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琦
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实现全体市民共建共享、包容发展,努力让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文化服务,加快建成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构建高品质的文化服务、实现文化发展共建共享,必须加快建设文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文化治理能力,实现文化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文化条件。
治理与“管理”相比,有许多新特点:一是主体多元,既包括政府,还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二是价值取向为公共利益。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如政府、非营利组织、企业和个人在沟通协商基础上的一致,以及“共同意愿”的达成、运作和实现。三是手段和方式是多向、自愿、柔性的,因而共享性、包容性很强。
文化治理是公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共治理的一般特征,强调政府的文化职能从管理转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产品,满足精神生活需要,保障和实现文化权利;注重政府文化职能的履行,从单一的政府行为转向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运作,形成多元化、立体化、全覆盖的文化治理结构。
推进文化治理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文化产品不足之间的矛盾。文化治理强调文化发展的公平正义与有效运行,突出“公共文化”的现代特色要求和“服务”的基本性质;其主要功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全覆盖,充分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提升文化民生福利水平,促进社会进步和谐。
从产业的视角看文化治理,就是最大限度实现文化资源和文化要素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上的自由选择和充分便利,激发文化市场的公平正义能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文化资源的配置、使用效率,而且会实现文化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其结果不是降低政府的作用,而是增强政府驾驭市场的能力,是政府“善治”的重要体现。
因此,由单一主体的文化管理迈向多元主体的文化治理,是促进全社会有效参与文化发展的进程,发挥文化在综合创新、城市发展、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文化治理反映了文化内涵的价值创新,体现了文化实现方式的综合创新,是增强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的关键,是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城市发展取决于城市的文化品质和精神品位,没有成熟的城市人文精神,也就不会有发达的城市文化。从特区初创时的“拓荒牛”精神到“深圳精神”,从“深圳十大观念”到“大运精神”,从“阳光、辛勤、感恩”理念到建设“爱心之城”、“志愿者之城”,深圳城市人文精神不断地被赋予新内涵,充分发挥文化在培育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体现人文关怀、完善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社会功能,建设城市共有精神家园,始终展现了文化治理的价值追求和实践力量,有力提升了城市发展的品位和质量。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创新服务载体和内容,策划实施“周末”、“流动”、“高雅艺术”三大文化服务系列活动,加大文化关爱力度,推进“图书馆之城”建设,基本建成全覆盖、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按照政府财政采购、社会团体承办的运作模式,扎实推进以“深圳读书月”为代表的全民阅读活动,培育、扶持了一大批民间阅读组织,形成政府和社会、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出台实施《“深圳学派”建设推进方案》,出版《深圳学派建设丛书》和《深圳改革创新丛书》两辑24部著作,大力培养、引进和整合优秀学术人才,培育“深圳学术年会”、“社科普及周”、“深圳学术沙龙”等学术品牌活动,努力建设“深圳学派”,城市学术文化氛围日渐浓厚。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文化治理,推进文明领域的立法、守法、执法进程,《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创了文明城市建设法治化进程;加强公共文明创建,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和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推动文明创建日常化、长效化,创新开展“日行一善”等实践活动,四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城市文明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在文艺精品上,大力实施“音乐工程”、“影视工程”、“文学工程”,至今有45部作品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名列全国前列。在文化品牌上,“深圳读书月”15年高贵坚持,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特别授予“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称号;“市民文化大讲堂”列入“全国十大文化创新工程”,获得“全国终身学习活动品牌” 称号;“创意十二月”持续举办10届,掀起全民创意热潮;“关爱行动”创办12年,入选中国“社会治理创新十佳经验”。
率先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四次获得“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称号;率先探索“文化+科技”、“文化+创意”、“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产业新模式,打造文化产业“升级版”,涌现出腾讯、华强文化科技、华侨城等一批知名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产业十年来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2014年实现增加值1553.64亿元,占全市GDP的9.8%,成为深圳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引擎和助推器。
依托“设计之都”、“文博会”等世界级平台,举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深圳创意设计新锐奖”等国际性文化活动,组织召开“全球图书会议”并发布《深圳宣言》,《人文颂》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纽约联合国总部等海内外巡演,大力推动了中华文化“走出去”,有力提升了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形象和国际影响力。
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鲜明提出“不断壮大创新型、智慧型、包容型、力量型城市主流文化”,反映了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文化治理的前瞻性、先导性和示范性。创新型文化强调以创新为城市之魂,不断进行观念更新、体制机制革新、技术创新,在现代新价值观念的创造和输出上保持领先,打造一流的文化创新活力。智慧型文化强调以追求知识和理性为旨归,人文气息浓郁、学术文化繁荣,学习型、知识型城市建设成效卓著。包容型文化强调尊重文化差异,对多元文化兼容并蓄,促使文化治理具有吐故纳新、兼容创新的能力,城市发展呈现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良性态势。力量型文化强调保持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确保文化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辐射力,这是城市高水平治理与持续发展的突出优势和根本动力。
市民文化权利的实现程度,是文化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保证,是文化治理绩效的基本指标,决定了城市文化发展的基本成效。首先,如何给市民创造更多的文化享受条件,是实现文化权利最为基本的内涵,包括文化场馆的建设,对多种多样文化产品的供应等。其次,通过最大限度地提供老少皆宜、各得其所的参与文化活动的条件与氛围,让市民得到充分的参与文化的权利,使文化治理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第三,开展文化创造,使市民的文化创造热情和潜能得到极大发挥,造就具有文化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现代公民群体。最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有效保护文化创造成果,鼓励和增强文化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深圳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城市文化样本,也是维护国家文化主权的“重镇”和“窗口”,是“观察当代中国的重要窗口”,作为当代中国文化治理的新模式,为世界新的文明样式注入全新的价值理念。这不仅是深圳的使命和光荣,更是国家发展的战略需要,是大国崛起的责任所在。今后,需要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支持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强“文博会”、“设计之都”、“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国家级、国际性平台建设,以传世精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宣扬中华民族核心价值,大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坚决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这体现了深圳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文化担当,将进一步彰显中国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提升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文化流动和开放语境中的城市文化战略,需要思考如何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态,这是城市实现良性文化治理的根本任务所在,也是文化治理者最根本的职责。新兴城市要建构起一种新的文化治理模式,必须推动文化流动和文化包容,形成文化治理的新经验、新常态。深圳文化充分体现出不同地域、不同体制、不同行业、不同个体之间的流动和交融,形成了开放多元、创新包容的城市文化特色,可以在更大的空间配置文化资源,特别要注重文化增量之间的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文化发展的市场开放度和核心竞争力,解决文化历史积淀薄弱的文化发展问题,实现文化发展上的跨越,为政府文化决策提供先进的理念引领,提升作为新兴城市文化治理者们的文化自觉和信心。
站在新的起点上,贯彻落实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要不断提升文化治理能力,实现文化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更具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文化强市,进一步增强文化的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把深圳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窗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