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格局对壮汉民族关系的影响探究——以南宁市为例

2015-02-28 11:48赵天宝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南宁市南宁壮族

赵天宝

(南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南宁 530022)

一、南宁市城市主要居住民族及分布概述

(一)壮族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历史悠久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聚居在南宁、柳州、崇左、来宾、百色、河池6个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广西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为1711.05万人,占全区人口37.18%,其中壮族1444.85万人,占全区人口31.39%。

(二)汉族

汉族是最早移居南宁的一个外来民族。秦汉时期特别是晋代以后,中原汉族人就开始移居南宁。宋代,由狄青率领的军队在平定侬智高起义之后,部分将士留戍邕州后定居,使移居南宁的中原人逐步增多。明清时期是各地汉族人移居南宁的高峰期,特别是城区内的汉族商贩及文人学士的人数逐步超过当地的壮族人。汉族人的不断进住促进了南宁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他们从中原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中原文化,积极发展商品生产,推广水利灌溉技术。中原汉人与南宁壮族人群在南宁共同生产生活后,汉族人一方面继续保持着汉族传统的文化习俗;另一方面,入乡随俗,学习壮族文化,相互通婚,团结互助。壮族人也因此受到汉族人生产、生活方式及文化习俗的影响。汉族人和壮族人之间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依存和共同发展进步的关系。

(三)苗族

据史料记载,苗族入邕始于清代以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居多。建国以后,随着国家民族发展政策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的贯彻实施,一大批苗族干部来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他们的家属也跟着来到南宁定居。同时,一大批苗族学子来到首府各所大专院校学习升造,有一部分毕业后留在南宁工作。就这样,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苗族逐步定居南宁,到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时,苗族已经成为南宁市一个重要的少数民族成员。据统计,2006年居住在南宁市的苗族有4440人,他们分别来自区内融水、隆林、西林、资源、龙胜、三江和区外湖南、贵州、云南等地。

(四)侗族

侗族是广西世居民族之一。据统计,2006年,居住在南宁的侗族有4046人。侗族入邕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侗族有自己本民族的语言,无本民族文字。侗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因居住地不同,侗语又有北方方言和南方方言之分。南宁侗族同汉、壮等民族杂居交往,通用汉文、汉语,一部分还通壮语和苗语。服饰、居住、节日及其他生活习惯基本上与汉族相同。

二、南宁市城市民族居住现状及形成的主要因素

南宁市是以壮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城市。居住着汉、毛南、土家、布依、水、壮、黎、普米、瑶、京、彝、蒙古、苗、白、朝鲜、傈僳、畲、回、仡佬、傣、哈尼、满、鄂温克、高山、侗、藏、土、锡伯、柯尔克孜、纳西、拉祜、羌、仫佬、维吾尔、哈萨克、达斡尔、佤、布朗、基诺、东乡、裕固、保安、阿昌、赫哲、俄罗斯、怒、塔塔尔、景颇、鄂伦春、德昂等50个民族,其中人口总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依次为壮、汉、瑶、苗、仫佬、侗、回、满、毛南、土家等 10个民族。

(一)城市民族居住格局现状

截至2010年末,南宁市总人口686.84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53.66万,占总人口的53.09%,壮族是世世代代居住在本地的土著民族,汉族是秦汉朝以后陆续迁来,随后是瑶族和苗族从其它地方迁移过来,大多是清代以后迁来,回族是元朝以后迁来,其余民族多是解放以后陆续从全国各地迁来。南宁市少数民族人口总人数位居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首府城市之首。南宁市各县、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各县的人口总数比的排序为:隆安县(96.91%)、邕宁区(94.84%)、良庆区(90.17%)、武鸣县(86.82%)、上林县(84.66%)、马山县(82.84%)、兴宁区(63.40%)、江南区(50.86%)、青秀区(47.82%)、西乡塘区(42.50%)横县(38.51%)、宾阳县(20.10%)。

2012年末,南宁市总人口712.6万人,有壮、汉、瑶、苗、仫佬、侗、回、毛南等49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为414万人,占总人口的58%;壮族人口为39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6%。12个县区中,除宾阳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仅为20%外,其他11个县区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均在38%以上,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超过80%的有6个县区:武鸣县(87%)、上林县(85%)、马山县(83%)、隆安县(97%)、邕宁区(95%)、良庆区(89%)。

(二)影响南宁市壮汉民族居住格局的主要因素

1.历史分布格局因素。史前时代,壮族先民已经在邕江两畔定居、繁衍。南宁一带的壮族先民在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的称谓。春秋战国以至秦汉时期,属百越族群的一支系——骆越;西汉之后,史籍称乌浒、俚、僚、俍等;南宋以后,自称布土、布侬、布僮等20多种。南宁壮族群体以世居本地骆越人为主体,逐步衍变形成。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有外地壮族或汉族迁入定居,与当地壮族杂居、通婚,其中一部分逐渐融入壮族。在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中,将操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的人们共同体(除傣族和布依族外),统一称为僮族;1956年改为壮族。

自秦汉以后,汉族等其他民族也开始陆续移居广西。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征服岭南后,“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遣“五十万人守五岭”,“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东晋南宁建置后,随着衙门设置和军队驻守,汉族等外来人口逐渐增加。唐宋以降,中央王朝与西南少数民族和外族战争不断,大批中原军队进驻南宁等地,战事平息后,大批外籍将士戍边、屯田,入籍成为当地居民。外地人到邕躲避战乱、行伍当差、经商谋生人数也不断增加,汉、回、瑶、苗、侗等多个民族先后迁入,南宁成为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杂居地,各族人民相互依存,和睦相处。

2.国家政策因素。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处理民族问题的总政策。南宁市贯彻落实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1996年,中共南宁市委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教育的具体措施。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南宁市民文明公约》第七条规定了“民族团结”的行为规范。该政策的有效贯彻实施促使南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到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仅使各民族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还使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理念深入人心。

3.城市化的因素。城市化是伴随着现代化而产生和发展的,对当前城市化的学术研究中,对城市化的分析侧重面各有不同。但没有城市化也就不可能有现代化,现代化的过程也是逐步实现城市化的过程。在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生活方式、文化素质、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等方面对城市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增长、住房制度变革也对传统民族聚居区带来不小的冲击。老街区、民生路、中山路、临江街、水街是南宁市最古老的城区和街道,长期居住在这些街道的一些老人对居住情况变化最大的印象就是老邻居大部分都搬走了,他们的后代随着南宁市的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及城区面积的扩大而迁移至新开发的街道。

4.流动人口的因素。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人口成为城市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他们会面对来源于生活、工作等方方面面的冲击和影响。由于流动人口的目标流入地城市与他们原来居住生活的地区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在他们居住的城市会出现多民族社区,这种社区除了具有一般城市社区的共同点之外,还具有少数民族居民同族随居、社区文化多元并存等特点。北大路、五里亭、明秀路,南湖边的麻村、星湖路、电科一带、东葛思贤路口、葛村路口、东葛园湖路口等都是南宁市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区,该街道的流动人口的数量较大。他们主要居住在简陋的平房或比较旧的楼房中,由于他们之间文化相互认同,经济水平差别不大,基本上在同一水平上发展,所以使得他们在人与人沟通的过程中不存在距离感,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存在着共同需要解决的问题,面临着相似的生活压力,使他们在心理上不会存在太大的落差。民族聚居区成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到城市居住的最佳选择点。

三、城市居住格局对南宁市壮汉民族关系的影响

民族居住格局是指居住区域的空间组合、社会权利分配架构、社会联系模式、不同民族人口比例所组成的空间范围。民族社会学研究表明,一个特定的区域内各民族之间的人口数量构成与居住空间的分布状况可反映民族凝聚程度、民族交流合作的空间条件及相应的发展动力。所以,用来观察探究不同民族居住格局所形成的特定场域对民族之间或民族内部各种事项的影响与作用通常被视为民族社会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变量。

(一)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1.对民族间关系的影响。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在南宁市居住的主要少数民族还是壮族,其它少数民族比如苗族和瑶族等相对较少。宗教信仰、经济生活、教育及职业背景相同或相似的各个少数民族容易形成居住格局上的小聚集模式,这在回族社区表现得较为明显。这种城市社区人口居住模式形成了独特的“民族亚文化”现象,有的人和外界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封闭,限制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广泛交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民族之间交流不足。

2.对民族内关系的影响。随着民族大融合的发展,少数民族从聚居走向杂居,各民族内部交往的机会减少,新居住环境对各族内人员交往产生冲击,很多人有心理不适应的情况。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少数民族能够明显感到同化的力量,尤其是在文化上。青年一代受汉文化的影响很深,民族自我意识淡化,宗教观念变得越发薄弱,少数民族中特别是中青年人对这类问题关注的很少,由于各民族在经济上的差距使得他们更关心物质环境的改善,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情绪使得老年人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对其它少数民族文化的排斥,在这一问题上有明显的失落惑和孤独感;(2)族内成员之间的交流变得日益减少,使得本族的民族凝聚力减弱。这主要是因为从聚居走向杂居后,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增强,民族互助以及民族共事的模式是当前各民族加强交流的主要原因,而少数民族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发展本民族经济,所以这无法避免各民族逐渐重视与其他民族人民的交流而忽略了与本民族人民的交流。

(二)对民族文化的影响

1.对民族语言的影响。对于多民族杂居区域而言,各民族之间通用语言能力的提升会对民族语言的掌握或使用形成严重干扰和冲击。当本民族人口在本区域内居住相对较少时,本民族语言的传承能力就随着族际通用语言的普及而快速下降。在族际通用语的冲击之下,民族聚居区域对民族语言传承具有较强的保护功能,不同民族居住格局对民族语言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保护能力,在本区域内共同居住的不同民族,其人口比例与民族语言传承能力成正比。

2.对民族教育的影响。南宁市城区中小学入学区域格局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与居民区一样,区市直单位汉壮居民均匀杂居的特点,也已经在小学生入学区域分布上表现出来。二是入学区域格局与居民居住格局基本重合,市区小学生的壮汉之比为1∶2.53与壮汉居民1∶2.04的比例比较接近。可见,南宁市中小汉壮学生的入学区域格局与居民的居住格局是基本一致的。在同一所学校内汉壮小学生之间的交往条件是充分的。与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城市中小学分班情况不同的是,南宁市中小学分班的标准中极少考虑民族构成的因素,如南宁市星湖小学有关教师介绍,其主要标准有性别、学习成绩、身高等等,民族成分则是其次,甚至没有考虑到。另外,南宁市所有的中小学校均采取汉语(普通话)教学,没有专门的壮文班。除少量郊区中小学校开设壮文知识补习班(少量初中生自学壮文准备报考壮文中专)外,其他各中小学校均不开设壮文课程。这在国内各民族自治区中是很独特的,也是南宁教育史上的传统。因为统一的壮语文字(不包括“古壮字”)在1958年后才诞生,壮语文字教育的时间是较短的。因此,校方在学生入校分班上很少考虑到民族构成的因素是很自然的。

(三)对民族经济的影响

1.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南宁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生产,有力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步夯实物质基础。

2012年末,南宁市生产总值(G D P)2503.5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市人均G D P为35138元(按年末汇率折合为5566美元)。全年财政收入422亿元,增收58.48亿元,比上年增长16.09%,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6.86%,比重比上年提高0.4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61元,比上年增收2556元,增长12.78%。农民人均纯收入6777元,比上年增收929元,增长15.9%。全年全部工业总产值2287.90亿元,比上年增长21.2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00.37亿元,增长22.83%。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85.18亿元,比上年增长28.13%。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5.59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民族倾斜扶持发展措施得到充分落实。2012年末,全市1395个行政村中,通汽车的村1391个,占全市行政村的99.7%;通电话的村1391个,占行政村数的99.7%;自来水受益村1288个,比上年增加14个,占行政村数的92.3%。2009年至2011年,南宁市政府将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3年投入资金1.04亿元,实施村屯文化、卫生、教育、人饮工程、道路、水利等项目343个,受惠少数民族群众5万多人,基本上解决3个民族乡饮水难、行路难等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瓶颈问题,3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从原来在全市中最为落后变成交通比较发达的乡。民族乡帮扶力度之大,全国少见。同时,以2014年民族乡乡庆为载体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已为两个民族乡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6000多万元。

3.扶贫攻坚工作取得良好成果。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条件、培植扶贫产业项目,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2012年,南宁市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11737万元,建成贫困村屯级路272条共318.112公里,解决了20.26万贫困地区群众行路难的问题;投入产业化扶贫资金8578万元,利用“领导挂点联系、部门定点帮扶、党员干部帮户”帮扶产业发展,打造38个贫困村产业化扶贫种植示范片;南宁市获得信贷扶贫额度2.84亿元,帮助扶贫龙头企业扩大生产,提高在贫困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资金困难的问题。此外,围绕产业化扶贫项目,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投入培训资金937.21万元,开展贫困村“两委”干部培训、贫困村农业技术骨干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培训26088人次。

4.民族企业壮大发展。将民贸民品生产发展同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用活用足民贸民品生产优惠政策、解决少数民族就业以及促进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十二五”期间,南宁市企业通过国家民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审核的共有48家,比“十一五”时期多21家,增量居全国地级市第一位、总量全国第二位,总量和增幅均居全区第一。2011年南宁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设立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2009年以来,南宁市民贸民品企业共获中央财政贴息达1.4亿多元,连续多年稳居全区第一。其中,2013年第一季度,南宁市有70家民贸民品企业获民贸民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29.09亿元,获中央财政贷款贴息1559.25万元,获得贷款贴息的企业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5家,获得的优惠利率贷款额和贴息额分别增长96%和53%,继续居全区第一。2012年12月26日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的座谈会上,南宁市作为特邀城市参加并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得到了国家民委和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总之,在南宁这座南疆边陲的城市里生活、工作的壮族人和汉族人在居住格局上已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壮、汉两个民族居民个体之间的关系对南宁市壮、汉民族关系影响及为深远,而居住格局对于两个民族个体之间的交流、交往又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在总体分散居住的宏观格局下,保持良好的壮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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