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党建创新的进程与脉络

2015-02-12 10:01陈家喜左瑞婷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5年4期
关键词:党代表特区深圳市

陈家喜 左瑞婷

深圳特区党建创新的进程与脉络

陈家喜左瑞婷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5年来,在取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非公企业党建、社区党建、党代表任期制、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进行了许多富有创新性的探索实践。特区党建探索的历程说明,深圳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特区发展的政治保证,始终把从严治党作为党建工作的鲜明特色,始终把体制创新作为推进党建发展的重要动力,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

深圳特区;党建;创新

特区成立35年来,深圳见证了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的奇迹,也开展了党建领域的创新实践。党建工作不仅是深圳改革事业的构成内容,也是深圳改革开放的政治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党建工作率先经历市场化浪潮的洗礼,率先经历对外开放的冲击、率先经历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挑战,也率先进行了体制创新和实践探索。特区党建的探索历程证明,经济发展与党的建设应当相伴相生,党的建设需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行实践创新,经济发展需要党的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优势。

一、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经济特区党建的探索实践

作为我国最大和最为重要的经济特区,深圳担当了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在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领域先行先试,为全国探路。深圳改革开放先行一步,不仅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社会结构和城市治理的急剧变革。为了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和城市治理生态的变化,深圳不断在非公领域党建、社区党建、党代表任期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多元化的探索。

(一)探索非公企业党建,推进党对非公领域全覆盖

特区特殊的经济结构,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也为党建创新提供了新的情境。深圳特区初期就明确“四个为主”的经济体制:建设资金以利用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为主;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经济活动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区域,深圳较早形成了外向型的经济结构,为此,深圳市委明确提出,“特区要‘特',特在独资、合资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对企业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提出涉外企业党组织的建立要与企业的组建同步进行。[1]深圳按照精简、高效、兼职的原则选拔党的干部,并派驻到合资企业担任中方经理、专职董事、工会主席,同时兼任党组织的负责人;采取业余、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的活动,按照“内外有别”原则改进党组织的工作方法等等。截至1992年底,全市43%的外资企业成立了党组织,发展新党员1350多名。

深圳非公领域党建探索的另一项进展是私营企业党建。1995年4月,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私营企业统管党委。1997年4月,深圳出台规定,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私营企业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理顺管理关系。[2]2003年6月,成立“中共深圳市民营企业经济工作委员会”,统一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在区、街道成立了民营经济党委或总支,构建了市、区、街道三级归口管理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09年7月,深圳市盐田区民营工委向全区非公企业发出开展“定责共建”活动倡议书,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经验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以进一步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随后深圳在全市范围推广这一经验,将党支部、群众和企业紧密联系起来,使党组织、企业、员工的目标达成一致,实现党支部与董事会的良性互动,努力以党建工作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深圳还积极探索楼宇、商圈和园区的党建工作,以“楼宇+物管”、“物管+企业”、“园区+企业”、“大企业+小企业”为平台,不断扩大党对非公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统计显示,全市221个20层以上商务楼宇全部建立联合党组织,61家民营医院100%建立党组织,九成以上园区建立了联合党组织。[3]2012年,深圳第一高楼京基100依托京基100物业服务中心成立联合党委,搭建企业与政府、物管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通过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拓宽楼宇企业间的横向沟通,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双赢。[4]

(二)深化社区党建,构建基层社会的领导核心

深圳特区的社区党建与城市化的进程相伴相生。1992年,深圳市委颁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提出各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委会逐渐向社区居委会过渡,社区党组织的设置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到2006年底,深圳市612个社区均已组建社区党支部,符合条件的成立社区党总支,管理党员13000名,社区党组织组建率100%。[5]

随着社区人口的激增以及社区矛盾的增多,一些社区党建的创新模式也随之出现。从2007年开始,南山区开始着力推进“一核多元”社区党建模式,即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各类基层党组织为主体、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多元参与并充分发挥作用。社区党委(总支)把社区内工作站、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农城化股份公司、“两新”组织中的党员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党员,纳入社区党委(总支)统一管理。同时探索党组织共驻共建新方式,对社区内组织关系在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社区综合党委采取“综合党委+兼职委员”模式,即对组织关系不在辖区的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其负责人以“兼职委员”身份进入社区党委(总支)。

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深圳集聚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千人以上的“同乡村”35个,聚居人员近20余万人。千人以上的“同乡村”35个,聚居人员近20余万人。深圳市从2007年开始探索建立“同乡村”党组织,让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建指导员“派”进去、把党的阵地“建”起来、外来党员的心“暖”起来的行动,先后在各区、各街道建立了26个“同乡村”党支部。同乡村党支部广泛开展服务身边老乡,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帮助联系企业、提供介绍岗位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同乡村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计生卫生、消防、合法经营、出租屋管理的工作;收集社情民意之后向党组织和政府表达党员和群众的各种诉求,积极拓展自己的功能角色。

(三)创新党代表任期制,畅通党群联系渠道

党代表任期制是通过充实和完善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代表功能,进而推进党内民主和落实代表权利的重要探索。2000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率先开展党代表定期活动制的试点工作。至2003年,宝安区全面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从2003年到2006年,宝安区先后颁布党代会常任制的系列制度规范,探索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享有调研、视察、评议权利,党代表提案制度,党代表进社区活动等,初步确立党代会常任制的基本框架。从2006年开始,宝安区又建立了驻社区党委和党代表工作室,让党代表深入社区,了解群众的真正需求,开展民情收集和民意反馈工作。

在宝安实验基础上,深圳市盐田区于2010年初推行“社区民意表达工作室”,发挥区“两代表一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起科学、规范、畅达的民意沟通机制。盐田区在下辖的22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设立民意表达工作室,将“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区域分配到各社区民意表达工作室,采取网格化方式联系社区党员、群众及企业。通过民意表达工作室,“两代表一委员”对社情民意进行收集、办理、转办、督办、反馈和监督评价,使群众能够更多更好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民意畅达机制的建立,为不同利益群体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有效的平台。

在宝安区和盐田区探索的基础上,2010年11月,深圳市全面启动“市党代表进社区”活动。市、区两级党代表包片定点到社区工作,要求党代表定期定点到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听取群众心声,收集社情民意,协调问题解决,跟踪落实反馈。党代表通过向所联系社区的群众派发联系卡,告知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建立与社区群众之间固定、畅通的联系。自2012年9月起,深圳市推行“党代表团队运作”模式,全区党代表、区党代表和其他领导干部组建成党代表团队,每单月第一、二周统一开展“党代表接待周”活动,使党代表与群众之间能够达到良性互动。深圳市还运行“市党代表联络工作信息系统”,实现纵向党组织的全覆盖和横向职能的全覆盖,提高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智慧化水平。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提供了可能。作为市场经济的早发地区,深圳率先面临市场经济的考验,也率先进行市场经济条件的反腐败的探索。2002年初,《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出台,该体系从合理配置权力、健全公共财政、完善用人机制、完善廉政法规、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教育防范、强化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构建深圳反腐保廉的制度体系,提出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反腐保廉预防体系,使反腐保廉工作走向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促进党政机关廉洁高效,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6]同时,深圳成立腐败预防研究室,负责落实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的检查督促。反腐保廉体系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规律和有效办法,实现反腐败工作由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转变。

深圳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开发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全程实时监控。随后,陆续建成了“深圳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系统”、“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系统”,形成了政府的行政指挥中心和政务督查枢纽,在政府管理和行政监督中发挥了标杆导向、实时督查、纠偏改进的重要作用。电子监察系统采用数字化的电子技术,实现市、区联网,覆盖到行政许可、政府投资、政府采购、信访办理等13个领域,确保政府权力运行更为科学、规范和高效。从2005年1月到2006年12月底,全市审批事项175万件,提前办结率逐月提高,平均达到80%以上,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2013年5月8日,深圳前海廉政监督局挂牌成立。该机构由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审计局派驻人员组成,直接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内设案件调查、预防腐败和社区工作3个部门,开展党纪政纪调查、职务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惩防体系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共建机制等活动。[7]2014年12月,前海成立廉政监督咨询委员会,旨在为前海深港合作区探索建立与我国政治体制相适应、与惩防腐败体系相衔接、与现行法律制度相配套的廉政监督体制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

二、深圳经济特区党建创新的主要脉络

梳理深圳经济特区35年的历程不难发现:特区党的建设与特区发展的进程紧密结合,党的建设是特区改革事业的重要构成内容,同时也为推进特区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特区党的建设是不断强化从严治党的过程,是不断进行体制创新的过程,也是不断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的过程。

(一)加强党建工作是特区发展的政治保障

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特区建立之初围绕经济特区与政治特区发生过激烈争执,一度影响涉及特区的存废问题。为了抵御“姓资姓社”的争论,特区成立之初即已明确,“越是改革开放越是要加强党的建设”。[8]伴随市场化发展的各个阶段,深圳探索多种形式的非公领域党建形式,从开展外资企业党建、到私营企业“定责共建”,从园区党建、楼宇党建到商圈党建,着力构建党的建设与市场经济的良性互动机制。特区党建的探索证明,市场经济与党建工作相互兼容和相互促进,市场经济为党建创新提供了环境土壤,党建工作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政治保证和组织支持。

(二)从严治党是特区党建的鲜明特色

越是改革开放,越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越是要从严治党。自特区建立以来,反腐工作一直是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改革开放初期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腐败,到构建反腐保廉体系,再到推行电子监察;从提出廉洁城市战略到设立前海廉政特区,从强化党政“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到建立企业、个人、银行等信用信息系统,深圳逐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体系。近5年间,深圳市共立案1701件,其中局级干部56人,处级干部30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0人,移送司法机关159人,查处大案窝案,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特区党建的探索证明,经济快速发展,必然对权力带来更大的诱惑,增加了腐败的几率,也更加需要从严治党,完善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构筑反腐败的监督体系。

(三)体制创新是特区党建的动力源泉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试验田,深圳经济特区具有创新的传统和基因,创新也成为特区党建工作的重要动力。在各个历史时期,深圳开展的非公领域党建、社区党建、党代表任期制和廉政监督体制等,体现着创新的鲜明特色。自2010年推出“书记项目”党建创新工程以来,深圳迄今共立项并实施800多项“书记项目”,覆盖市、区、街道和社区等各个组织层级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9]一批党建特色实践,如光明新区党群服务“零距离工程”、龙华新区“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南山区“智慧党建创新”、盐田区和宝安区党代表任期制的探索以及罗湖区外来工“同乡村党组织建设”等亮点纷呈,为特区的党建工作注入活力和动力。特区党建的探索证明,创新是开展基层党建的重要动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只有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才能够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四)服务群众是特区党建的落脚点

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深圳市积极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畅通服务群众的各种领域、渠道、路径与平台,以探索社情民意畅达机制为主线开展“两代表一委员”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党组织的引导功能构建“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模式;成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党员流动U站”,打造“1公里服务圈”;设立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党员会客厅,搭建社情民意表达的基层平台等等。特区党建的探索证明,做好党员群众的服务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不断提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够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生命力,才能够巩固和扩大党在基层社会的影响力。

[1]深圳经济特区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与探索[M].深圳:海天出版社,1986:130~143.

[2]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J].求是,2001,(4).

[3]深圳党建:新作风新常态 [N].深圳商报,2015-5-21.

[4]“楼宇+物管”党建新模式将推广[N].深圳特区报,2012-5-25.

[5]汪开国主编.深圳调查:中共深圳市委党校调研报告集(2006-2007年)[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8:190~199.

[6]深圳市纪委.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3-8-7.

[7]深圳前海.廉政监督局将成独立反腐机构[N].南方日报,2013-5-8.

[8]中国深圳市委办公厅编.深圳特区发展的道路[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4:19.

[9]深圳基层党建由“虚功”变“实做”[N].深圳特区报,2015-4-20.

责任编辑:钟晓媚

D26

A

1673-5706(2015)04-0055-04

2015-06-23

陈家喜,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左瑞婷,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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