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公安机关对待醉驾案件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只要触犯法律,坚决依法追究;发现违法办案、干扰执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四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1400余人,以实际行动破除人情、金钱、关系的“潜规则”。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6亿辆、驾驶人数量超过3亿人,今后仍将持续快速增长。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零容忍”,严格执法保持打击力度,不断巩固深化酒驾治理成果,有力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守法、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