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温州市林业局
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快发展温州森林旅游
□供稿/温州市林业局
近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把建设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作为林业产业转型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2010年12月,浙江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批准温州设立首个“国家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2012年3月,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印发〈温州市绿道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全市森林公园和森林绿道建设。同年12月,浙江省林业厅批复通过了《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总体规划》。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发展写入2013年温州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十大为民办实事之一。2014年9月,温州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温州市三年“六城联创”实现了首创成功。
各种资源得天独厚。温州地处浙江东南,气候宜人,兼水陆山海之利,属于典型的滨海山水城市。一方面,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03%,风景旅游资源集山、江、海、湖、岛、瀑、泉、石之大成,16个国有林场和100多个乡镇林场蕴藏着众多尚待开发的森林旅游资源,旅游景区面积约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1/4,发展森林旅游的自然潜能巨大。另一方面,2000年的瓯越文化造就了中国山水诗发祥地——温州。谢灵运、李白、孟浩然、朱自清、郭沫若、苏步青等文人墨客留下了无数赞颂温州秀美山川的佳作诗篇,这也使得温州蕴含了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如此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地理条件、人文优势,为温州开展森林旅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体系建设初步形成。2011年启动百大森林公园建设和绿道网系统建设计划。2012年3月,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印发〈温州市绿道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构建城乡一体,包括城市森林公园、城郊森林公园、远郊森林公园的城市森林游憩地体系和串联市域各类森林游憩地、旅游景点、城市、乡村的绿道网络体系。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市共新建各类公园并开园93个,投入资金近15亿元;建设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的森林绿道1250公里,投入资金5亿多元。目前,温州市已有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省级森林公园、36个市级森林公园及70个城镇公园,初步形成了森林公园体系。
森林旅游发展先行。在稳步有序推进森林公园建设的同时,温州市还探索森林人家、森林保健中心、森林生态度假区、汽车营地开发等项目建设,努力建成一批集养生、休闲、观光等综合功能的旅游胜地。目前,玉苍山、铜铃山、龙湾潭等部分景区已被评为4A级旅游景区。在主要森林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景点项目开发上,温州引入民资超过5亿元,结合林区道路、现代林业园区、林场危旧房改造等进行开发。这些项目吸引人们来森林度假和观光休闲,同时还发挥着别具一格的养生保健功能,有力地推动该市成为一流的森林旅游与休闲养生福地。
温州市副市长任玉明等与师生参加纪念国际森林日活动
文化建设成绩突出。温州市许多大型森林公园被命名为省、市级的科普知识教育基地、生态文化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夏(冬)令营基地、自驾露营基地等,为弘扬传播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13年中国最美森林旅游景区系列评选活动中,雁荡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中国最具网络人气最美森林旅游景区,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乌岩岭自然保护区被评为中国最具网络人气最佳秋色观赏地。2014年3月,市林业局批复同意温州市休闲旅游协会
试发行为期一年的“森林旅游一卡通”,整合资源,扩大宣传,提升形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
节庆活动精彩纷呈。温州市从2007年开始举办首届森林旅游节,2008年承办浙江省首届森林旅游节,2009—2014年持续承办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节。通过多年森林旅游节的成功举办和积极宣传,温州的森林旅游在全国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初步统计,从2006年全市森林旅游人数为198万人次上升至2013年的1160.5万人次,增长了4.86倍;森林旅游总收入也从2006年的1.82亿元攀升到2013年的26.84亿元,增长了13.7倍,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1.55亿元。
加大引资投入建设。森林公园建设及旅游项目提升需要投入的资金巨大,但各级财政资金有限,且大多数公园都属于公益性质,土地权属系集体所有,建成的相关用房等资产往往不能作为融资的抵押物,筹资难度大,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参与是解决资金不够的重要手段。对此,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强化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发动当地民营企业家、村集体等主体采用无偿捐助、企业认建、出资命名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总体规划》要求,控制建设数量,注重提高质量和水平。
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要明确以国有林场、县级旅游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或村集体组织作为公园建设后续管理的机构,建立现代运营管理制度。要及时跟进后期管护,定期巡查,防止树木、标示牌、垃圾桶等被恶意破坏,保持绿道清洁,消除火灾隐患,维护森林公园整体环境。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目前已开放的森林公园大多只是初步完成建设,仅达到入园简单游乐的程度。下一步,市、县两级林业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实施景区化改造,就地取材,统一样式,降低成本,完善补充入口游览图、文化教育宣传栏、树木标识牌、照明等设施,突出“生态、亲水、文化”,注重挖掘人文元素,打造一批精品森林绿道和体现温州瓯越山水文化特色的森林公园。
抓紧组织全市森林旅游由点到面的设计规划。一是市政府牵头深入研究各县、市、国家森林公园及其相关森林旅游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生态红线的同时,精细化落地建设项目,量身定制具体的森林旅游发展方案。二是善于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平台,瞄准重点温商群体开展定向招商,推介发展森林旅游的项目特点和前景优势,鼓励有实力的工商资本进入。三是深入研究森林旅游与温州其他特色旅游方式的有机整合,发挥温州所处长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方位优势,纳入温州休闲旅游总体规划,尽快推出多方向、多方式结合的精品线路供广大市民旅游选择。
积极推动森林旅游由一般观光向休闲养生度假发展。根据《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浙江省《关于加快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大森林生态度假区、森林保健中心、森林人家等项目建设,发挥森林养生保健功能,以享受空气负离子和森林植物精气资源为卖点,达到释放疲劳、避暑修身、休闲度假的目的,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地区及海内外旅客的需求。
逐步实现森林旅游组织由政府为主向市场化运作为主转变。在森林旅游项目开发管理上,采取政府主管,结合市场化手段来推进项目引进、开发、经营等。继续推出“森林旅游一卡通”,坚持以社会公益性和市场盈利性相结合,通过整合多个景区资源,全面提升温州的森林旅游人气,并带动餐饮、住宿、特色商品、交通等行业,提速景区信息化建设。一年一度的国家森林旅游节庆活动也可采取政府主导,购买服务由旅游公司或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实施。
发展森林休闲旅游要以保护生态文明为前提,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引进项目开发建设时,注重科学规划布局,依法有序开发,防止出现盲目开发、一轰而上的乱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发改委要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审批服务。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土地征收、流转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审报服务。市财政局要制定以奖代补具体政策,落实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市规划局要指导各实施主体对项目选址和建设工作。市林业局会同市旅游局牵头对森林景观设计进行指导,监督森林公园旅游项目建设,当地政府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和后续管理运营。
强化管理主体作用。森林公园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建设主体分类对待:主体为国有林场的森林公园,后续管护就由该国有林场(建立公园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当地政府投资建设的,由辖地政府、街道、职能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统一管护。森林绿道方面,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绿道管护工作。建设主体为国有林场的森林公园,绿道管护移交该国有林场负责。风景区内的森林绿道(古道),移交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护。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各类森林绿道(古道),移交辖地乡镇政府或街道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有效的管护。
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严格生态红线、保护森林旅游资源为前提,建设森林公园和开发森林旅游项目为手段,促进森林旅游开发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相协调,达到保护与发展并举,做到森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力争用五至十年的时间,把温州全市建设成为浙江乃至全国最佳森林旅游目的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