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恒 兵
(南京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0003)
·当代哲学问题探索·
实践原则的缺失与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的总体审视
许 恒 兵
(南京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0003)
从根本上而言,无论是苏联学者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铺展、功能使命的理论定向抑或方法论定位,实践原则始终处于根本上的缺失状态,并由此构成了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和建构的致命短板。但是,如果说正是由于确立并彻底贯彻了实践原则马克思才得以创立全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话,那么,这一致命短板必定使得苏联历史唯物主义无法把握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要义和精神实质,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一系列理论认知上的偏差乃至根本性缺陷。基于实践原则缺失的视野总体审视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特质,对于深化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意蕴,从而更好地发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指南的作用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实践原则;历史唯物主义;苏联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本问题
在述说自己的历史观与以往一切旧的历史观的根本不同时,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1]544其中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不仅涵盖了以往的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而且同时也涵盖了以往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就后者而言,乃是由于以往的一切旧唯物主义都无一例外地在历史领域陷入了唯心主义。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作了如下全称性的概述:“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进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这种历史观只能在历史上看到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看到宗教的和一般理论的斗争,而且在每次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它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1]545从这些论述中无疑可以看出,正是由于确立了“实践原则”在考量和审视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根基性地位,马克思才得以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并由此从根本上超越了以往一切旧哲学。从这个视角来看,苏联历史唯物主义建构历程中恰恰缺失了马克思得以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原则,亦即实践原则。对此,马尔科维奇在描述1960年发生在人道主义者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主要是指苏联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争论的结果时指出:“在这场辩论中,主张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范畴是自由的人的创造性活动——实践——的观点占了优势。物质和精神、客体和主体的二元论被这些范畴是如何可能从实践概念中推演出来的观点取代了。”[2]10马尔科维奇的上述概括不仅从总体上概括了南斯拉夫“实践派”重新理解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路径,同时也准确地揭示了一个理论事实,那就是,实践的原则在苏联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处于根本缺失的地位。应该说,这一指认无疑切中了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的要害,即其“未能给予马克思得以实现哲学变革的实践概念以应有的地位”[3]52。具体来说,实践原则的缺失广泛体现于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铺展、功能使命和方法论定位等方面。既然如此,它就势必会造成因这种缺失而引发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困境。基于实践原则总体审视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特质,对于深化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意蕴,从而更好地发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指南的作用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从内容铺展来看,苏联主要以教科书形式所呈现的历史唯物主义部分在内容设置上并无关于实践原则之重要性的论述,从而也更谈不上在内容的具体展开中彻底地贯彻实践原则。而与此相应的直接理论后果就是造成了对哲学基本问题本真意蕴及其理论变革意义的消解。
从总体上而言,苏联历史唯物主义在内容上主要是循着物质生产生活领域向上层建筑领域逐渐上升的基本路径得以展开的,正如巴鲁林所概括的,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初的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系统化的实质是:“(1)物质生产的决定性作用的思想和(2)在其基础上对社会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所进行的不断探索。……简言之,具有十分丰富的系统内容的物质生产起决定作用思想的发展,是历史唯物主义规律与范畴初始系统化发展过程的一条主线。”[4]128在这个主导性的建构路径中,实践原则或物质生产原则似乎被凸显到了首要的位置,但是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种建构路径所依赖的根本前提在于苏联学者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普遍性认知,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而这一认知又是基于对物质和精神的唯心主义回答的单纯颠倒的前提下推论出来的。对此,斯大林明确指出:“既然自然界、存在、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而意识、思维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那么由此应该得出结论:社会的物质生活、社会的存在,也是第一性的,而社会的精神生活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社会的物质生活是不依赖于人们意志而存在的客观存在,而社会的精神生活是这一客观实在的反映,是存在的反映。”[5]436在此种理解下,马克思基于实践原则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全新解答被彻底隐去,而这种解答绝非在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革命中无关宏旨。
恩格斯指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个原理非常简单,它对于没有被唯心主义的欺骗束缚住的人来说是不言自明的。但是,这个事实不仅对于理论,而且对于实践都是最革命的结论。”[1]597这段话充分地提醒我们,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全新解答恰恰构成了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首要前提,而这种“新”就在于马克思将实践的原则彻底贯彻到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答之中。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这段话明确说明,马克思正是强调要从实践原则出发去看待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而正是由于彻底贯彻了实践的原则,马克思才将意识视为现实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人的意识,而由于实践总是社会的实践,所以“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533。也就是说,不仅意识的产生,而且意识的内容,都是源自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归根结底也就是源自于实践。而由于实践以及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社会本身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意识本身也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即“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1]525,正是在此种改变之中,意识和存在实现了历史性的具体的统一。由此可见,马克思并不是首先有一个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抽象解答,然后再将其“推广”到历史领域之中,并由此形成历史唯物主义。实际情形是,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将意识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牢固地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而其直接所获得的理论革新就在于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全新解答,并将此种解答贯彻到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建构之中。
从功能使命来看,苏联学者普遍认为历史唯物主义“首先而且主要是”研究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从根本上而言,此种理论定向本身就已经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自身的内在本质性要求,并且无可挽回地将其拖回到思辨的历史哲学的轨道之中。因为正是这种哲学力图充当历史领域的“科学的科学”,即企图于具体的历史科学之外凭借其一己之力把握历史之全部,而“马克思的历史观”恰恰“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7]312,亦即思辨的历史哲学。固然,马克思并未否认普遍性规律的存在,并且明确指出“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8]9,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8]12这就不仅告诉我们,把握最普遍的规律并非历史唯物主义之首要的使命,而且也无助于我们切实深入历史的内部,相反,为了深入历史,必须把握造成构成历史之不同阶段的那个“特殊”。马克思以语言的历史发展为例指出:“如果说最发达的语言和最不发达的语言共同具有一些规律和规定,那么,构成语言发展的恰恰是有别于这个一般和共同点的差别。”[8]9而对于以“物质生产”为基础说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主要的必定不是把握“生产一般”或普遍规律,更为关键的则是在于把握生产的“特殊”,即“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为有了统一”“而忘记本质的差别”[8]9。可以说,实践原则或物质生产原则之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首要的根本的观点的实质,正是体现于其确立了“特殊性”生产及生产方式在历史唯物主义建构中的根基性作用。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会明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当然是指历史唯物主义的观察——笔者按)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当然是指具体的生产或实践——笔者按)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1]523-524
从这个视角来看,当苏联学者将历史唯物主义的首先的和主要的功能使命定位为对人类历史普遍规律的把握时,无疑已经滑离了马克思基于特殊性实践原则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旨趣。问题的关键在于,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获得恰恰是以消除由特殊性实践所构筑起来的历史特定发展阶段的历史特质作为前提的,即其必须要通过舍弃历史进程中的“本质的差别”才能获得。此种致思取向集中地呈现在康斯坦丁诺夫——正是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构成了苏联历史唯物主义主导性理解路径当中的关键一环——的下述论断中,即“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这一门具体科学不同……它不是研究每一个别民族、某一个别国家,而是研究整个人类社会,从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角度对社会加以考察。”[9]259既然如此,由特殊性实践活动方式所构筑起来的特定国家、民族的独特的历史必定在原则性的层面上被置于理论建构之外,它们的独特历史仅仅被归结为一般历史规律的具体表现,即“适用于一切历史时代的一般社会学规律,即社会发展最一般的规律,在每一社会形态内部,在每一时代,是按照特殊的独特的方式表现出来的”[9]258。在此种定位中,实践原则实际上无可避免地招致彻底地消解。
进一步来看,也正如上文所指出的,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导性建构路径似乎凸显了生产原则的首要的地位和作用,但联系苏联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功能使命的普遍的理论定向来看,这一原则仅仅只是起到了论证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作用。总体上来看,苏联教科书普遍强调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并构成为人类社会外在于纯粹客观的过程或自然历史过程的基础。而从具体的论证上来看,其普遍采用的方式就是首先强调和论证物质生产的客观性,并以物质生产生活在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为中介,推导出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客观性,而这种客观性无疑又构成了把握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固然,强调物质生产的客观性本身并无过错,但仅限于此,即只是一味地强调物质生产的客观性,则必定只能凸显出物质生产的历史“共性”,而无法凸显物质生产的历史特殊性,而后者恰恰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建构中起到了原则性的作用。
与上述第二个层面密切相关,苏联学者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定位上同样疏离了实践原则的根基性地位和作用,并由此无可避免地造成了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意蕴的偏离。无论是马克思抑或恩格斯,都多次论及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意义特质。当马克思将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概括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视为指导其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时,无疑表达了其方法论的地位和作用。而恩格斯同样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10]587。与此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方法论的本质特征进行了说明,即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筑体系的杠杆”,即自认为“懂得一点‘无’,却能写‘一切’”[6]600。历史唯物主义“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1]526,恰恰相反,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的本质要求只在于从特定的社会实践以及由其所构筑的特殊的社会现实出发引出具体的、历史的结论,即强调“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6]597。换句话说,此种本质性要求正是历史唯物主义内在具有的历史性原则的根本体现,并以其特有的对现实差别的捍卫而得到彻底的贯彻。正如吴晓明教授所言:“历史原则的具体化承诺首先就在于捍卫现实的差别。”[11]并且,这种差异的生成根基首要地在于实践原则内在具有的生成变化性。
从这个视角来看,苏联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澄明恰恰梳理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原则或实践原则,并无可避免地消除了其内在具有的对“具体化”的承诺。具体来说,苏联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定位普遍建基于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功能使命的定位,即正是由于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把握人类历史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从而才形成了其“独特”——往往相对于具体的历史科学而言——的方法论意义。例如,布哈林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而“既然社会学阐明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它为历史学提供方法”[12]6。米丁明确指出:“历史唯物论这一种科学的理论,反映着诸种社会形态之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同时又反映着这种人类历史运动之最一般的发展——这一实际过程之精确的定则。这样一来,历史唯物论也就变成了方法论的理论,变成了‘讨论社会科学中的方法的理论’——给人以‘解释历史之唯一科学的方法’的理论。”[13]67但是,正如上文所言,将历史唯物主义之首要的和主要的使命任务定位于把握人类社会的最普遍的规律,本身已经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基于特殊性实践原则所建构起来的独特的“哲学本质”,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背离尤其体现在苏联学者基于历史唯物主义——普遍性规律之方法论意义的具体论说之中。
总体上而言,这种论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竭力证明历史唯物主义对于具体科学的一般性指导意义,二是强调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无产阶级社会实践的指导性作用。就前者而言,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功能主要源自于其把握了更为抽象的人类历史规律,因而相对于不太抽象的具体科学便具有方法论意义, 正如布哈林所言“一门较为抽象的科学给不太抽象的科学提供观点(即方法),这是极常见的”[12]8。康斯坦丁诺夫也在其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解释社会发展,解释一种社会制度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完整的、严密的科学理论”,因而它同时也是“研究一切社会现象,研究个别国家和个别民族的全部历史的唯一正确的科学方法”,“历史唯物主义可以作为一切社会知识部门的科学方法”[14]10。在此种界说中,历史唯物主义便获得了先于具体社会科学而存在的唯一科学的“元理论”的地位,而具体历史科学依循其所考察的具体的实践活动方式来展开研究的“具体化”取向便无可避免地招致抹杀,而后者恰恰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本质性要求。
就后者而言,苏联学者普遍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由于把握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从而能够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做出“精准”的预见,并由此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强大理论武器。其富有代表性的论断体现在拉津的如下论述之中,即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功能的方法论意义“使得人们有可能在认清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看到发展的总趋势,在急速涌来的政治和科技信息洪流中辨别方向”[15]26。同样,20世纪80年代末由苏联科学院哲学教研室集体编著的《历史唯物主义概论》也同样认为:“揭示了社会发挥功能和发展的实际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把社会理解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成为伟大的社会预测和实验的理论基础,是人类历史上最强大的和最富有群众性的运动的思想旗帜。”[16]15在此种界说中,历史唯物主义同样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元理论”的地位,而实践的功能体现也仅在于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的贯彻和落实,而其作为历史唯物主义之内在原则和理论根基的地位便被彻底隐去。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当马克思晚年将理论视野主要地转向东方社会时,完全可以基于其早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就已经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进行推论式的预见便可把握俄国乃至整个东方社会的未来走向。但事实是,马克思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尽可能地在掌握俄国和东方社会发展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展开深入地具体化的研究,并由此做出了俄国乃至东方社会有可能不依照西欧社会的发展路径而独特地展开自己的历史的可能性。
归根结底,上述两个方面的方法论意义阐述都无一例外地摒弃了实践原则及其所内涵的具体化要求。需要指出的是,当我们如此界说苏联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缺陷时,并非是要彻底抹杀一般性规律的根本指导作用。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作用必须建基于对基于特殊实践所构筑起来的特殊现实的具体研究的基础上。正如吴晓明教授所指出的,一般指引和具体研究是历史唯物主义之中“内在关联、不可须臾相失的要件,甚至可以说这两者根本就是一回事,就像没有科学抽象作为‘指引’的历史研究会沉没到‘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中去一样,脱离具体化承诺的抽象必将沦为用主观思想去强制历史内容的外部反思”[11]。而后者深层次地隐藏于苏联学者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界说之中。
综上所述,实践原则在苏联历史唯物主义建构中是普遍性缺失的,而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及其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就在于首要地确立了实践的根本观点,并由此生成自己独特的理论本质或特质的话,那么,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的种种缺陷归根结底也是由于这一缺失所造成的。也正是因为如此,马克思基于实践原则所开启的理解和把握社会现实的视域必定随着消失,从而造成“以马克思命名的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问题意识”发生转移,但“问题本身并没有因此而消失,数十年后的历史剧变就是最好的说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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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云涌]
2015-05-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苏东唯物史观的发展逻辑研究”(13CZX0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外学者历史唯物主义观的理解史研究”(11AZX001)
许恒兵(1979—),男,副教授,哲学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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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2-462X(2015)10-00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