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英
党的十八大凝练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次从价值观的视角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国家、构建什么样的社会以及做什么样的公民的问题,丰富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理解,有利于在新的改革开放背景下引领价值潮流,凝聚社会共识,振奋民族精神。刚刚过去的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谈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问题,呼吁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形象生动地阐明从小开展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途径和方法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学校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然而,根据课题组对北京、天津、安徽、湖北等地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地调查,发现了一些令校长和教师感到困惑的问题。本文就呈现的这些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教育界的同仁交流,也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种纯粹的政治任务吗?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项政治任务,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自上而下推动的,带有外部驱动的特点。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单单是教育系统的事情,其他的社会系统,如企业、军队、文化战线、政府部门等,也都在大力宣传、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前整个中国社会都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个比较广泛的社会实践,是当前中国社会文化建设的时代主题。
其次,教育者应当意识到,尽管当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带有政治任务的性质,但是教育界不能仅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看成是一种“外在的”政治任务,而应该意识到它也是一种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我国著名教育学者孙喜亭先生曾经给“教育”下过一个定义:教育就是促进人有价值发展的活动。何谓“有价值发展”?其实质就是符合正确的价值方向的发展,或者说人的发展本身就包含了正确的或良好的价值观的形成。英国有位教育哲学家也说,教育就是价值观教育,没有不进行任何价值观教育的教育。可是,问题在于学校教育究竟要进行什么样的价值观教育呢?究竟希望在青少年学生心灵中播种什么样的价值信念呢?对这些问题,我国教育界以前不是没有思考,而是思考得不够。在应试教育的主导下,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甚至显得多余。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丰富了人的发展的价值内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应有之义。它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教育任务,是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公民的基础性工作。
二、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会不会是一阵风?
调查发现,不少的校长和教师都担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会成为一阵风,早上来,晚上走;今天来,明天走。这个担心也不无道理,因为校长和教师反映,在这之前,中小学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开展过不同主题的思想道德教育“运动”,如“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奥运精神”教育、“北京精神”教育等。等到外部的驱动力一消失,学校的教育行为就停止,以至于校长和教师都在怀疑学校当初的全力投入到底对不对、该不该。过一段时间,有关部门结合形势需要,又会提出新的思想道德教育主题,且不同阶段的思想道德教育主题之间也很难说有多少关联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会不会成为一阵风?其实,不会的,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有直接的关系。尽管目前中小学校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确实带有外部驱动的特点,具有政治性、政策性,但是它也与教育工作“立德树人”的内在要求相一致,是对新时期国民教育立什么德、树什么人的根本回答。因此,过一段时间,尽管外部政治的驱动力可能不那么强了,中小学校依然需要持之以恒地做下去。
根据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次的解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分别从经济价值观、政治价值观、社会价值观、文化或生态价值观等四个维度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这四个价值观的提出,不仅仅是为了当前国家各方面的建设,更着眼于未来的国家发展,具有较大的前瞻性。这些理想的充分实现,也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样,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充分意义上的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实现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市场自由还不充分,各种行政干预、市场垄断、身份限制等还比较多,需要进一步破除;社会关系中的平等还没有充分实现,特权、身份、排斥乃至形形色色的社会歧视依然存在;司法、分配、教育等领域的公平性或公正性抱怨也还存在,离理想的境地还有比较大的距离;人治的传统并未完全根除,法治的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彰显。凡此种种现象说明,要真正建设充盈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精神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还需要同胞们做长久的努力。就此来说,这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不会是一种短期的行为,而是我国基础教育一项历史性的任务。像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观,本来是自古就有的,因而也会永远地存在下去。它们的教育,也非一时的权宜之计,需要学校教育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基于这些分析,校长和教师的担心是多余的。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者们不能以一种临时性的应付态度来对待,必须拿出长期的、系统的计划来,形成以校为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传统德育是不是一回事情?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的校长和教师经常会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学校传统的德育工作是什么关系?关于这个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是一回事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是学校德育,以往的学校德育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种观点认为,不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传统的学校德育混为一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明确的主题和时代意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区别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已经大大地超出以往学校德育的范围,或者说,12个价值范畴中的一些在以往的德育活动中是没有被明确提出来的。从联系的角度看,有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尤其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观,在以往德育活动中也受到高度重视。
不同的观点形成不同的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态度和行为模式。一些学校持第一种观点,结果就导致不认真对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汇报有关工作时,随意地将以往德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总,就算是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了,“旧瓶装新酒”。其实质就是用以往的学校德育工作替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上下功夫。有的学校持第二种观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以往的德育工作割裂开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成全新的德育任务,徒然增加学校德育工作的负担。大多数学校持第三种观点,但对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传统德育的关系存在不少的困惑。一个比较恰当的建议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导和丰富学校德育工作。所谓“引导”,是指今天的学校德育工作,从目标、内容到方式、方法都应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而不能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所谓“丰富”,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范畴中,有些范畴在以往的德育工作是比较重视的,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有些则在以往的德育工作中比较少见,如富强、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应当予以充实;有些范畴虽然以往的德育工作也重视,但是强调得可能不够,如文明、法治、和谐等,需要在时代背景下加以重新理解和阐释等。
四、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什么关系?
近些年,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受到热捧,许多中小学纷纷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教育部的有关文件也提出,要通过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时间,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似乎是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当说,两者的教育任务是相互交织但又有所不同的,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混为一谈。
学校教育天然地有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近些年来,中小学在这方面陆陆续续地做了很多的探索,如学习古典诗文、开展传统节日活动、普及书法教育、开发一些地方艺术课程、传播民族文化遗产等,有的还引入中国历史上的蒙学教材,如《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甚至《女儿经》《孝经》等。如果单就传统文化的传承而言,当然不能良莠不分,必须坚持毛主席当年提出来的“吸取精华,剔除糟粕”的原则。而用来辨别精华与糟粕的标准是什么呢?以前讲得不清楚,如今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可以充当这些标准。传统文化中,凡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一致的,则不能传播,否则不是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吗?以许多中小学校开展的“感恩教育”为例,感恩确实是一种传统的美德。但在现代社会中,“感恩”也不能违背“公正”“法治”等基本精神。也就是说,对有恩之人的感谢,不能够损害到他人的利益,不能违背法治的精神。这是在进行感恩教育时必须渗透的现代价值观,否则感恩教育可能重新沦为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那一套。至于传统经典和蒙学读物中的一些明显不符合现代价值取向的东西,则一定要批判性地对待。
有的校长和教师会困惑:要求通过传统文化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可是传统文化中并无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这些现代价值观,如何能够通过传统文化来实现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目的呢?确实,我国的传统文化尽管有其丰富的价值观内容,如大家熟知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但是从根本性质上说,它们不属于现代价值观的范畴。它们要维护的是一个充满差序、特权、不平等的封建等级社会。这些传统价值范畴中,有些合理的内容可以为今天所继承和弘扬,但是不能机械地照搬照抄,玩一种“价值观穿越”的游戏。当然,有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在传统文化生活中有大量的案例和论述,可以拿来滋养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五、教会学生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范畴是否就算完成了任务?
2014年,教育部和一些省市自治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先后出台加强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文件,就如何通过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管理育人等渠道,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出具体部署。我们见到的中小学甚至一些幼儿园的共同做法是:把12个价值范畴写出来贴在学校的围墙上;利用升国旗、开班会等时间,让学生背诵;有的还通过童谣、快板等形式,来加强宣传。在上级部门来督导检查时,师生大多能准确地背诵。应当说,在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知应会”上,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可是,这样一来也给一些师生造成一个假象:认为只要师生能够记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12个范畴并能够准确无误地加以复述,就算完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任务。
这种假象需要加以克服,因为它的存在对中小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非常有害。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如同其他所有的价值观教育一样,不单单是要学生能够识记和背诵,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问题,也就是说,要解决好“认同”和“践行”的问题。孩子们口中会背诵12个价值范畴,并不代表他们的内心已经理解了这12个价值范畴,更不代表他们现在和将来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愿意按照这12个价值范畴的要求去为人处世,在面临一些价值冲突和价值选择时能够坚定地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和做出价值抉择。所以,教育者应当明白,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的起始阶段,记住这些价值范畴是必要的,但并是不充分的。记住这些价值范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来说,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比较起来,对这些价值观的理解、认同、践行、维护、信仰和笃行,才是更高级的目标。这些高级目标的达成,不能等到孩子步入成人社会以后才开始,必须在一个人的青少年时期就同步进行,相互协调,全面实现。
六、如何提高教师自身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关键的问题是广大教师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问题。有的优秀教师,一直比较重视价值观教育,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课外,始终都能给予学生以正面的、积极的价值观影响、引导和指导,引领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也有的教师,对教学过程和教育行为的理解比较狭隘,侧重于从知识传承和学业成绩提升等方面看到自己的工作,说什么“学生的价值观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考出好成绩,上一个好大学”。在这种片面观点的指导下,一切的价值观教育,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都是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了。还有的教师,尽管通过一些培训活动,意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确实不知道如何正确地传递这些价值观,认为价值观的教育比起学科教学来说,影响因素太多,难以把握。
因此,提升教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小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工作。就其主要的途径和方法而言,首先是要加强培训,利用国培、省培、市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四级培训网络,设置专门的培训模块,帮助教师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教育工作之间的内在关系,帮助他们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教育要求,解决认识上的问题。其次,可以精心选择一些国内外成功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案例,激励教师开展以案例为中心的学习和研讨,激发他们开展价值观教育的内在动机。这些案例可以来自真实的教育生活,也可以来自一些教育的电影、小说、戏剧等;可以是成功的,也可以是失败的。再次,结合班主任工作、课堂教学、主题活动、文艺活动、社团建设、社会大课堂等教育活动,寻找将合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合适的教育活动中的契机,开展行动研究。最后,特别重要的是,要结合新教师入职培训、教师节表彰大会、年终先进教师的评选、学校举行的教师论坛等活动,开展学校教师队伍自身的价值观建设,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价值观素养,坚定教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念,鼓励他们努力成为青少年学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和楷模。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的路径、方法创新研究”(12JZD001)以及北京市教委委托项目“北京市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行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孙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