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现实国情研究

2015-03-10 11:22王亚华康静宁
知识产权 2015年12期
关键词:强国专利知识产权

王亚华 陶 椰 康静宁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现实国情研究

王亚华陶椰康静宁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在促进科技发展和知识创新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自主创新的有力保障,对于我国长远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在对我国宏观国情趋势判断的基础上,总结国际发展经验,提出知识产权战略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手段。同时,通过研究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程与经济发展阶段的关系,指出我国处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正当其时。

关 键 词: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创新 中等收入陷阱 发展阶段

陶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康静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我国宏观国情趋势判断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经济建设分“三步走”的总体战略部署。第一步目标,1981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在20世纪80年代末已基本实现。第二步目标,1991年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这一目标已在1995年前后提前实现。第三步目标,到21世纪中叶,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中国目前正在向第三步目标加速迈进。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我国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时间表很可能提前实现,预计将在2030年左右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

从全球发展趋势看,过去30年,全球大环境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展望未来至2030年,全球经济发展仍然处于黄金增长期,产业结构持续调整升级,国际贸易实现更大范围的自由化与更为深入的一体化。尽管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进一步增加,但我国面临对外开放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没有改变,经济、科技、政治、安全等国际环境处于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我国面临着和平发展的历史性契机,总体上有利于实现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加速追赶世界发达国家的关键时期。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推动下,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我国经济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制造业大国,经济增长趋势从高速增长换挡至中高速调整增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增长正在从数量和速度增长过渡到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从能源资源高消耗、环境污染严重的粗放型增长向能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方式转变。a《经济步入增速换挡,创新转型驱动发展》,http://www.cet.com.cn/ycpd/sdyd/1455966.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月29日。我国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时期,处在奠定从经济大国向现代化经济强国转变基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阶段。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亟需我国充分发挥创新活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发展和知识创新,早在1995年就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提出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2012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现代的科技竞争是立足全方位的竞争,包括市场、资源、人才、信息、政策等诸多因素,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综合实力的较量。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是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内容。b林颖、熊冬霞:《论我国科技创新的问题与对策》,载《管理观察》2013年第31期,第146-147页。知识产权在促进科技发展和知识创新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长远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外资引进和技术转让的必要条件,且能够促进创新,而创新又进一步决定了未来我国在世界知识经济中的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为创新驱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既能为吸引外资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也能为经营者展开充分的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与国家创新体系发展密切关联。为保持创新活动持续旺盛,一个社会就必须不断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调整,以使创新者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推动我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关键,知识产权的拥有数量以及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科技实力的核心因素。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国,让13亿人民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最根本的是要靠走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道路,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能力的提升将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总之,未来十几年将是我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国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当前国情来看,依靠基本生产要素投入、投资拉动、模仿等手段驱动经济增长的动能已经明显不足,我国的经济亟待步入到创新驱动发展的轨道上,而依靠引进外资、加工出口的经济发展模式,以模仿为主的技术来源模式,使得创新发展缺乏激励,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知识产权在促进科技发展和知识创新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自主创新的有力保障,对于我国长远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知识产权战略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手段

2006年,世界银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即新兴市场国家人均GDP达到中等收入阶段时,其快速发展中积聚的矛盾就会集中爆发,难以进一步发展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报告称,“所有在跨越低收入陷阱管用的政策和发展战略,到了中等收入阶段基本上都不管用了,必须有新的发展战略,新的手段来跨越,因此中等收入阶段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发展阶段”。

实际上,“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世界性的发展难题。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银行共同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报告中提到:在20世纪60年代,全球有101个国家达到了中等收入水平,然而到2008年,仅13个国家后来取得突破跻身高收入水平国家之列(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2,600美元),即90%的经济体都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看,拉美及东南亚一些国家,如巴西、阿根廷、智利、马来西亚等,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已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尤其是菲律宾,20世纪60年代人均GDP在亚洲仅次于日本。然而,经过三四十年的发展,这些国家目前仍挣扎在人均GDP3000美元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即陷入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c世界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根据世界银行2013年的划分标准,人均GNI 为12616美元以上为高收入水平国家,人均GNI 为4086美元至12615美元为上中等收入水平国家,人均GNI为1036美元至4085美元为下中等收入水平国家,人均GNI为1035美元以下为低收入水平国家。按照该划分方法,以购买力平价计算,2013年,我国人均GNI为6560美元,已经处于上中等收入组的中段,相当于美国(53,670美元)的12.2%,意味着我国正处在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阶段,也意味着我国面临着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因此,我国要吸取东亚国家的经验和拉美的教训,积极借鉴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发达国家的既有经验,实现公平与可持续的发展。

根据《2030年的中国》报告,在1960年的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只有13个在2008年进入高收入经济体,分别是赤道几内亚、希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爱尔兰、以色列、日本、毛里求斯、葡萄牙、波多黎各、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和中国台湾地区。d同注释c。无论是英美等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亚洲四小龙等东亚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进入到中上等收入阶段后,其之所以能够平稳度过“中等收入陷阱”,与他们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密不可分。在此过程中,一系列突出的知识产权战略手段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促进经济形成持续增长的动力。考虑到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大小,日本、韩国两个国家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典型,值得特别参考借鉴。e世界银行是按人均国民总收入对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组。根据2008年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收入分组标准为:低于97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976至385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3856至1190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高于1190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经济发展用人均GDP来衡量,经济追赶用后进国人均GDP占先行国的比重来衡量;知识产权水平用每万人专利申请量来衡量,知识产权追赶用后进国每万人专利申请量占先行国的比重来衡量。本文选取美国作为先行国。

以邻国日本为例,1966年其人均国民总收入为1030美元,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1974年为435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1986年为13650美元,进入高收入国家,平稳度过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深究其原因,日本在战后制定了经济立国战略,把发展经济作为根本任务。1955年以后,日本连续制订了近10个中长期规划,诸如“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教育立国”、“出口第一”、“科技立国”等。f《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比较》,http://www.chinareform.org.cn/society/income/Report/201202/t20120229_135386.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2月29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针对欧美的基本专利多、技术输出额巨大的局面,日本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积极消化、吸收、再创新,另一方面实施专利网战略,即围绕欧美的基础性关键专利进行应用性开发,抢先申请众多小专利,构筑起严密的专利网,使欧美的基础性关键专利在其专利网中失灵。正是这些众多的小专利,发挥了对欧美基本专利的有效钳制作用。g祝晓莲:《美日两国知识产权战略:比较与启示》,载《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2年第4期,第33-42页。

为了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日本先后成为《国际专利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签约国。《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版权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商法》、《半导体集成电路流程设计法》、《种子和种苗法》、《工业所有权手续特例》和《海关法》等实体法构成了较为完善的现代日本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h周锐:《日本“知识产权立国”的保障体系分析》,载《现代情报》2006年第12期,第212页。日本于1975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了配合已经加入的《专利国际合作条约》,日本政府于1978年制定了关于根据《专利国际合作条约》进行国际申请的法律。同时,通过积极引导民间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的建立和运作,如日本知识产权协会(JIPA)、日本发明和创新协会以及亚太工业产权中心(APIC)等,日本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好地融入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NGO网络。i闫星:《日本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战略——兼论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载《亚太经济》2005年第3期,第12-13页。通过这一系列战略措施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日本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见图1)

图1 1963—2012年日本知识产权追赶与经济追赶比较

另一个例子是韩国。1978年韩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1250美元,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1988年为459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1996年为11650美元,进入高收入国家。从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进入中等偏上国家的后期,知识追赶开始大于经济追赶。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过程中,知识产权追赶发挥了显著作用。韩国于1979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80年签署了巴黎公约,1984年签署了专利合作条约(PCT),1986年开始对化学物质授予专利权。1987年韩国专利局引入产品专利制度,专利期从12年延长到15年,并加大了对专利侵权的处罚力度。1988年韩国专利局更名为知识产权局(KIPO),同年签署《布达佩斯条约》,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专利保护。1992年韩国颁布《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修改了《不正当竞争法》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j朱国华、倪天伶:《韩国知识产权战略与经济发展探析》,载《中国高科技与产业化》2008年第11期,第25-26页。

图2 1960-2012年韩国知识产权追赶与经济追赶比较

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均表明,当其从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再进入高收入国家时,知识产权追赶先于经济追赶。并且后一阶段的追赶过程中,知识产权的快速追赶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图2所示),说明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过程中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战略可谓助力攻克“中等收入陷阱”的秘诀。

三、我国处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在极低的人均收入水平上开始发动工业化,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至2050年全面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成为发达国家,前后需要经历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综合我国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变迁,并考虑经济社会体制的演变特征等因素,可以将我国一百年的现代化建设历程划分为五大时期:1.极低收入水平的计划经济时期(1949年—1977年);2.低收入水平的市场经济转型期(1978年—1997年);3.下中等收入水平的快速发展期(1998年—2010年);4.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过渡的关键战略期(2011年—2030年);5.走向发达经济体和全面兴盛期(2031年—2050年)。k王亚华:《中国宏观国情与水利发展阶段》,中国水利学会2012学术年会,2013年11月。

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依据知识产权事业本身的发展进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可以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划分为四个阶段(见图3):

图3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程与经济发展阶段关系

(一)知识产权事业初始发展期(1978年—1997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快速发展。从专利的申请量来看,1985年至1997年间已接近100万件,超越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发展历程。1978年、1980年、1985年,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先后成立,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体系渐趋完善。1980年6月3日,我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1982年、1984年、1986年、1990年、1992年、1993年,我国《商标法》、《专利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专利代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先后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建立。1993年、1994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华商标协会相继成立,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组织逐步走向完善。1994年6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发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1996年9月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成为第一个地方专利保护方面的法规。随后,四川、湖北、山东、辽宁、安徽、山西、浙江、广西、河南、福建以及厦门等地相继颁布实施专利保护条例。199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二)知识产权事业高速发展期(1998年—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项下的义务。这是标志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国际接轨的两座里程碑,知识产权事业从此步入高速发展的轨道。在此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十五”时期,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十五”末期的发明专利国内外年申请总量位居世界第四。l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回顾与展望:“十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大发展》,http://www.sipo. gov.cn/ztzl/qtzt/sywgh/hgyzw/201310/t20131029_872884.html.“十五”时期专利申请总量为1,594,762件,是“九五”时期643,853件的2.5倍,年均增长22.8%。2004年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建立了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了各部门工作的衔接和协调。2005年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顺利启动。

(三)知识产权事业加速提升期(2007年—2020年)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着眼国家长远发展需要,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进行统筹部署和整体推进。自《纲要》颁布后,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我国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社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水平取得可喜进步。2013年,我国受理发明专利申请82.5万件,连续3年位居世界首位;受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2.2924万件,居世界第三;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88.15万件,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一;著作权登记量达100.97万件,首次突破百万件。根据该《纲要》,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四)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兴盛期(2021年起)

从经济社会领域来看,在2020年至2030年之间,我国人均GDP将超过1.2万美元(2011年价格水平),成长为高收入国家,人民生活水平全面走向富裕。2020年我国的目标是要成为创新型国家,到2030年则要成为世界创新强国,这显然离不开知识产权强国的支撑。因此,从2020年到2030年这一时期,将成为知识产权强盛发展的辉煌时期,实现到2030年我国的知识产权能力、绩效、环境等综合实力位列世界前三,与美国、日本同等的成为世界知识产权领头国并共同掌握世界知识产权格局变化的主导权。

从我国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指标变动趋势来看,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我国百万人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从2000年的111件和75件提高到2010年的827件和552件。2001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1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每万人专利申请量迅速增长;2010年为424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每万人专利申请量进一步加速增长(见图4)。参考日本和韩国的经验,中国的知识产权增长仍然处于爆发式增长的初期,未来十年左右的时期还会迎来更快速的增长。

图4 1960—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追赶与经济追赶比较

此外,我国正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调整转型的交汇点。目前,世界正处于第六次科技革命的“拂晓”,人类社会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时代。科学理论的突破成为各行各业技术创新的源泉,科技创新的速度明显加快,新技术的突破已成为产业加速发展的内在动力,以新技术催生新产品、培育新产业、开拓新市场已成为新时期国际竞争的鲜明特点。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大数据、云计算、高端芯片的发展,带动信息产业及其众多相关产业加快变革。生命科学、生物技术方兴未艾,带动健康产业、现代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环保产业不断壮大。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基因技术的交叉融合成为新的发展趋势。这些科技创新与产业变革的重大突破,将深刻改变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态。世界主要国家为迎接新科技革命,把科技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战略和行动计划,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m白春礼:《世界科技创新趋势与启示》,载《科学发展》2014年第64期,第5-12页。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知识产权发展大趋势,还是从世界科技创新大格局来看,我国都处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此,必须更加主动地把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顺应全球科技革命和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努力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科技和创新的促进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功向高收入过渡提供有力保障。

四、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正当其时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是在国际国内形势下,构筑我国新比较竞争优势、推动我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打 造我国经济升级版、在21世纪中叶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面临着一系列有利条件。

(一)我国科技人力资源优势不断增强

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将持续居世界之首。2009年中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5799万人,已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我国研发人员从2002年的103万人发展到2011年的288万人,年均增长12%。n《今年研发投入有望达1万亿元》,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24日,第1版,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2-12/24/ nw.D110000renmrb_20121224_1-01.htm.2011年,我国研发人员总量占到世界总量的25.3%,超过美国研发人员总量占世界总量的比例(17%),居世界第一。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2015年将超过1亿,2020年将超过1.6亿人。o郭铁成、孔欣欣:《中国正在进入科技人力资源红利期》,载《红旗文稿》2013年第6期,第27-30页。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将持续居世界之首,并与其他国家拉开较大距离。

(二)我国知识产权产出不断提升

目前,我国已经具有较大的知识产权产出。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量、PCT国际申请量、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商标注册申请量、作品登记量、植物新品种申请量等快速增长。我国授权1万件发明专利用时6年(1991年),从授权1万件到授权10万件发明专利用时12年(2003年),而从授权10万件到授权100万件发明专利仅用9年时间(2012年)。2013年,我国共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申请237.7 万件,同比增长15.9%;授权3种专利131.3万件,同比增长4.6 %。p同注释o。2014年,我国每万名研究人员的发明专利授权数居世界第三位,每亿美元经济产出的发明专利申请数居世界第二位。

(三)我国知识产权产出结构逐步优化

我国专利产出结构的发展已经取得五个重大突破:1996年,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大学和科研机构专利申请量的总和,标志着企业开始成为专利创造的主体,实现了专利创造主体的重大突破。2003年,我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国外在华专利申请量,实现了发明专利申请人结构的重大突破。2004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首次超过实用新型,实现了专利类型结构的重大突破。2009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超过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实现了专利授权结构的重大突破。2011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首次超过国外在华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实现了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结构的重大突破。2011年,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52.64万件,同比增长35%,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位。

(四)我国知识产权投入持续增加

近些年来,我国持续加大了知识产权创造投入。2010年,我国研发总经费达到1043.2 亿美元,规模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已经超过德国,成为全球R&D总经费第三大国。自2006年以来,我国研发经费总量先后超过了法国、英国和德国,与美国、日本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从2000年到2010年,在专利、商标等专有权许可费方面的支出从1532.6百万美元增加到8538.8百万美元,专利、商标等专有权许可费方面的支出占 GDP 的比重从0.11%提高到0.22%,专利审查员数量从1381人提高到5509人,在全国建立了19个人才培训基地,每年超30万人次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培训。

从我国发展的大战略来看,经济建设在十八大部署的“五位一体”战略全局中居于中心地位,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目标的关键所在。在经济建设的主要战略中,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战略,在国家全局中亦居于中心位置。知识产权战略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力支撑,通过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事实,进而对经济发展起到关键支撑作用。因此,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在国家全局战略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如图5所示)。

图5 知识产权战略在国家全局中的地位示意图

根据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2030中国:迈向共同富裕》的研究预测,我国2030年经济总量将稳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比重的1/3,成为世界经济强国;科技实力2020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比重达23%,2030年将位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比重达30%,实现科技强国的目标。q胡鞍钢著:《2030中国:迈向共同富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历史的经验表明,世界经济强国和科技强国无一不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经济强国和科技强国的前提条件和必由之路。

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其目标定位是到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跻身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强国行列,这与我国经济强国、贸易强国、科技强国、综合强国等强国目标具有适应性且紧密配合。从我国强国发展各要素逻辑关系看,科技强国是知识产权强国的基础,而知识产权强国又是实施创新驱动、实现工业强国和贸易强国的关键环节,工业强国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基础,贸易强国以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为主,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是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我国成为世界强国的基础。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处在发展的黄金阶段,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正当其时。“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牢牢把握发展时机,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开创新局面,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我国2020年目标以及更长远的强国目标,做出有力支撑和更大贡献。

Abstract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ay a vital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technology and knowledge innovation. A more perfect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s a powerful incentive for independent innovation,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 cance for China’s long-term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we sum up the experiences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n the basis of China’s macroeconomic situation. And we put forward that the strateg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s an important means of overcoming/getting over the middle-income trap. Then, by studying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stage of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we point out that China is in an important period, and it have many advantages to develop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rategy.

Key Words:strateg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novation; middle-income trap; developmental stage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知识产权强国重大课题研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现实国情研究》专题成果。

作者简介:王亚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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