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乌鲁木齐 830049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研究
王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乌鲁木齐 830049
本文阐述了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的概念及体系框架,分析了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研制的必要性,结合农业领域的实际,提出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及标准规范研制方向,并对下一步工作给出建议。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1.1 农业信息化
农业信息化是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活动,将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感知技术、追溯解析服务技术等多项信息技术在农业普遍而系统应用的过程,进而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基本资源和发展动力。
农业信息化建设能够提升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精准化、自动化和组织化水平,是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升级的必然过程,是新兴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农业信息化建设驱动农产品经营方式变革。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化流通方式,使得农业经营方式正由“先产后销”向“先销后产”方式演变。传统农业生产者、消费者正逐步利用网络服务平台来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而有效地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矛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农业信息化建设将推动农业政务水平和能力提高,通过建设多个涉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方面的大型行业数据系统,初步实现农业数据资源共享,并通过研制各种应用服务,灵活多变的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服务。
1.2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是对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相关信息活动科学技术成果进行分析与总结,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农业标准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委员会批准,以规定的形式发布,由农业信息化领域公认并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是信息技术通用基础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规范的有效衔接,是将信息技术基础标准应用于农业领域,用以指导农业生产活动朝着精细化、高效化、透明化、便捷化方向发展的准则、规范和技术保障。
近年来,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电子政务建设和农业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是,随着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深入,一些问题也越来越明显的暴露出来,并构成农业信息化进一步推进和发展的瓶颈。如由于缺乏农业信息的规范化描述,导致农业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由于农业信息系统的开发独立、分散、不规范而形成大量农业“信息孤岛”,导致农业信息资源建设重复交叉现象严重,农业信息化成本提高;由于不同数据源的农业信息缺乏规范而导致农业信息资源共享困难,农业信息资源难以整合等。
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农业信息化标准工作薄弱。由于相关标准的缺乏,使得农业信息资源难以共建共享、信息质量不能满足用户需要、农业信息系统难以实现互联互通、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本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等。因此,为了推动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健康、快速、良性发展,就必须加强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工作,以便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农业信息技术、发展农业信息产业,保障优质高效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信息网络的无缝连接,实现农业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确保信息安全可靠,以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具体说来,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2.1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是促进农业信息资源有序建设的依据:
农业信息化建设之所以出现重复劳动现象,其根源是农业信息化资源难以共享,而难以共享的根源则是缺乏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如果所有的信息资源都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表述和存储,所有信息产品都能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研制和开发,那么信息资源和信息产品就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使用。这不仅能够减少重复劳动,而且还能大大简化相关的后续环节的工作,这对提升农业信息资源建设效率、降低农业信息化成本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2.2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是农业信息系统研发的前提
在农业信息化建设初期,各级涉农政府部门和组织开发了规模不一、功能各异的农业信息系统,并力图使用这些信息产品实现传统农业产业的改造与提升,但由于缺乏全局统筹和科学管理,使得这些信息系统的布局分布缺乏科学性。由于研发水平和管理水平不同,信息系统质量也良莠不齐。这种现象大大违反了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初衷,使得农业信息化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农业信息化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和技术标准,使农业信息化的管理部门、研发机构和组织以及基层用户就农业信息化的研发流程、衡量标准、工作机制达成共识,提高研发的规范程度和水平,以促进农业信息化统一协调高效发展。
2.3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是实现农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基础。
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信息化标准规范是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工程。互联网能够将世界上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操作系统、不同语言、不同网络的计算机连接在一起,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其前提就是制定了为全球所共同接受和实用的互联网技术标准体系。没有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没有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农业信息化建设就只能停留在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层面,难以实现农业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内容可分为基础通用规范体系、农业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农业经营信息化标准规范、农业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和农业服务信息化标准规范五个大类。
3.1 基础通用标准规范
农业信息化的基础通用标准包括信息技术基础标准规范、信息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信息资源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等。
3.1.1 信息技术基础标准规范
在信息技术应用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规范的基础,并广泛使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标准规范。包括术语标准规范、存储介质标准规范、软件与软件工程标准规范、信息系统监理标准规范、数据库标准规范、多媒体 与图形图像标准规范、地理信息标准规范及语言文字标准规范等。
3.1.2 信息基础设施标准规范
信息技术基础架构环境的关键标准规范,包括网络体系结构和各类网络应用标准规范、传输介质标准、机房部署和场地要求规范、异构网络互联标准规范等。
3.1.3 信息资源标准规范
为了规范信息资源建设,使农业数据的获取、传递、处理、存储、控制建立在全面、系统、科学的基础上,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标准规范,包括对象分类与信息资源标示标准规范、基础数据元和元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存储和管理标准规范、信息检索和数据分析标准规范、数据交互与共享标准规范等。
3.1.4 信息安全标准规范
为了保证组织运行所必需的信息技术系统和信息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护,降低由信息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业务中断风险所制定的标准规范,包括信息安全基础和技术标准规范、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规范、保密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测评标准规范等。
3.2 农业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农田种植信息化标准规范、设施园艺信息化标准规范、畜牧业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以及渔业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
3.2.1 农田种植信息化标准规范
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田管理、环境及作物长势检测、病虫害防控及精准农作等领域所涉及到的标准规法,主要包括农田分类与监测规范、农业机械分类、农田精准化定位标准规范、农田种植环境建模标准规范、农机具自动识别、定位管理和智能调度标准规范、土壤墒情信息监测与传输标准规范、自动灌溉自动控制及信息系统标准规范、“3S”技术(RS 遥感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标准规范、农田传感器技术和信息采集标准规范、作物长势分析与检测标准规范、作物病虫害预警技术标准规范、农田信息在线检测技术标准规范及智能农机具技术标准规范等。
3.2.2 设施园艺信息化标准规范
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温室环境监控、植物生长管理、产品分级及自动收获采摘等领域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温室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要求标准规范、作物生长模型构建标准规范、温室环境监测与控制标准规范、温室实时视频监控标准规范,温室自动水肥农药检测与调配技术标准规范,温室大棚远程监控技术标准规范及温室智能农作装备技术标准规范、温室数据采集与分析标准规范、温室作物包装加工标准规范等。
3.2.3 畜牧业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
3将信息技术渗透到畜牧生产的前瞻性预测、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及动物繁育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草原环境建设和精准定位规范、畜牧场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畜牧业数据采集与分析标准规范、畜禽养殖环境信息检测与控制技术标准规范、饲料自动饲喂系统技术标准规范、畜禽生命周期检测与报警阀值标准规范、畜禽疫情监测与预警技术标准规范、畜禽产品标示与编码标准规范、畜禽产品质量追溯标准规范等。
3.2.4 渔业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
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水质环境监控、养殖场管理、饲料自动投喂、疾病诊断防控、船舶动态监管、捕捞作业管理、船舶自动导航和渔船管理等领域所涉及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渔业船舶和通信设施分类规范、渔业信息资源分类与代码规范、水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标准规范、水产数据采集与分析标准规范、水产养殖水质监测标准规范、水产疫病监测预报标准规范、水产个体标识标准规范、水产养殖场数字化管理标准规范、水产自动捕捞数字化装备技术标准规范、水产品质量检测与溯源标准规范等。
3.3 农业经营信息化标准规范
在农业经营过程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农业物流信息化标准规范、农产品市场信息化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溯源标准规范等内容。
3.3.1 农业电子商务标准规范
将互联网、计算机、多媒体、信息传输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在农产品生产、初级加工、经营销售以及运输过程中,实现电子商务全方位服务应用所涉及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产品分类与编码、农产品网络营销规范、电子支付标准规范、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追溯服务规范等内容。
3.3.2 农业物流信息化标准规范
利用信息技术对农业物流作业、物流过程和物流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分类、筛选、存储、分析、评价、反馈、发布、管理和控制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农产品分类编码与标识标准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要求、农产品产销地认证编码技术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规范、农产品运输跟踪技术标准规范、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农产品物流信息交换标准规范、农产品仓储管理编码标准规范及农业物流管理决策模型框架、农产品物流数据统计和分析标准规范等。
3.3.3 农产品市场信息化标准规范
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有关农产品市场经营和销售活动的目标、方针、策略等重大问题进行选择和决断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包括农产品分类编码标准规范、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与处理标准规范、农产品市场信息聚合标准规范、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与管理标准规范、农产品电子支付标准规范、农产品电子交易保密和安全标准规范及农产品电子订单标准规范、农产品统一追溯平台接口标准规范等。
3.3.4 农产品质量追溯标准规范
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领域,实现面向各类农产品对象的生产信息、流通信息、储运信息等追溯技术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系统对接规范、追溯信息规范、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发布规范、各类农产品追溯系统操作规范等内容。
3.4 农业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
在农业管理过程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电子政务标准和农业科研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等。
3.4.1 农业电子政务标准
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网上实现农业系统内部和外部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办公方式所涉及的标准,主要包括农业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标准、农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农业电子政务信息交换标准、农业电子公文处理标准、农业电子政务业务处理标准、农业电子政务数据格式规范、农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标准等。
3.4.2 农业科研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
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科研全过程以及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农业科学设备仪器分类规范、农业科学新技术标准规范、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存储规范、农业新成果信息发布管理标准规范、农业专家咨询系统构建规范、农业科研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农业标准数据库建设规范、农业标准查询和平台发布标准规范等。
3.5 农业服务信息化标准规范
在农业服务活动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包括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农业信息服务资源数据库标准规范、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标准及农业信息服务规范等。
3.5.1 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标准规范
研发、应用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及系统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农业信息采集规范、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标准规范、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运维管理标准规范、农业信息共享与平台交互标准规范、农业知识标识标准规范、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系统设计标准规范等。
3.5.2 农业信息服务资源数据库标准规范
用于规范农业信息服务资源的描述、加工和处理的关键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各类与农产品、农业设施、加工过程、农产品包装等相关的术语规范、农业信息资源数据注册规范、农业信息数据字典标准规范以及农业信息描述标准规范、面向农业领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面向农业领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访问等。
3.5.3 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标准规范
用于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过程所涉及的场地、环境、技术、建设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服务场所建设标准规范、服务站点运维与管理标准规范、服务系统配备标准规范、服务设备配备标准规范、服务人员配备标准规范、服务内容规范等。
3.5.4 农业信息服务规范
在实施面向最终用户的农业信息服务时所涉及到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农业信息服务规范流程、农业信息移动服务技术规范及农业信息管理与交换标准规范、农业信息服务等级与服务权限标准规范、农业信息服务软件、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标准规范等内容。
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将对农业各项业务和信息化技术进行梳理,在已有基础上,涵盖一系列需要研制的农业信息化标准规范,形成标准规范体系,用于指导农业信息化建设。应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标准规范研制工作。
4.1 研制智能化对象管理系统建设
结合应用场景,重点解决智能化对象管理系统建设问题,重点研制依托二维码、RFID、传感器等技术实现具体应用的系统建设方案和应用测试方案。依托现有基础,逐步构建覆盖整个农业领域的标识公共服务平台,在保证和国家标识公共服务平台安全对接的同时,提供开放、可信的标识平台接入和审核机制,提供面向公众的智能化查询和追溯信息的高可信解析路径,使得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能够在高效、可信的环境下迅速开展。
4.2 制定农业行业信息共享与服务系列标准。
落实当前国家对于信息化发展,促进农业信息化共享服务的要求,推动智慧农业实践中信息共享服务所需系列标准的研制,为促进农业信息化领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标准支持。推动农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研制,适应当前技术应用服务高度融合,为农业产业发展高效服务的趋势,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农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管理类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动信息化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
目前农业信息化产业链条还没有形成,必须依赖于农业信息化标准的建设作为下一步工作强有力的基础和保障,提出如下建议:
5.1 加强定向标准研究力度
根据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编制急需制定的标准列表是目前工作的基础。
5.2 加强标准体系研究
有序合理、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标准化工作。由于社会资源有限,在制定标准时应根据标准体系规划,按照产业和用户的实际需求合理科学安排标准制定计划。
5.3 加大标准制定力度
政府应提供专项经费长期支持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各相关方也应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加大投入,形成一种多元化、常态化的投入机制。
5.4 建立推荐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
由标准委、农业部门、工信部门、商务部门等单位及信息技术标准化研究机构共同形成我国农业信息化标准研究工作组织,有序推进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5.5 研究标准时,必须考虑实用性与兼容性
标准的制定不能造成整个行业的运行成本过度增长,标准实施后的综合使用成本必须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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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1980年2月—),本科学历,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业农村信息化。
201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