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传播心理学视野下的网络民粹主义——以5.3成都三环路娇子立交桥“暴打女司机”事件为例

2015-03-10 08:54:48王雨璇河南大学河南开封475000
新闻研究导刊 2015年16期
关键词:网络舆论民粹主义

王雨璇(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0)

浅析传播心理学视野下的网络民粹主义
——以5.3成都三环路娇子立交桥“暴打女司机”事件为例

王雨璇
(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0)

摘 要:大众传播活动中,传受双方的心理及行为活动是传播心理学研究的中心问题。在当下的网络生态环境中,各种思潮“百家争鸣”,民粹主义是其中备受关注的思潮之一。本文以5.3成都三环路娇子立交桥“暴打女司机”事件为例,将其放置在传播心理学的背景下,运用个案分析的研究方法对该事件中的舆论方向变化进行梳理和剖析,探讨作为当代公民,应如何理性对待网络事件,避免产生极端民粹主义。

关键词:传播心理;民粹主义;网络舆论

近年来,轰动一时的事件,例如“8·10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杭州飙车案”,“唐慧案”等,其背后都有民粹主义的闪现。当网络成为普通平民表达意见的平台时,我们必须明白,这种“自由”的表达得益于网络平台破除了之前由精英群体控制传统媒体的局面。正因此,网络为民粹主义思潮的传播提供了绝佳场地,将“唯民是举”的民粹主义和二元对立下的民粹主义推到了前台。

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出现前,社会精英群体一直主持着以报纸、广播和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导致普通民众对全球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所产生的贫富差距、城乡对立等不均衡问题的怨气无处发泄。

在《大众传播的效果》一书中,克拉勃提出受众具有选择性心理。他指出,受众在接触新闻时,具有“选择性注意”、“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注意”的心理。[1]受众往往对自己愿意相信的部分十分感兴趣,当受众选择在网上发泄对社会不公的不满时,积压多年的怨恨一旦得到释放,经过与他人互动得到认同,这种“选择性”表现得就更为明显。一旦这些持着“选择性态度”的人数达到一定程度,容易质变为一种群体极化的效益,极端民粹主义也就出现了。

一、事件概述

5月3日17点,成都商报官微最先报道卢某被打一事。

5月4日17点30分,通报会由锦江公安召开,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被公布给媒体。

当晚20点22分,该视频被华西都市报的官微公布。视频向大众公布后,“卢某危险变道该被打,只是张某下手太重”的评论开始出现。但仍有不少网友认为打人没有道理。

相同的视频分别被华西都市报与成都商报发布。但不同的是,两报采用了不同的标题。有意思的是,此时网友在两方视频下的评论是不同的。类似“百度卢某的车牌号”的评论出现在华西都市报微博下面,而成都商报微博评论还有较为理性的辩论。

5月5日上午11点,网上曝光卢某驾车的违章记录,甚至有她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信息。13点27分,四川日报官微发微博并附带发送卢某个人信息。同日下午,卢某的酒店开房信息被微博认证为成都电视台主持人的CDTV张稷曝光。

5月5日晚,此次人肉搜索终于结束于卢某父亲的报警。当日,中青报发表评论《为暴打女司机叫好让人不寒而栗》,该文章认为网络上为暴打女司机叫好的言论,是性别歧视,更体现了社会的戾气。[2]然而该文章却在被媒体转发过程中招致一边倒的谩骂。5月5日14点,四川日报发表评论《女司机先以强姿态挑衅又以弱者面目博取同情》,迎合了舆论,抨击卢某的舆论被推向更高点。[3]

当晚央视的《新闻1+1》节目中,白岩松在节目里提到,如果没有视频,很难还原事件真相。

节目播出后,《央视:若无行车记录仪公众难以了解女司机被打真相》的文章标题登上各媒体头条。

知乎等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也参与其中。《如何看待“男司机当街暴打女司机”》一文认为卢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自此,卢某被网友“定罪”,被认为“该打”。

之后腾讯在对此事件调查中有一条问题:“你真心认为女司机被毒打是应该的?”认为“真心所想”的占68%。而在凤凰网的调查中,对于卢某被人肉的看法,比例最高的是“赞成”这一选项,达到40.39%。

二、从该事件看网络事件中的舆论反应

(一)“平民化”倾向错了吗

截至201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根据《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统计显示,10到39岁年段的网络用户增长最为迅速。[4]

值得一提的是,30岁以上各年龄段人群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总占比为46.0%。在过去几年中,10到29岁的网民数增长较为明显。说明我国中老年群体是中国网民增长的主要来源,互联网的使用主体逐渐由青年向中老年转移。

另外,从学历和职业结构来看,初中、高中、技校的学历占到总增长人数的68.6%,学生占网民总数的26.8%,是网民各职业中规模最大的群体。第二大规模的群体为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比例为17.8%,无业、下岗、失业占比为11.2%。最后从收入结构来看,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网民达到了70%。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可知,网络用户的主力军是社会弱势群体——学生、农民、无业者、个体户、老年人。其具有很强的“草根”特征,由于其自身的层次原因,学识和眼界并未达到一定高度,看待一些社会问题可能会偏激和狭隘,在其中间很容易滋生对社会的不满,进而以偏概全。

从5.3成都女司机被打一案中各方舆论的表现来看,官媒的理性报道曾数遭网络舆论排斥。舆论的几次转向反映了网络话语权把持者的变更,自媒体在该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少媒体有意或无意被社会大众牵着鼻子走。

民粹主义并非主流意识形态,虽然此次事件中,出现了数次官媒理性报道被网络舆论无条件抨斥的现象,但好在最后真相得以还原。

事后我们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当最初华西都市报首次点出事件主角的性别时,舆论站在被打女司机一方,仅2个小时后,华西都市报更改标题,“女司机”“变道”等字词出现在标题中,舆论开始发生变化。行车记录仪视频被公布是事件的转折点,自此之后,舆论开始向“打人有理”转变,甚至导致了人肉搜索事件,舆论开始失控。期间凤凰网、中青网等媒体从理性角度出发,批评打人司机,并同时谴责人肉女司机的行为。但此时,两者的下方评论一篇反驳。最后,此事以舆论的理性回归结束。

从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越来越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愿,这是好事,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民意,督促社会不良现象的矫正。

但其间,由于人们对新闻以“选择”的态度去对待——因为信息太多了、太杂了,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去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内容。极端的非理性表达有很多。例如对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一事发出“打得好”,“自食其果”等恶毒语句,这种无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不应该发出的言论,却在本次事件中得以广为传播,这种偏执会导致社会秩序的失范——在这次事件中表现为被打女司机遭遇人肉搜索。

民粹主义的确可以在网络上驰骋而行,或许它能够获得一时的叫好声,体现一部分人暂时的情绪,但毕竟这不是“最广大群众”的“根本诉求”,更不是真理,更谈不上“主流意识”。[5]

在这次事件中,我们还发现了媒体自身也存在问题。首先是专业媒体。《华西都市报》官网在事件发生初期,就将矛盾点指向性别——“女司机”。腾讯“大家”板块发表的文章更是向人们暗示该事件完全由女司机变道引发。但最过分的是《四川日报》的一篇文章《女司机先以强姿态挑衅又以弱者面目博取同情》,迎合舆论,煽风点火。《新京报》紧随其上,称女司机被打是“自食其果”。我们可以将这些视为有些媒体在向人们“讨好”。这是件很可怕的事。虽然我们知道媒体必须倾听百姓的心声,但亦步亦趋地跟着部分网民,更加危险。这是一种“唯民是举”的民粹主义,尤其是当媒体还充当着“把关人”和舆论“引导者”的身份时,如果不能以专业的角度理性分析问题,过分追求所谓的“可读性”和言语刺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

如果事情的真相还未被厘清,就有人带头站队,发布莫须有的言论混淆视听,故意制造对立矛盾,使得不信任与仇视在不同阶层之间激化,激化社会矛盾,一旦网络民粹主义发展到极端,会导致网络暴力的普遍化。

(二)媒体应怎么报道

(1)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此次事件中,网络媒体和自媒体在其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当一些媒体开始展开民意调查时,分散的民众意见被凝聚成舆论。理性“讨论”变成了“站队”,变成了“掐架”。

在这次轰轰烈烈的全民声讨中,少数的理性派有的选择发声,更多的可能就选择了沉默。声讨声之所以声势浩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是部分网民选择向群众心理妥协。在行车记录仪视频被公布时,甚至有媒体将“挑事”“故意”等词语用在标题中,对舆论的引导作用非常明显。

而发声就会被骂的卢某一家,面对部分媒体以及不利于己方的舆论的能力是有限的,此时,卢某一家就成为“弱势群体”,这个时候火上浇油的某些媒体就又一次成为“极端民粹主义”的帮凶,我们无法预料此次事件给当事人造成的心理伤害,也无法预料如果再次发生网络事件,卢某一家会不会也成为“极端民粹主义”中的一分子。

所以为什么说新闻媒体在报道时一定要秉持人文关怀。从理性的角度来讲,是因为要引导社会舆论,让这个社会更好。从感性的角度来讲,则是因为当报道的对象是人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2)不绑架司法。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必须理清一个事实:事件的两个主人公都有错,都需要受到谴责。只不过两者的过错属于不同的类型,需要追究不同的责任。从法律角度来说,男司机打人的行为属于涉嫌犯罪,而女司机变道别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规。但在整个事件中,反而是打人的男司机得到了人们的支持。在法律中通常遇到的情况是并非一方绝对有错,另一方绝对无错。然而近年来的多次网络事件反映出的一个问题是:当民意与法律出现偏差,该听谁的?

这里就需要媒体发挥引导舆论的作用,防止“民意绑架司法”的事情发生。既不能不接地气,与群众脱离,自作“精神贵族”,也不能“唯民是举”,更不能单纯追求“可读性”而放弃媒体“社会减压器”的责任。

三、小结

网络为社会提供了减压口,使得各种思想得以驰骋,排解现实生活中的戾气。然而网络中的生活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轻松。中国断裂的社会结构和严重的社会阶层板块孕育了如今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民粹主义。

新媒体的发展使得网络民粹主义发展迅速,影响广泛。那么,全面推进社会深化改革,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以从根本上消除民粹主义,而专业媒体的舆论引导以及提高网民自身的媒介素养则可以缓解现下的民粹主义思潮的泛滥。两者相辅相成进行,民粹主义才可被逐渐消除。

参考文献:

[1]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8:267.

[2]舒圣祥.为暴打女司机叫好让人不寒而栗[N].中国青年报,2015-05-05(02).

[3][DB/OL]http://news.ifeng.com/a/20150505/43694118_0. shtml.

[4][DB/OL]http://tech.163.com/special/cnnic32/.

[5]李良荣,徐晓东.互联网与民粹主义流行——新传播革命系列研究之三[J].新闻学与传播学,2012(5):26-29.

中图分类号:G20066......

文献标志码:AA......

文章编号:11667744--88888833(22001155)1166--0022447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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