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燕
低碳理念下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为传统的项目经济增加值和碳排放减少经济效益之和的现值。具体而言,绿色建筑要采取有无对比法来衡量其采用绿色技术的效益,选择合适的经济评价指标和参数,即用其与没有采用绿色低碳技术的建筑的经济对比量进行分析[1]。可以用市场价值法来衡量经济效益,即用采用低碳理念下绿色技术后的经济效益与没有采用绿色技术之前的经济效益之差额,作为环境价值的计算方法。
对于低碳理念下绿色建筑,直接效益也可以用采用绿色技术后,每年节约下来的能源和资源价值之和来计算,例如水电能源和土地面积等,其明细项为:空调开放节约的能源总量乘以空调开放时耗费资源的价格、采暖热能排放量节约的总量乘以采暖节约热能的价格、蓄能节约的能源总量如地热太阳能等乘以蓄能节约采暖价格、照明节约的能源总量乘以照明节约的能源单价、节约用地总量乘以土地单价、节约用水的总量乘以水单价、废污水回用的总量乘以中水水价。这些明细项之和即为低碳理念下绿色建筑的直接效益。间接效益即为给社会其他成员带来的经济、健康上的效益,包括:绿化对小范围空气的净化、氧气的排放、对人体健康有利的环境和空气质量的改善等等。
传统的建筑经济效益分析中并未考虑到绿色建筑的碳排放减少的收益[3]。其主要计算思路是把未来的现金收益以一个合适的收益率折现,以考虑收益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典型的就是对财务净现值(NPV)的计算:
式中:CI 为现金流入量,CO 为现金流出量;n 为计算期;ic为设定的基准收益率。当NPV≥0 时,表明项目的获利能力达到了期望的收益率水平,项目可以接受;当NPV<0,表明项目的获利能力低于期望的收益率水平,项目则不能接受。
这种经济效益的计算方式,不能够完全涵盖绿色建筑的真实收益,从而造成了计算出来的实际收益偏低,进而影响到了企业从事相关决策。从某种意义上,也影响到了绿色建筑在市场经济下的推广和普及。因为绿色建筑相对于一般建筑来说,它的成本相对较高,按照传统的经济效益分析,势必会造成绿色建筑相对一般建筑来说,其收益降低,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经济下,企业自然不愿意从事绿色建筑项目的开发。
绿色建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概念,“绿色”的观念是贯穿于材料的开采、加工、运输,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以至更新改造直到最后拆除的全过程,覆盖建筑物的整个生命周期;其次,“绿色建筑”注重与地区生态环境及自身室内外环境的和谐,包括对日光利用、空气流通、景观环境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以期为居住者提供一个各方面条件俱佳的建筑生活空间,并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的积极影响;再次,“绿色建筑”强调建筑材料与能源的有限性及其节约,因而在“绿色建筑”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至于建筑物建成后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影响碳排放的因素,当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引入碳排放交易的时候,可以构建绿色建筑单位时间内的碳排放减少量及价值的模型如式(2)及式(3)。
式中:Xj表示影响碳排放减少因素的权重;Qj表示对应因素对碳排放减少的贡献值;Qi表示单位时间绿色建筑的碳排放减少量;P 为碳排放的交易价格,其中P=P0+ε,ε 为一个随机变量,Eε=0,P0为基准交易价格;Ri为碳排放减少的价值。
于是改进后的财务净现值(NPV*)的计算如下所示:
将式(2)~式(4)结合起来有
将基于CO2减排价值构建的净现值公式同传统的净现值公式比较后,可以得出基于低碳理念下的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的增值部分,用△NPV 表示。
从上述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绿色建筑经济效益分析引入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可能性,并借鉴碳排放交易的理念,从企业角度出发,将其中碳排放量的计算和价值计算引入到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评价中。很多实际案例证明这种新的经济效益分析方式能够使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有着一定的增加,并能体现出绿色建筑真正的价值。
传统的建筑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只有在低碳理念的指导下,大力倡导绿色建筑,充分的利用自然资源,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才可以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1]陈敏杰.关于低碳绿色建筑的经济效益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2,06:116~117.
[2]叶祖达.绿色建筑的市场化:经济效率与成本效益分析[J].住区,2015,01: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