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再尚
(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辽宁 大连 116041)
日本殖民统治“关东州”时期的金融组合研究述略
崔再尚
(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辽宁 大连 116041)
日本殖民统治“关东州”时期,殖民当局为了加强对农民和城市中小工商业者的金融统制,成立了农村金融组合和城市金融组合,吸引农民、中小工商业者加入金融组合,吸收他们的存款,通过地方财政补助向他们发放贷款,发放金融组合债券,其根本目的是以更加有效的手段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控制城市的中小工商业者和农民,加强对大连的经济掠夺。
日本;“关东州”;金融组合
1905年9月,日本和俄国签订《朴茨茅斯条约》后,日本获得了“关东州”的租借权。此后,日本对大连地区进行了40年的殖民统治。日本殖民统治“关东州”时期为了加强对农村和城市中小工商业者的金融统制,先后在农村和城市成立了金融组合,向辖区内的农民和市民发行金融组合券票,加强对农民和市民的经济掠夺。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藏有一张日本昭和二年(1927年)旅顺金融组合出资证券和一张日本昭和十八年(1943年)金州第一金融组合老虎山会利子纳入票。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两张“关东州”金融组合券票弥足珍贵,是研究“关东州”金融组合的重要物证。笔者结合这两张金融组合券票,查阅相关的历史资料,对日本殖民统治“关东州”时期的金融组合进行研究。
日本殖民统治关东厅时期,为了加强对农民和城市中小工商业者的金融统制,缓解他们的资金困难,融通小额资金业务,效仿朝鲜建立相互扶助的金融组合制度,成立了农村金融组合和城市金融组合。所谓“组合”在日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两人以上出资约定经营共同事业而结成的团体;一种是根据特别法,为了实现特定的共同目的,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人们组织起来的团体[1]。金融组合指的是第二种。日本殖民当局首先在“关东州”管辖区的农村成立农村金融组合。1924年5月1日,金州农村金融组合成立,并以此为开端,关东厅管辖的旅顺、大连、普兰店、貔子窝行政区相继建立农村金融组合。该组合在设立之初,由关东厅以地方经费10000日元作为基金加以补助而开始其业务,以后所需的经费大部分也都给予补助。
随后,日本政府于昭和三年(1928年)5月公布了“关东州及南满洲附属地金融组合令(敕令第89号),9月22日,“关东州”及南满铁道附属地金融组合令实行规则(厅令第44号)公布,10月1日开始施行”[2]。同年11月,先后设立了大连、旅顺、沙河口金融组合及“满铁”附属地的城市金融组合。关东厅从地方费预算中贷给城市金融组合260000日元作为基金,并补助27000日元组合经费的一部分。“关东州”内的5个农村金融组合也按照5月颁布的金融组合令进行改组。为加强对“关东州”及“满铁”附属地农村和城市金融组合的统一管理,便于资金调剂和监督指导,1929年9月,日本在大连成立了“满洲”金融组合联合会。为解决金融组合营运资金的不足,日本国库下拨75万日元,地方经费拨出25万日元共计100万日元,一次性贷给“满洲”金融组合联合会,贷款期限10年,按规定无息贷款,主要用于扶持金融组合,争取早日达到独立经营的目的。
1937年12月12日,随着“满洲国”治外法权的撤销及“满铁”附属地行政权的转让,“满铁”附属地内的城市金融组合在伪满洲国政府的监督下分离出去或者重新组合,“满洲”金融组合联合会也改称为“关东州”金融组合联合会。随着金融组合业务的扩大,1938年3月,普兰店民政署管内增加一组合,同年8月旅顺民政署及金州民政署管内也各增加一个组合。随后,“关东州”内的城市金融组合变为大连第一金融组合、大连第二金融组合、大连第三金融组合及旅顺第一金融组合4个金融组合。农村金融组合截至1938年末已经发展到8个,组合名称改为大连第三农村金融组合、旅顺第二农村金融组合、旅顺第三农村金融组合、金州第一农村金融组合、金州第二农村金融组合、普兰店第一农村金融组合、普兰店第二农村金融组合、貔子窝农村金融组合。1939年,大连第三农村金融组合并入旅顺第二农村金融组合。至此,在“关东州”管辖区域内有7个农村金融组合,4个城市金融组合。
“关东州”金融组合的职能主要是办理成员的存款,贷款给成员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对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沟通成员之间的联系等。组合内部设组合长1人,理事1人,监事2人以上,评议员7人以上。其中,1名理事必须由关东厅长官任命,其余由组合员选举,关东厅长官批准。农村金融组合的组合长一般由中国人担任,理事由日本人担任。
参加组合的成员必须出资股金,城市金融组合每股50日元,农村金融组合每股小洋钱10元。其发放贷款的方法是,组合对组合员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并预先对各个组合员的贷款限度加以规定,在其范围内发放贷款。城市金融组合的贷款限度是,信用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 2000日元,担保贷款最多不超过5000日元。农村金融组合的贷款限额是,信用贷款最高500日元或者小洋钱500日元。担保贷款最高3000日元或者小洋钱3000元。
日本殖民当局对参加金融组合的人员颁发金融组合券证,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藏有一张日本昭和二年(1927年)旅顺金融组合出资证券和日本昭和十八年(1943年)金州第一金融组合老虎山会利子纳入票,这两张券证是研究“关东州”金融组合的重要资料。日本昭和二年(1927年)旅顺金融组合出资证券,纵27厘米,横19.3厘米,分正面和背面两面,正面写有第724号出资证券,出资人为王福治,出资小洋银拾元,出资壹口分(1股)。由旅顺金融组合颁发,组合长乔德义,理事中地小平。另外,还规定此券是出资者加入金融组合的证据,要求出资人遵守金融组合的规定。背面写有出资栏和让渡栏。其中出资栏写有,出资人于日本昭和二年(1927年)九月十九日存入小洋钱3元,同年十月三十一日存入小洋钱2元,十一月九日存入小洋钱5元,共存入小洋钱10元,可以看出出资人是分期付款凑够1股的股钱。根据这张旅顺金融组合出资证券的内容可以看出,这是张中国人参加旅顺农村金融组合出资券,对出资人的姓名、金额和股份进行了详细的标明,当时的金融组合1股是小洋钱10元,中国百姓很贫穷,存了3次款,才凑够一股。
日本昭和十八年(1943年)金州第一金融组合老虎山会利子纳入票,纵16.2厘米,横22.5厘米。此票是参加金融组合的人员在取利息时使用,对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表内设有组合员的番号及丁数,元金内入额和利息纳入额,受领人印和期间,其中规定,每三个月一次纳利息,分别为三月末、六月末、九月末、十二月末,原利金纳入之时也须持本表。在表中的注意事项中说明:一、期限经过之时,由其翌日起算延滞利息日,一日多少钱厘,追加支给。二、期限经过之后,信用程度将降低,如果以后贷款将贷款金额将减少。三、年赋及定期贷付金期限过期后,由其翌日算起,对原利息赋予其利息。这张金州第一金融组合老虎山会利子纳入票是一张参加金州农村金融组合的给予利息的票据,从中可以看出,利息的金额每三个月给一次,并且对取得利息提出了很多严格的要求。
“关东州”农村金融组合和城市金融组合成立后,在日本殖民当局的支持和鼓励下,业务发展顺利,组合员人数和持有股份的人数大幅增加。日本殖民统治后期,金融组合可以独立经营,收入大增。表1、表2以日本昭和七年(1932年)四月末的数据为例。
表1 “关东州”城市金融组织业务概况(昭和七年四月末)[3]
表2 “关东州”农村金融组合业务概况(昭和七年四月末) (单位:金=圆,洋=元)
从表1和表2的数据中可知,城市金融组合中的大连、沙河口、旅顺三个组合中,大连金融组合的组合员数,出资口数,出资额,借款额,存款和放款等方面明显高于沙河口和旅顺的业务,大连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明显高于沙河口和旅顺。出资额度要小于借款额度,存款额度要小于放款额度,城市金融组合的业务中主要以向市民放款和贷款为主。在农村金融组合中,以小洋钱的出资额为主,小洋钱为中国人普遍使用的货币,出资人以中国人为主。借款额为日元,由日本银行向中国农民借款。放款额高于存款额,主要以向市民放款和借款为主,见表3、表4。
表3 “关东州”城市金融组合人数及户数(日本昭和十年)[4]
表4 “关东州”农村金融组合人数及户数
通过表3和表4的数据可知,1935年“关东州”城市金融组合员数为 1347,组合区域内的日本人总户数为 27052,组合员数对于总户数的百分比为4.979%。“关东州”农村金融组合员数为6937,组合区域内中国人总户数为 135292,组合员数对于总户数的百分比为5.1274%。参加城市金融组合和农村金融组合的员数对区域内人口的总户数比例不高,在5%左右。在农村金融组合中,中国人参加金融组合的人数要明显高于参加城市金融组合的日本人。
通过两表比较,在城市金融组合和农村金融组合中,农村金融组合的会员人数和出资口数明显高于城市金融组合的会员人数和出资口数,但是日本殖民当局在借款额度方面,城市金融组合要明显高于农村金融组合。城市金融组合的会员以日本人为主,农村金融组合以中国人为主,可见,日本殖民当局对中国人具有不平等性和歧视性。从存款额度和放款及借款额度比较,城市金融组合和农村金融组合都以向市民放款和借款为主,参加金融组合的城市市民和农村组合的农民,普遍收入较少。
30年代,“关东州”的金融组合已经发展到相当规模。到1939年,参加金融组合的会员中,农村组合有13477名,城市组合有1962名,共计15439名;出资金额农村组合以每股10日元计算为182460日元,城市组合以每股50日元计算为155150日元;存款总额农村组合为 4220223日元,城市组合为 2944642日元,共计 7164865日元;贷款总额农村组合为5701069日元,城市组合为 1602708日元,总计7303777日元[5]。1941年12月,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日本殖民当局在“关东州”内实行经济统制和配给制度,城市市民和农民的收入进一步下降,“关东州”的金融组合逐渐走向衰弱。
日本殖民当局在“关东州”成立的农村金融组合和城市金融组合的目的是在缓和地方金融,促进农业的改良和中小工商业者的发展。这只是表面现象,其更深层次的阴谋,就是日本殖民者在推行“关东州”殖民统治过程中,以更加有效的手段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控制城市的中小工商业者和农民,在都市银行涉及不到的地方,设立能够贯彻日本金融政策的基层机构,并使之成为能直接和地方百姓接触的第一线政治机构,通过发展金融组合信贷等业务获得大量的利润。日本金融组合的主要成员是由日本人担任,实际权力都由日本人担任的理事掌握,成为日本控制“关东州”的最基层的金融统治机构。而且,金融组合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下拨的基金,金融组合俨然成为政府的贷款机构,向中小工商业者和农民的小额贷款,但后来真正得到好处的只是一小部分上层富裕的工商业者和少量的农民,占大多数的工商业者和佃农由于财力有限,没有得到实质好处。
在日本殖民统治“关东州”时期,农村金融组合以广大的中国农民参加为主。城市金融组合以移民的日本人为主。城市金融组合参加的人员远远低于农村金融组合参加的人员。城市金融信用贷款的额度和担保贷款的额度都远远高于农村金融组合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的额度。关东厅给予城市金融组合的补助也高于农村金融组合的补助。农村金融组合的组合长虽然由中国人担任,但是理事、监事、评议员等都由日本人担任,权利由日本掌握。参加农村金融组合的中国农民主要由小洋钱入股,金融组合发放贷款以日元为主。日本殖民当局通过操作小洋钱和日元的汇率,也从中国农民身上掠夺了不少财富。
通过解放前曾在金州金融组合工作过的韩履谦的回顾,可见一斑。“九一八事变后的1933年,日本当局在本地实行小洋钱回收,这实际上是一种掠夺,除兑换,在金融组合的债权、债务都一律按“七八”折扣(一元银元折扣七角八分纸币)可以说日本的金融界从中获得一大笔为数可观的实货。股息率不算过高,然而还是有利可图,更重要的是在客观上促进富农经济发展。试想,以两类贷款为例,“不动产担保贷款”也好,“信用贷款”也罢,广大农民能够问津吗?对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劳动者,在他们(日本人)的眼里有信用可谈吗?殖民地经济,任何“繁荣景象”,通过金融组合这个小窗口应该看到全貌了。”[6]
[1]顾明义,方军,马丽芬,王胜利,张庆山,吕林岫.大连近百年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社,1999:855.
[2][日]关东局.关东局施政三十年史[M].东京:凸版印刷株式会社,1936:744.
[3][日]枥仓正一.“满洲”中央银行十年史[M].长春: “满洲”中央银行,1942:20-21.
[4][日]关东局官房文书课.昭和十年关东局要览[M].大连:“满洲”日报社印刷所,1932:358-359.
[5][日]木村正道.“满洲”帝国经济文集(第17卷)[M].1940:317-319.
[6]马丽芬,韩悦行,傅敏.大连近百年史见闻[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9:223-224.
A Study of Financial Combinations in Kantoshu in Japanese Colonial Period
CUI Zai-shang
(Lvshun Japanese and Russian Prison Museum, Dalian 116041, China)
In Kantoshu period Japan established village and city finance groups to strengthen their control over the finance of the peasants and the medium-sized businesses to take in their money and to distribute loan and financial bonds through local fiscal branches to control the peasants and the medium-sized business in economy and politics to grab the economy of Dalian.
Japan; Kantoshu; financial combination
K293
:A
:1008-2395(2015)10-0021-05
2014-02-26
崔再尚(1981-),男,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馆员,主要从事大连近代历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