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群体性腐败的机会——基于“寻租”理论

2015-02-12 15:40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5年5期
关键词:群体性腐败官员

许 欢

一、“寻租”理论简介

寻租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经济学家提出来解释经济学当中福利和国际贸易等问题的理论,巴格瓦蒂对出现的不同类型的寻租现象进行归纳,并发展为具有一般性的寻租概念“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Directly Unproductice Profit—Seeking.简称DUP),即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经济学里的“租”是“经济租”(Economic rent)的简称,指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中,超过这种要素的机会成本的剩余。这一理论逐渐被社会学学科所引用并成为现代社会科学中解释腐败的重要理论范式。在社会经济处于总体平衡的状态时,各种生产要素在配置及使用上能够形成使用机会成本和要素收入的相互匹配;当这种平衡受到破坏,某个生产要素收入明显高于其他生产要素收入,就出现该要素的经济租。当该产业的生产要素存在“经济租”,其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采取垄断措施阻止要素的经济租消失,这种行为便称之为“寻租”。

广义上讲,“寻租”(Rent-Seeking)就是“花费稀缺资源追求纯粹转移的活动”,[1]即在经济社会的运转过程中,通过强占稀缺资源,获取某些行业、项目的独家经营权、特许权或优惠权等并从中牟利。寻租作为非生产经营性活动,其作用仅仅是改变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并无法为社会创造新的资源,社会产品和机会成本没有因寻租行为产生任何实质价值的增量。因此,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寻租过程造成的消耗和浪费无法在其他地方被利用,其制造的社会浪费大于带来的社会价值,是一种纯粹的社会资本的流失。

以寻租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政府政策这一研究途径是公共选择学派在考察政府行为中发现的,该学派认为政府是一个寻租的积极参与者而非被各利益集团所控制的被动参与者。譬如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分干预,制定某项政策造成市场的扭曲,使得相关集团和人员从中寻租获利,当获利越多这项政策就越难矫正,因为既得利益者会强烈抵抗政策的修正。因此,寻租活动也被称为“负和博弈”,意思是这种博弈是以损失大于收益为结果的,它不但造成寻租行为本身的非生产性资源消耗,还造成经济资源的错配,阻碍更有效生产方式的实施,就社会整体而言是负增长。

(一)腐败所依附的“寻租”机会和条件

“寻租”理论认为政府官员利用公共权力贪污腐败是典型的寻租行为。按照理论设计,政府官员作为代理人,在政府所赋予的公共权力下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是应该完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岗位职责履行公职的。但现实情况却不尽然,由于制度设计不够完善,行政权力分配不合理,官员在实际履行公职的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利可以为他们寻租提供相应的客观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政府对经济的管制和干预等。

首先是公共政策的制定。由于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分化、博弈,因此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能够协调兼顾各阶层各集团的利益诉求。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充斥着各种游说、谈判和“要政策”,为官员的寻租行为提供了很大的腐败空间。其次,是公共政策的执行。政府官员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比如权限配置不合理、人力资源不充裕、管理事务不断增多等情况,会存在部分的相互推诿或者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面对官员的不作为或者执行效果不佳,其服务对象会采取额外付费的方式来获得本该获得的公共服务,也就是通过行贿来获取自己本应得的利益,有的官员甚至会利用政策执行的时效性,或公共权力存在的垄断性来索贿。最后是政府对经济的管制和干预。中国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对于经济的管制和干预逐步减少,但在某些领域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管制和干预,如地区竞争、对外贸易、支柱产业等需要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参与协调和支持,以实现大的经济增量发展。另外,当市场失灵的时候也需要政府出手干预,如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欧美次贷危机的发生等,这些对中国的冲击和影响使得政府必须出台各种干预经济的政策,以保障经济发展不会受到太大的冲击和影响。在这些特定条件下,政府官员的管制、干预政策必然会造成行业间、利益集团间的发展不平衡,引发其不正当竞争,利益集团不惜通过寻租的腐败行为获得发展机会和高额回报。

(二)官员群体性寻租行为

寻租活动存在于组织化的群体,典型的群体寻租行为就是“政府创租”。政府创租是官员以政府名义出现的组织性寻租行为,该寻租行为的受益者往往是超出政府组织本身,实施类型一般有:无意创租、主动寻租和被动寻租。无意创租是政府为了解决“市场失灵”而干预社会经济活动时所产生的副产品——租金创收现象。政府的出发点是为解决某一现实问题,达到某种政策目的,但却被某些具有贪腐心理的官员利用从而私有化租金。主动寻租是指政府官员纯粹从自身出发有意创设租金,诱导政策相对人的寻租活动,这种活动是通过对市场的干预来产生租金,让有需求的对象通过行贿获得所需政策。被动寻租是政府官员受到一些特殊利益集团挟持干扰而被动地为其提供租金的情况,这些特殊的利益集团往往具有一定的政治势力,能够影响官员行为,牵制政府措施,有可能是某个行业、某个地区或者某个社会阶层,政府官员在其左右下有可能制定能够带给他们大量租金的政策和制度。

中国在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出现不少官员群体性寻租现象,他们通过以上三种不同类型的寻租方式伺机实施腐败行为。在早期的计划经济时代及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经济生活过多地干预和管理,因此出现不少政府的无意创租。同时由于中国政府权力结构高度集权化,行政权力完全掌控在官员手中,加之生产资源的短缺、计划与市场价格的差距等造成了官员群体拥有创租和寻租的机会,而这些群体性寻租则催生了一批腐败的官员群体和依靠寻租获得暴利的官僚集团,形成所谓的“群体性腐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改革的深化,群体性寻租行为更趋活跃。改革激活了利益机制,利益集团及个人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动机明显增强,为了能够获得政策优惠,他们会更努力地寻找掌握权力的官员们,通过寻租实现政策的倾斜而从中获得巨额回报,并让官员也从中实现寻租腐败的利益最大化。

二、官员群体性腐败的内外条件

(一)基于心理学分析官员群体腐败内因

寻租腐败行为往往是群体性行为,官员对资源的配置和管理不是一个人能决定的,往往需要部门内部的联动和配合,因此催生了群体的寻租腐败。群体腐败心理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的叠加,需要层层剥开剖析探讨。

首先,“权威的示范与压力”为腐败建立了上行下效的通道。根据人际交往的社会心理学原理,社会生活中高地位者往往成为低地位者学习效仿的榜样,在官场里,“权威示范”心理非常明显,即便是官员腐败行为,也很容易由于上级官员的“榜样”行为被下属模仿造成腐败的下行扩散。同时,由于权威压力效应,上级官员可以对下级官员产生强制性影响,这种影响会大大增加下级官员保持与上级官员一致的趋同行为,当上级的腐败行为对下级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时,下级会被迫选择腐败行为。权威示范和权威压力效应能够为寻租的官员带来下属对其腐败行为的效仿和趋同,改变下属原有价值观,加速腐败的扩散速度,官职越高者其权威性越高,对下级的价值引导和影响就越大。

其次,社会学习和互励现象强化了官员群体腐败的心理。社会学习理论是指人们通过观察他人行为及其后果进而选择的学习,当进行寻租腐败的官员并未受到惩罚,并名利双收时,其他人就会受到驱动进行替代性的强化学习,学习其寻租腐败行为。社会学习理论在寻租腐败的行为表现上所呈现的是个体扩散到个体、群体扩散到群体的学习行为,在人际交往频繁的政府系统中,寻租腐败会像瘟疫一样广泛扩散。社会互励在这里是指官员们在动机和行为上相互强化相互激励,从而使腐败行为能够获得横向的扩散,当腐败在部门中形成一定的气候,则腐败行为就会逐渐相互强化愈演愈烈。当上级官员带头进行寻租腐败时,更多的人参与意味着责任的分散,有的官员认为自己只需要承担其中很小一部分责任,或者认为“法不责众”,在心理上为自己开脱。即便腐败行为曝光,“集体讨论研究”、“集体决定”等说辞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罪责,法不责众心理的作祟使原本并不想参与共同腐败的官员也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许多因腐败而整体倒下的官员群体就是这样产生的。

最后,排斥异己、“逼廉为腐”迫使本来廉洁的官员被动参与群体腐败。部门内部,当寻租腐败已染指大部分官员时,受到群体压力,廉洁的个体官员将承受心理上的被孤立和疏远,甚至排挤和惩罚,个体会感受到“廉洁反而不正常”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会迫使廉洁的个体官员身不由己地按照群体内的腐败行为方式调节自己行为,以获得在群体内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当腐败官员形成一个关系网络,并建立利益共同体时,为避免寻租行为的曝光,会以团队或组织的形式保持内部的凝聚力和对外的一致性,如果有个别官员不愿意融入腐败团队当中,该利益团队要么会打压该官员,将其在组织中被边缘化,以保障寻租行为不受干扰,要么会想尽办法笼络和诱惑,让该官员共同参与腐败行为。更多时候,腐败群体会竭尽所能笼络寻租过程所涉及的所有官员,一方面保障寻租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保障寻租的安全可靠。

(二)寻租成为群体腐败的共同偏好

寻租活动不是单个官员能够决定并实施的,寻租活动的实现往往需要组织当中的部分甚至全部官员的共同参与,因此寻租活动往往造成官员的群体性腐败。群体腐败通过建立群体规范,即官员在共同的工作和腐败中所形成的行为准则方面的共识,以理念的形式约束着个体的行为。在腐败的群体规范中,这些约束行为的规定是法律所不能及的,群体内成员会自觉地遵守群体规范,若有某个成员偏离或破坏这种规范,那么会受到群体其他成员的打击甚至严厉惩罚,迫使该成员回归群体或消除该成员对群体暴露的威胁,从而确保寻租腐败的目标实现。群体内成员共同抱团,相互牵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构成“利益风险共同体”,这种群体腐败的主体往往存在拥有较大实权的公共权力部门当中。这些掌握重要权力的公共部门,由于公共部门受政策限制与收入限制,其决策权和财政收入形成鲜明的反差,这种反差触动了官员群体的逐利心理,为了部门内群体的利益,官员利用权力进行寻租获取巨大利益,让部门内参与的群体共同获利。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发育仍需不断完善,许多问题的解决依然依靠政府职能的介入和干预,但政府职能的发挥和市场需求未必总是协调的,当存在协调失灵的时候,寻租腐败便有了存在的机会,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决定于权力结构和制度规则。官员们掌握着对市场需求进行协调的权利和制度的制定,这些权利和制度需要层层的管理和审批,变成一个复杂的多环节的寻租过程,从而催生了群体性寻租腐败,在这一过程中,官员并不是被动的接受方,而是会主动地设租谋求利益,群体性腐败能够在心理层面上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因此,寻租成了群体腐败的优先选项。

三、群体性寻租行为的本质

弗洛伊德从心理学的角度确立了一种对群体、组织和社会生活的全新理解。他提出了群体自主权和外在权力限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群体对自主权有着很强的需求,另一方面外在权力限制要求群体放弃部分的自我控制权。然而,当外在权力限制发生某种松弛时,自我控制权就会无原则地膨胀。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垄断权与自由裁量权高度结合所导致的“公权力”外在限制的松弛,是“寻租”腐败产生的必然原因。

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掌控所有资源,通过计划方式决定所有资源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诸环节,几乎没有任何可分配的有价值资源游离于政府的管控范围外,个人获取报酬的标准基本是接近平均主义的国家配给方式。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和社会不存在明显的边界,某些时候甚至相互融合。那个时代是唯国家利益为上,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个人利益被主观抹灭,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非常强调人民的政治意识。经济体制的变革彻底改变了这样一个状态,市场经济改革不仅发生在经济领域,更多的是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价值形态和意识。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取决于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其中竞争规律是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基本条件。亚当·斯密曾说:在市场中每个人都试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也正是因为存在基于个体利益的竞争,市场才能够有序运转。[2]因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进一步强化个人利益诉求,在体制层面认同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这场市场经济改革将强调国家和集体至上的个体还原为拥有私利的“经济人”,“经济人”的行为模式——追求利益最大化也逐渐显现出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增长物欲横流,政府官员也无法摆脱“经济人”的魔咒,借助权利获取资源和利益以满足个人和家人的需求。资源的稀缺性与欲求的无限性的矛盾是永恒且不可调和的,因此当寻租机会出现时,便成为官员群体性腐败的最好路径和选择。

四、消除寻租活动,遏制群体腐败

对腐败的群体性行为,最好的杜绝方式就是消除寻租机会。不管是“无意创租、主动寻租或被动寻租”,都要从制度层面进行遏制和消灭。完善政府管理体制,健全法律法规固然是核心要件,增加腐败成本也可以作为一个解决寻租问题的具体工具广泛实施。一个完善的预防寻租腐败的机制,其寻租成本的计算必须以高出腐败收益为原则,否则就难以制止寻租行为的蔓延。如果一群官员可以通过寻租行为获得比遵纪守法还要多得多的收益,那就意味着社会为寻租行为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社会条件与制度性基础。我国目前高收益低风险的寻租机会显示存在着机制性缺陷,研究寻租成本机制缺失的原因并进行完善,能够最大程度遏制官员的群体腐败动机。寻租成本包括被查处的概率、法律惩处程度、经济成本、机会成本和精神成本,要加大寻租的预期成本,需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力度:强化查腐力度、扩大寻租腐败曝光率;完善法律条文、规范对腐败窝案的刑罚;加重经济处罚、让寻租所获的财富无法续存;提升官员待遇、增加寻租机会成本;施加舆论压力、提高寻租精神成本。

另外,人的价值取向影响人的思维方式以及对事物价值的判断、衡量的标准。不同的价值取向产生不同的认知结果,自然也衍生不同的行为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开放,人们的价值取向也趋于多元,各种价值观念不断挑战传统价值观。要引导官员形成正确的廉政价值取向,强化其对人生价值、奋斗价值、亲情价值、自由价值的认同,让贪婪的人性回归到理性的价值体系中来,从心理层面切断寻租活动的形成路径。

[1]Robert Tollison:Mercantilism as a Rent Seeking Society with Robert Ekelund,College Station,TX:Texas AM University Pres,1982

[2][英]亚当·斯密著.看不见的手[M].马睿,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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