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估:走出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基于对石油和电力行业的观察

2015-02-25 11:37○殷
学术界 2015年2期
关键词:公共政策市场化价格

○殷 明

(1.安徽行政学院 基础教育部,安徽 合肥 230059;2.中国政法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2249)

一、引 言

价格市场化指政府确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放开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我国实施价格改革的主要原因在于当前政府价格管理体系出现了规制失灵,既没有限制自然垄断企业的垄断利润,而且应当将严格限制在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规制扩大到应当开展市场竞争的环节,〔1〕通过行政垄断进一步释放了自然垄断的各种弊端。2001年中央政府就确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总目标,打破资源性垄断,减少行政性垄断,分离自然垄断行业的非垄断环节,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逐步实现市场形成价格创造条件。〔2〕既然已经确立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总目标,而2001年至今价格改革陷入困境的原因以及我们如何走出困境,理应成为学术界关注和反思的重要议题。毫无疑问,实现价格市场化改革需要满足一系列内外部条件,经历一个充满未知的政策过程,既涉及调整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还涉及应对外部变动的经济社会环境因素,因而存在这样那样的变数。但是不能因此就裹足不前,我们认为走出价格市场化改革困境的第一步必须引入中立、专业和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具体政策方案开展政策评估,为决策者能够作出科学和民主的决策,逐渐完善改革方案提供帮助。

二、第三方评估——一个概念性框架

当某项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之后,我们不可避免地想获知这项公共政策的效果是否以及什么程度上符合所拟定的政策目标。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自然而然还会继续追问,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是政策本身的问题还是政策执行的问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只有回答了这一系列问题,我们才能合理决定延续、调整还是完善此项公共政策。为了回答上述问题,上个世纪70年代起,公共政策实务界和学术界逐渐发展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将视角聚焦在公共政策评估问题,提出和发展了政策评估的定义、方法、模式和框架。在正式探讨通过第三方政策评估走出价格市场化改革困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前,我们首先梳理一下公共政策学术界有关政策评估的两种范式,以此界定第三方评估的概念性框架。

虽然公共政策评估成为相对独立的专业研究领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学术界有关政策评估的定义、主体、方法和模式等问题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互有差异的观点,而在这些观点之中,存在着两种相互竞争的政策评估范式。

第一种政策评估范式是公共政策学术界的主流范式。纳赫米阿斯将政策评估定义为“根据政策和计划所要实现的目标,对于正在推行的政策和公共计划对其目标的效果做一个客观的、系统的和经验性的研究”,〔3〕其中政策评估的对象是政策效果和政策目标之间的关系,而采取的调查方法需要具备客观性、系统性和经验性。邓恩与之类似,强调了政策评估的事实层面,即采用各种方法监测公共政策和项目的结果,但是扩展了价值标准的范围,不仅仅以拟定政策目标来衡量政策效果,还应用某套价值确定这些结果对特定个人、团体或整个社会的价值。〔4〕罗西等人在强调运用社会研究方法的同时,将政策评估对象而不是价值标准的范围扩大和系统化,将方案需求、方案设计和理论、方案执行、方案效果或影响和方案成本和效益等纳入政策评估范围。〔5〕国内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可以归入上述政策评估范式,代表性学者宁骚认为“公共政策评估,就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通过相关的评估程序,考察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政策产出和政策影响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满足目标群体的需要、价值和机会的程度的活动”。〔6〕

如果说政策评估主流范式的核心观念包括采用社会科学方法,客观的、系统的和经验性的调查政策效果,并以政策目标以及目标群体的需要和价值为评估标准的话,那么第二种范式则批判了主流范式内含的专家治国论者世界观、实证主义方法论和事实—价值两分法,强调政策评估活动应当统一实证评估和规范评估,构建政策评估的实证辩论逻辑框架、响应式建构主义范式和审议民主模式。〔7〕例如费希尔将政策评估逻辑区分为两个序列,第一序列评估包括项目验证和情景确认,第二序列评估包括社会论证和社会选择,这些评估的“目的在于在辩论的四个推论性阶段启动并寻求有理性的对话和共识”。〔8〕古贝和林肯则认为在政策评估过程中,所有利益相关者应当提出对于某项政策的主张、焦虑和争议,在评估者的引导下,“利用收集到的评估信息进行协商,力求在每个有争议的问题上达成共识”。〔9〕豪斯和豪伊强调政策评估“是一个强调包容和对话的审议评估”。〔10〕总之,第二种政策评估范式的提倡者都着重强调在一个多元价值观的现代社会之中,政策评估最终都会涉及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不可调和的利益、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冲突,只有包容和协商才可能形成合乎交往合理性的政策评估。

三、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和第三方评估的必要性

正如上述,我们提出了第三方政策评估的一个概念性框架,现在则通过价格市场化改革这个具体的公共政策实例来阐述在此项改革陷入困境时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必要性。目前实施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有十三种类之多,其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电力和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历程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固然基于这两个行业的价格市场化改革与公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吸引了各方的持续关注,更重要的原因是电力和石油行业陷入价格市场化改革困境的不同历程能够为我们阐述实施政策评估的必要性提供两个典型样本。当然,电力和石油行业陷入价格市场化改革困境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不一而足的。但是在每个具体的公共政策领域,如果将考察的范围和期限缩小,依然能够清晰地辨别出政策过程中价格市场化改革陷入困境的特定原因。

(一)在政策执行阶段陷入困境——以电力行业为例

不久之前,电监会和发改委等政府职能部门曾经于2003年和2008年,分别批准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开展区域性电价改革试点工作,但是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甚至没有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即告夭折,而内蒙古多边交易市场在正式运行后则两次叫停。

第一次叫停。2010年5月6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正式运行,包括神华、华电、大唐等18家电厂和14家用电企业被批准进入多边市场。但是,5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强调“严肃查处违规乱上项目、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严重浪费能源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7月初,由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监察部、工信部等六部委组成的全国节能减排督察组赴内蒙古督察,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其他省的优惠电价都停了,内蒙古要是不停,其他省就会仿效,节能减排就没法搞。二是参与多边交易的用电企业多数都是高耗能企业,不能搞优惠用电。”〔11〕可见,内蒙古实施的电力多边交易试点转变为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的工具,与当时国家层面的节能减排政策目标相冲突而被叫停。

第二次叫停。2011年3月1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再次启动。但是2011年上半年燃煤价格持续上涨,火力发电厂“越发电越亏损,生产积极性受打击”;另外全国持续干旱,水力发电厂发电能力受到很大影响。这两方面影响叠加,电荒来临,全国一片拉闸限电。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原则上要重点限制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用电,以保障电力供应稳定和安全。6月20日,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我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阻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的地方和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此时内蒙古多边电力交易市场的政策效果又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相互冲突,而不得不第二次被叫停。〔12〕

可见,内蒙古电价市场化改革试点陷入困境的直接原因是其政策效果与国家层面的政策目标相互冲突,为了实现优先次序更高的政策目标,不得不叫停试点工作。这只是电价改革执行过程中陷入困境的一种形式。其实,我国电力价格承担了宏观经济调控杠杆的功能,经常作为实现节能减排、化解产能过剩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目标的政策工具,如果继续执行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可能会导致上述一系列问题进一步恶化。在此情况下,政府职能部门往往迫于压力,暂时停止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

(二)在政策制定阶段陷入困境——以石油行业为例

与电力价格改革已经出台了改革方案,并在多地开展试点工作不同,石油价格改革方案始终难以出台,在政策制定阶段即陷入困境之中。2004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东三省油企联名上书的《关于两大石油集团垄断控制油源导致民企无法生存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抓紧时间进行石油体制改革。随后,国家能源局牵头启动了前期论证工作,但很快被“高层”叫停。2005年7月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曹玉书透露了石油流通体制改革将分三步走,但三步走的具体内容却最终并未公布。〔13〕与此同时,石油行业经历了一个众所周知的国进民退的潮流。虽然我们无法获悉上述石油体制改革前期工作被叫停的具体原因,但是依据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权和政策目标,还是可以推测石油体制改革夭折的主要原因。

国资委将会对石油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异议,因为这将削弱其行政职权,以致难以实现部门政策目标,包括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持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具体来说,实施石油行业体制改革必将引发三个方面的政策效果。一是“两桶油”在原油的勘探、开采和进口以及成品油的进口方面的行政性垄断将被打破,地方炼油企业的开工率以及对成品油市场的供应量将随之上升。“两桶油”的生产成本增加,销售收入减少,最终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二是“两桶油”的输油管网设施将被分拆,原油和成品油输配价格按照补偿合理成本和获取合理受益的原则制定,这事实上剥夺了“两桶油”依据自然垄断地位获取的垄断利润。三是调整成品油流通领域行业准入标准,民资成品油批零企业与“两桶油”批零企业公平竞争,成品油市场批零价格将会降低,“两桶油”的销售收入亦随之减少。在成本上升、收益下降的情况之下,国有资本保值升值和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都会受到影响。

国家能源局也可能担忧石油体制改革将削弱其保障能源安全、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产业科技进步等政策目标的能力。虽然长期来看石油行业打破行政性垄断,引入多主体公平竞争之后,成品油价格降低、产量提高,会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石油能源安全,另外公平竞争格局也会迫使石油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以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率和效益。但是,短期来看,仅仅放开非国营企业原油进口许可,就可能激励地方炼油企业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恶化石油产业已有的严重产能过剩问题,而这将增加国家能源局调整石油行业产业结构的难度,并且在石油企业盈利水平下降之后,也很难继续加大科技研发方面的资金投入。当国家能源局参与制定石油体制改革方案时,必然会提出这些可能出现的政策效果。

(三)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必要性

基于上述对电力和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陷入困境的现状和原因的粗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基本结论。一是在政策执行阶段,原定政策目标受内外部因素影响,最终的政策效果可能偏离原定政策目标或者与其他优先政策目标相冲突,这是电力价格改革试点被叫停的主要原因。二是在政策制定阶段,“牵头”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从各自职权和政策目标出发对政策方案提出不同意见,无法形成共识,这是石油体制具体改革方案难以出台的主要原因。〔14〕那么如何才能走出困境呢?当前政府的决策机制能够完成这样的任务吗?

近年来,学术界对政府决策模型开展了一系列描述性研究,提出包括中国式共识型决策模式、制度和精英的双层结构模式和“复合决策圈”模式在内的一系列决策模型。〔15〕某种程度上,这些决策模式都抓住了当前中国公共政策制定的一个重要趋势,即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不断多元化,在相关各方之间达成共识越来越困难。目前的共识导向的决策机制,或者如王绍光和樊鹏所总结的决策主体之间就事实判断或认知的不同,可能通过协商、协调和协议解决,但是“如果出现利害冲突或者价值冲突,这往往会导致决策难产”;〔16〕或者如陈玲、赵静和薛澜所揭示的,为了最大范围达成共识,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公共政策的清晰和理性,“达成政策共识的方式主要是折衷而非择优”。〔17〕可见,相关职能部门和多元利益群体在目前的共识型决策机制之中,就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难以形成政策共识,改革进程才陷入困境之中。

政策评估作为政策分析的方法之一具有重要的作用或功能,正如梁鹤年所简要总结的,可以“帮助政策制定的相关人等去更明确的界定目标,更有效地达到目标,更清楚地理解不同参与者的差异,更全面地知晓取舍的意义,更深入地领会决定和行动的后果”。〔18〕在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困境面前,除了选择对其进行第三方政策评估,似乎别无他途。

四、第三方评估——一个初步的设计方案

(一)引进第三方评估

显然,只有开展价格市场化改革方案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效果评估,并以此为基础调整、修改和完善相关改革方案,才能走出价格市场化改革陷入的困境。但是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工作刚刚起步,不仅参与评估的主体范围有限,局限于政府部门内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学会以及少数受邀专家学者,而且各自具有相对垄断的客户,远未形成成熟和有序竞争的政策分析市场,〔19〕也必然难以就政策评估结论达成一致和共识。而产生分歧的原因可能有如下三个方面:首先,各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实现的政策目标不同,关注的问题、收集的信息和分析信息的专业智识也都不同,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政策评估对象、方法和结论的不同。其次,各政府职能部门都有一定的人员编制、财政预算和行政职权,存在着相应的行政权力和寻租空间。一旦制定某项公共政策可能调整政府部门的既得利益,政策评估则往往被有意扭曲,成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最后,一旦执行某项公共政策的效果没有达到原定政策目标,各政府职能部门为了推卸自身行政责任,在各自政策评估中往往将责任归咎于其他职能部门的不配合或者经济社会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等等。

相比于政府职能部门各自“自拉自唱,自己唱赞美诗”,只有扩大政策评估主体的范围,引入中立、专业和权威的第三方政策评估,才可能真正打破职能部门之间信息、智识和利益的藩篱。基于电力行业和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所陷入的困境不同,我们将集中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价格改革试点的政策效果评估和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政策目标评估,并在此过程之中选择相应的政策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以展示政策评估对于走出价格市场化改革困境的有效性及其局限性。

(二)成本—收益/效益评估

正如上述,内蒙古开展了区域电力多边市场交易的试点工作,在试运行和正式运行期间,发电企业的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明显提高,企业用户的用电价格有所降低,但是在国务院节能减排和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的政策目标之下电力多边市场交易试点被紧急叫停。那么叫停内蒙古电力多边市场交易试点是否合理呢?当内蒙古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的政策效果与上级政府的其他政策目标相冲突,或者带来一些意料不到的政策影响时,就应当叫停试点工作吗?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当开展成本收益/效益评估,在此基础之上完善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方案。

作为一套成熟的政策评估方法,从概念上讲成本收益评估非常简单,即把某项政策措施的所有成本加起来,然后再将此项政策措施的所有收益加起来,用总收益减去总成本。如果总收益大于总成本那么这项政策措施就提高了社会总收益,具有合理性。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就实现某项政策目标来说可能存在几种备选政策措施,并且每种都能带来净收益,此时就需要开展成本效益评估,比较和选择带来的净收益最大的那个政策措施。就应用成本收益/效益评估模式评估第一次“叫停试点”这个政策措施的政策效果来说,第三方评估机构起码应当开展四个步骤的工作。

第一步:测算叫停试点之前,用电和发电企业通过协商确定交易电量和电价所获得的净收益,其中包括电力用户获得更低的电价,减少用电成本而获得的收益,以及发电企业提高发电小时数,“薄利多销”而获得的收益。

第二步:测算叫停试点之后,政策措施的净收益,即核算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增加的总成本与节约用电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而获得的总收益。

第三步:比较叫停试点前后的净收益,即比较叫停试点后的节能减排的净收益和叫停试点前发电和用电企业的净收益。

第四步:比较实现节能减排政策目标的其他一系列备选政策措施的成本效益。众所周知,就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来说,可以采用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定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额以及构建大气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多种政策措施。

自不待言,第三方成本—收益/效益评估存在诸多困难。首先,评估机构很难全面和准确的收集政策效果的相关信息,毕竟所收集的信息越多,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就越多,另外参与试点工作的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数量很多并且处于变动之中,这也为信息的全面收集带来一定的困难。其次,量化成本收益的数值可能非常困难,例如减少一个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后,社会收益的数值是多少的问题就很难回答。最后,确定政策措施和政策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模型也很困难,产生一定政策效果的原因即包括政府实施了一定政策措施,还可能包括其他多种经济社会因素,例如用电企业减少用电的原因可能不是用电成本上升,而是产品市场价格较低,无利可图,而减少产品生产。

(三)回应式建构主义评估

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与电力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不同,不是在政策执行阶段陷入反复之中,而是在政策制定阶段就陷入了停滞。正如我们所总结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担心实施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之后,对国家能源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有负面影响,与一系列的政策目标相互冲突。问题随之而来,怎样排列这些不同政策目标的优先次序呢?我们认为应当评估政策目标自身的内在合理性以及相互之间的优先次序。虽然不同的政策目标及其背后的多元利益、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很难达成一致和共识,幸运的是大多数政策评估总是限定在某个具体政策领域,并能够达成某种程度的有限共识。因此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应当采取如下步骤开展政策目标评估。〔20〕

第一个步骤:确定具体有哪些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目标可能受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影响。

第二个步骤:组建一个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利益相关各方进行协商的论坛,并对之加以协调。同时引导每个政府职能部门正式提出和论证对石油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主张、焦虑和争议,例如国资委需要提出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升值的焦虑,论证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的重要性和石油价格市场化改革与国有资产保值升值之间的因果关系模型。

第三个步骤:组织各政府职能部门就其各自论证的合理性进行辩论,尽可能在相关政府职能的辩论过程之中逐步形成政策共识。剔除已经形成共识的政策事项,对没有形成共识的具体政策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辩论。

确定政策目标的优先次序相比于评估政策效果是否符合政策目标,面临的困难可能更加严峻。一方面,石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影响多少以及如何影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目标的范围很难确定。另一方面,更大的困难在于竞争的政策目标背后难以协调的多元的利益、价值观和意识形态。

走出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必须打破相关职能部门各说各话的“磨合困局”,也需要认真对待相关利益群体的多元利益和价值诉求,而具有专业性、中立性和权威性的第三方政策评估机构可以运用多种评估模式,选择评估方法,设计评估方案,评估政策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否满足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为相互竞争的价值观念提供达成共识的辩论舞台。虽然上述政策评估存在诸多局限,并且政策评估也是我国公共政策实务者和理论研究者的薄弱环节,但是毕竟第三方政策评估为决策者的科学和民主决策,走出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困境迈出了第一步。

注释:

〔1〕虽然就规制自然垄断企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理据,学术界存在不同看法,但就应当实施价格规制则基本达成共识,有关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的不同理据和定价模式的综述可以参见史蒂芬·布雷耶:《规制及其改革》,李洪雷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第20-31、55-107页;安东尼·奥格斯:《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骆梅英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第300-322页。

〔2〕参见《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1〕2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141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价格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1〕1225号)。

〔3〕David Nachmais,Public Policy Evaluation,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79,p.4,宾厄姆和菲尔宾格也认为“对机构项目或立法政策的评估,就是根据决策目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项目或政策的有效执行和最终结果进行评估”。理查德·D·宾厄姆、克莱尔·L·菲尔宾格:《项目与政策评估》,朱春奎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3页。

〔4〕威廉·N·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四版)》,谢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第250页。

〔5〕Rossi,P,H.,Lipsey,W.M.,& Freeman,H.E.(2004).Evaluation:A Systematic Approach(7th ed.).Thousand Oaks,CA:SAGE.

〔6〕宁骚主编:《公共政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第407-408页。

〔7〕弗兰克·费希尔:《公共政策评估》,吴爱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埃贡·G·古贝、伊冯娜·S·林肯:《第四代评估》,秦霖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Ernest R.House and Kenneth R.Howe:《审议的民主评估实务》,王保进译,Daniel L.Stufflebeam,George F.Madaus and Thomas Kellaghan:《评估模型》,苏锦丽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479-493页。

〔8〕弗兰克·费希尔:《公共政策评估》,吴爱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19页。

〔9〕埃贡·G·古贝、伊冯娜·S·林肯:《第四代评估》,秦霖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7页。

〔10〕Ernest R.House and Kenneth R.Howe:《审议的民主评估实务》,王保进译,Daniel L.Stufflebeam,George F.Madaus and Thomas Kellaghan:《评估模型》,苏锦丽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479页。

〔11〕李红兵:《多边电力交易曲折》,《财经》2011年第17期。

〔12〕王秀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悄然叫停》,《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7月5日第005版。

〔13〕周勇刚:《民营油企期待市场“话语权”——总理批示直指垄断》,《中华工商时报》2004年12月15日;潘青山:《2月11日成立的“民间”石油业商会,是不是意味着——我国石油体制将告别垄断?》,《中国汽车报》2004年12月20日第27版;王羚:《发改委首度公开石油流通体制改革三步走战略——从改革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到放开批发环节,再到放松油源控制》,《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07月11日A03版。

〔14〕毋庸讳言,上述结论所勾勒的因果链条是简化的和不全面的,例如价格市场化改革陷入困境的原因可能还包括政府部门主观上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力和利益,或者客观上缺乏相关行业信息和专业知识,而延缓了政策制定进程,另外经济社会环境和行业市场结构的多种变化因素也可能干扰政策执行进程。

〔15〕王绍光、樊鹏:《中国式共识型决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陈玲:《制定、精英与共识:寻求中国政策过程的解释框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陈水生:《中国公共政策过程中利益集团的行动逻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

〔16〕王绍光、樊鹏:《中国式共识型决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第291页。

〔17〕王玲、赵静、薛澜:《择优还是折衷?——转型期中国政策过程的一个解释框架和共识决策模型》,《管理世界》2010年第8期。

〔18〕梁鹤年:《政策规划和评估方法》,丁进锋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第4页。

〔19〕薛澜、朱旭峰:《中国思想库的社会职能——以政策过程为中心的改革之路》,《管理世界》2009年第4期;薛澜:《智库热的冷思考——破解中国智库发展之道》,《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第5期。

〔20〕下述步骤缩略了古贝和林肯依据回应式建构主义范式方法论所描述的第四代评估的实施方案,详细情况可以参见《第四代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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