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中殉国的法官

2015-02-19 02:42程骞
法人 2015年10期
关键词:庭长特务特区

程骞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汪伪特务终于恼羞成怒,决定对郁华痛下杀手。1939年11月23日,郁华照旧前往法院上班。就在他登车的一刻,一个彪形大汉走近车旁,说了一声“郁庭长太不漂亮”,便举起手枪射击

今年是中国抗战胜利七十周年,抗日英雄的事迹广为传颂。其实除了浴血杀敌的将士之外,还有很多国人战斗在各种没有硝烟的战场,并且为国牺牲。在司法界,便有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郁华和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刑庭庭长钱鸿业两位法官因为秉公执法而遭日伪狙杀。其中郁华实为抗战之中殉国最早,亦最知名的司法官员。

1938年3月,上海各界救亡协会主席、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被日伪特务暗杀。杀手被捕,郁华审理此案。尽管遭受压力,郁华仍旧当庭斥责杀手,并对其判以极刑。

1939年4月,汪精卫等人在日军护送下抵达上海,筹建伪政府。律师出身的《申报》记者瞿绍伊发表文章猛烈批挞。文章发表次日,暴徒王可二受特务指令,领取手枪一支、子弹两发,潜入瞿宅。瞿绍伊以为客至,开门迎接,突遭王可二枪击,左股中弹,应声倒地。门外巡捕听到枪声,迅速赶到,将凶手逮捕,后以杀人罪起诉。

承审该案法官傅琳知道事涉汪伪,于是接受捕房律师从严处理的要求,判处凶手十年有期徒刑。被告不服,案件上诉至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由刑庭庭长郁华、主任推事聂重义、陪席推事蔡鼎成承审。汪伪方面派人联络郁华,请其减刑轻判。郁华坚决拒绝,并称自己为重庆国民政府官吏,与汪伪政府并无相关,断不奉命。宣判当天,郁华亲自到庭宣布维持原判。

1939年7月,《中美日报》发表了吴稚晖、杨公达斥责汪氏卖国的文章。当月22日夜晚,二十多名日伪特务分乘4辆汽车杀到《中美日报》社所在的爱多亚路(今延安路)长耕里130号泰晤士大楼门口。他们统一头戴白色拿破仑帽,身着黑色香云纱短衫裤,持有手提机关枪和手榴弹等武器。

由于报社此前也曾遇袭,因此工作人员在报社四周架起了铁丝网和钢板,戒备森严。特务们冲到报社门口,无奈无法打开铁门,于是他们转而奔向隔壁李氏大楼的《大晚报》社。或许是为了报复《大晚报》租借印刷机给《中美晚报》使用,特务将报社的排字房彻底捣毁,打死打伤排字工人各一名。

不久,租界巡捕纷纷赶到,一二百人将特务分子团团围住。最后,特务们或死或散,另有数人受伤被捕。被捕特务由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审理,承审法官依法将其判处死刑。特务们提起上诉,郁华成为二审法官。为了营救特务,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等人下令威胁郁华,要求郁华撤销原判,宣告无罪,否则后果将极其严重。郁华再次不为所动,坚定地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汪伪特务终于恼羞成怒,决定对郁华痛下杀手。1939年11月23日,郁华照旧前往法院上班。就在他登车的一刻,一个彪形大汉走近车旁,说了一声“郁庭长太不漂亮”,便举起手枪射击。车夫连忙上前阻止,凶手却四散逃离。郁华身中三枪,壮烈牺牲。

郁华死后,其弟郁达夫悲愤地写下挽联:“天壤薄王郎,节见穷时,各有清名闻海内;乾坤扶正气,神伤雨夜,好凭血债索辽东。”其妻陈碧岑将郁华血衣暗中保留,多年后得以在老家富阳鹳山修建了“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其母陆老夫人在日军侵占富阳时绝食而死。

1940年7月29日,同样不屈服于日伪势力的钱鸿业遇刺身亡。1941年12月8日,日本向美英宣战,日军强行占领租界两院。当时身兼两院院长的郭云观拒绝了日军的继任要求,连夜焚烧了机密文件,乔装出逃。徐维震、冯世德分别出面管理两院院务,使两院于12月22日恢复办公。

在这期间,两院既不接受重庆国民政府的命令,也未接受汪伪政府的命令。汪伪方面对此极度不满,于1942年2月指派伪司法行政部长赵毓松对两院进行接收。但租界当局仍要求汪伪承诺不改变法院制度、不更换法院人员、不短发法院经费。1943年8月,公共租界被汪伪收回,第一特区地方法院遭到撤销,被并入新设的“上海地方法院”。至此,曾在战时护持上海租界司法正义的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方才彻底沦入汪伪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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