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福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图书馆,辽宁抚顺113001)
《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与《国际标准书目著录》差异处理建议
●邓福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图书馆,辽宁抚顺113001)
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国际标准书目著录;著录差异
尽管最新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是参照《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修订而来,但在一些细节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如果各编目机构或图书馆在制定本单位编目细则时以不同的标准为蓝本,难免出现书目数据不一致的现象。本文通过分析《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与ISBD之间的差异,提出了较为可行的解决建议。
《国际标准书目著录》(简称ISBD),是由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IFLA)主持制定的关于文献著录的国际标准。GB/T3792.2-2006《普通图书著录规则》(简称《新国标》)是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制定的关于普通图书著录的国家标准。《新国标》是在保持旧国标GB/T3792.2-1985《普通图书著录规则》的结构框架基础上,根据中文图书的特点参照ISBD(M)2002年版修订而成的,并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实施。[1]21《新国标》与ISBD(M)虽然均为普通图书著录的技术标准,但前者作为国家标准其规则内容更适合中国汉语文字的需要,而后者作为国际标准其规则内容更倾向于满足西方文字的要求。由于目前我国各编目机构或图书馆在编制书目数据时所采用的著录标准并未统一,为此有必要对二者的差异特别是会引起著录分歧之处进行分析,以求提高我国书目数据编制标准化水平。
关于印刷错误的处理,《新国标》规定:“规定信息源原题错字或漏字,应如实著录,但要在附注项说明。”[1]149而ISBD规定:“印刷错误和拼写错误按其在资源上出现的形式著录。它们后面可用‘sic’(中文意思是‘原文如此’),外加方括号,括号前空一格。也可以将正确的形式加上,外加方括号,正确的形式前加‘i.e.’(id est,中文意思为‘即’)或其他语言和/或文字的等同词。”[2]35
例1并列题名存在拼写错误,china应为chain。
①按《新国标》著录:
2001#$a电子供应链管理$d E-supply china
304##$a并列题名中的china应为chain
②按ISBD著录
2001#$a电子供应链管理$d E-supply china[sic]
或者2001#$a电子供应链管理$d E-supply china[i.e.chain]
例2正题名存在印刷错误,“字贴”应为“字帖”。
①按《新国标》著录
2000#$a钢笔书法字贴
304##$a题名页误题“字帖”为“字贴”
②按ISBD著录
2000#$a钢笔书法字贴[原文如此]
或者2000#$a钢笔书法字贴[即字帖]
注:因正题名有误,故不由200字段直接提供检索点(其指示符1为“0”),而是改由540字段为正确题名另行制作检索点。
分析:通过以上二例不难发现,如果题名中的错字或错词为西方文字,用ISBD的处理方法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对中文题名来说,用ISBD提供的方法并不符合我国的编目习惯。为此建议,在今后中文图书编目中遇到的印刷错误一律采用《新国标》的著录方法。
在中文图书编目过程中,有时会遇到责任说明仅出现于规定信息源之外(如在有题名页的情况下,仅出现于封面、版权页等处)的现象。对于此类责任说明,ISBD规定:“如果责任说明不出现在规定信息源上,但是却出现在资源的其他地方,则可以著录在第1项,外加方括号,或者可以著录在第7项。这种责任说明的信息源著录在第7项。”[2]83《新国标》虽然并未直接提供相应的著录方法,不过依据其“出版物的著录信息应按以下规则取自题名页和为特定项所规定的其他信息源。凡取自规定信息源以外的信息,或由编目员自拟的著录内容,著录时应加方括号‘[]’,必要时可在附注项注明来源”[1]149之规定,此类责任说明应按ISBD的第一种方法处理。例责任说明未出现于题名页,仅出现在版权页。
①按《新国标》或ISBD的第一种方法著录
2001#$a数控机床控制技术与系统$f[王侃夫主编]
304##$a责任说明取自版权页
②按ISBD的第二种方法著录
2001#$a数控机床控制技术与系统
314##$a版权页题责任说明:王侃夫主编
注:因①中的责任说明著录于200字段,所以其相关附注应使用304字段说明;因②中并未直接著录责任说明,所以其相关附注只能使用314字段说明。[3]
分析:对于未出现于规定信息源而是出现于其他信息源的责任说明,因ISBD并不像《新国标》那样只提供一种而是提供了两种著录选择,这样就难免造成书目数据的不一致现象。例如,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规定按②的方法著录;而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则是仍将此类责任说明当成是出现于规定信息源上的方法著录,既不在200$f字段外加方括号,也不在304字段对其所在信息源进行说明。[4]为了尽快实现我国书目数据的共建共享,避免不同编目机构或图书馆各行其是,笔者认为应以《新国标》即ISBD的第一种方法进行著录,因为如此处理既执行了国家标准,也不违反国际标准。
对于中文译著文献来说,在题名页既有只含中译题名者,也有同时包含原文题名者;既有只含汉译姓名或原文姓名者,也有同时含有汉译姓名和原文姓名者。对于无并列题名但有并列责任说明的图书,ISBD规定:“如果没有并列题名,但是责任说明以多于一种语言和/或文字出现在规定信息源上,则应著录用正题名语言和/或文字的责任说明。如果该标准不适用,应根据规定信息源上责任说明显示的版式,或者(如果没有版式差别)根据规定信息源上的顺序著录。其他责任说明也可以著录。”[2]90由此可见,在无并列题名的情况下,对于并列责任说明是否应予以著录,ISBD并未做出硬性规定,即既可著录也可不著录。例如,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就据此规定“仅选用与正题名的语言和/或字体相同的责任说明,另一文种的责任说明不要求著录”。而《新国标》则并未区分是否含有并列题名,一律规定:“著者姓名载有原文时,按原文顺序如实著录于原译汉语文姓名之后,并用圆括号‘()’括起。”[1]152
例无并列题名但有并列责任说明
①按《新国标》著录
2001#$a招聘技巧$f(英)蒂姆·欣德尔(Tim Hindle)著
②按ISBD著录
2001#$a招聘技巧$f(英)蒂姆·欣德尔著
或者2001#$a招聘技巧$f(英)蒂姆·欣德尔=Tim Hindle著
注:在中文译著编目中,将并列责任者(即原文姓名)用圆括号括起著录于汉译姓名之后是我国文献编目的习惯做法。而在ISBD的责任说明著录中并不存在圆括号这种标识符,在无并列题名的情况下,责任说明与并列责任说明之间是用“=”隔开。
分析:首先可以断定的是,将题名页上客观存在的原文姓名人为舍去是不符合客观著录原则的。至于在汉译姓名之后的原文姓名,是用圆括号括起还是其前用“=”标识,笔者认为还是采用前者为佳。长期以来,我国的编目员和读者都已经习惯了这种书目格式,如果仅仅是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就中途替换标识符号,无疑会增加已编数据的修改量,这对仅有描述作用而并无检索意义的200$f子字段而言是没有多大改动价值的。
在中文图书编目过程中,经常遇到不同信息源的版本说明存在差异的现象,例如,版权页为“第1版”,但题名页却题“第二版”、“修订版”等信息,还有的修订再版信息则只出现于前言、后记等处。由于《新国标》与ISBD为版本项指定的规定信息源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为“题名页、版权页”,[1]150后者为“题名页、其他正文前书页、书末出版说明、封面、资源的其余部分”[2]97),所以当版本说明出自于题名页与版权页之外时,依据“如果信息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并著录为该著录项目的组成部分时,应置于方括号内。这类信息也可著录于第7项,不加方括号”[1]150之规定,二者必然存在著录差异。
例题名页无版本说明,版权页为“第1版”,出版前言有“再版”说明
①按《新国标》著录
2001#$a企业形象设计之助手$f陈青编著
205##$a[再版]
或者2001#$a企业形象设计之助手$f陈青编著
305##$a出版前言中注明“再版”
②按ISBD著录
2001#$a企业形象设计之助手$f陈青编著
205##$a再版
分析:这种著录差异完全是因为二者对版本项指定的规定信息源不同造成的。由于在文献上出现的版本说明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并非由编目员推测或考证而来,所以人为将此类版本说明用方括号括起或只作附注说明并不妥当,建议按ISBD规定执行。在此有必要提及的是,目前有许多编目数据是将题名页出现的版本说明(多为与版权页所题版本说明不一致者)作为说明题名文字著录于200$e子字段(例如:2001#$a中国图书馆分类法$e第四版),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此处的版本说明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而并没有在语言学上构成与正题名或其他题名信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胡广翔.GB/T3792.2-2006《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应用指南[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
[2]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国际标准书目著录(统一版)[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
[3]邓福泉.CNMARC责任者附注存在问题探讨[J].图书馆建设,2014(4):53-54.
[4]国家图书馆[EB/OL].[2015-01-28].http://www. nlc.gov.cn.
G254.3
B
1005-8214(2015)11-0070-02
邓福泉(1961-),男,研究馆员,发表论文170余篇,研究方向:文献标引与编目.图书馆管理。
2015-03-06[责任编辑]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