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晓新
河北省遵化市水务局
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我国在古代就有了显著的成果,早在夏商时代,人们就将灌溉渠道分布到经过规律划分的农田之中, 宋朝时人们建设了太湖圩田,可以有效治理农田中的洪涝和干旱,到了清朝时期人们在珠江三角洲建设了基围,可以有效防御水涝的威胁。 这些都是我国早期的水利建设工程,并且为我国后来出现的一系列现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农田中或周边的小型水库、塘坝、蓄水池、水井、水窖、田间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等小型技术工程,这些建筑工程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田地的灌溉、排涝以及农村中人畜饮水等问题,它可以有效提高农田作物产量,从而提高农民的收成效益,为农业及农民带来极大的帮助。 我国在建国以后,开始修建近代的农田水利工程,并在其后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许多农村中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并不完善,有些地区甚至问题频出, 例如水利工程配套设施不全,农田划分不合理,水资源浪费严重等等,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效率,从而影响了农田的作物产量,导致农民的经济效益下滑,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综合发展。 因此,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机制的建设,是当前事关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农业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改善农业的发展状况,提高农业的发展质量,应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建立和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首先就需要得到政府相应的资金投入[2]。 而又因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点,决定了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以农民劳力投入为辅的状况。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成立专项的资助资金,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保证农业的健康发展。
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资金投入, 更需要政府在具体事项中的有力引导。农民对水利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知识了解较少,如果只是单纯依靠农民自己家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往往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意见不统一、建设随心化、建设混乱化等问题,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引导则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规划进行引导。 县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对各村中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情况、 所出现的问题、设施设备的详细情况等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记录,然后针对相应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补全。 在解决完当前的问题以后,政府应制定出详细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包括具体的建设目标、内容和任务等。其次,政府应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相关程序作出明确规定[3]。例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资格审查、 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后的维护程式与资金使用等等,所有的相关规定必须明文下发至农民手中,使其充分了解规定的详细内容,从而在政府的引导下,有序地进行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政府应该加大在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宣传程度,使农民充分了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益处,充分激发出农民对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热情,从而投身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去。 在这个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对比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前后农业作物的收成情况,使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优点得到充分的认识,从而使农民在心里真正接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制定有关的扶持政策,例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奖励条例、补助条例等等,从政策中吸引农民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去。
农民是农业的主力军, 是对农田直接的操作者,也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直接使用者。政府在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规划时应该让农民充分参与进来,使他们了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基本状况,例如施工中的具体事宜、资金使用事宜、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方式等都应该使农民参与并充分了解其中的具体情况[4]。 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规划完成后,向上级递交工程建设申请前,应先交给村委会组织或其他的农民相关组织进行复核,如果农民审查后,一致认为存在较大问题,则政府部门应充分征求和倾听农民的意见进行修改, 经村委会一致认同后,再向上级部门进行递交申请。
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通过审核以后,其建设的全过程也应该让农民积极参与进来,只有农民真正地参与到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全过程中,才能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得到切实充分的了解,对其之后的操作和使用也能起到很大的帮助。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一些专业技术含量较低的施工项目,可以由农民进行有偿承担,对于一些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可以由农民自己选择他们心中的优秀专业团队进行建设[5]。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充分投身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去,使他们充分了解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周期问题、技术问题、资金使用情况等问题,对建设完成后工程的使用和维护打下良好的基础。
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关系最密切的问题就是工程的用水问题,除了要完善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还应该对农民较关心的工程用水问题对农民进行透明化。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用水的价格制定上,需要农民的参与,农民可以在水利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水费的管理情况对水费制定的合理性进行充分地了解。 除此之外,还应该让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用水管理, 使其了解用水的来源,以及引水的设备和工程状况,方便其在以后的操作使用中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的维护和维修管理。
结束语:综上所述,加大对农村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至关重要,但是如果想要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首先就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相关机制,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机制建设,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运行机制。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组,韩俊,何宇鹏,王宾. 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 一个政策框架 [J]. 改革,2011,08:5-9.
[2 胡学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需要四种机制创新[J]. 中国水利,2008,22:51-53.
[3]顾斌杰,严家适,罗建华. 建立与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若干问题[J].中国水利,2008,01:37-40.
[4]吴加宁,吕天伟.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体及相关问题的探讨[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8,09:5-7.
[5]何平均,李明贤.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支持的长效机制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2,03: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