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迪 (昆明学院音乐学院 650214)
议云南花灯“崴”的符号学意味
朱 迪 (昆明学院音乐学院 650214)
云南花灯是云南群众喜闻乐见渊源于明代或更早一些时候的民间“社火”活动中的民间歌舞小戏。其表演具有朴素单纯、健康明朗的民间艺术特色,充满着劳动人民的生活气息。本文重点论述了“崴”作为云南花灯最具特色的表演形态具有的特殊的文化符号意义。
云南花灯;崴;符号学;民娱性
云南花灯作为云南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它的一部分曲调,来自明清小曲。这些小曲传人云南后,与云南的方言、风土人情结合,后来演变成花灯曲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云南花灯广泛流行于云南省各地和四川、贵州个别地区,其突出特征是手不离扇、帕,载歌载舞,唱与做紧密结合。
若论花灯表演的灵魂,核心是一个“崴”字。“无崴不成灯”这正是花灯中崴步的基本元素。 民间口语称花灯表演为“崴灯”,崴字也如灯字一样,内容实在太多,它涵盖所有下肢的舞蹈步法,统统用崴字来归纳。因“崴步”和花灯舞蹈紧紧相连,因而成了表演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功。
崴步有名目繁多的基本步法,大概的动作特点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左右屈膝,扭腰送胯,双手甩动。民间有美名称为“风摆柳”,崴起来身体形成波浪形的三道弯,具有一种优美的流畅感。花灯崴步的主要种类有正崴、反崴、平崴、小崴、一字崴、丁字崴、交叉崴等。舞步配合着形体又有五花八门的身段如:碎米筛花、鹞鹰展翅、童子拜观音等。各种崴步也有各自的特点:正崴、女等点步,多用于表现妇女朴实、大方的性格;大反崴,用于表现男青年矫健挺拔的气质;男小反崴,动作活泼明快,多用于表现男青年活泼或俏皮的性格;吸步小崴,动作轻快活泼,表现少女的活泼灵巧;颠步,是崴步中较有力度的一种步法,表现男女青年稳健泼辣充满朝气的性格。
因此,“崴”无疑成为了云南花灯舞蹈的标志性符号,符号学是十九世纪末,以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美国哲学家皮尔士为主的学者提出以研究语言符号入手进而延伸运用于如叙述学、传播学、风格学等其它专业领域的学科,索绪尔认为:“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或者,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指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同时,福柯在他的名著《知识考古学》中说:“我们可以把使符号‘说话’,发展其意义的全部知识,称为阐释学;把鉴别符号,了解连接规律的全部知识,称为符号学” ;怀海德的意见与福柯相仿:“人类为了表现自己而寻找符号,事实上,表现就是符号”,基于此,民间劳动人民的智慧,你怎么形容它都不为过。虽说崴步是花灯歌舞的灵魂,可各地的崴法却也有区别。
滇西的姚安、大姚、楚雄、弥渡一带,以团场的歌舞为主,崴步的幅度大,朴实大方,给人以健美感二它的舞姿、步法、扇花、手的动作,具有云南花灯舞蹈的代表性。这一地区的主要步法有“平崴”“小崴”“胯崴”“走场步”“鹤步”等。代表性舞蹈是《小邑拉花》《十大姐》等。
滇中的昆明、玉溪、呈贡、嵩明等地区。这一带属省内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滇剧、京剧等剧种对花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花灯舞蹈向戏剧方而发展较多,从而促进花灯逐渐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广场移上舞台、从歌舞小戏发展为演连台大戏。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舞蹈崴动的幅度、手的动作及步法等都随之变得较小,以适应刻画剧中不同人物性格的需要。如《三访亲》中的媒婆及相公,《闹渡》里的老旦、丑角、花旦等,都具有表现其性格特征的舞蹈语汇。主要步法以“小崴”“船步”“胯崴”为主。
滇南的蒙自、建水等地区。这一带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花灯舞蹈吸收和借鉴了不少彝族舞蹈的精华。如吸收了彝族舞蹈“踩荞步”而形成了花灯的“颠步”,吸收彝族舞蹈“跳弦”而形成了花灯的“蹂踩步”等,具有独特的风格。
“崴”之所以成为云南花灯的文化符号,与其内在的历史渊源与文化生态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北京舞蹈学院罗雄岩教授所总结的:“一顺边”的美,是高原农牧文化型民间舞蹈的最主要特征,高原山路崎岖,交通不便,行走时上山、下坡的情况很多,人们在长期背水、挑东西时,为了保持身体的平衡,脚掌着地时身体的重心也随着向同一方向倾倒,双手也随着向一侧自然微摆,日久天长就形成了“一顺边”的生活姿态和舞蹈体态。虽然云南花灯舞蹈中也有“反崴”,但是,都是高原顺边美的变化,都源于波浪式的一顺边的舞蹈文化基因。
同时,云南花灯的“崴”和“闹”充分体现了其深刻的民娱性,闹花灯中并不是强调个体,突出表现个人能力。其最终目的是释放群体的剩余体力,寻找集体的荣誉感和归属感。“闹花灯”“扮秧歌”,至少我们在其“闹”和“扮”的实质中看到了游戏的成分。有些区域的游戏性因素直接体现在其文字称谓中,有的区域则内涵在游戏内容中,无论外在形式如何,游戏都是需要集体参与,相互协作、互为配合的产物。
我国民间众多的游戏活动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文化意蕴,是培养民众认同感和民俗精神的有效形式。所以在花灯这种需要集体参与的表演中,大家都会有齐心协力的心态,表现出服从指挥调度,动作整齐划一,建立良好公众形象的强烈愿望。活动本身的游戏性重于表演性,参与性胜于表演性。这种兼有表演性和游戏性因素的活动是个人与集体融为一体的形式和过程。就这样,云南花灯歌舞带着它鲜明的“崴”的文化符号,在云南人的文化生活中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1]罗雄岩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教程[M].中国戏剧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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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佑玲主编舞蹈美学与舞蹈教育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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