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扬 尤晓婷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碱厂,江苏 淮安 223200)
浅析企业安全生产中习惯性违章及其控制措施
邱 扬 尤晓婷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碱厂,江苏 淮安 223200)
习惯性违章是人身伤亡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根源,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本文就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与特点,主观、客观原因的分析和控制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措施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控制措施
安全是企业效益的保证,更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碱厂(以下简称“碱厂”)自2009年建厂伊始就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中首先发布实施的就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艺安全、设备安全和特种作业做了详尽的描述和规定;并编制了含每日(班)巡查、每周检查、月度、季度的综合检查以及消防、电气、特种作业等专项检查在内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由安全生产分管厂长亲自督促实施,并在每周一的生产调度会上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情况。
截止到2015年8月份,碱厂安全环保部根据多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并参考权威网站、专业杂志公布数据汇总统计得出:80%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项是由“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习惯性违章所造成的,按照帕累托图(排列图)分析,习惯性违章已经成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所谓的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有章不循,坚持、固守不良作业方式和工作习惯的行为。这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不是在单个个体身上的偶尔出现,而是在一个或多个个体身上经常出现的难以根除的隐患。因此要我们要减少和杜绝企业事故的发生,就要对习惯性违章的类型、特点和成因进行客观的分析并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加以实施。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为十三大类,约54种。碱厂安全环保部将安全检查发现的习惯性违章,参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的归类方法,归纳总结为以下“不懂装懂”等4种表现形式和隐蔽性、普遍性、随意性等3项特性。
1.1.1 不懂装懂、胆大冒险
一般存在于新转岗的老员工或新提拔的管理人员身上,表现为对安规一知半解不懂装懂的爱面子心态,这种人把违章作业当成英雄主义,别人不敢干他敢干,随心所欲,意识不到自己的违章行为,长此以往即形成了习惯性违章。如4.28高压水冲洗伤害事件,承包单位在安全设施不齐备,作业人员(承包单位临时找的劳务工)不了解GB/T26148-2010《高压水射流清洗作业安全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强令作业,导致高压水枪脱离控制,轻伤1人。
1.1.2 明知故犯、得过且过
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但作业图省事,怕麻烦,养成违章习惯。这种人无所用心,得过且过,什么安全隐患都不放在心上,混过作业时间或者完成作业任务就心满意足了。如碱厂试生产期间码头起重伤害事件,起重作业“十不吊”明文规定:非信号人员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起重司机为了尽快完成卸船任务,在视线看不到船舱底部,既没得到明确指挥信号,吊机启动前也未发出明确信号,就匆忙开始起重作业,导致1名清仓劳务工躲避不及而受伤送医。
1.1.3 心存侥幸、盲目从众
在作业中明知是违章操作,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一次违章作业不一定会出事故;或者认为法不责众,别人干没事,自己干也不会有事,意识不到安全隐患和危险的存在。如碱厂生产初期几家外协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明知高空作业应挂安全带或布设安全网,而为了节省时间追赶进度,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就实施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几经劝阻,都效果不大;后采取停工整顿和重罚的措施,才得以纠正。
1.1.4 急功近利、不拘小节
有些人进入作业地点,不问青红皂白,不对周边环境条件了解,不管有无安全防范措施,拿起工具就干活。如各分支公司多次出现的烫伤事件,检修人员到达现场时,不主动询问、不详细观察现场状况,或不等到现场人员进行交底,就拆卸阀门、人孔或切割管道、罐壁,导致容器内部带压或温度较高的氨盐水、制盐母液或蒸汽冷凝水等迸溅出来,导致现场人员不同程度烫伤。
1.2.1 隐蔽性
由于违章成了习惯,操作人员往往对自己的操作行为浑然不知,安全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甚至也对这种操作习惯习以为常,使习惯性违章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如油库应急器材之一的砂箱,多数分支公司为了节约资金,利用空油桶切割成2半后盛装黄沙以作应急,其存量不足1立方且个别桶装黄沙因长期存放在室外已板结成一整块。安全检查指出时,往往应以“不能算问题吧,XX公司也是这样的”。
1.2.2 普遍性
“三违”行为的存在范围相当广泛,各工种、各岗位普遍存在;员工中有,管理人员中有,决策人员中也有。如在现场经常发现的不戴安全帽、劳保护品穿戴不齐全或不正确、未办理票证等现象。
1.2.3 随意性
作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基础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在行动上表现出随意性,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不考虑后果。如违章使用叉车拉拽雨布而导致叉车侧翻事故;再如经常出现的超速行驶、违章操作等现象,已导致叉车经过交叉路口与轿车相撞、叉车搬运货物时撞伤包装劳务工等事件。
对习惯性违章成因按主观、客观两方面分析如下:
2.1.1 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普遍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也不是技术水平低,多是“明知故犯”。在他们看来,“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这种心理实际上是把事故的偶然性绝对化了。在实际作业现场,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并不罕见。例如:某项作业应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不采取;某项作业需持证上岗,却指派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该使用专用工具的,因身边没有就随意近取物代之或用手代替工具进行作业等。
2.1.2 偷懒心理
认为少做少错,多做多错,所以不愿意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业中负责人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会主动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外一些作业人员贪图方便,往往不遵守操作规程,擅自将几项操作内容自行合并,不办理有关手续或不采取安全措施就开工;操作中不使用安全用具;以及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该监督时不监督。
2.1.3 从众心理
负责人违章指挥,班内有人违章没有出现问题,大家就会对违章行为习以为常,自己也就跟着别人违章。如安排外行监护内行作业(如钳工监护电工等);高空作业穿硬底鞋;高空抛扔工具、器件;用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接触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或戴油脂手套从事切割作业;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时,气瓶安全附件没有或不齐等。
2.2.1 工作环境
例如压缩工序的噪声、煅烧工序的高温、SBR的恶臭等使人难以忍受,导致员工急于避开;或者作业空间过于窄小,难以按规程作业等。
2.2.2 心理环境
由于工作安排不当使班组成员间产生人际纠葛,或将种种原因产生的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致使相互间配合不好,信息不通,从而导致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
2.2.3 领导作用
班组长或基层管理人员工作作风不实,容易造成“上行下效”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果。
针对以上原因,碱厂安全环保部于2015年编制完成了《员工HSE培训手册》,阐述了安全管理理论与原则、主要法律法规要求、各岗位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技能知识等;同时鼓励各级员工积极主动的学习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从而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提高安全意识是提高每个人安全素质的保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因此,碱厂已连续2年进行了“我要安全”活动,通过征文、辩论赛、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鼓励每一名员工,不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把学习作为自觉的行为,提高并持续巩固自己的安全意识,从强制性的“要我安全”转变为自觉性的“我要安全”。
尤其安全员是直接的现场操作监控人员,他们对规章制度的掌控程度,决定了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能得以贯彻落实。碱厂目前已认识到:个别兼职安全员工作任务过于繁重,无法完全履行安全员职责;已陆续将其任务分拆或增加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作为员工应提高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经常反省自己在工作中“是怎样操作的?”,“我的操作是否符合安规?”,“自己负责的部分有哪些危险源?”,“所执行的安全规章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能否改进?”等。
因班组长作为“兵头将尾”的基层管理者,直接面对各种作业活动,其安全技术的成熟能够把绝大多数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特种作业人员均属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其技能的提高,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青年职工是员工中较为活跃的群体,他们的学习能力以及可塑性都比较强,教育好青年职工能够通过其影响其他人,并为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所以,把3种人作为控制“习惯性违章”行为的重点,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针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真正能够“我会安全”,就可有效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率。
海因里希法则说明: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最可怕的是对潜在隐患的麻木不仁,往往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安全管理的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尽快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进而有针对性、高效地制定并实施对策,让人们少走弯路,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Analysis of Customary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Control Measures
Qiu Yang You Xiaoting
(Jiangsu Jingshen Salt Limited by Share Ltd Huai'an soda plant,Huai'an 223200 , China)
Habitual violation is the root cause of personal injury accident and personnel responsibility accid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afety production of enterprise and employee's vital interests, this paper is a habit of illegal behavior and characteristics,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reasons for the analysis and control of habitual illegal behavior of the measures are simple.
Habitual Violation; Reason Analysis; Control Measures
邱扬(1973- ),男,质量工程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碱厂安全环保部。
尤晓婷(1988- ),女,助理工程师,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碱厂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