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步(三江学院体育部 江苏南京 210012)
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训练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王步
(三江学院体育部江苏南京210012)
高校体育训练是高校体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高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民办高校运动队运动训练和参与体育比赛对于提高学校知名度、影响力有很大作用。然而实践证明,现在民办高校运动队的运动队训练还有很多不足,该研究通过相关的研究,希望能较为具体地对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的训练现状做出细致的调查与分析,提出民办高校运动队训练长期健康发展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该研究从对南京市几个具有代表意义的民办院校的实际调研出发,结合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调查学校为近年来在南京市学校规模、招收人数、影响力都较为靠前的六所民办高校。分别对这些院校进行“民办高校运动队训练现状”做数据收集,并分别加以归纳总结,全面了解民办高校运动队建设管理中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由此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促进高校运动队在民办高校中展开。
图1 每周训练时间
图2 对训练时间的保证情况的态度
图3 对经费投入情况的满意度
图4 训练场馆条件保障情况的满意度
2.1运动队训练时间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训练时间根据项目和学校的不同稍有
差异,普遍情况是平时每周2~3次,每次训练课时间约1.5h,周训练时间在3~4h左右,一般都安排在下午或晚上进行,另外部分学院在大赛前或假期会安排集训。
据调查,三江学院与南广学院能够基本保证这个时间;其他的学校运动队有的每周大都只训练1次,训练时间约1.5h。还有部分学校采用赛前2个月集中训练,其他时间学生自行训练的方式,和省市专业队周训练时间30~36 h相比明显偏少;和NCAA的平均训练时间和次数分别为3.65h/天和3~5次/周的训练时间相比也明显偏少。
同时,教练员对于训练时间的保证情况方面,有30%的教练员表示满意,其中基本是三江学院与南广学院的教练员,这是因为民办高校教练员都是兼职,还有从事公共体育课程的教学以及科研工作,因此,每周训练2次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比较合适的。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的训练时间总体上表现为严重不足,训练的系统性无法得到保障,这是制约成绩提高的重要原因(图1,图2)。
2.2训练经费投入与训练保障情况调查与分析
作为没有国家财政补贴的民办高校来说,提供充足的资金给运动队进行训练是困难重重。通过对教练员调查显示,没有人认为对运动队建设经费投入情况是非常满意,认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到32%,见图3。
目前南京市民办高校经费来源较为单一,由于缺乏市场化的运作,六所学校的运动队训练等所需经费基本来自学校拨款。通过问卷与走访,教练员普遍反映在运动队建设过程中,由于经费的缺乏而导致训练设备、仪器的配备不足,医务监督条件的保障不到位,运动员营养供给不充足,运动员恢复手段的采用条件得不到保证。而这些保障条件的欠缺已经越来越大的影响着民办高校运动员成绩的进一步提高。通过调查,没有教练员对科学恢复方面表示满意的很少,基本为一般或者不满意。对这些方面的评价见图4~图8。
目前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建设中经费投入情况不容乐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经费来源单一是经费缺乏的主要原因。从了解的情况看,由于南京市民办高校普遍缺乏市场化的运作手段和意识,其运动队经费都来自学校拨款。而在美国,企业资助是美国民办高校运动队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每个联盟都有4~8个数目不等、相对稳定的赞助商。以美国高校十强联盟内部的密歇根大学为例,其与Nike公司之间的协议,期限为7年,赞助资金为700万美元,赞助项目包括为密歇根大学22个球队提供运动服装和鞋;为体育系赞助7.5万美金,为学生提供不同内容的奖学金。其他的一些高校也同样和赞助商有着密切的联系。[9]
其次,民办高校整体资金的不足也是导致对学校体育工作和运动训练投入减少的原因之一。随着目前生源数量的不断下降,南京市各民办高校都在尽力用各种办法完成招生,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不明朗与担忧,对于资金的使用十分保守。就民办学校中发展较好的三江学院来说,虽然招生情况良好,但由于刚在吉山买地的原因,学校资金也十分困难,因此在客观上也导致对体育方面的投入缩减。
图5 对 辅助设施的配备情况的满意度
图6 对仪器设备的提供的满意度
图7 对学校医务监督条件的满意度
图8 对科学营养供给情况的满意度
(1)运动队训练时间方面: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的训练时间总体上表现为严重不足,训练设备、仪器配备不足,医务监督条件的保障不到位,运动员营养供给不充足,运动员恢复手段的采用条件得不到保证,训练的系统性无法得到保障。这是制约成绩提高的重要原因。
(2)在经费投入与训练保障情况方面,目前南京市民办高校经费比较缺乏,经费来源单一是经费缺乏的主要原因,六所学校的运动队训练等所需经费基本来自学校拨款。其次,学校整体资金的不足是导致对学校体育工作投入减少的原因之一。
4.1增加经费投入,改善高校体育场地设施
由于民办高校体育专项经费缺乏,不但体育场所质量无法提高,而且许多运动训练所必须的食品、器材和训练补助都无法保证。民办高校运动队凭借着落后的场地器材,要想达到高水平的目标,其难度是可以想象的。民办学校应单独考虑逐步改善体育场地设施的专项经费开支,保证运动训练专项经费的开支。同时南京市民办高校要以社会化、产业化为依托,广开渠道,多方集资、适当收费的体育场馆管理办法,适当地收取部分体育场馆管理费,解决好
4.2广开渠道、加大经费投入
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对于资金投入的依赖性不言而喻。经费的缺乏是目前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发展的瓶颈。目前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的经费来源途径单一,基本来自学校的拨款。因此民办高校运动队社会化、产业化为依托,广开渠道,多方集资寻求企业赞助应该成为主管领导的重要工作之一。
4.3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南京市民办高校经费投入本来就捉襟见肘,如果不合理、有效地使用,导致真正投入到运动员的身上的就少之又少。因此,加强对经费的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建议对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的经费进行单独专人管理,实现专款专用。并对运动队的各项开支进行规划、按比例合理分配,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仝来红.江苏省民办高校体育教学现状及对策研究[D].扬州大学:2009.
[2]徐崔华.上海市民办高校学校体育现状与发展对策的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9.
[3]路雪雁,冀虹.高校运动队不可行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2 (4):52-55.
[4]刘亚.我园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优化管理结构模式的探索[J].管理论坛,2008(15):73-75.
摘 要:通过对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的训练、竞赛现状调查,研究发现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队训练时间方面总体上表现为严重不足,训练设备、仪器配备不足,医务监督条件的保障不到位,运动员营养供给不充足,运动员恢复手段的采用条件得不到保证,训练的系统性无法得到保障;南京市民办高校运动经费比较缺乏,经费来源单一。对策:增加经费投入,改善高校体育场地设施;广开渠道、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关键词:民办高校运动队训练对策研究
Analysis and Study on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Privat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ports team Training in Nanjing City
Wang Bu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of Sanjiang University,Nanjing Jiangsu,210012,China)
Abstract: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of training and competition status of Nanjing city sports team in private colleges,the study found that private universities sports team training time in Nanjing City,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the serious shortage of training equipment,the instrument is equipped with insufficient medical supervision conditions of the protection is not in place,the athletes nutrition supply is not sufficient,by means of recovery condition of athletes can not be guaranteed,the system of training cannot be guaranteed;Nanjing sports privat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ack of funds,single source of funding.Countermeasures:to increase investment,improve sports faciliti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open channels,increase the funds investment;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fund utilization.
Key Words:Private Universities;Sports Teams;Training;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G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5)06(a)-00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