了掩藏在英国资产阶级惩处办法之后的资产阶级特权。可以说,这篇文献通过分析英国在惩处兵士上的办法而把英国资产阶级的特权与普通民众的无权置于鲜明的对比之中,从而进一步印证了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资产阶级剥削本性的分析。
早在19世纪50年代初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看到了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权利的解放斗争与欧洲无产阶级争取自身权利的阶级斗争之间的关联性。至19世纪50年代中期,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已具有十分广泛的规模。从这一形势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一时期的殖民地问题给与了极大关注,并就殖民主义、殖民地人民的生存状况以及殖民地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而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其中,《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英人对华的新远征》《波斯和中国》《与波斯签订的条约》《印度刑法的调查》和《英国人在印度的收入》等文献最为直接地反映了马克思、恩格斯在这一领域的思想。在上述文章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英国殖民主义为批判对象,深入剖析了英国殖民者对中国、波斯和印度等东方国家的侵略以及对这些国家人民的压迫,并对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斗争给与了高度评价。这一系列论证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得以站在民族权利的新角度上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权观。
三、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深化
《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的问世将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发展带入了进一步深化的阶段。“《资本论》这部耗费马克思巨大心血的科学巨著,完成了科学史上的第一个伟大发现——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从而揭示了工人阶级受剥削受奴役的根源。”[5]78从人权意义上来说,《资本论》所蕴含的剩余价值学说体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剖析资本主义人权的另一向度——政治经济学批判。然而,“资本论”的创作过程是漫长的,严格讲是从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开始的,这一点正如马克思所言:“《资本论》这部著作是我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续篇”[6]7。作为《资本论》文本源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开启发现剩余价值学说历程的同时也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权思想观引入了新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角。自此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权的理论分析就具有了法哲学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双向进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发展真正进入系统化的全面发展时期。
《政治经济学批判》是一部旨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学著作,也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人权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集中体现。马克思在该书中论证了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原理,并从这一原理出发对货币、商品和价值进行分析,驳斥了形色各异的关于商品、价值和流通的资产阶级理论,也初步解释了资产阶级如何从经济上剥削劳动阶级以及“自由”和“平等”如何应这种剥削需求而走进人类社会发展的舞台。可以说,这部著作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充分论证剩余价值学说奠定了基础,也充当了发现资本主义人权虚伪性之经济根源的探路之石。
《人口、犯罪率和赤贫现象》是一篇分析犯罪现象、进而从犯罪现象中挖掘出资本主义制度这一肇始根源的文章,反映了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虚伪人权的独特视角。马克思在该文中引用诸多事实和具体数字来指明了英国“一方面扩大自己财富,但贫困现象又不见减少,而且犯罪率甚至增加得比人口数目还快”的社会现实[7]551。英国财富增加与无产阶级日益贫困化的现实对比凸显出犯罪现象背后的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与特权之间的关联性存在。
《协会临时章程》一文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继《共产党宣言》之后的第二个党纲,这一文献体现了马克思将权利与义务共同视为工人阶级解放斗争目标的思想。从权利到权利与义务的二位一体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一个重大发展。包含义务这一涵义的权利使马克思和恩格斯视域中的人权不仅在阶级本质上而且在具体内涵上皆区别于资本主义人权。
无论对于整体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发展还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思想的发展,《资本论》(第一卷)的意义都是显而易见的。马克思在该著作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对剩余价值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在这一系列阐述和剖析中揭露了资本主义人权的核心范畴——自由和平等出现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本质所在。这部著作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延续,也是其发展。由于剩余价值学说历经多年的创作并最终生成于《资本论》(第一卷)之中。因此,这部以经济分析为宗旨的巨著在关涉资本主义命门的经济生产领域给予资产阶级人权重要一击,成为无产阶级开展解放斗争的理论利器,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独有的批判性人权理论而言更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创作《资本论》(第一卷)的时期还写下了大量手稿。“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按照马克思的遗愿,精心整理、审订了马克思遗留下来的大量手稿,又相继出版了《资本论》的第2卷与第3卷……前苏联于1954-1961年按照马克思的原稿,重新出版了《剩余价值理论》新版本,即《资本论》第4卷。”[8]193
《哥达纲领批判》是一部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权发展和人权状态的著作,体现了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畅想和对真正人权的追求。马克思不仅指明了共产主义这一人类理想社会以及附着于这一社会之上的真正人权,而且对这种理想社会和真正人权的发展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划分,并对存在于第一阶段且具有“资产阶级的法权”性质的人权具体分析,从而站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高度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权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反杜林论》被誉为“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当然对人权问题也有十分丰富的论述。这部著作是恩格斯为反对出现于社会民主党内的杜林主义而作的,其中有诸多关于自由和平等的论述。为反对杜林在自由和平等上的机会主义观点,恩格斯沿着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再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类发展主线对自由和平等进行了完整历史意义上的分析,突出了自由和平等的社会性、历史性。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关于资本主义人权的剖析不仅仅只有批判的一面,而且有肯定的一面,是一种全面分析资本主义人权的辩证式总结。在该文中,恩格斯首先肯定了资本主义人权在反对专制、反对神权上的历史作用,但也明晰了其所固有的历史局限性。在恩格斯的分析中,这种历史局限性是不可避免的,这种不可避免性也意味着资本主义人权在未来某个历史阶段退出历史舞台的必然性。恩格斯这种历史的和辩证的分析不仅明确了从资本主义人权到以人的解放为本质体现的人权是顺应历史发展的大势所向,而且指出了两种人权所属的社会形态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前后延续性。
四、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的补遗
1883年马克思逝世。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独立承担起了指导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历史重任,与反对、歪曲马克思主义的各种流派继续斗争。在这一段历史时期当中,恩格斯所著文献中也有诸多涉及人权的论述,但由于资本主义在19世纪80年代以后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期,无产阶级的生存状况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形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因此,恩格斯关于人权的理念和观点着重突出了一种补充和完善的视角,这一阶段也成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人权观发展的补遗阶段。《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集中体现恩格斯在这一阶段的人权理念和人权观点的代表性著作,也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的第一年遵照其遗愿而创作出的一部杰出著作。在这部经典著作中,恩格斯再一次论证了马克思的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观点,并对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联性进行了整体的历史分析,从而深化了无产阶级人权在“义务”这一范畴上所体现出来的历史独有性和超越性。除此之外,恩格斯也对婚姻自由进行了翔实论证,不仅从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双重角度进一步阐释了婚姻自由的具体涵义,而且从婚姻自由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出发揭示了婚姻自由的达成路径与无产阶级革命道路之间的高度统一。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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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8] 韩德培,李龙.人权的理论与实践[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张胜前)
The Evolution of a Text: the Four Stag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Engels Marx’s Concept of Human Rights
LI Man
(Editorial Department, Henan Province Party School of the CPC, Zhengzhou 451000, China)
Abstract:The wid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 brought about the prosperity of humanistic ideology in the capitalist era. Human rights theory is rising and increasingly rich as the ideological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 and rich human rights theories of capitalism provides the essential theory basis for the birth of critical human rights of Marx and Engels. If that the emerging bourgeoisie’ fight against the feudal autocracy, their struggle for human rights and equality theoretically opened up a critical era in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human rights thought of Marx and Engels undoubtedly opened a post critical era in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This is because the human rights thought of Marx and Engels is a critique of capitalist human rights as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ory and reality, aiming to analyze, to criticize and sublet capitalist theory of human rights, during which it built marxism human rights in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Based on this, Marx and Engels’ human rights show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our stages in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Key words:version; Marx and Engels; human rights; four stages
中图分类号:K9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44(2015)06—0028—05
作者简介:李曼(1982—),女,河南商丘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学习论坛》编辑部编辑,博士。
基金项目: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列宁和平共处思想及其当代价值”(10BKS003)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