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现状及解决途径探索

2015-02-21 20:49邓庆华姚安贵杨元娟杨治国
重庆医学 2015年11期
关键词:患方医方医患

邓庆华,姚安贵,杨元娟,杨治国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 400030)

医疗纠纷现状及解决途径探索

邓庆华,姚安贵△,杨元娟,杨治国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 400030)

医疗纠纷不但能加重患方的负担并影响其身心健康,而且也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制约了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纠纷的原因复杂,主要有医方因素、患方因素以及社会因素。医方因素对医患关系产生直接影响,患方因素对医患关系的形成起重要作用,社会因素是其医、患之幕后因素,是医患关系的根本归因。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医方、患方以及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结果。医疗纠纷给医方、患方及社会都造成危害,因此,要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以及参照国内外经验快速有效地解决已经出现的医疗纠纷显得非常重要。本文分析国内外医疗纠纷现状,提出在新医改形势下解决医疗纠纷的具体途径。

1 国内医疗纠纷现状及特点

1.1医疗纠纷现状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过去十年间,医院的恶性事件在以几何级方式增长,中国每年有超过1万人的医护人员因各种原因被患者家属打伤,医护人员成为医患关系恶化的直接受害者。目前中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中国73.33%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事件,61.80%的医院发生过患者病逝后,患者家属在医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纠集多人在医院内围攻或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等事件[1]。

1.2医疗纠纷的特点 医院的医疗纠纷主要集中在住院部和急诊科,医疗纠纷发生数量居前3位的科室分别是外科、儿科和妇产科。外科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内科、妇产科、医技、门急诊、儿科,产科的医疗事故赔偿额最高,平均每宗事故赔偿在60万元左右[2-3]。医疗纠纷主要发生在治疗、诊断、手术、告知、药品的发放和使用等环节。涉及与治疗相关的纠纷包括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治疗(中)后出现死亡,病情加重、并发症等。诊断主要包括误诊、漏诊、诊断不及时等。因手术导致患者人身伤害、并发症以及对手术效果的争议。因医患沟通不畅,导致因告知,即“知情同意”相关的医疗纠纷明显增加[4]。

2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2.1社会因素 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分布失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分布失衡是医疗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2011年全国卫生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3.81张,执业(助理)医师1.82人,注册护士1.66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5]。大部分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尤其是城市中的大型综合医院,这种失衡导致越来越多的患者,不管是大病小病,都到城市大医院就诊,导致医院负荷过重,人力资源相对缺乏,易引发医疗纠纷。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也与政府投入不足有关。政府投入不足还体现在对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财政拨款的比例较低,有些医院甚至不到医院收入的10%[5]。有些医疗服务价格低于成本,补偿机制不健全,许多医院为了维护运行和发展,增加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检验项目,或以药养医现象还很严重,这样使患者的负担加重,易产生医患矛盾。媒体的报道给患者提供了申诉的途径。然而部分媒体为了迎合大众心理,考虑自身利益或炒作的需要,往往站在作为“弱势”群体的患者这一方,通过电视、报纸或网络向医院或医务人员发难,忽略了医务人员正面的形象,误导社会大众,不仅降低了医护人员的形象,还助长了患者的气势。

2.2医方因素 部分医院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不完善,组织不健全,人员不配套,责任不明确,医疗安全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落实,部门之间未能密切沟通,存在服务环节遗漏,造成用药或治疗失误。同时由于大型医院患者数量急剧增加,导致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在工作中极易出现差错,引发医疗纠纷。另外部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下降,人文素养缺乏。医务人员责任心、服务态度、医患沟通能力等人文素养是患者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总投诉量的88.30%[6]。个别医务人员还缺乏主动和患者及家属沟通的意识,一旦出现患者病情与期望值不一致,极易引发医疗纠纷。

2.3患方因素 患者的高期望值与医学水平的有限性的矛盾。随着社会发展,患者对医院医疗水平及服务态度的期望值提高,但对疾病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甚至认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同时,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媒体的报道,又给患者提供了申诉途径,在直接或间接恶化的医务人员职业形象背景下,患方缺乏对医生的信任,如一旦出现预后较差等情况,患方容易将不良后果归于医方,而职业“医闹”的出现又迎合了患者的需求。

3 医疗纠纷的防范及解决途径探索

3.1医方可采取的措施 (1)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重视业务培训,确保医疗质量[7-9]。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诊疗常规,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因诊疗活动中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把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常规工作,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构建“学习型医院”,尤其是加强对一线年轻医务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医护质量,有效避免因诊疗差错、操作失误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2)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患沟通和服务态度等人文素养因素是引发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据调查由于医务人员态度不好引发的医疗纠纷占49.50%[10]。医务人员应要牢牢树立以“以患者为中心”、 “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与患者沟通,学习沟通技巧、规范沟通行为、沟通语言及沟通过程,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增加患者对医疗技术局限性和高风险性的了解,加深对医护人员的信任,还疏导患者的社会心理问题,促进疾病的转归。(3)加强病历、病案及医疗纠纷档案的管理[11]。完整真实的病历是医疗纠纷诉讼中重要的证据。建立完整真实的病历档案并妥善保管,才可在医疗鉴定中提供有效的依据、实现病案在纠纷中的作用价值,这样可有效地解决医患纠纷,并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行。病案管理水平高低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也非常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病案管理水平,防范医疗纠纷。而建立医疗纠纷档案,虽不能杜绝纠纷的发生,但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进行归纳、整理,可对今后的同类纠纷处理起到借鉴作用。

3.2患方可采取的措施 加强对疾病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患者对医疗行为具有的复杂性、未知性、损害性、风险性的认识。还应积极配合参与治疗,减少猜疑,增进信任,理性看待医疗过程中的纠纷问题,认识到医患关系不仅具有法律属性,更是一种由医学伦理、职业道德维系的特殊的社会人际关系。否则医生为了保守起见,采取防御性医疗,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势必影响医学的发展和疾病的治愈,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

3.3社会可采取的措施

3.3.1切实落实新医改政策 (1)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解决“看病贵”的问题。(2)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设备、人才等方面“软硬兼施”地均衡配置医疗资源,解决结构性“看病难”问题。(3)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解“以药养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规范诊疗行为,明显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3.3.2保险业参与共同化解医疗风险 在医疗行业中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商业保险的模式,保费由医疗机构所交纳的固定保费和医生个人保费组成,个人保费的高低由医生的赔付率决定,赔付率高相应的保费就调高。医疗纠纷的赔偿有保险公司受理,不再与医院或医务人员发生直接关系。

3.3.3建立和完善第三方医疗纠纷处理调解机制 组建一支既懂法又懂医、专兼结合的调解队伍,医患双方通过第三方调解,将医疗纠纷矛盾引导到医疗机构之外的“缓冲地带”化解。强制推行医疗责任险和成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降低医疗风险。

3.3.4发挥舆论和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 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媒体客观正确的导向,对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极为重要。政府部门要引导媒体应对医疗纠纷实事求是的报道,不能为了提高收视率,过度强调患者的弱势群体地位,故意放大个别医生的不良道德,降低医务人员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

医疗出现非预期伤害后,患者或家属的心情必定是伤痛及无助。而追查真相的目的与结果,绝大部分也只是得到“如果可以不要,没有人会想要”的金钱补偿。但是,冗长诉讼到了最后不论谁对、谁错,都对彼此造成很深的伤害。而且这样的社会教育持久下去,只会为双方制造更多的仇视。一个健康、进步与文明的社会,不应也不能凡事都能依靠法律来运行,特别是像医疗这样的服务,否则将来我们的医疗必然是一个有体无魂的医疗。

[1]李德成,雷寒.医患关系法律属性和伦理属性探讨[J].重庆医学,2013,42(7):824-825.

[2]邹毅,殷小基,陈正华.医疗纠纷管理实践与防范策略[J].现代医院,2013,13(1):117-120.

[3]罗秀,王轶.某综合医院医疗纠纷之实证研究[J].重庆医学,2013,42(16):1846-1848.

[4]黄广培.医患纠纷的成因与应对措施[J].医院管理论坛,2013,30(6):26-28.

[5]陈昌洪,傅勇,于风旭.医疗纠纷现状分析及解决途径探讨[J].重庆医学,2013,42(1):59-61

[6]刘霁堂,殷猛.浅析医疗纠纷的根源及对策[J].中国医学创新,2013,10(2):142-143.

[7]肖莹,张翔.我国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现状与对策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326(4):44-45.

[8]贾真真,陈风军,刘蜜果,等.医疗纠纷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健康大视野,2012,20(7):838-839.

[9]罗秀,王轶.某综合医院医疗纠纷之实证研究[J].重庆医学,2013,42(16):1846-1848.

[10]凌峰.论医疗实践中的人文关怀[J].医学与哲学,2010(1B):23-25.

[11]李廷珊,陈纯真,翁素霞,等.浅析病案管理在医疗纠纷中的作用[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3,19(7):1052,封3.

生管理·

10.3969/j.issn.1671-8348.2015.11.048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4SKS14)。

邓庆华(1975-),副教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通讯作者,Tel:13808379765;E-mail:yaoag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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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348(2015)11-1566-03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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