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创建行动部工作开展的通知

2015-02-25 10:56:44
西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区政府统计局西宁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创建行动部工作开展的通知

宁政办〔2015〕1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以及创建行动部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市创建行动部成立13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创城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第一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宁火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市邮政管理局、移动西宁分公司、电信西宁分公司、联通西宁分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负责督导、检查全市文明诚信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文明诚信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第二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积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保护未成年人等群体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三)第三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仲裁委、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四)第四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明办、西宁晚报社、广播电视台、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五)第五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别是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强化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六)第六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七)第七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残联、市文明办、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四区三县政府。

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八)第八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科协、西宁火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加强国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抓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建设,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推行市民素质工程,规范文明市民行为。

(九)第九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支队、西宁火车站、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行文明交通,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有效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行为。

(十)第十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十一)第十一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湟投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加强饮用水的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空气质量、工业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土地资料管理,保护耕地、林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十二)第十二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西宁火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加强无障碍设施和街道设施的管护,硬化街巷道路路面,完善排水设施,配置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提高社区生活环境质量。

(十三)第十三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督理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长途汽车站、青海机场公司、四区政府。

工作任务: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面貌;建设并有效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各工作组和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创城测评标准、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创城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各牵头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本组测评体系中基本指标、核心指标、薄弱指标和否决指标,根据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工作任务细化靠实到人,明确时间进度,保证按时间、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地区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联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主动工作、超前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市创城办报送相关资料,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进行。

附件:西宁市创建行动部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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