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詹夏来
权责匹配构建制度三单同步简政放权
■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詹夏来
两年多来,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在积极衔接和落实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系统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思路,突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这一主线,重点从取消、下放、转移、整合四个方面,明确减权确权17项标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责任不明确的、部门“红头文件”自定的权力事项,削减相关企业投资审批事项,下放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转移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的权力事项,整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权力事项等。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供了戒尺,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省与市县乡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去年10月31日,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公布运行,今年3月1日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全部公布运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公布运行后,省级权力事项减少到1712项、精简68.3%(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213项、精简32.6%),市级平均减少到2118项、精简53.5%,县级平均减少到2560项、精简33.6%,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基础上,从1220部法律法规规章中,梳理出涉及乡镇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160部,编制出198项乡镇政府权力事项参考目录,乡镇政府清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公布运行。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了市场活力的乘法,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匹配原则,逐项逐条界定每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细化到条、落实到款,厘清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一一对应。针对省级保留的1712项权力事项,列出1.2万余条责任事项、2.1万余条追责情形、3.3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市级保留的权力事项,平均列出1.3万余条责任事项、2.2万余条追责情形、3.5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县级保留的权力事项,平均列出1.5万余条责任事项、2.6万余条追责情形、4.1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形成了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了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后,行政权力责任更加明确,使每项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都具有溯及力和可操作性,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部门之间权责边界更加明晰,变传统的“针对部门讲责任”为“针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有效解决了部门之间的权责交叉问题,对部门揽权推责、推诿扯皮有釜底抽薪之效;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让行权者对照责任事项不能脱轨,面对追责情形不敢越轨;监督制约更加有力,改变了过去责任设定过于宽泛、责任追究无法具化的现象,方便了社会各界对政府的监督,给权力套上了责任的“紧箍咒”,严防权力运行中的任性。
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坚持项目法定、事权统一、谁委托谁付费,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将所有行使行政权力向企业收费的部门纳入其中,以清单条目逐项列明收费项目、收费主体、主管部门责任,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清单严格实行“四个不进”,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不进,未经国务院授权设定的收费不进,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收费不进,重复、交叉设置的收费不进,行政审批事项相对应的前置服务项目一并纳入。清单实施后,企业负担明显减轻,收费行为更加规范,省级收费项目由398项减少到170项、减少57.3%,市级减少41%,县级减少38%,年减轻企业负担50多亿元,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原则,对分散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教育技术装备采购、药品医用耗材设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整建制撤销招标局,省与合肥市共同组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省本级和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形成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分业监管、各交易主体统一进场交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管办分开,规范透明。设区的市依法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经办本地公共资源交易。
为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将保留、取消、下放、前置改后置等权力事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1+X”制度框架,其中“1”是权力运行监管总的制度规范,明确监管原则、监管对象、监管机制、监管责任等,“X”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具体细则,明确监管任务、监管模式、监管方法等,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权,实现对纳入清单的政府权力全过程监督,构建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纵横协同、全程监督的监管体系。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制度,同时切实推动“四个全覆盖”,即重要岗位轮岗全覆盖、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规范全覆盖、巡视全覆盖,促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透明用权、廉洁用权。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程序、明确标准、提高效率,加快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公开透明,让市场主体享有更快捷方便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红利获得感。
(本组图片由本刊记者程兴瑞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