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辙镜鉴365
辽宁省原副省长、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56岁,2001年10月10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我从最初接受同志的礼物就觉得理亏、心虚,到一次收受10万美元觉得心安理得;从一个60年代大学毕业分配到工厂接受再教育的穷工人,到现在身价千万元的腐败分子,在回顾反思这些变化时,确实有一些后怕甚至心惊肉跳!但当时,自己已经丢掉了共产党员的身份,蜕变为违纪犯法的罪犯。
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私心和贪欲,不惜昧着良心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自己的丑行,不惜为此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品质,甚至不惜用自己的政治生命进行冒险赌博!事实再一次在我身上证明,私心和贪欲是万恶之源,我们必须对此保持高度警惕!”
检察官的话:
第一次是容易的,第一次也是危险的。古人云:“万事开头难”,腐败的进攻何不同样如此呢?腐败一旦侵入了你的机体、侵入了你的头脑,那犹如癌细胞一样慢慢地腐蚀你的各种器官,直至深入骨髓,到那时世上就没有任何药可以救治了。私心和贪欲是万恶之源,是夺人性命的癌细胞。最终要夺你性命的东西可不敢来者不拒、轻举妄动啊!
(作者:张亮,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国家检察官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