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胜
(国网河南电力经研院建设管理中心,河南郑州450052)
就当前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来看,新的《安全生产法》赋予了业主项目安全监督新的责任和义务,需要重新对业主自身的安全监督行为进行调整和定位。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2014年输变电工程项目出现的安全事故中,约52.2%的安全事故是建设单位应负小部分责任,约93%的安全事故是因为建设单位不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行为导致的[1]。这就是说,在输变电工程中业主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整个项目的安全运作有重要影响,必须要强化业主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就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投资方而言,业主和项目建设两者间息息相关,实现安全生产十分重要。积极落实业主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能为自身以及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带来很多益处,具体如下: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几率,避免因安全事故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造成影响;能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士气以及工作效率,对确保工程工期以及质量有重要作用;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有效确保企业的经济收益;防止因为安全事故而出现负面效应,树立较好的企业形象;避免因为安全事故而引发法律责任;便于保持同政府部门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确保企业的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备两个特点:(1)全过程性。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贯穿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从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履约,到施工、调试、验收、启动、移交、保修,每个环节都必须落实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全方位性。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应覆盖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以及设备厂家等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行为,而不仅仅是对施工现场和具体的操作行为开展安全监督管理。
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一样,主要涉及到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度问题,其监管基本原则为“抓宏观、抓主要”,重点监管内容如下:
(1)体系有效运转。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以及专业人员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安全费用是否到位并专款专用;承包商、分包商以及监理机构的资质证书是否合格;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均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体检是否过关;安全考试、教育、检查、交底以及专题会议各级安全活动是否有效开展等。
(2)制度得到落实。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是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针对适用;特种设备以及大型施工机械是否具备有效证件;深基坑、高跨越等重大风险作业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劳保用品配备以及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完善;环保、水保措施是否实现“三同时”要求;配电箱、围栏、盖板、爬梯、脚手架、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设施安全防护是否到位;现场标识、警示等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得当等。
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流程图
基于图1,要确保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应从“体系”、“责任”、“回归”三方面展开工作。
要全面落实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要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管理链条,当务之急是弥补管理体系的断档。当前,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监督管理中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地市层面专职业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结构性缺员,造成管理链条缺失,管理动作无法连贯执行;应积极由省级公司层面牵头,地市公司/建管单位、监理单位参与组建业主项目安全巡查组,具备条件的地市公司参考省公司模式组建所辖县及所属企业参与的项目安全巡查小组,明确各级巡视职责、方法,赋予一定的管理手段,确保有“专门的人干专业事”;安全巡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展开巡视工作,及时、全面掌握一线的实际情况,定期通报;巡查组应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工作开展巡视,在工作中取长补短,不断学习提升,打造一支业主安全监督管理的专家团队。
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所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仅责任重大,更是责无旁贷。当前,输变电工程现场尤其是低电压项目还存在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低下的情况,造成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受“进度至上”的潜意识思维模式影响,业主项目部安全监督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不够“啰嗦”、强调不足,使得施工单位认为业主对这些情况不重视、不关注,长此以往,施工单位得过且过,大家对上述情况熟视无睹,纵容施工单位渐渐养成这种陋习,形成“安全文明只是做样子”的不良思想。管理学“90法则”列出一个算式:90%×90%×90%×90×90%=0.59,这个算式说明了管理要求经过层层“折扣”以后的可怕后果,其实在实际工作中的“折扣率”远远大于90%,故此,“责任意识、到岗到位、不折不扣、专人专管”这些“老生常谈”的话题变得尤其沉重!
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 666件,轻伤48 334件,其余为无伤害事故,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现在多称为“海因里希”安全管理法则,这个法则的引申意义是:安全管理的本质是防控风险。
在目前纷繁复杂的各类高端“文化”包装下,安全管理工作也被迫披上“高、大、上”外衣,许多华而不实的要求遮盖了安全管理的原本性状,迫切需要“回归”安全管理的防控本质。作为项目的实际投资受益方,业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更需要立刻“回归”,防控本质的基本要求就是“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动作标准”。当前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事后监管、补交作业”现象较多,很多时候都是等安全问题出现了或是已经导致了安全事故才注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背离了安全监督事前防控的基本规律,为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落实“回归”工作:
(1)要大力开展“回归”安全本质管理的宣传,从公司领导和各级企业负责人层面提倡“回归”安全本质管理,引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切实理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认识到回归本质管理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自觉树立本质管理意识;(2)开展专业培训,让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掌握本质管理的方法和技巧;(3)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体系,为安全监督工作的回归本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落实“七个关键”:一是“到岗到位不越位”,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明确自身岗位职责,按时到岗到位,干自己该干事,不越位插手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权限,维护“谁主管、谁负责”基本原则;二是避免“棚架”现象,严格履行责任,执行标准动作“不打折”;三是把握重大、重点安全监督点,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预控,落实高风险重大作业“挂牌督察”责任;四是发布监督通报准确有据,能让人信服;五是要学会牵头组织、借势借力,确保工作的开展有条有序;六是把握正向激励,警示教育为主、惩治处罚为辅,有效调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激情和积极性;七是适时开展竞赛活动,搭建交流平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发展环境下,回归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安全监督本质管理十分重要和迫切,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有重要意义。在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明确工作的特点、重点以及其与工程参建方的关系,从“体系”、“责任”和“回归”三方面展开工作,把握关键环节,确保业主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1] 程辉阳.浅论电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11):67-68.
[2] 江 阳.对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探讨[J].科技与企业,2011,(15):26-27.
[3] 王 欣.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3.
[4] 孙 铄.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研究[D].保定:华北电力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