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蕾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浅谈铁路建设与文物保护
雷蕾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规模巨大,铁路线路长、工点多,可能会穿越或占压沿线不同保护级别、不同类型的文物。本文以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选线设计过程中采取的文物保护措施为例,分析了铁路建设对沿线文物的不良影响,提出不同阶段的文物保护措施,以便处理好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铁路;建设;文物;措施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我国铁路建设规模巨大,而铁路沿线文物古迹较多,各种文物类型丰富,铁路建设与文物保护,二者如何协调?本文以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为例,分析铁路穿越地上已知文物保护单位或占压地下未知文物时产生的影响及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以期协调好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做好铁路勘察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铁路工程是线状工程,线长、点多、土方量大、施工周期长,沿线路基、桥涵、隧道、站场等特殊工点众多,为完成上述工程需配套建设取弃土(渣)场、制梁厂、铺架基地、拌和站、砂石料厂、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大型临时设施。施工期工程占地、大量土石方调配等将破坏地表原状;铁路工程桥梁桩基施工和隧道爆破施工产生的振动可能破坏文物的建筑结构,或者引起文物基础不均匀下沉进而破坏文物;对于遗址类文物或地下埋藏的墓群等未知文物,可能产生压占或开挖破坏的影响。运营期,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通过桥梁、隧道、路基等传至文物保护范围,可能会对文物产生影响;同时如果线路距离文物保护单位较近,可能破坏其附近景观及历史风貌。
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是长三角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起于安徽省安庆市,经安庆市所辖怀宁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和湖北省黄梅县,于鳊鱼洲跨越长江至江西省九江市境内,引入既有庐山站,新建线路正线全长 199.948km。经前期访问沿线文物主管部门和现场踏勘,沿线共分布有5 处文物古迹,在设计过程中充分重视环保选线,绕避其中3处,分别为:焦墩遗址(国家级)、陈独秀墓(国家级)、安庆市烈士陵园(市级)。
但受潜山南站站位及附近潜水河段饮用水源等线位限制因素影响,初始线位需要以桥梁形式穿越薛家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795m(与重点保护区——红烧土保护区最近距离为600m)和穿越王家山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500m(其中有326m属于文物保护范围)。考虑到薛家岗遗址只是穿越了建设控制地带边缘,王家山遗址尚未发掘,设计单位首先考虑的是采用先进的桥梁施工工艺、先期启动对王家山遗址进行考古发掘的文物保护措施。
经过与环保、桥梁、地质等专业详细分析,发现该路段处于皖河-潜水河平原区,地层岩性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粉质黏土、粉砂、细砂、中砂和细圆砾土,下伏白垩系上统砂岩,地下水埋深约6~7m,不适合采取旋挖、人工挖孔等减少桥梁桩基施工振动的施工工艺;目前对此类古文化遗址容许振动速度尚无规范,若参考GB/T50452—2008《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对标何种古建筑也无定论,因此无法定性对标评价施工、运行振动对遗址的影响;即便因距离保护范围相对较远暂不考虑薛家岗遗址,仅对王家山遗址进行考古发掘保护,因时间问题,工程建设工期无法保证。综合以上原因,设计单位决定预防、绕避保护文物为重,重新选线。
经过多方面比选,新线位绕避了两处遗址,距薛家岗遗址建设控制地带263m以外,距王家山遗址建设控制地带20m。因而本线在两处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没有工程,最近的桥墩离薛家岗遗址保护范围490m以上、离王家山遗址100m以上,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振动和列车运行振动对两处遗址基本没有影响。桥梁设计方面,两处遗址路段的桥梁梁体拟采用简洁明快的普通箱梁,以便较好的协调景观,减少新建桥梁的景观突兀,不破坏文物的历史风貌。新建安九铁路得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沿线文物,同时确保了工程顺利建设。
通过安九铁路选线、设计工作,总结铁路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文物保护措施如下:
3.1 设计阶段
从“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出发,在铁路线路选线过程中,尽量避免穿越文物保护单位;确实无法避绕,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铁路工程建设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需穿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各类相关手续,预留相应的安全防护距离,对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1];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合理设计文物保护单位路段的桥涵形式,减少新建铁路造成的景观突兀。
3.2 施工阶段
3.2.1 施工前详细了解地下文物情况
对于地下未知文物,如遗址类文物和地下埋藏的墓群,如果不能提前知情,可能产生压占或开挖破坏的影响,只有现场踏勘时详细征求文物保护单位意见和要修、了解沿线情况,在施工前进行抢救性发掘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
针对考古发掘,应先做保护规划,规划与发掘同步进行,再依据规划开展文物利用。考古发掘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收藏文物的单位收藏。同时注意发掘后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考古发掘后,如果不具有可展示的优势,采取回填保护的方式;如果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较为明显的研究优势,可以采取回填后在他处进行模拟展示的保护方式[2]。这样先发掘、保护后,再进行线路施工,避免对遗址产生不良影响。
3.2.2 振动控制
在文物保护单位路段,除非临近水体,尽量设计采用路基形式通过,桥梁尽量采用大跨度梁,减少桥梁桩基施工或隧道爆破产生的振动对文物的影响。
若根据地形条件需要以桥梁形式通过,可以根据该段地层岩性及水文地质情况,桥梁桩基钻孔采用旋挖等先进的施工方式或人工挖孔来降低钻孔振动影响。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旋挖适用于钻孔深度在50~60m以内,钻孔直径在2m以内,的泥岩情况等,基岩、砂砾岩等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人工挖孔适用于孔深20m以内同时地下水埋深不能太浅,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若需要以隧道形式通过,为减小爆破施工产生的振动,可以通过从振源、传播途径等不同角度采取措施,降低爆破施工振动影响。如减小爆破规模,降低一次爆破炸药量;采用延期爆破,采用低爆速、低密度的炸药或采用空气间隔装药结构;合理安排延期间隔时间,避免振动叠加;在爆源周边设置隔振带,开挖减振沟槽或钻凿防振孔等[3]。
针对特别敏感文物,如果无法绕避确需桥隧通过,如有条件建议先期进行打桩区或爆破区振动传播规律测试和进行振动监测,以准确预估振动的源强和影响。对于地上已知文物,还可以参考《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中不同类型、不同保护级别的古建筑容许振动速度,判断铁路工程施工或运行产生的振动对文物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及时改善施工设计。
3.2.3 文明施工
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文物的意识。在文物保护单位区段的铁路建设工程,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避免在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对文物的影响,保护文物原生环境。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不得自行挖掘和破坏[1]。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施工,建议聘请专业文物研究单位人员进行全程监理,并落实各项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铁路沿线不同类型不同保护级别的文物古迹数量较多,必须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针对项目的不同阶段采取适宜的文物保护措施,实现二者共赢。
[1] 杜蓓.铁路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A].中国铁道学会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学组)第三届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07-2009[C],2009.
[2] 吴东风.考古发掘之后的文物保护[J].文物春秋,2003(3):52-54.
[3] 赵梦岐.隧道爆破施工减振措施分析[J].山西建筑,2011,37(7):148-150.
2095-1671(2015)06-0268-03
2015-10-26;
2015-11-23
雷蕾(1982—),女,河北人,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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