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回顾与思考

2015-02-22 10:35刘继东孙慧
重庆建筑 2015年7期
关键词:危旧房主城区文物保护

刘继东,孙慧

(1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筑遗产研究所,重庆400013;2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筑遗产研究所,重庆400013)

“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回顾与思考

刘继东1,孙慧2

(1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筑遗产研究所,重庆400013;2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筑遗产研究所,重庆400013)

本文通过对“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进行回顾和思考,介绍了规划编制相关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提出加强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若干建议。

危旧房改造;文物保护规划;文化遗产保护

0 前言

2008年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启动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主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总量近800万㎡,遍布主城九区,改造力度和难度均前所未有。主城区是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庆历史文脉的核心所在,因此在工程启动之前,文物部门提前介入,对危旧房改造片区内的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摸底,编制了《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第一阶段)、《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第二阶段)。在时隔几年后,对该规划进行回顾和思考,对科学编制其他大型城市建设项目文物保护规划,促进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调查摸底情况

规划项目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对主城区200多个危旧房改造片区进行了拉网式调查,共登录了191处地面不可移动文物,其中渝中区数量最多共96处,江北区23处,南岸区15处,沙坪坝区21处,九龙坡区4处,大渡口区2处,巴南区10处,北部新区4处,渝北区1处,北碚区15处。按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统计,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重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三普文物点152处①。按文物类别统计,包括古建筑4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42处,石窟寺及石刻5处,其他1处。上述191处文物,列入抗战遗址名录的35处,革命遗址2处,优秀近现代建筑11处。

除单体文物外,危旧房改造片区还涉及到18个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市级历史文化街区3个,即磁器口传统街区、湖广会馆-东水门传统街区、金刚碑老街传统风貌街区,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1年修订)中列入的历史文化风貌区3个,即上清寺历史文化保护片区、七星岗历史文化保护片区、解放东路历史文化片区。

2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2.1规划思路和原则

(1)主要思路

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是配合大型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而编制的文物保护规划,其规划内容、规划范围以及规划措施都有很强的针对性,既要符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要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主城区是城市文明的发源地,尤其渝中半岛作为重庆母城,留存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积淀了厚重的城市历史文脉,承载了巴渝儿女共同的城市历史记忆,大量的历史建筑就是其物质载体和历史明证。主城区危旧房改造使多数老建筑面临被拆除的威胁,对老建筑进行调查、甄别,实施抢救性保护成为当务之急。

在长期的实践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也在随认识的不断深入而更新,越来越强调文化遗产本体与历史环境并重,文化遗产本体和文物所处自然、历史环境的保护与整治是文物保护规划的第一要义。只有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才能谈如何发掘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内涵,使文化遗产得到合理利用和展示。本次规划秉承先进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以广泛的实地调查为基础,对文物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充分考虑、统筹安排,力求规划的高指导性和强可操作性。

(2)规划原则

本规划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地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国际宪章(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了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原地保护优先,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重点保护、重点发掘,结合科研,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有机统一起来的规划原则。

我们充分地认识到,文化遗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必须最大限度地加以保护,对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的文物,要尽量调动有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予以保护。文物是人类的祖先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我们每一代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将它们保护好,并传承给我们的后代子孙,以实现文化遗产的代际平衡。保护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其真实性,又要保护其完整性。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是衡量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和文化意义的内在统一程度的标尺。文化遗产保护是要保护真实的文化遗产,而保护的目的是要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文化遗产的完整性既依附于其真实性,亦体现其真实性,完整性的内涵既包括有形范围上的完整,即文化遗产本体组成部分和结构的完整,也包括其所处环境风貌的完整。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要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采取统筹规划、分类保护、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式,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着眼于长远利益,达到双赢的局面。

2.2规划需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1)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将一直伴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之中。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和遗迹,它们只是人类活动产物的千万分之一,因而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就是历史性、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当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要保护好文物,并将它们以最好的状态传给子孙后代。因此,保护必须是首位的,要以长远利益为重,考虑代际平衡。同时,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这一属性要求对其加以合理利用。

多年的实践证明,保护和利用是文物工作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离开利用的保护将会出现僵死的局面,而不谈保护的利用必将是竭泽而渔。文化遗产的利用重在合理,首先是利用目的的合理性,要能够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优秀文化的传承;其次是利用方式的合理性,应该要能充分体现文化遗产的公共性,使更多人享受到保护成果;最后是利用程度的合理性,任何形式的利用以不威胁文物安全为限。

(2)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浩大的工程,它着眼于长远利益、综合效益。它与城市建设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但这些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文化遗产是一种集有形和无形为一体的宝贵资源,如果保护得好、利用恰当,它可以成为城市竞争的软实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为宣传城市、打造城市添加厚重的筹码,无形之中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从某种程度上说,城市建设是在创造未来文化遗产,这种“创造”不是无本之木,所“本”就是祖先遗留下来的这份珍贵遗产。因此,不能一味要求文化遗产保护向城市建设妥协,文化遗产不应该是城市建设的绊脚石,只要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将能够达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双赢。

(3)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民生的关系

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旧城区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民生问题关系十分密切。多数旧城区的建筑破败,生活设施和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宜居程度较低。旧城区的历史建筑,尤其是未定级的文物建筑,居住者通常都是城市较低收入人群。文化遗产保护一方面要保护遗产本体,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和整治周边环境风貌,改善旧城区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为居住在其中的居民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4)文化遗产本体与周边环境风貌的关系

随着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不断更新,我们越来越认识文化遗产依存的历史环境是文化遗产完整性的构成部分,同样体现了文物的真实性,脱离了特定的历史环境,文化遗产的价值将大打折扣。与遗产本体一样,遗产所处历史环境同样是不可再生的,且更脆弱易损。因此,文化遗产历史环境的保护与遗产本体的保护同等重要。依托文化遗产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对其周边环境风貌(历史环境、自然环境)进行整治,使之与遗产本体之间能够协调统一。

2.3规划主要技术手段

(1)危改片区内的拉网式实地调查

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08年)中2008年至2010年全部危旧房改造片区分布图(地形图),我们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对所有危旧房改造片区范围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实地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对每一处发现登录的文物点都按照设计好的调查表格内容,进行GPS定位、摄影照相、文字记录、现状测绘,并将它们逐一标注在片区分布图上。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周围原著居民进行走访,获得文物历史沿革、变迁以及有关历史背景资料。

(2)实地调查基础上的文物综合评估

规划中,在对危旧房改造片区进行拉网式实地调查基础上,对所涉及到的文物进行整体的价值分析后,我们建立了针对每处文物点的综合评估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主要以文物价值、保存现状(真实性、完整程度、结构稳定程度)为标准,文物价值评估分为高、较高、一般三个等级,保存现状评估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级,每一级都有对应的细化指标。综合评估结果以“★”表示,“★”越多评级越高,介于两个等级之间的以“X★+☆”表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级多为“★★★★★”,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为“★★★★”或“★★★★☆”,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列入重庆市第一批优秀金现代建筑名录的文物和价值较高的抗战遗址一般评级为“★★★★”或“★★★☆”。

(3)依据综合评估评级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

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包括原地保护、就地迁建、异地迁建和留取资料等四种文物保护措施,并坚持原地保护优先原则。对于单体建筑而言,综合评估评级为“★”的多采取留取资料,“★★”以上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则结合所在片区用地性质采取原地保护,或就地迁建、异地迁建,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均采取原地保护的措施。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文物,尤其是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列入《总规》中的历史文化风貌区,一般均采取原地保护措施,结合片区功能定位整体保护。

(4)利用卫星地图进一步明确文物现状

在第二阶段的文物保护规划中,我们将每个危旧房改造片区红线和片区内的文物点分布情况,全部准确标注在最近更新的卫星地图上。这样一来,危改片区及文物点的位置、文物周边环境等信息均一目了然,对危旧房片区拆迁、文物保护都是一种很好的指引。

2.4主要保护措施及实施情况

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191处地面不可移动文物,原地保护、就地迁建、异地迁建和留取资料的文物点数量分别为114处、18处、12处、47处,分别占总量的59.69%、9.42%、6.28%、24.61%。

原地保护是指不改变文物点原有的周边环境、风貌、基础和位置,待条件成熟时经现状勘察后针对具体病害施行加固、维修等保护手段。实施原地保护要求尽力保留文物原状和尽可能多的历史信息,维护并改善文物周边环境风貌,保证文物遗存本体及其载体环境的安全。在对本体实施保护时,须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采用原材料、原工艺,按照原形制、原结构进行保护,新技术的使用须采取谨慎的态度,体现可逆性和可识别性。

由于本规划坚持原地保护优先原则,尤其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不得就地迁建或异地迁建,评级较高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也以原地保护为主,如川康平民银行、望龙门客运缆车遗址、人和门城墙遗址、重庆海关总署旧址、汪全泰号、白象街151号历史建筑、海关办公楼旧址、大溪沟电厂苏联专家楼、文昌宫、周家湾别墅、文星阁、重庆特钢厂仓库等。上述文物点后来大多陆续进行加固、维修,并被公布为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而规划中建议原地整体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内文物,基本都得到了有效保护。

就地迁建是指在不改变原状、不破坏原有文物周边环境风貌的前提下,对文物进行就近整体移位迁建保护。本规划对就地迁建文物的规划选址提出建议,即结合危改片区的社区功能考虑,尽量选择片区规划绿地,不占建筑容积率。在工作中应按照“原材料、原结构、原工艺、原形制”四方面要求,做好解体前的测绘和修复设计工作,解体和迁建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本规划对陈诚公馆、徐远举公馆、交通银行旧址群等建议实施就地迁建,即便作出此建议,我们仍强调优先考虑原地保护。

异地迁建是针对原地原址无法保护或已无原生文物环境风貌,但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地面文物,进行异地搬迁集中保护,并提取相关资料。异地迁建较典型的案例包括李子坝抗战遗址公园里的几栋建筑,多是原李子坝片区和牛滴路环沿线危改片区内的抗战文物集中迁建至此,集中展示重庆抗战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风貌。

除上述比较成功贯彻执行规划措施的案例外,还有一部分未得到执行的。例如有的片区部分文物点原定保护方式为原地保护或就地(异地)迁建,但在拆迁过程中予以拆除。

3 加强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对过去若干年城市化进程的反思思潮的出现,各级政府对城市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通过对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回顾和实施情况的初步追踪,我们对加强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3.1坚持文物保护优先、原址保护优先原则

文物保护优先、原址保护优先原则是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这也是文物所具有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的内在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不同于可移动文物,除本体外,所依存的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同样包含了丰富的历史信息,是文物历史内涵的重要构成。搬迁复建将流失掉宝贵的历史信息,尤其是关于重要的历史时空信息,搬去的只是文物的“壳”,也必将失去文物的“魂”。

3.2调整城市建设规划程序,强化文物保护前置审批

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长期存在,但并非不可调和。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应该调整城市建设规划程序,将文物保护列入规划和建设审批前置条件。从技术上可以通过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引入地理信息系统,完成文物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信息共享来实现,这样一来规划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对涉及文物用地的土地性质、权属等作出统一、明确、合理的认定,在规划阶段实现城市建设对文物本体及其保护范围的避让。

3.3通过一定的政策优惠,吸引社会力量进入文化遗产保护

政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力量,但单靠政府无法满足文化遗产保护的需求,这需要通过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吸引社会资金注入遗产保护。例如(1)通过减免税收的政策来鼓励历史建筑、街区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对历史建筑、环境进行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维护;(2)通过优先开发城市中其他地块的权利来吸引开发商投资历史建筑、街区的保护项目;(3)通过优先古镇、历史街区内及其周边配套服务设施的经营权,吸引开发商投资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等。主城区危旧房改造中,有的地段和片区的文物保护通过引进社会力量投资,达到保护与利用共赢。

4结语

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距今已将近4年,两个阶段的危旧房改造工程拆迁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规划措施在此过程中有的得到了严格贯彻执行,有的流于形式。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存在,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遭到破坏的事件也多见诸于各地媒体报道中。究其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掣肘,总体来讲还是城市高速发展带来的影响,这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形式等方面要多做有益的探索,让更多的文化遗产在城市建设中能够得到优先保护,让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能够在和谐共生的环境下共同发展。

注释:

①此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统计是依2009年10月的数据,此后2009-2013年相继公布了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区县也公布了一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现在的数据统计,则分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三普文物点145处。

责任编辑:孙苏,李红

Reflection and Thought on Preservation Plan for Cultural Relics in Dilapidated Buildings Renovation of the Main Urban Districts in Chongqing

Based on the reflection and thought on Preservation Plan for Cultural Relics in Dilapidated Buildings Renovation of the Main Urban Districts in Chongqing,the relevant conditions of the plan compiling and practice are introduced,with some advice for related workers presented.

dilapidated buildings renovation;preservation plan for cultural relics;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TU984.14

A

1671-9107(2015)07-0009-04

10.3969/j.issn.1671-9107.2015.07.009

2015-05-01

刘继东(1966-),男,重庆人,本科,文博研究馆员,主要从事考古、建筑遗产保护工作。孙慧(1983-),女,四川邛崃人,研究生,文博研究馆员,主要从事建筑遗产保护规划、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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