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迪
建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民群众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方面的的要求和期望也愈来愈高,随之而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倍加关注。因此,全面提高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已成为当前摆在我们县级农产品监管部门面前急需解决的大事。
近年来,建平县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方针,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法律法规、执法监管、农产品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呈现出不断向好的趋势发展。
虽然建平县农产品质量在总体上是安全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目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为农经局主抓,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安委等多部门也在管理,各监管部门职能的实施在某些方面重叠交叉,某些方面又缺乏监管,造成监管不到位甚至互相推诿等问题。例如对无证销售农资产品的个体商贩,特别是在集贸市场,走乡串户的流动商贩,需要工商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县直有关部门及各级政府密切配合。
长期以来,农业方面的技术和保障措施基本上是围绕着增产丰收而建立的,对于质量安全方面方面认识不到位、工作相对滞后。在监管方面,县级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刚刚起步,监管手段相对落后,还有待于充实完善和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加薄弱,越往基层监管力量越弱,监管机构、人员、经费缺乏,难以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1)全县农资市场可谓店多、面广、线长,农资门市遍布全县乡(镇)、场、街、村,农药门市150余家,化肥门市近百家。县农资门市从业人员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对农业技术方面掌握不足,部分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意识不强,受经济利益驱动,诚信道德低下,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掺杂使假、经营销售不合格农业投入品。
农药经营方面个别经营者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未向购买者提供销售凭证、农药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说明。高毒农药经营未经县农经局审查经营资格,没有专人负责,进货查验、实名购药等高毒农药经销台账并未保存3年备查。
(2)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科学生产的能力,在生产过程中对如何安全使用农药,如施药时间,农药安全间隔期、正确使用植物激素等,都不能进行科学的运用。由于建平县与赤峰各县旗相邻,农民私自到赤峰境内购买高毒农药,个别专业合作社、大户自己私自从外部购入高毒农药进行施用现象经常发生,致使农药管理难度大,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近年来,建平县在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宣传指导,但由于受地理原因,即全县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情况以及受宣传条件、宣传方式、经营者和生产者的文化水平所影响,没有真正把这些政策、法规、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和农业生产者思想认识当中去,二者并没有把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真正变成自身生产时的自觉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针对目前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安委等部门职能交叉,监管责任不明的问题,应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细化监管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与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协作,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工商、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无证销售农资产品的个体商贩,特别是在集贸市场,走乡串户的流动商贩,需要工商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强化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的专业化、稳定化、现代化,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精神,应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对乡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
(1)对全县的农业投入品经营实行监管,对不合规范的进行整顿,加大对违禁农药等农资的监管,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法律规定坚决予以处理。凡经营农资产品(种子、化肥、农药)的,必须到县农监局登记备案。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合法证照后方可生产、经营农资产品。逐步建立农药等农资销售登记备案制度,严禁超范围使用农药,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备案制度,实现高毒农药在经营过程中的全程可追溯,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2)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对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对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彻底清查不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检验检测站(或农产品安全检测监管站)作用。各乡镇场街成立的农产品安全检测监管站,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给予资金支持,使检测仪器和设备能正常工作,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站应该加强对这些技术人员的培训,充分把好农产品监管的第一入口,发现残留农药超标,及时向县农产品监管局上报,由农产品监管局及时进行处理或处罚。在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推行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强化对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落实安全间隔期、做到生产过程全记录,逐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3)设立县、乡两级农产品监管员,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科学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协助调查、核实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出现农产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定期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专题讲座、科普大集来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及其替代农药,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农产品等法规政策,来提高经营者、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以及利用广播、电视、建平县农业投入品网络信息化平台等各种新闻媒体,普及科学、安全生产技术,千方百计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