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 于晓乐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臧春喜
航天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SWOT分析与对策研究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 于晓乐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臧春喜
知识产权工作在现代科技型企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航天企业自2004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专利的申报数量也一直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但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困扰着航天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所以采用科学的分析和比较方法成为明确后续发展方向的必要手段。
SWOT分析方法是通过分析和研究企业内外部条件来判别企业具备的优劣势、当前及未来面临的机遇与威胁的一种战略分析方法。该方法已被麦肯锡咨询公司等诸多企业应用于管理实践中,成为战略管理和竞争情报研究的重要工具。在此,笔者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航天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优劣势、机遇与挑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1.优势分析
多年来,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及所属院所为代表的航天企业围绕核心领域的发展形成了一批专利群,并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保障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方法,打造了以“神舟”、“长征”、“嫦娥”为代表的自主品牌,形成了高可靠的品牌形象。截至2014年底,航天科技集团的授权专利已近万件,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3项、优秀奖28项。
2.劣势分析
目前,大部分航天企业在申请专利时对经济因素的重视远远逊色于政治因素,更多的目的是为了报奖、评职称等,很少考虑专利后期的经济效益。尤其是在专利的实施转化方面,由于缺少转化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所以尚未建立起及时的评价与退出机制,远远不能满足目前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要求。根据有关资料,我国专利技术的实施率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低于发达国家,而大部分航天企业由于转化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这2项重要指标低于国内平均水平。
同时,由于航天领域的相对封闭性,针对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发展的研究尚且不足,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的专利布局水平不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未能齐头并进,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专利申请数量增长较快,但围绕核心领域发展聚焦不足的问题。
另外,航天企业还缺乏海外布局的战略规划与激励机制,《专利合作条约》(PCT,一项简化在其它国家申请专利保护流程的国际条约)专利申请的比例过低,如航天科技集团2014年PCT专利申请数量不足申请总数的千分之一,与国外竞争对手存在较大差距,非常不利于国际业务的拓展。
3.机遇分析
从国际、国内产业发展角度来看,航天产业仍然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美国卫星工业协会(SIA)2015年9月发布的《卫星产业状况报告》,全球卫星产业2005~2016年间产值的平均增长率为9.6%,远高于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虽然近年来全球卫星产业增幅减缓,但2014年仍实现了同比4%的增长率,高于世界经济的增长幅度。此外,商业航天的快速兴起和移动卫星服务业务、高吞吐量卫星业务的大幅增长,也预示着该产业的良好前景。这些数据表明未来航天产业在全球范围内仍大有可为。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及“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计划的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电信应用将对宽带基础设施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而引发更多对卫星容量的需求,大幅提升我国大容量、宽带通信卫星的发展速度。
健康是追求,安全是保障,“香味”是享受,这是孙宝国开启肉味香精研究之路后,追求的又一目标。1995年前后,“味料同源”成了他研制肉味香精时追求的新目标。
4.挑战分析
近年来,美国Viasat公司起诉劳拉空间与通信公司及其子公司空间系统/劳拉公司的专利侵权以1亿美元赔偿终结的案例,以及SpaceX公司与Blue Origin公司关于运载火箭海上降落回收以及相关系统与方法专利的纠纷,均为我国航天企业的海外市场开拓和国际化进程敲响了警钟。
从创新驱动发展的角度分析,无论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的目标,还是《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倡导的“形成一批拥有国外专利布局、全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计划,我国航天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迈进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国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民营优势企业进入军品领域的背景下,航天科技集团主导的航天产品也承受着诸多挑战:
一是中国科学院和上海市政府联建的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在卫星姿态与轨道控制(小卫星姿态确定系统与方法等发明专利)、天基成像(一种导引成像方法、空间目标天基成像方法与装置等发明专利)、卫星结构与模块化卫星(框架面板式卫星构型以及模块化卫星等发明专利)等领域进行了专利布局,并成功研制了首颗新一代“北斗”导航卫星,对传统的导航卫星研制单位形成了威胁。
三是清华大学在卫星通信(一种适用于静地轨道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星上处理交换系统等发明专利)、微纳卫星系统(微纳卫星飞行姿态控制装置及方法等发明专利)等领域进行了一批专利布局,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制的“灵巧”一号通信卫星开创了国内民营企业参与航天产品的先河。
四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电子学研究所、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分别围绕星载雷达(超高分辨率星载合成孔径雷达成像处理方法及装置等发明专利)、卫星遥感设备(一种用于星载微波辐射计的控制装置等发明专利)、星载天线(一种减小深空探测器天线波束宽度的方法及系统等发明专利)等产品领域进行了专利布局,相关产品在“环境”、“海洋”等系列卫星上成功应用。
综上所述,国内的相关研究机构已通过采用差异化的发展模式,围绕新型航天系统、低成本卫星领域和空间激光通信、空间可展开结构、卫星部组件等产品进行了一定的知识产权布局,并已在若干领域取得了竞争优势。
我国航天企业未来一段时期内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绝对数量的增长,而在于质量的提升。航天企业需要进一步结合自身的核心技术发展规划,改变目前单纯以专利数量进行考核的方式,利用专利布局等手段引导专利申请向核心技术领域聚焦。同时,需要结合针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布局分析,有的放矢地对颠覆性技术进行布局。此外,在军民融合发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的背景下,航天企业要强化专利价值意识,在确保军品项目生产的同时坚持军民两用技术的投入,加强专利成果转化运用,将专利申报与转化运用同步考虑,以充分发挥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
从维护角度来看,目前航天科技集团授权的近万件专利的维护成本已经相当可观。未来需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管理部门、产品管理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结合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企业的业务规划等因素建立科学的运营机制和评价体系,从而对授权专利进行科学的评估,建立退出机制,盘活现有存量,提升运营效率。
在PCT专利申请方面,鉴于申请成本较为高昂,如一项专利若要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几个主流国家申请保护,进入授权阶段前的正式收费、代理费和律师费等约在20万元左右,所以建议航天科技集团及所属院所层面能够设立PCT专利申请资助基金,引导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针对商业航天以及新技术和颠覆性技术进行布局,建立未来发展的比较优势;同时也应结合当下的海外联合实验室建设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并尝试与海外产学研合作伙伴联合申请PCT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