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文写作中的隐含作者形象

2015-02-28 07:01李奕源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写作者文本文章

李奕源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论公文写作中的隐含作者形象

李奕源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作为文章的一种类型,公文写作遵循文章规律和写作规律。无论是从动态的写作过程,还是从静态的文本分析看,公文写作都不可避免地带入写作者有节制的情感。作为公文写作审美特性的内在标志,这种情感结合公文材料最终表现为更加具体可感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便是“隐含作者”(借用布斯提出的概念)。它对于公文写作具有整体把控作用并且引导读者,发文机关和作者的情感倾向、思想倾向寄寓其中,它是读者阅读公文文本能感受到的。隐含作者形象的把握对于公文写作的表达具有重要意义。

公文写作;隐含作者;情感性;形象性;公文文本

一、误解:公文写作无塑造形象的要求

谈及文学写作,普遍认为文学形象是整个写作的中心。因为作者运用语言的目的,说到底是为了塑造形象,这一点在小说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小说以构造人物形象为中心;作家的思想感情与其对宇宙、时间的认识和感悟也是通过文学形象表现出来的。实际上,作家创作文学作品就是在创作文学形象,读者接受文学作品就是在接受文学形象。总而概之,从审美性角度讲,文学写作就是塑造文学形象或者系列的文学形象。

那么,作为实用写作范畴内的公文写作是否具有塑造形象的要求?如果按照现有公文写作研究观点和写作操作模式来看,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从写作动机来看,公文写作的启动具有被动性,它是应机关团体或者上级领导的指派、要求而写,是外界强塞给写作者的,并非是作者“情动于中而行于言”(《毛诗序》语)的产物。从写作目的来看,公文写作属于实用写作中的一种,服从并服务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需要,因此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首要目的,具有很强的功利性。从写作操作性来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①对公文有着很严密的要求,如第三章第九条对公文的格式进行了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公文写作必须遵循这样的法定外在结构模式。这意味着在公文写作中写作者很难对公文格式进行创作性的发挥。正是因为公文写作这些特殊的写作要求和规定,长期以来使人们对公文写作存在着没有创造性的误解,在部分人的眼中公文写作甚至成了毫无灵性地复制“格式”的写作[1]9。既然公文写作只是借用一定的思维模式和套用固有的“程式化结构”进行写作,那么谈论它的创造性、审美性的意义在哪呢?至于公文写作是否像文学写作那样具有塑造形象的目的的问题,目前在学界似乎未被给予肯定回答,至少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事实上,公文写作与文学写作一样具有一定的审美特性。公文写作的审美特性具体表现为形象性和情感性,并且这两者联系密切。“凡是在艺术中出现的、饱含着艺术情感的感性形式都可以称之为艺术形象。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本来就是具形的事物,当然可以转化为艺术形象,那些不具形的思想感情、想象、幻想、潜意识等,也可以披上形象的外衣,被赋予感性的艺术形式。”[2]12-15从上边这段引述中可见:形象性与情感性在艺术活动中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情感通过形象表现出来——实际上我们一般视形象性为文学艺术最为鲜明的审美特性和外在标志,情感性为其内在标志;其次,无形的“思想情感”可以转化为具形的形象;最后,形象是具有普遍性和宽泛性的——至于什克洛夫斯基将其局限为视觉形象,从而断言文学形象没有普遍性[3]1-31,这样的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虽然以上谈论的是文学写作范畴,但是这些原理或者说规律对于公文写作同样具有适用性。下面,我们将具体探讨:在公文写作中,为什么存在形象与情感建构的问题?二者又是如何结合起来对公文写作行为产生影响?

二、从动、静角度看:公文写作离不开作者的情感介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文”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②。可见,作为“政事之先务”[4]177的公文是以实用文章的形式来实现它的工具性作用。这就意味着,公文的文章质量是极为重要的,它影响到公文功能的发挥,进而影响行政工作的质量。公文如果失去其文章功能,也就丧失其作为工具的资格。那么,既然作为文章的一种类型,公文就要遵循文章的规律;文章是写作行为最后的成品,是人类精神产品生产的结果。所以公文写作也就要遵循写作行为的规律和机制。

从写作过程的角度来讲,写作者在公文写作过程中总是介入一定的意识形态。公文是为了解决行政工作或者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而写作的,这决定了它要准确、深刻地反映实际情况,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内外联系。同时公文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公文写作中始终要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反映特定社会群体的愿望。既然公文写作是一定社会和阶级的意识形态的反映,那就意味着公文写作中体现了一定的思想倾向与情感倾向,因为意识形态总是具有思想倾向性和情感倾向性。陈果安先生在《现代写作学引论》中认为,写作进入表达阶段之后,作者要着重处理几大环节,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情境性运思”。所谓“情境性运思”是指在开笔写下文章的第一句、第一节、第一段之后,作者会沉浸到自己所要传达的内容中去,与写作对象的那个世界融为一体,“情到意到”,“神到兴到”,顺势展开文章的具体内容。在叙事作品中,作者通常是化作其笔下的事物,让其自动活起来;对于实用性文章,“作者往往设身处地地进入与读者直接交流的情境”[5]297-332。这种“直接交流”就是写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情感流露的体现。朱光潜先生也曾在《朱光潜谈说理文》中指出:“文章如说话……首先是说话人对所说的话不能毫无感情,其次是说话人对听众不能没有感情上的联系,爱或是恨。这些感情色彩都必然在声调口吻中流露出。这样的话才有意义,才能产生期待的效果。”(《新闻业务》1962年2期)这与古人所言“情动而言行,理发而文见”的道理是相通的。公文写作要为特定的社会群体说话,要表现一种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必然就要形成明确的态度和情感倾向,否则便是不痛不痒、人云亦云的废纸一份,这样无疑取消了公文的存在意义。总而言之,公文写作者需要与其所要代表的群体形成一定的情感联系,这种情感联系可能来自动笔之前的原有认识,可能来自一定的背景资料的阅读;并且这种情感联系会贯穿整个写作过程直至公文的完成。

如果说上边从写作过程的角度研究公文写作中情感特征的存在是一种动态的角度,那么我们还可以从静态的角度——公文文本,进一步探讨这种特征的存在。所谓“文本”,指的是“文章语言组织的实际运用形态,它是依据一定语言衔接、语义连贯规则而构成的语言整体”[5]260,它表达了某种相对完整的意义,是有待读者阅读的写作成品。现代写作学通常将一个文本划分为语音层、语义层、语象层和语蕴层四个层面,语蕴层一般是就文学文本而言。作为文章类型之一,公文文本当然也适用于这样的层面划分。在这三个层面中,我们尤要注意语音层中的语调和语象层。首先我们进入公文文本的“语调”层。“语调”是语音层的核心,是“作者通过说话语气所表现出来的他对于文章内容、材料的一种情绪、情调,它是语气与情调的有机统一”[5]265。语调与上边所讲的“情境性运思”有着密切的联系,读者从公文文本中感受到的这种语调,实际上是作者在写作中融入的对人物和事件的情感与态度。语调无疑调动着读者相应的情绪,引导着读者对文本的理解。我们看一段公文:“一些地方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力量配备不足,个别地方监管工作出现断档脱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大、问题时有发生。近期,‘上海福喜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举一反三,完善监管体制,切实管住管好。”③第一句是作者对食品药品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现象的描述,“缓慢”、“个别”、“时有”……等词语可以看出作者对个别地方行政工作不力的指责;“上海福喜事件”作为一件影响广泛的食品恶劣事件,在这里被作者特别提到,表明作者对该事件背后的失职者持着谴责的态度;“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切实”……等词语则是作者对上级领导要求的传达,反映发文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忧虑、高度重视及整治决心。我们再看另一段公文:“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面积19%,养育着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④,其中“养育”便是一个感情色彩浓厚的词语。《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对其解释为:“培养教育”、“供给生活所需”。“养育”在该公文中的使用具有拟人化的意味,作者对长江的感恩与崇敬之情跃然纸上,同时为下文的铺展奠定情感基础。简而言之,在公文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用词传递着作者或者发文机关对其所写事物的态度和情感倾向。其次,带有发文机关和作者态度和情感倾向的语句及其意义的结合,进一步唤起读者脑海中相应的图像,这个“图像”便是语象层。非文学性的实用文章也有语象,只不过与文学作品相比,两者的语象鲜明程度是不一样的。当然,作为实用文章一种的公文,它的语象是服从于其实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某个问题,提供某种信息;并且通常是局部的,纳入文章的逻辑结构之中,而不是形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化画面[5]269-270。如上文所举第二个例子,“养育”一词及其前边的表述,构建了“长江母亲”的形象;而这个形象的建构与下文“长江洪水灾害”又是紧密结合的,长江对于人民愈是重要,其洪水灾害愈是严重,兴建长江工程就显得愈是急迫和重要。但是该公文并没有进一步将“长江母亲”的形象开展下去,而是转入到现实问题的探讨中。应该说,作者行文的语调和情感促成语象的形成,语象反过来又加深对语调的理解;上文我们也提到,文章的形象性与情感性是相互结合的,形象性是其外在标志,情感性是其内在标志,特定的情感可以转化为特定的形象。这两种说法实际上都表述了同一个道理。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动态的写作过程看,还是从静态的文本分析,公文写作都不可避免地带入写作者的情感。从我国古代优秀公文,如李斯的《谏逐客书》、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论佛骨表》……到当代我国领导人的公文,无不情理相融,情感真切,富有强烈的抒情性,使读者产生强烈的震撼。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文的写作动机具有被动性,写作者通常只是公文写作的执行主体而不是立意主体,但是优秀的公文写作者体现在公文中的情感与其机关团体和上级领导的情感基本保持一致,并且其情感是有节制的,与该公文写作的目的紧密联系。

三、隐含作者形象:作者情感的具体化

既然公文写作表现出一定的情感性,上文我们已经讲过:这种情感性是公文写作的审美特性的内在标志,它结合公文的材料最后表现为一定外在的形象,这个形象比抽象的情感无疑更加具体可感;那么我们要进一步追问:公文写作最终塑造出的这个形象是怎样的?这个形象是前边我们所指的“图像”吗?不是的。图像是由特定的语句唤起的,只是局部的,往往纳入文章的逻辑结构中。一篇公文中的图像可能存在多个。而公文是通过其文章功能充当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软工具”,它总是为某一特定的社会群体说话,它的写作目的是十分明确的,所以整篇公文往往发出一个统一有力的声音,这个声音必定是来自一个整体的形象。

我们暂且先看看布斯(W.C Booth)在《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隐含作者。布斯认为,作者直接地、无中介地介入他的作品的做法是拙劣的,所有的作者应当保持一种客观性,因此他提出了“隐含的作者”概念,亦即作品中一个作者潜在的替身,一个第二自我。“他(作者)的不同作品都将含有不同的替身,即不同的思想规范组成的理想。正如一个人的私人信件,根据与每个通信人的不同关系和每封信的目的,含有他的自我的不同替身,因此,作家也根据具体作品的需要,用不同的态度表明自己。”[6]81布斯认为作者有必要介入作品中,因为读者阅读作品需要知道在价值的领域中,他应站在哪里。“隐含作者”便承担了从总体上控制引导读者的功能。简言之,隐含作者“包括对一部完成的艺术整体的自觉理解”[6]83。

我们不妨大胆借用这一概念,视读者阅读公文文本所感受到的文本呈现出来的整体形象为“隐含作者”。尽管布斯是在小说的范畴内探讨“隐含作者”,但是这一概念对于公文写作同样具有适用性。首先,“隐含作者”强调整体性。就像叙事学家米克·巴尔强调的:“隐含作者”这一术语“有着可以从本文⑤中推断出来的总体意义的意味”[7]19。巴尔认为只有在本文描述的基础上,通过对本文进行解释后,隐含作者才可能被推断出来。进一步地,巴尔指出“在这个意义上,隐含作者的概念并不限于叙述本文,而是适用于任何本文”[7]19。其次,“隐含作者”提出的出发点是为维持文本的客观性。同样的,公文写作追求客观性。公文是为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写的,这就决定了它要准确、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允许夸大或淡化事实。但是,承认公文写作的客观性并不意味着反对它的情感性,我们所主张的情感性是节制的,是在不扭曲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的。最后,“隐含作者”承担引导读者的功能。正如前边所讲的,公文写作总会介入特定的意识形态,发文机关无疑希望自己的立场、态度等等能被受文机关或者特定读者接受,所以在写作中总会有意无意地引导读者。

综上所述,公文写作中存在着“隐含作者”,它对于公文写作具有整体把控作用并且引导着读者,发文机关和作者的情感倾向、思想倾向寄寓其中;读者阅读公文文本能感受到“隐含作者”这一整体形象,以及它所透露出来的态度和情感。为了更好地理解公文写作中“隐含作者”这一形象,下面我们要继续探讨几点内容:

首先,公文写作中这一具有操纵性的整体形象,是隐含作者,不是“作者”的形象。我们知道,一般的,公文的立意主体是机关团体或者上级领导,公文写作者只是“遵命”写作,属于操作主体,公文中可以有作者的发挥,但是公文呈现出来的总体意义和意味并不是全部来自作者,至于公文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就更不是属于作者的了。清人刘熙载在《艺概》中早已指出“文有辞命一体,命与辞非出于一人也”[8]1。所以,隐含作者包含的思想倾向、情感倾向是发文机关和作者的结合体。

其次,就整体而言,公文写作中塑造的隐含作者这一形象往往有以下几个重要的特点:(1)逻辑缜密。公文是为了解决实际的社会生活问题,因此需要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这一过程要求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否则得出的结论与提出的解决方案便缺少说服力。一篇好的公文总会让读者感受到其敏锐深刻的洞察力、雄辩有序的思维;(2)严肃权威。公文是依法行政与进行公务活动的工具,行文的目的是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和国家机关的形象,体现国家、各级政府的意志,因此隐含作者的形象必然也就具备与之相适应的阳刚之气。同时,法定的格式要求无疑加强了这种严肃性、权威性;(3)温婉深切。公文所尽的职能最终是为了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取利益,每一篇具体的公文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因此公文写作中事关人民群众的每一个词每一句话,总会体现着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深情,体现着写作者的价值判断与人文情怀。但是这种情感又是理性克制、内敛有度的。以上这些特点集中体现到隐含作者的身上,是读者通过阅读公文能感受到的。当然,不同公文塑造的隐含作者的形象是不同的,隐含作者的形象要根据具体的公文写作来定。比如按照行文关系——即制文机关与受文机关之间的从属关系来划分公文,那么就有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之分。除了以上我们提到的这些特点之外,在上行文中还要体现其诚恳谦恭的一面,下行文要体现其威严坚定的一面,平行文中则要体现其平等沉稳的一面。

最后,隐含作者形象的把握对于公文写作的表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公文写作中,作者如果能在动笔前根据写作背景、写作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受文对象等等因素,在心中定好隐含作者的形象,那么下笔的时候,该运用怎样的语调,该运用怎样的表达方式、修辞手法和词汇,必然有一个更准确的定位。隐含作者的假想对于作者正在进行的公文写作具有统摄的作用,对写作结果是一种趋势设定和整体把控,它建构关于作品的总体效果和价值取向,其中融合着理性的表述和感性的抒发。

注释及参考文献:

①该《条例》于2012年4月16日由国务院以〔2012〕14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附则8章42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②引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办发明电〔2012〕14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

③引自《国务院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17号公文。

④引自《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国办发明电〔1992〕44号公文。

⑤米克·巴尔所指的“本文”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文本”,在该书的导言中作者将其定义为:”本文(text)指的是由语言符号组成的一个有限的、有结构的整体”。

[1]吴新元.应用写作揭秘[M].北京:档案出版社,2004.

[2]赵炎秋.文学原理[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3][俄]什克洛夫斯基.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M].方珊,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

[4]刘勰.文心雕龙校证[M].王利器,校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陈果安.现代写作学引论[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

[6][美]W.C.布斯.小说修辞学[M].华明,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7][荷]米克·巴尔.叙事学:叙事理论导论(第二版)[M].谭君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8]刘壮.中国应用文发展史[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

On Image of Implied Author on Document Writing

LI Yi-yuan
(School of Liberal Arts,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81)

As one type of articles,document writing is asked to follow the laws of articles and writing.Whether from the view of the dynamic writing process or the static text analysis,document writing is permeated inevitably by the writer's moderate emotion.As intrinsic sign of aesthetic characteristics of document writing,the writer's moderate emotion with materials,finally,becomes the specific and perceptible extrinsic images which we can call“Implied Author”(the concept was proposed by Wayne Booth).The implied author has overall power for the document writing, leads the readers,contains the emotional tendencies and ideological tendencies of the agencies and writers,and it can be felt by readers when they read the document.It is extremely good for expression of document writing when writers grisp the image of the implied author.

document writing;implied author;emotional features;imaginal features;document text

C931.46;H152.3

A

1673-1883(2015)03-0141-05

(责任编辑:董应龙)

2015-06-05

李奕源(1988-),男,汉族,广东潮州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写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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