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成康
研究革命战争年代中共建设史发现,土地革命初期中共党内关于民主问题的探讨和论争比任何一个时期都为热烈。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处在探索期,又刚从所谓陈独秀“家长制”中走出来,人们对党内民主有着热切的期盼和追求,对党内民主路径的选择有着不同的认知和要求。对这段历史的研究,以往学界对建党后的陈独秀和瞿秋白等人党的民主思想的论著略鲜有涉及,一些关于中共民主建设史的文章,对这段历史往往一带而过,因而不能使人们把握这一历史的全貌。揭示这一历史,对于我们了解中共党内民主建设探索之路,促进对党内民主问题认识,加深中共建设史研究,颇有价值。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在探究失败原因时,对中共党内生活进行了反思,对所谓陈独秀的“家长制”提出了质疑。大革命时期的陈独秀有没有家长制作风?学界已有专文研究,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本文所关注的是党在批判陈独秀家长制过程中,对中共党内民主的探讨和认识。
党的八七会议,开始了对陈独秀家长制的批判。从留存的史料来看,会上有三人提到吸取陈独秀的“家长制”教训问题。
一个是国际代表罗明纳兹,他说,“中央的领袖独秀同志有许多问题虽然决议后,他仍要以个人的意思来改变此决议……比如对工农下层领袖的说话以为不足听……以后我们党的指导要集体化,不要族长化。党的问题要使群众知道。”①罗明纳兹这段话的基本思想是反对个人专断,以个人的意志左右党的决议。提出要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和让群众了解党的决议。
毛泽东在会上没有明确提到陈独秀的“家长制”问题,只是讲到陈独秀领导下的中央不肯接纳他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他说:“我曾将我的意见在湖南作了一个报告,同时向中央也作了一个报告,但此报告在湖南生了影响,对中央则毫无影响。”②毛泽东没有指名批评陈独秀,但他的话意思很清楚,即陈独秀不愿意采纳不同意见。后来他在与斯诺的谈话中说,“陈独秀那时在中国党内是个彻头彻尾的独裁者,他在重大决策上甚至不与中央委员会磋商……他不让其他党的领导人看共产国际的指令,甚至不与我们讨论这些命令”。③毛泽东直接批评陈独秀独断专行,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中央其他领导人的意见。
另一人是在八七会议上批评陈独秀家长制的是蔡和森。他说“素来党的指导即未建筑在群众方面。……因为要改变党的指导必换新的指导人不可,过去党的家长制到现在已经不适用了,非打倒不可。我们要相信群众的力量。”④蔡和森所说的党的指导要建筑在群众方面,应该是讲党的领导反映群众呼声。
上述三人的发言共同要求是党必须听取群众意见,这确实是过去中共领导所存在的问题。查阅八七会议前历次中共党章,对党的纪律有详细要求,而对党内民主少有规定。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第一次在党章中明确提出党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⑤,并且第一次提出要自由讨论党还未形成的决议,“对于党内一切争论问题,在未决定以前,得完全自由讨论之”。⑥但随着大革命的失败,这项规定并没有得到贯彻执行。
《中共八七会议告全党党员书》对会议关于党内民主问题的讨论作了归结,“中央以前受不着群众的监督,不向群众报告,不提出党的政策交一般党员讨论。……一切问题只有党的上层领袖决定,而‘首领’的意见不但总应当认为是必须服从的,而且总以为无条件的每次都是对的。这种条件之下.党内的民权主义完全变成空话。”⑦认为党的决议形成前必须交党员讨论,而不能个人说了算。告党员书第一次提出了党内民权主义概念,实际上就是党员权利问题,并从两方面对党员权利即所谓“监督”提出要求:党员对党的政策的讨论及听取报告。这是党内民主探索的一个进步。但告党员书指责过去是上层领袖决定问题和下级群众“必须服从”决议,使人感觉到党员可以不服从“上层领袖”作出的决议,这应该是后来极端民主化的源头。
八七会议作出的《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正式提出,“现时秘密状态之中。需要最大限度的集权。但是集权制度不应当变成消灭党内的民权主义”。提出在秘密状态下仍需要有党内民主。决议要求,“付在群众之中”彻底讨论机会主义错误,“审查各级党部的指导机关”。“详细讨论党的政策问题。而根据这种讨论,改造各级党部的机关。”⑧党的决议未形成前,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扩大为发动群众审查党的机关和已经形成的决策。中央认真清理过去党的错误路线和政策是必要的。但大规模地发动群众去审查指导机关和党的决议,容易导致极端民主化的发生。
如何实行党内民主?八七会议后,中共及其领导人在文献中阐发了初步主张。
1927年12月2日,瞿秋白在一封通信中对党内民主的含义作明确阐释,“党内民主化的主要意义,是要一般党员、工农分子,都参加政策的决定,了解政策的意义,并且能自己选择自己的指导机关(选举支部书记区委等)”。⑨瞿秋白阐述中共中央关于秘密状态下中共党内民主的思想,即党内民主主要在两个方面:民主选举和参与决策。⑩进一步提出一般党员参加政策的决定。
12月10日中央通告指出,“扩大党的民主化至最高限度,激发党员群众对党内问题的讨论,一切实际斗争的策略上的决定,尽可能经过党员群众的讨论,……即在极困难的环境中不能先经过群众的讨论,亦必须使上级党部的策略得到党员群众的了解”。⑪要求一切斗争策略决定都要经过党员群众的讨论,反映中共决心实行党内民主的意愿。
八七会议后的一段时间中共对党内民主的探讨,侧重在党员对党的决议讨论和了解上,这是对大革命时期党的历史教训的总结,是中共对党的民主探索的进步。但中共在强调党员群众对党的决议讨论的民主权利时,对这种讨论的集中指导及党员对党的决议的执行关注不够,使党的民主的开展出现了极端民主化的倾向。
1927年底到1928年底,中共中央开展了反对北方党组织出现的任意否定党的指导机关和决议的极端民主化倾向的斗争,这场斗争中进一步加深了党对民主的认识和对民主制度的要求。
根据八七会议的要求,1927年9月中共北方局发出通告,要求各级党组织“彻底澄清过去一切机会主义的习惯,……改造各级党部”。尽量批评“指导政策的错误”。并要求改变指导机关“知识分子居多”状况,“至少应有三分之一之工农同志参加”指导机关。⑫这种广泛号召党员群众不加区别地否定党的指导机关和政策、唯成分论的做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也容易发展为无政府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一些知识分子党员反对改组顺直省委、北京市委的事件,北方局不得不“召集人数较多的会议来解决,以致被侦探破获”,⑬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北方局在向中央的报告中检讨了“发生极端民主化和不守纪律的恶倾向”,⑭这是目前见到的八七会议后党的文献中批评极端民主化的最早记载。
1927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北方工作决议案中,明确提出反对极端民主化的要求。决议指出,党固然要实行民主,“党内民主化应继续扩大”。但“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之下,知识分子的极端民主化的要求也是不能容许的。”。⑮针对当时北方不断发生的一些党员任意攻击指导机关的现象,中央在随后发出的通告中强调,实行党内民主“决不是要下级负责同志或每个党员无理地攻击上级机关负责的同志,绝不是要上级机关无威权,一切都要解决于党员群众”。也不是要“不问工作的积极,工作的能力与是否坚决执行党的新政策,去攻击现在负责机关的知识分子出身的同志”。对党的机关批评必须“站在正确的布尔什维克观点上”。⑯
各地在清算指导机关陈独秀右倾错误的过程中,还出现了顺直省委改组会议以决议的形式,提出根据群众的意见撤换指导机关与改变党的决议的事件。其决议要求,“一切指导机关由党员群众直接选举,直接监督。……下级机关负责人不要由上级机关委派或指定”,一概反对委派制。事实上,在白色恐怖状态下,不可能保证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有的地方人才缺乏,一些委派还是必须的。决议又规定,“党员群众对指导者或指导机关不满意时即应撤换或改组”。⑰表现出撤换党的领导机关的随意性。决议还提出,“工作同志及多数群众反对党的政策与办法之时,应即采纳群众意见予以改正”。⑱决议未形成前,实行民主讨论。一旦形成决议,就应坚决执行。党的政策是站在全局的高度和整体利益之上制定的,局部地区局部利益必须要服从全局和整体利益。这种对党的政策满意就执行,不满意则拒绝的做法,否定了党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破坏了党的整体利益。顺直省委这种错误,反映了中共成长的幼年时期,相当一部分党的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和党内民主认识的幼稚。
顺直省委决议要害是忽视和否定党的指导作用,主张跟着群众情绪走。1928年2月,中央在致顺直省委及全体同志信中严肃指出,“先锋队、领导者不是群众而是党。党若跟着群众情绪的尾巴跑,便是大错而特错”。中央责问,“既有中央,其一切决议便可由下级党否决不执行,那么,这个中央还要他做什么?”党应是群众的领导者和指导者。“党内的集中制就是党的高级指导机关可以而且应当纠正下级机关及群众的错误观念及办法”。⑲而党的领导机关有威信,得到群众支持,才能形成战斗力,才能战胜强大的反动势力。
1928年6月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及其文件,体现了八七会议以来关于党内民主问题讨论的成果。会议批评了过去“党内民主主义底异乎寻常地缩小”的问题,提出,“实行真正的民主集中制,秘密条件之下尽可能的保证党内的民主主义,实行集体地讨论和集体地决定主要问题”。⑳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民主集中制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如下:(1)下级党部与高级党部由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及全国大会选举之。(2)各级党部对选举自己的党员,应作定期的报告。(3)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党员对党内某个问题,只有在相当机关对此问题的决议未通过以前可以举行争论。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应无条件的执行,即或某一部份的党员或几个地方组织不同意于该项决议时,亦应无条件的执行。”㉑规定党员有选举权、听取党的报告和讨论未形成的党的决议的权利。同时又特别地强调决议形成后即或部分党员部分党组织不同意也必须无条件执行,这一规定是过去的党章所没有的。
在这场论争中,1928年12月,周恩来的关于改造顺直党的几个问题的文章,进一步拓宽了对党内民主和集中指导的重要性与必然性的认识,他说,“没有民主的精神,无产阶级的领导者便缺乏广大的阶级基础;没有集中的制度,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便不能与敌人作坚强的决死战而得到最后的胜利”。将党的民主与阶级基础联系在一起,反映我们党对党的民主的新认识。他进一步论证了执行指导机关决议的必要,指导机关“从与群众的实际接触中了解群众生活反映群众意识并根据无产阶级在世界革命运动中所得来的理论决定群众斗争的一切策略”。㉒说明党的正确决议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及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相结合的产物。只有忠实执行这些策略决议,无产阶级才有力量,才能引导群众取得革命胜利。
1929年8月以后,中央又与陈独秀进行了一场思想交锋。这是如何实行党内民主讨论的延伸,也是中共与党内存在的任意否定领导机关与决议错误倾向斗争的继续。
从1927年11月起,陈独秀多次写信给中央,就中国革命一系列问题提出不同看法。他批评中央的革命高潮论,认为“国民党虽然不能长久统治巩固,而眼前尚不至崩溃”。陈独秀主张,“此时的工农运动,应偏重经济斗争。……尤不可存‘以暴动取得政权’的幻想”。㉓要求中央“马上改变政策”。㉔应该说陈独秀批评中央的中东路战争宣传方针基本是正确的。但他对革命形势估计过于悲观,主张取消革命的主张则完全错误。
陈独秀的意见没有被中央采纳,他即指责中央取消了党内民主。认为,“同志间关于理论上政策上意见不同的争论,是党的进步的现象,绝不是坏现象。”㉕陈独秀的话有一定的道理。在党的决议未形成前进行民主讨论是应该的,是有益的。但党的决议一旦形成,就应该少数服从多数,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而不是对党的决议进行无休止的争论、批评、指责或拒不执行。陈独秀对已经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及其决议不满,主张对革命形势和党的政策“都需要重新有个正确的决定”。“六次大会对于党的全般政策并未充分讨论,七次大会又不能即开,应由中央及地方把党的全般政策之各个问题提出于全党党员之前,要求每个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的在党报上陆续公布,以使形成多数意见之一致”。陈独秀还主张“在组织上,尽可能的扩大党内需要的德谟克拉西,例如支部及区委都实行选举。如有可能,省委也不可例外”。㉖陈独秀对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及其决议有看法是正常的。在国内白色恐怖下,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共产国际指导下举行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错误,但正如后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作出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㉗个人对已经召开的党的六大和形成的决议有看法,要求重新审查党的大会和决议,进行全党辩论,重新选举党的委员会,不仅违反党的纪律,也是在秘密状态下党的工作所不容许的。
氯吡格雷是老年人脑梗死常用的二级预防用药,而CYP2C19是将其转化为有活性物质的关键药物代谢酶。已有研究表明携带CYP2C19*2(rs4244285 681A>G)和/或CYP2C19*3(rs4986893 636A>G)的患者因基因突变导致功能下降,从而降低有效药物浓度,以致发生氯吡格雷抵抗不能达到满意的抗血小板聚集[8-9]。因此对于需氯吡格雷治疗的脑梗死或服用氯吡格雷期间仍发生脑梗死者,如果有条件建议行基因检测。2010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框警告对于携带CYP2C19*2和/或CYP2C19*3并经证实氯吡格雷代谢不良的患者,建议加大氯吡格雷的剂量或改用其他抗血小板药物。
1929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议,对陈独秀的自由批评的主张作了回应。中央认为,“党的民主化的限度是要依据客观和主观的条件来决定的,如果客观的白色恐怖异常严重的时候,而要求超越可能的民主化。只是‘帮助俄皇宪兵’(列宁这样说过)的办法”。㉘中央指出“在这个时候要求公开讨论一切不同路线的意见,要求把反对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的意见都公开在党报上发表,要求从支部到中央都实行民主的选举,这无异于要求党放弃目前实际的革命斗争的任务,来实行党内清谈,要求松懈党的极端秘密的组织好让警察巡捕得以大施破坏”。㉙这就是说,在党的决议形成后,因为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而重新审议党的决议和政策是不妥的。更不能因为个人意见得不到采纳而指责党。在党报上公开指责党并开展辩论,特别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只能混乱党员群众的思想,影响党的团结,而将党的工作精力分散到无休止的争论上来。
瞿秋白也撰写了《中国的取消主义和机会主义》一文,总结了历史教训,对这场交锋作出结论。他说,如实行陈独秀自由批评的要求,必然与1927年秋北方党发生的极端民主化结果一样,使党遭到极大破坏,“使党大大的削弱,弄得糟不堪言”。瞿秋白指出,陈独秀“现在‘为着党内民权主义而斗争’,他是为什么?他是要党去服从他的取消主义,要党和无产阶级相信:(一)中国资产阶级政权已经形成,正在稳固发展;(二)军阀战争不过是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的特殊过程;(三)凡是反对封建的革命里,必须和资产阶级妥协;(四)现在既然是资产阶级已经战胜封建阶级的局面,那么,无产阶级只有投降,而接受民族主义的口号,帮助中国资产阶级,劝他不要‘误国’;(五)因此,不要准备什么暴动,而要取消革命的高潮的前途,实行合法运动。他是为着要使无产阶级的政党服从资产阶级而斗争呵!”㉚瞿秋白的用词虽过于生硬和严厉,但他确是点到了陈独秀主张的实质,即陈独秀反对党的六大及其决议,即是要取消中国革命,去从事经济斗争。
1929年夏秋,朱毛红四军也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涉及内容较多,但党内民主是其主要问题。如果说前述的斗争焦点是党员对待指导机关和党的决议的态度问题,那么,红四军的这场争论的焦点是党的决议的形成是民主集中还是群众议决问题。㉛通过这场争论确立了集中指导民主的原则。
朱毛红四军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毛泽东担任书记的前敌委员会。随着党内民主的发扬,一些同志对红四军现行的党委制度提出质疑,指责“前委管事太多”。“权力都集中在前委,集中到前委书记一人身上,还谈什么民主集中制?”㉜认为这是书记独裁,书记专政。主张实行由下而上的民主。
红四军过去是否存在书记独裁和专政问题?6月14日,毛泽东给林彪的信作了申辩。他说,“四军党的集体的讨论,从支部到前委历来是如此的。各级党部会议,特别是前委纵委两级会议,不论是常委会、全体会,应到委员之外,差不多每次到的有非委员的负责同志参加”。“一切问题(凡是他们所需要提出的)都能够提出在会议席上讨论决定”。“大的问题,……总是征求群众意见的”。㉝从毛泽东信中的这段话来看,红四军党内不存在书记独裁问题,党的决议是集体讨论形成。问题的关键实际上是一部分同志要求党员有相当的自由,凡事都先由“大家讨论”,大家成立决议。由于错误思想占了上风,一段时间,红四军实行所谓“由下而上的民主制。”前委事先不拿出问题讨论的主导意见,“一切问题都摆在会场上让大家来讨论”。结果,“往往争议终日得不到一个结论”。㉞如陈毅给中央报告所指出的,“犯了极端民主化的毛病”。㉟
指导机关的集中与群众民主讨论究竟是什么关系?早在1928年10月,中央在一份通告中指出,“实行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发展政策和理论的讨论,上级党部须经常的注意指导下级党部及同志的这种讨论”。㊱第一次指出上级机关对下级民主讨论实行指导。1929年6月,中共六届二中全会组织决议案,明确地作出集中指导民主的论断,决议指出,“民主集中制也不是对立的,是党内生活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化。故政治讨论直达支部,上级机关须在正确指导之下作报告做结论”。㊲提出党内民主在集中指导下,上级机关的正确指导即是对民主讨论作报告做结论。
中央9月来信批评了红四军没有集中指导的群众议决的做法。指出,“军队中民主化只能在集中指导下存在”,“党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前委指导机关,这是正确的,绝不能动摇。不能机械地引用‘家长制’这个名词来削弱指导机关的权力,来作极端民主化的掩护”。至于集中指导与群众讨论的关系,来信认为,“前委对于一切问题毫无疑义应先有决定后交下级讨论,绝不能先征求下级同意或者不作决定俟下级发表意见后再定办法,这样不但削弱上级指导机关的权力,而且也不是下级党部的正确生活,这就是极端民主化发展到极度的现象”。㊳中央来信对红四军的争论作出了正确的结论。要求一切问题前委先有办法,提出指导意见再交下级讨论,没有主导意见的讨论,只能是无休止的争论㊴。
1929年12月召开的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及形成的决议,贯彻了中央的来信精神,同时又发展了党内民主思想。一是提出民主决策。决议指出,“党的各种会议(从支部到前委)均须将军事计划及报告列于议事日程,加以讨论和决定”。“会议上要使到会的人尽量发表意见,明了对有争论的问题,要把是非弄明白,不调和敷衍下去,一次不能解决二次再议(以不妨碍工作为条件)期于得到明晰的结论。”充分地发扬党内民主。第二,强调对于民主的指导。决议作出“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的论断。认为“党的指导机关要有正确的指导路线,遇事要拿出办法,以建立领导的中枢”。这是党内民主实现的保证。决议指出,这种集中指导并不是主观上的,也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反映群众意愿的集中指导,“上级机关要明白下级机关的情况,及群众生活情况,成为正确指导的社会来源”,这样的指导,才成为正确的指导。第三,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重申“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一成决议,便须坚决执行”。“少数应在党的第一次会议失败后,下一次会议未开之前,必须拥护多数的决议。除在下一次会议得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决议从维护组织原则的高度批评了“非组织意识”。即:“非少数服从多数”,“提议被否决,表现非常的怄气”;“非组织的批评”。㊵古田会议决议是对党的八七会议后关于党的民主争论的总结,他正确地回答了实行党内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问题,是开展党内民主的纲领性文献㊶。
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民主运行的初期出现的论争,是探索中出现的必然现象。党的民主毕竟是个新事物,广大党员对其认识是浅显的、模糊的,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因此在实践中出现论争和曲折是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从土地革命初期党内民主论争和探索中,中国共产党总结了经验,提高了对党内民主的认识;党在同极端民主化倾向的斗争中,强化了全党维护党的决议的意识,提高了广大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的自觉性;红四军党内集中和民主问题的争论,催生了集中指导民主原则的产生,使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得以发展完善。
①②④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南京政治学院图书馆藏,第4-5、5、6页。
③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23-124页。
⑤⑥⑦⑧⑪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册(一九二七),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年版,第1141、152、287、305、560页。
⑨《瞿秋白文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4页。
⑩费志杰、吴庆龙:《论瞿秋白的军事战略思想》,《军事历史研究》2013年第3期。
⑫⑬⑭⑮⑰⑱⑲㉒《中共中央北方局》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 编:《中共中央北方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卷》(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 年,第 37、50、60、54、96、100、91 -92、187 -188页。
⑯⑳㉑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四册(一九二八),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年,第82 -8、316、4703 页。
㉓㉔㉕㉖《陈独秀著作选》第三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9、38、54、56 -57 页。
㉗《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58页
㉘㉙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五册(一九二九),第503、503 页。
㉚《瞿秋白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85-686页。
㉛朱之江:《红4军党内争论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建立》,《军事历史研究》2013年第2期。
㉜傅柒生:《古田会议》,解放军出版社,2006年,第105页。
㉝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一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第221页。
㉞谈志兴:《确保党对军队组织上的绝对领导》,《军事历史研究》2012年第2期。
㉟《陈毅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第25页。
㊱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一九二八),第616页。
㊲㊳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五册(一九二九),第217、486 页。
㊴王永林、徐焰:《中国共产党创建人民军队的历史经验》,《军事历史研究》2012年第3期。
㊵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一册,土地革命时期(一),第339-345页。
㊶刘芳、李刚:《革命战争时期我军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的历史经验》,《军事历史研究》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