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
(铁岭清河区图书馆,辽宁铁岭112000)
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散议
张辉
(铁岭清河区图书馆,辽宁铁岭112000)
文化志愿者是志愿者这一庞大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广泛深入地开展文化志愿服务,能够有效推动城乡基层文化的繁荣发展,不断丰富和充实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进一步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
志愿者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服务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十七届六中会全作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行动纲领,指出了文化改革发展的方向。《决定》第一次在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阐述中提出了文化志愿者的概念:“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1]”这是在党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到文化志愿者的概念。这也是党和政府在深刻分析我国文化国情和文化建设战略任务基础上,按照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的要求,围绕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的具体部署。从我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全局来看,在文化改革和发展中,由文化志愿者提供的文化服务是推进我国文化建设的创新之举,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思路和新方式[2]。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坚定、自觉地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树立新风尚,把满足需求与提高素质结合起来,把服务人民与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文化小康”。这对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的开展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1志愿者的定义
“志愿者”一词,在英语中被称为“Volunteer”,按照相关国际组织的定义,志愿者是指那些“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3]。在世界范围内,志愿者的精神宗旨被定义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在我国,志愿者有着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学雷锋志愿服务已成为人们的一种光荣传统和习惯,不论是老年、中年、青年,还是少年,他们都以服务社会,关心他人为荣。
1.2文化志愿者的定义
从志愿者的定义进一步衍生出了对文化志愿者的定义。文化志愿者可以定义为,那些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文艺技能等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和帮助的人。文化志愿者是志愿者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志愿者不同之处在于,文化志愿者的专业性更强,强调公益文化艺术服务[4]。文化志愿者主要是针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而言,其所属的类型也比较多,比如有文学艺术专业、图书资料专业、体育专业、电影放映专业、美术专业等。其中的文艺专业类型志愿者或者有一定文艺特长的志愿者所提供的文化志愿服务,能够更加有效地满足广大人们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进一步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
在各级各类的文化活动实践中,文化志愿者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有的是专业院团的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文艺工作者、教师,有的是有文艺特长的文艺骨干。他们不计报酬,不分日夜,组织多层次的文化活动,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参与到基层文化建设活动中来,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培育和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努力消除文化生活的城乡差异、提升文化服务的人性化和个性化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以及让文化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等方面将会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5]。
2.1文化志愿服务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结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志愿服务精神就是追求和谐、友爱、高尚、奉献、利他的人类文明境界,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变和防止精神失范、信仰缺失的重要精神实践方式。文化志愿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行动中,大力弘扬社会新风,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都是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有利于引导人们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过程中践行道德规范,提升道德境界,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6]。
2.2文化志愿服务有利于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参与志愿服务既是志愿者自身公民道德意识的充分体现,也是帮助他人实现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促进他人公民道德意识提升的积极举动。志愿服务内含着责任意识、义务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的公民道德意识,融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于一体。而接受志愿服务的公民,在服务与接受服务的互动过程中必将受到道德熏陶,感悟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现代公民道德观念[7]。文化志愿服务与公民道德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文化志愿服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必然能够帮助他人实现基本的文化权利和道德权利,从而为提升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效性提供可靠的保障。
2.3文化志愿服务有利于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作为志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志愿服务的广泛深入开展能够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特别是基层文化服务组织模式的优化,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其最终目标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7]。
2.4文化志愿服务有利于增强文化整体实力
随着多层次、多领域、开放式、特色化的志愿服务格局的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了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渠道不断拓展,全社会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局面。
随着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增强和人民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公益性文化事业将会飞速发展,由于文化事业机构的功能定位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单独依靠专业文化力量不可能全面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亟需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而文化志愿者就是为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力量,满足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的有生力量[6]。它的产生与发展将有利于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
3.1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的宣传
在我国,虽然志愿者已经被很多人所熟知,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认识并有意识地参与其中。人们本身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都很大,没有更多时间,因此应从多个方面加以引导,让人们真正认识这一现象的实质。志愿者在无偿情况下参与社会活动,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参与的人越多越能够影响和激发周围人们的参与热情。同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一系列公益广告宣传,让志愿服务的概念深入人心。
3.2文化志愿服务要进一步向社区和农村延伸
在文化志愿服务区域上要注意城乡统筹,并适度向农村倾斜,为最基层的百姓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服务。农村和城市中的社区应当成为今后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重点。文化志愿者的广泛加入、文化志愿服务的不断开展,能够有效弥补文化建设领域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成为农村和社区文化队伍以及文化建设的重要补充。遵照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文化志愿者走进农村和社区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2]。
3.3文化志愿服务应加强文化帮扶工作
文化志愿服务要转变服务方式,由“短期服务”向“长效服务”转变,同时还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更加注重“造血”功能的培养,从而进一步推动偏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繁荣和发展以及基层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首先,文化志愿服务应当向文化贫瘠、文化信息闭塞的“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应在无偿文艺演出、展览,帮助组织文化活动,建设文化设施,培养文化人才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通过文化志愿服务,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文化发展差距,促进城乡文化的融合,促进边远贫困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加强对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培养和锻炼,努力提升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8]。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既是把文化“输送”到基层群众当中去,同时也是在基层群众中播撒下了文化的“种子”,也就是说,通过文化志愿服务的“输送”,可以将先进文化深深扎根在基层的群众中,同时在人民群众中不断汲取营养,茁壮成长,并结出累累硕果。文化志愿者选择具有地区特色的文化艺术项目进行帮扶服务,实现地区文化志愿服务的经常化,有利于增强地区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4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与扶持
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志愿服务的方式必然会由单一的大型活动向多样性、个性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因此,政府应当设置专门资金支持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也可以引入民间资金参与文化志愿组织的服务活动、经营运作和管理监督,通过税收优惠及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商业组织等和社会各界人士一起支持文化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让文化志愿服务惠及全社会[6]。
培育和壮大文化志愿服务队伍需要各级政府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和支持。志愿服务的开展,离不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助。文化志愿者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文化志愿服务经费筹措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文化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开展[9]。
3.5文化志愿服务要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
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应与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和特色文化相结合,吸引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地方个性和品牌文化建设,提高文化竞争力,增强地域归属感、自信心和凝聚力[7]。文化志愿者应当同专业文化工作者一道,共同担负起传承、保护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的责任,激活民间的文化想象力和创造力,通过发掘、保护和利用各类优势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同时还要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工作形式和活动载体,设计推出特色鲜明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角度的精神文化需求。
[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1-10-26.
[2]闫平.培育和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N].中国文化报,2012-01-10.
[3]邢珊珊.基层群众文化志愿者浅析[J].参花:文化视界,2013(3):143.
[4]姚晓肖.浅议文化志愿服务催升幸福指数[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4(7):227-228.
[5]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EB/OL].[2015-05-10].http://www.ccnt.gov.cn/ sjzznew2011/shwhs/shwhs_zyzcwj/201209/t20120917_ 263724.html.
[6]张承清.浅谈群众文化与文化志愿者[J].神州民俗,2011(4):110-112.
[7]闫平.文化志愿者行为与公民道德建设[A].中国伦理学会、韩国伦理学会.2012中韩第20次伦理学国际讨论会论文集[C].2012.
[8]张磊.对推进西部文化志愿者事业的几点思考[N].中国文化报,2011-02-24.
[9]胡本春.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39-42.
张辉女,1973年生。本科学历,馆员,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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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责编:徐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