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宏纹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文化视角下宗教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约性浅议
潘宏纹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宗教界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方面。宗教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共同的文化根基、相得益彰的伦理哲学观、社会整合功能。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以爱国爱教为准绳,突出价值观的核心价值;以基层培训为新重点,扩大践行实效。宗教界要以文化建设为支撑,增强宗教文化的当代解释力;以真信真行为保障,实现宗教界别的执行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价值观;通约性
从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2012年十八大报告最终以“三个倡导”的简练形式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归纳性概述。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和舆论宣传开始通过各类信息传播媒介进入我国公众的视野,进而,也开启了我们对于价值观这个传统而又现代的话题的思考。
纵观整个人类文明历史发展,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得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各民族、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演进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共识和理想信念。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在进行物质生产与积累之外,有别于其他物种的一项重要精神性创造。价值观既具有一般社会意识的抽象性,又能够固化为实践性极强的真、善、美、自由、平等、法治等普世原则而深入人心,获得人们的最大认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万千价值观形态中的一种,是我们中华民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上,在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探索与前进中,基于传统文化前提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理论的丰富和再发展,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为实现共同理想事业而奋斗的思想基础。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一种时代精神,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人们所处时代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每个时代都有一些广为大众拥护崇尚,自觉遵守的统一行为。革命战争年代不怕牺牲,为国捐躯的董存瑞、黄继光精神;和平建设时期助人为乐,大公无私的雷锋、郭明义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时代精神在人民群众中的折射,反映了人民对于自由、民主、诚信、友善等价值的追求与向往。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一种意识形态,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有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价值追求,它致力于构建具有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特点的公正、法治执政体系和富强、文明执政宗旨。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一种价值共识,在当前我国社会文化、思潮、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下,如何存异求同,找到全民理想信念方面的最大公约数,以核心共识产生建设发展合力,引领全国人民凝心聚气,形成最广泛的爱国事业统一战线成为一个急需破解的问题。
世界各大宗教都具有较为浓郁的人文精神和价值旨归,宗教价值观的主要作用或功能就是在信仰的超验性与价值选择的理性间帮助人寻求到一种精神上的平衡与统一。宗教价值观包涵了超越国界、时空、种族的人性良善之美,是人类德性文化的集大成者,宗教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基础、伦理哲学属性、社会功用等方面相得益彰,彼此促进,是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是两者拥有相同的文化根基。我国五大宗教与儒家传统文化历来水乳交融,彼此融摄形成了相应的“和顺文化”。“礼之用和为贵”,贵和尚礼是中华文化的历史传统。各大宗教在传入或诞生之初就与我国传统文化既在一致性中相生,又在特殊性中相异。西方的基督教为了积极融入儒家文化,着汉服,说汉话,研读四书五经,立足于中华本土文化,以“六经之语”来证“天主实义”之实。伊斯兰教也相当注重与传统儒家主流文化的融和,把“孔圣”与“穆圣”相提并论,将“忠于主”、“忠于君”、“孝于亲”融为一体,会通了中西方的隔阂。三教同宗,五教同源,因此,宗教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溯源上具有相同的根脉,两者具有高度契合的文化认同基础。
二是两者拥有相得益彰的伦理哲学观。“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1]虽然各宗教价值观的教理教义具有深厚的宗教色彩,但从本源上来说,宗教价值观也是世俗价值观的一部分,与真善美等人类基本价值伦理并行不悖,与社会公序良俗有着高度的统一,宗教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对世俗伦理道德规范的有益补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追求与宗教伦理戒律所主张的扬人性之善、抑人性之恶有异曲同工之妙,宗教价值观所崇尚的自我与他者、内心与外物的和谐统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积极正面的现代社会道德风尚、坚守精神家园在落脚点上殊途同归。从伦理哲学的视角来看,宗教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所处的维度不同,各自的理论起点和文化情境不同,但两者在伦理哲学的范畴、意义、内在逻辑、甚至方法论上都有着较多的交集。
三是两者具有相同的整合功能。宗教价值观具有抑恶扬善、纠斜补偏、匡扶人心等价值整合功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可以增强宗教界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发挥出宗教界求真抑假、扬善祛恶、趋美远丑,影响人、感染人,弘扬社会正气的价值整合优势。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引导和教育国民树立大是大非价值观,形成知荣知耻道德观,营造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友爱善良的社会氛围、人文风貌方面具有类似的价值整合,统摄人心功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三个层面上将个人价值准则、社会价值导向、国家价值目标紧密整合在一起,构建了新时期家国一体,小我与大我和谐一统的完整价值体系,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最大的价值共识与人心合力,为我国改革、建设向前推进打造了稳固的思想基础。而价值整合、祛歧消异,破除分别,实现最大程度和最深层次的和谐统一的整合思想在各大宗教的思想文化中也有不同程度、不同视角的呈现:1.关于爱国。虽然我国各大宗教教理教义不同,在民族危亡的重大历史时刻,五大宗教往往能够深明民族大义,精诚团结,结成一致的爱国统一战线。抗日战争时期,伊斯兰教代表人士提出了“争国不争教,保国即保教,爱国即爱身”的抗战主张,佛教界则主张把上报国恩放在教义“四恩”说的首位,“救国即是学佛,学佛必须救国”,发出“无国就无法卫道”的丛林狮吼。[2]2.关于法治。我国五大宗教均有庞大的律法体系与历史悠久的法治思想。以教为师,以律为法,是我国各大宗教的普遍修行取向。对于每个拥有虔诚信仰的宗教徒来说,恪守清规戒律是他们证道、修道的基本要求,是辨识信教徒与伪信教徒的重要标识。同时,也是信徒们走向觉悟、拯救之路的重要保证。基督教的摩西十诫、佛教的八戒等都是宗教注重律法,崇尚规范的典型案例。3.关于平等友善。佛教主张的众生平等、日行一善,天基两教的信望爱三德、“爱人是最大的法则”、伊斯兰的“对一只动物之善行同样可贵;对一只动物之暴行与对人之暴行有同样的罪孽。”等都体现了宗教对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价值追求及和谐统一的社会整合功能。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界既有理论上的有力依据,也有现实的世情、国情需要,是一项宗教界信教群众责无旁贷的时代使命。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着丰富的思想文化优势,也具有很强的现实可操作性。
(一)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以爱国爱教为准绳,突出核心价值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个层面中,首先强调的就是“爱国”主题。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在鼓励宗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应把“爱国”作为核心价值,教育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始终明确有国才有教,国事不兴教事难立的朴素道理。在确保其信仰依法依规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要倡导宗教界群众能够两世兼顾,处理好教民与公民相统一的关系,恪守公民爱国义务,不忘爱国传统和主题,心怀大局意识,始终能够团结在党的周围,将维护国家利益与形象作为各自信仰理念的一部分。
爱国守法,抵御非法。当前国际、国内宗教生态较为复杂,一些裹挟宗教名义的非法敌对活动或涉恐事件屡屡发生,这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公共治理、国家安全都增加了极大的难度。宗教界尤其是宗教代表人士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划清界限,开展斗争,以宗教典籍本真教理和圣训箴言来教育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辨伪存真,成为维护国家稳定,确保民众安全的守望者、布道者。
(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以基层培训为新重点,扩大践行实效
目前来看,当前我们在宗教界所开展的培训工作重点和培训资源主要集中在对宗教界上层精英人士的共识教育,相对基层信众的培训力度和资源布局不是十分到位,时有旱涝不均的情况发生。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既要注重宗教界的整体组织建设,一方面从神职人员队伍建设、神学思想建设等方面加强上层精英组织的政治理论修养,同时也要在日常的培训教育中,注重对普通信众,尤其是对活动能力强、宗教情感强烈、信众影响力大的普通义工、居士、慕道友的团结帮助,使其能够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拥护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从而在情感上认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的践行实效提供群众力量基础。
(三)宗教界:以文化建设为支撑,增强宗教文化的当代解释力
宗教界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弘扬者、传播者离不开自身文化的创新突破。各大宗教要在尊重传统、立足原旨教义的基础上更需要注重传统宗教思想、宗教文化在当前社会环境中的学术化、人间化、生活化,把宗教的当代表达作为各自文化发展、理论承继的努力方向和着力重点。特别是要将古典教义中的价值伦理与当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贯通性的阐释与传播,力争做到古为今用,以小见大。宗教界的知识精英和文化学者始终应该以与时俱进、活在当下的现实精神在解经、布道的理论、实践中发挥文化脊梁的作用,言传身教,感召群众。
(四)宗教界:以真信真行为保障,实现宗教界别的执行力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重在落实,贵在行动。宗教界作为一个重要的群体和界别要避免一些认识上的误区: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政治时髦词,不要错误的把言必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当成真正践行了其真精神、领悟了其要义。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一阵儿风,不像有些网上评论所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上世纪80年五讲四美三热爱,21世纪初的八荣八耻一样,吹一阵儿风,下一阵儿雨,逐渐烟消云散了”[3]。要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与国情需要,它作为党在新时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保证和价值共识,需要一而贯之的坚持和引领,决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一阵儿刮过无痕的风,这是由我们的社会发展客观决定的。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不是一个梦,虚幻不实。事实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法治、民主、文明等理念与每个公民的境遇期盼息息相关。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理念上认同,并转化为外在的行动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做到真有所信,真有所行。
[1]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26日在山东考察时的讲话[EB/OL].光明网,(2014-04-23).http://www.gmw.cn/sixiang/2014-04/23/content_11119124.htm
[2]潘宏纹:止争同向,和而不同——宗教和顺文化刍议[J].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3):57.
[3]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哪个词最触动你?[EB/OL].人民网,(201-02-14).http://t.people.com.cn/topicsearchV3.action?topicId=1496
责任编辑:蒲 跃
潘宏纹(1982-),女,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为宗教文化、宗教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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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11(2015)02-00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