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蕴
(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上海 200237)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类社会所以区别于自然界的根据[1]。而城市文化也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个方面。前者也可称为有形文化,如城市建筑、园林、教堂、公共文化娱乐设施、交通工具等;后者则为社会心理、价值观念、道德、艺术、宗教、法律、习俗以及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等 (刘国光,1991)[4]。外在的物质文化和内在的非物质文化,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城市的形象和认同感。只有把这种认同感所蕴含的城市文化传承下去,才能更好地发展城市。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城镇化飞速发展,农村变身城市,老牌城市也在“侵吞”周边农村的过程中超常规地发展成一座座巨型城市。但是伴随着国民经济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经营城市”的理念从九十年代开始形成和发展。城市的管理层和设计师最看中的GDP,其次是“形象工程”,导致的结果却是千城一面:除了混凝土森林和很牵强的“草坪绿地”之外,就是一些不知所云的“雕塑”。可以说改革开放初期,为了给GDP让路,中国的物质或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了相当程度的破坏。
在GDP的破坏性发展到一定程度,持续了一段时期之后,决策层对城市文化的建设又恢复了理性地重视。首先受益的是物质文化,或者说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了“新区建设、旧区改造”而无情地拆毁文物建筑的行为得到了遏制。比如建设上海世博园之时,上海乃至中国现代重工业的象征江南造船厂被相对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和西安等千年古城不同,上海城市形象的核心之一就是作为近代工业的中心出现的。其它如市中心租界时代的花园洋房和老式里弄,也在超高大楼的挤压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全。而这些恰恰是上海市民眼中的上海,也是外地人心目中上海影像的高度浓缩代表。它们是上海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
然其它一些城市对城市文化建设的关注和作为则并不尽如人意。有的只是把一些年代稍微久远一点的建筑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指定个别的保护区。根据 Tweed等的观点[7],城市规划者需要高屋建瓴地把一些并不怎么有形的文化要素,比如整个街区的布局等作为保护对象。在具体实践中,不能仅保留一两个石库门供游客拍照留念,而是能让大片的老式里弄在基本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又能使住户们依然安居乐业于此。又如要保留一整条衡山路林荫大道,而不是几十米长的林荫道片段,附加一两栋租界时期的洋房供观摩。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是要传承城市独有的、赖以区别其它城市的精神财富。在这一点上做得相当好的是日本。作为古城闻名的奈良和京都的古建筑的保全规模之完整,令作为模板的“老师”西安汗颜。其它如以港口工业和港口文化为核心的横滨市,一切以温泉为中心的伊豆市等等[2]。另外日本虽然土地私有,但是土地的用途是被政府明确限制的,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限制新建筑的高度,确保新建建筑尽可能地与传统建筑和周遭环境相协调。有些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内,则是不允许有任何新建筑出现的[8]。
当然要做到为保护城市文化而牺牲GDP,在当前的中国还有一些挑战性。当城市文化日益商品化之后,我们在建设和发展城市的进程中必然会更多地关注经济效益和价值,为追求眼前利益,迎合现阶段市场发展现状,大多数职能部门多会选择见效快、效益好、投入少且政绩漂亮的项目,以期获得事半功倍之效,而忽视那些耗时长、投入大、见效慢且事倍功半的项目,譬如文化特色的创建、文化遗产的深层次保护、城市文化与城市其它功能性建设项目之间的统一与协调、城市文化在文化、艺术、历史、科学价值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及城市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性等课题皆是需要职能部门不惜余力、不计付出并不畏艰险去必做之事,这些也是促进城市文化发展所必须思考和投入的。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各个城市的独立个性和面孔,我们并无太多的选择余地。否则千城一面危机的出现,以及缺少内涵的经济型城市的遍地开花,将会使城市丧失最为宝贵的可持续发展的凝聚力。
在城市文化商品化的道路上,针对我们所做的,不足之处有目共睹,过火之处也不在少数。譬如有些地方,特别是一些二三线城市,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并没有做到合理性和适度性,而是超越了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做起了二次创造“历史遗产”的工程,商品化的味道过重,便会让人感觉我们不是在保护文化,而是在创造能够带来独特效益的消费性产品。还有江浙一带密布的“古镇”,以“古镇”的评判资格来看待其,它们皆够得上这个称谓,然在城镇化的风潮中它们变得完全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驱使和目标,把还未被城镇化殆尽的部分停拆为建,再参照某些历史典籍,做一些还原或复制,即自诩为“百年或千年古镇”。这很难说其中到底有多少可供我们传承的实质性的文化内涵。当然这种迎合旅游者制造“古迹”,乃是商品社会所难避免的。这种现象不仅中国有,在其它国家亦存在。例如在美洲伯利兹的一处玛雅文化遗址上,游客不仅可以看到复原的玛雅古城市,还可以看到有“玛雅人”象数千年前一样生活在那里——不过我们的眼睛所看到的都是假象,这只是现代玛雅人通过学习考古学家的成果, “掌握”了他们祖先的“传统文化”在那里所做的表演[9]。
笔者认为,一个建筑 (或者设施等)在初建时应该是有其实际用处的,或者是当时的市民真正的住所 (无论是有钱人住的花园洋房,还是普通老百姓的里弄),或者象徐家汇教堂那样的真正的宗教场所。经过岁月的洗礼之后,后来的人们看到它们,不需要讲解员便可以情不自禁地触景生情。而它们应该发挥的功能性也并没有因为文化韵味的彰显而受到丝毫的抹杀。这种象化石一样记录着一个城市文化变迁的历史片段,才是真正凝聚着这个城市的精神,承载着这个城市文化发展的精髓。在日本的某些地方,还保留着现役的蒸汽机牵引的火车,一方面还起着原来的运输功能,另一方面也作为一个活的博物馆而存在。相比某些只为增加一个旅游景点而“复古”或者不复古所创造出来的东西,是过度商业化的表现,高下立现。
针对这些过渡商业化了的城市文化现象,又会为我们在发展、传承和保护城市文化方面带来哪些不利因素呢?笔者认为:商品化了的城市文化,必然导致更多地关注城市文化中有形文化资产的发展,而忽略无形文化资产的构建与发展。无形文化资产中的“无形”乃是相对于“有形”而言,指的是一种精神文化,即非物质的文化。一个民族、群体因长远生活的密切关系,共同营造出来的一种意识形态、思想、理念、民情风俗等,是精神文化的载体[1]。城市的无形文化有这样几个重要特质:首先是文化的无形性,非物质性;其次是无形文化的再创作性和高度的生活实践性;第三是无形文化资产的保存,需要政府、民间、社区及个体的共同参与;第四是无形文化有随时代环境不断演变的动态特质,时代不同,无形文化的意义与特质应大不相同。无形文化的定义和这几个重要特质使我们认识到,属于精神层面的无形文化不能直接为我们带来或创造一定的利益,其需要一定程度的转化和再创造;另外,无形文化也不是约定俗成、一成不变的,其需要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并随时代共进退,然现实的结果与无形文化对整个社会和人类的要求却相去甚远。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来自于各个方面,但对此结果具主要责任的应是职能部门的轻重视、少作为等行为,职能部门的态度以及整个社会民众意识的薄弱使得大多数城市无形文化的开发、利用和发展处于一种几乎是停滞的状态。这种状态的存在,不仅仅严重制约着无形文化在城市文化发展中所能发挥的诸多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其将为城市文化发展的整体性带来严重的缺失,并对城市文化的发展进程产生无法预计的不良影响。如果没有“活的文化”——非物质文化,历史城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都只是一些供人参观的展品,并不能让人亲身体验。还是以日本为例,日本人每年樱花盛开的时候,成群结队地穿上和服,到樱树下饮酒赏花的风景给人印象深刻。每逢传统节日,女人们就穿上和服参加活动[8]。虽然现在这个国家的新式公寓也很多,但绝大部分家庭至少会划出一两间房间作为“和式”,即榻榻米房间。如此种种,传统的日本文化得以代代相传。
另外,城市文化被商品化之后,必然参与市场的竞争,进入“优胜劣汰”机制。优胜劣汰法则使得城市文化中对发展最为有益的精华部分得以保留,相对的对城市文化的发展既无大益又无大害的部分也许将处于被淘汰之列。例如某些颇具地方特色的人文民俗文化,或是带有一些宗教色彩的小众文化等,从经济价值的角度来分析有可能为负数,但从历史价值的角度来分析,其又可能对我们研究社会和历史具有高度的参考性及不可或缺性[14]。城市文化商品化的进程及所产生的结果为我们赢得利益,创造价值的同时,无可避免的也会使我们失去一些民族文化当中亟待保留、并需要继续承继的一部分精华。城市文化的快速商品化,涵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化,功能的进一步复杂化,都为我们接下来如何建设和发展城市文化提出了更多的艰巨任务和课题。我们该如何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衔接,调节继承与发展、保留与创新、吸纳与辐射之间的关系;如何做到突出个性、彰显特色,避免“千城一面”危机的出现;如何突出城市的人本主义精神,更多地增强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城市文化在文化产业化的今天,如何处理好利益和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一系列的随着城市文化的发展而带来的问题,都丞待我们在规划和设计城市的未来时对一个城市的方方面面做出更为全盘的考量和研究。
城市文化是一种大视角文化,其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如此地宽广,机遇也是如此之多,这是令人可喜的地方,而有些城市为求快,求大,忽视城市文化自身的重要性,缺乏与城市其它部门和自然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并遗弃历史,盲目照搬其它城市发展模式,完全抛弃自身的特色,最终导致“千城一面”的危机等等现象与问题也相当令人堪忧,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宜居程度和幸福指数,提升城市的文化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和辐射力等隐性文化资源,以发展的眼光创造出更具竞争力、人性化、多元化、诗意化的文化栖居空间,更加突出城市文化软实体的建设,发挥“灵魂效应”机制,这也是我们在未来创造特色文化城市时必需着重考虑的事情。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关世杰译,世界文化报告:文化多样性冲突与多元共存[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江波/史晓婷著:日本城市与城市文化 [M],北京:中国社科出版社,2011.01.
[3][美]刘易斯*芒福德著,宋俊岭等译,城市文化[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4]王宝作,张庆玉.商品 (市场)经济的本质关系辨析[J].社会科学辑刊.1995(02)
[5]秦伟.文化产品在工业化商品化模式下生产特点的探析[J].商业文化 (学术版).2010(08)
[6]刘光裕,论文化产品的商品化 [J].齐鲁学刊.1995(04)
[7] Tweed,C.& M.Sutherland.Built cultural heritage and sustainable urban development[J].Landscape and Urban Planning .2007,(1),62-69
[8]柳肃,日本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9.1
[9] Medina,L.K.,Commoditizing Culture:Tourism and Maya I-dentity.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J].2003(2),353-368
[10]张春梅,冯乃秋,张桂荣.城市文化旅游营销策略[J].企业活力 [J].2009(01)
[11]任冠文.文化旅游相关概念辨析 [J].旅游论坛 [J].2009(02)
[12]罗光华.大连旅游吸引力的影响因素及其创新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8(03)
[13]刘娜.文化创意或文化商品化? [J].东南传播.2010(05)
[14]有形与无形文化遗产完美结合。中国文明网,www.wenmi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